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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坟上的风筝-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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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这沉默不是填满耳腔的沉默,这是糊满了眼珠的泥土,是腐烂在口中的舌头,是绝望中无言的一切,是一切后无言的绝望。是决绝的生与死,是死以后的沉默。


许久。她轻轻说:“只有一个办法了。也许可以试一试,不,也只能一试了!”


我抬起头,看见她攥着一根磨尖的细骨,正对着自己的咽喉。我急忙扑过去:“你要干什么?”


她苦笑着摇摇头闭上眼睛,白光一闪,几乎没有声音,那骨尖深深插入了她的咽喉。


我扑上去手忙脚乱地抱住她,她的眼神渐渐暗淡下去,其实她早已是极度虚弱了。


她喃喃说着:“为什么不试一下呢,或许你能把我的身体激活,我不行。我试了又试。”她吃力地抬起手摸着肚子:“我舍不得他们。可我实在是没办法,也实在是受够了。”


听不清她的话了。我低下头,最后只听见她耳语般的说着:“我走了。”


“你去哪儿?”


她笑了笑,她一直抓着我的手紧紧按在腹部,那手渐渐松了,她的头歪在了一边,那瘦削的脸上还留着泪痕。


去那儿?谁又能知道,也许能转世为人重新生活,这一切只是来生没有来由的恶梦,也许被禁锢在一块石头里,等着风等着雨,恋着近旁的一株草,也许只是一阵风,吹来一丝似曾熟悉的气息,也许。


我心头一酸,忍不住抱紧了她,把脸偎在她冰凉的脸上,想暖暖这受尽磨难的瘦小身躯。我的泪水滴进她仍含泪水的眼中,我的心挨近她孤寂得裂开的心脏,我的意识潜进她绝望得窒息的大脑,潜进一个没有尽头的螺旋,象基因,象古井,下落感慢慢减弱消失,停在一个幽暗的房间里,寂静无声,地上到处扔着东西,落满灰尘,似乎已弃置多年。正待离开,忽然看见角落里有一张小床,两个婴儿紧紧抱着,缩在床角,瘦的皮包骨头,一动不动地凝望着门口,大大的眼睛上蒙着灰尘,我慢慢走近,那两双眼睛忽然动了,吃力地跟着我移动,渐渐地有了一丝亮光,我抱起两个婴儿,两双小手开始在我身上摸索,两张小嘴开始盲目地蹭着,渐渐地发出微弱的哭声。


迷迷糊糊中感觉到,窑壁上裂开了一道口子,阳光照了进来。
第三十章
当我睁开眼睛时,我已经是个女人了。还怀有身孕。


老天!我突然就想哭了。


于是就抽抽噎噎地哭了起来。阳光正暖暖晒遍全身,带着无味的香,沁入心脾。


如果哭能解决问题,那么地球上就没有沙漠了。泪水滋润的植物会自由生长,藤蔓会缠住星星。


如果不哭能解决问题,那么海水就不咸了。眼珠会变得硬如玉石,眼科会划归骨科。


可见哭与不哭,于事无补。可我为什么就是想哭,止不住地低头垂泪,哭得肩头一耸一耸,如练新疆舞。


想我当年追女朋友,与另一男子同“床”竞技,拼得你死我活,经常是晚自习后,二剑客同送公主回家,一人仰头吟月,一人低头弄影,各显风骚,互不相让,成为本地夜景之一。


渐渐水落石出,芳心有属。一夜三人行至公主门前,二人入房,一人独站门外。那就是我。


正不知所措间,门开一缝,公主笑颜如花:还在呀?刚好,跑腿买包纸去。


受此打击,我都没哭。


不想今日落至如此心胸。也许身既如此,性情亦变,比如醋瓶装酒酒也酸,都是没办法的事。


可是阳光,正轰隆隆地捶打着整个世界,嗯,都醒来了,夜从无数的眼睛,这无数的下水井口漏下去了。


骨缝处的冰渣似乎都融化了,全身麻酥酥地舒服,每一寸神经都展开了,弹簧般颤颤的,闪着铜丝样的光泽。


阳光,这异邦的魔术师,从大地上唤出无数生命,在空中聚成一个太阳。


我忽然就不哭了。女人又怎么啦?是自然界的精灵,是人世间的天堂。


隔着泪眼,我看见前面有几只羊正在看我。我本能地感到:狗东西们在笑。


我不由摸摸脸:妈的,我连一片镜子都没有。


以我原来的面目,大概算得上自有人类以来,地球上最丑的女人了。


泪水又夺眶而出,被我用手背狠狠擦去。


眼前渐渐清晰起来。我正躺在荒草间,不远处是一座荒坟,荆棘间挂着一个风筝,几只羊正瞪着眼看我,好象发现一种新型的草,拿不准能不能吃。


一阵寒意袭上心头,我咬咬牙告诫自己:别去想!看阳光多好,看蓝天多蓝。


看白云正悠悠漂浮。有人说那是水蒸气,有人说那是岁月的白发,有人说那是仙女的裙摆,有人说那是待领的包裹,从某时某处寄到你的面前。


我看那是饼。


我饿了。不管我是谁,都得吃饭。我瞥了一眼风筝,决定自己就叫小筝。


我多大了?想了一会,就三十吧。我喜欢这个年龄的女人:熟透的桃拉满的弓。

第三十一章
我慢慢起身,一低头长发就如瀑泻下盖住眼睛,唉,寸头多好。


不过咱有办法。揪根草胡乱系住,然后盘腿而坐,这前前后后,一切一切,我都得好好想想,手就习惯地在身上摸索:有根烟多好。这么多年养成的恶习,不抽烟都不会动脑子了。


这才发现身上的衣服丝丝缕缕,布已破得还原成线,线又快还原成纤维了。


怪不得这几只羊喜不滋地看我呢。我大吼一声:“滚!”捡了个土块砸过去。羊撅撅尾巴,留给我一串乌黑晶亮的羊粪蛋,走了。


现在早过了史前裸奔的年代,或者说又快到那个年代了。可现在我怎么办?我不能衣不蔽体。


突然感到身后有东西。我猛一回头,不远处草丛间正站着一个少年,看我回头,吓得撒腿就跑。


“站住!我认得你!别跑!”我大喊道。


少年站住了。“过来!再不过来你小心着!”我扬扬拳头。


少年犹豫着挪了过来,远远地站住,局促地低着头,满脸通红。


我赶紧侧身坐好。小兔崽子,我知道他琢磨什么,咱也这年龄过来的。唉,这叫什么事呀。


“说!偷偷摸摸躲那干什么?”


“我没干什么!羊跑丢了,我过来找羊呢。真的,姐姐,我什么都没看见!”


姐姐?听着新鲜。我想了想说:“听着,帮姐个忙,我遇到坏人了,你回家悄悄找几件不穿的旧衣服来,我以后会好好谢你。要不然!”我又挥挥拳头。


“好。”少年抠着衣角。


“再找双鞋,再拿个饼,我饿了。”我搔搔头又说。


少年笑了:“我给你拿四个饼,你肯定好长时间没吃饭了。”


“你怎么知道?”


“看你脸都饿的发青了。”


“那再把你妈的雪花膏给姐拿来。”


“好。”


“有小镜子再拿一个。”


“好。”


“再把你爸的烟”


少年的眼睁大了。我挥挥手:“算了。快去快回。”


他象只兔子般跑远了。剩下我独坐草间,天高地僻,四野无声。我拔了根毛毛草含在齿间,想了半天,突然大叫一声:“姐姐!”掩面仰倒在地。


许久,那少年抱着堆东西呼哧呼哧跑来,表功般摊开一片:我给你拿这了拿这了,还拿这了。我先抄了块饼大嚼起来,没有水,噎的直翻白眼。


“这是什么?”我问他。


“发夹。我看你拿草扎头发。”少年看我一眼,脸又飞红了,转过头去。


“好孩子。你叫什么?住在那?”


“我叫小顺,就住这沟底的狼沟村。”


“我以后会好好谢你。现在赶羊走吧,什么也不要给别人说,记住没?”


“嗯。”少年低头走了。走了几步又停住说:“你以后千万不要再来这儿了,大人说这儿闹过鬼,都不让到这放羊。”


他背对着我,又说:“姐,我觉得你就象是个鬼。”


第三十二章
说完跑走了。


我呆了呆,从衣堆里找出个小圆镜,犹豫着举到眼前,却不敢睁眼看。


数了几遍一二三。最后一想:反正都这样了!猛地睁开眼睛。


这是谁呀?


从前,哥几个聚在一起总是慨叹:此地无美女。并以此为由,喝掉国家许多酒。


以后,如果有谁还敢把酒问世间:谁是美女?我就默默走到他面前:对不起,我就是。


我把四个饼都放到胃里,打着饱嗝赞一句:好胃口!


然后穿好衣服,拿着发夹琢磨了一会夹到头顶,站起来审视一下自己:红衣绿裤,倒也差强人意,只是这双大头鞋实在是不称脚。我得去鞋店问问老板:有没有四十五码的高跟鞋。又一想,那是原来的鞋号,现在的脚似乎小多了。


下脚就轻多了。脚步得轻盈,不能再大大咧咧地拖着后跟走了,别吓人家:哪来这傻妞?


又一想:管他呢。都这时候了。


可扭了几步,忍不住又赞一句:好身段!


又黯然了:真是世事无常呀!


坚强!我告诫自己:做女人,也要做芙蓉!


如果生而为鱼,至少不用再担心失足落水,如果生而为鸟,至少不用再操心贷款买房。至少,我现在是清醒的,至少是越来越清醒了。经此一夜,没有人能象我,迅速从恍惚中清醒过来,我对着镜子说:“没有人!”


这半天我照了无数遍镜子了,差点没把镜子照破了。


这镜子再大些就好了,比如家里那面穿衣镜。


家里。我怔住了,家里!这大半天沉醉在重生的喜悦里,昏沉沉地只知道感激:感谢天地众生,感谢物种进化,傻呼呼地只知道新鲜:这是我?一辈子当两辈活了。


我惶然四顾,瞬间如坠冰窟。另一个我在家里,那个鬼在家里!


今天小慧该带孩子回来了。


我扔了镜子,慌慌张张朝塬下跑去。


身体却十分虚弱,没跑几步不得不停下来喘息。


不行,这样子跑回去有什么用?该怎么做,该怎么说?谁信我?得好好想想。我用手敲着脑袋:想呀,快想呀!


别急别急,现在是中午,大白天的也许他不敢做什么。


我抬头看看天,几点了?太阳似乎往西斜了一点。没那么快吧?或许因为我是歪着头看的。


我站直了看看,是斜了一点。妈的,这就是时间,你不急它也不急,你一急它嗖的就跑了。


还想什么呀?回家!


我跌跌撞撞地往回赶,走几步歇一歇,嗓子干得能喷出火来,腿也沉得快拖不动了。


也不知人长这么粗两条腿干什么,粗也粗不过柱子,快也快不过兔子,图什么?


第三十三章
实在走不动了。我坐在地上大口喘气,只觉再没有一丝力气了。


我伸手朝着家的方向,叫着妻女的名字:小慧!点点!叫了几声,又扶着崖壁慢慢站了起来。


丽红抱着毛衣坐在窗前,双手机训孛钭牛勖h豢醋盼绾笪奕说穆ハ拢髅ω鞯摹?br》

到了她这个年龄,头发开始往里长了,在脑子里缠成一大团,所以不能动脑子,想什么事都只是一个字:烦!


所以她变得沉默寡言了。说也只是一个字:烦!似乎是为了少看些让她烦的人和事,眼睛也自动变小了,口径缩小后,射出的目光压强就大了,冷冷的如针。


这些变化让建伟很不喜欢。他经常看着窗外那排身材婀娜的小杨树,怀念当年的那个丽红:一张微微有些黑的圆脸,一双总是扑闪闪的俏眼,那小嘴一撅,就悬起建伟一颗心,那嘴角一翘,就挑起建伟一个人。不不,不是一个人是两个:一个是白天的建伟,一个是做梦时的建伟。


还有那小腰,把多少目光焊在了那圆弧翘起的切点上,还有那小舌头,一挨上人就酥得掉渣,还有,还有!唉,那个小鹿般可人的丽红现在在哪?


于是他就经常问丽红:那个丽红在哪?她死了吗?


她总是懒得去回答。这个朝夕相处的男人,认识他都多少年了?这个他曾守在她家窗下,耐心记录她每晚几点回家,几点关灯,并写在纸上推测规律,想她会干什么,想她会想什么;这个他曾在她枕边絮絮叨叨地说着:他要几年内当科长,几年内当处长;这个他曾把处长的话反复说给她听,反复问她:这话会有什么意思?如果是她会怎么回答?


现在这个他已渐入中年,头发每年少三千六百根,小肚子挺得象屁股,可还只是个刑侦科长。已不再半夜爬起来,坐在阳台上抽烟,眼睛亮的象猫头鹰;已不再把双旧皮鞋擦的发亮,能照见额上的皱纹才出门;一回家就倒在沙发上,把双臭袜子象靴子样立在门口,熏得整栋楼别说没蚊子,连金鱼都养不活;一回家就要吃要喝,顿顿要喝酒,顿顿嫌菜不好,当自己雇了保姆呀?现在酒是他媳妇,酒厂是他丈人,她不说话他嫌家里象坟场,她一说话他又嫌唠叨,切!他算什么呀!


今天一早保卫处打电话让赶紧去,说是精镗车间有案子,嗬!这下精神了,把那裆快掉到膝盖上的裤子提了又提,把那破帽子戴上,象赶集的老农扣了顶脱圈的草帽,对着镜子照了又照:板着个脸,眼还一瞪一瞪的。


真当自己是神探了?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每回破案日期都是给他订的,功劳都是给领导留的,鞭打快牛!案子一急领导就笑眯眯的一拍他肩膀:建伟呀!这么点事还真把咱神探给难住了?这一拍跟如来神掌似的,拍的他就不是他了,把胸口的五花肉拍的咚咚的:请领导放心!保证三周拿下!


三周一过案子破了,领导也不再拍他肩膀了,点点头就过去了,丢下他在楼道里感叹:现在这领导,放的下也拿的起,真是厉害!


第三十四章
如果你在月球上,坐在嫦娥院子里的石凳上,用嘴吹开云朵往下看,你会看见,路是大地裸露的白色骨架,可你没去过嫦娥家,所以看不见,只能在这路上一天天把自己磨短,磨成粉末,最后尘归尘土归土,留一点记忆给身后两三代人,然后彻底消失,没了!


可是路在。即使把它踩到地下,踩到黄泉,它还在,它在正午或深夜时舒展开来,摊开它收集的脚印和鲜血,欣赏着,把玩着。


这条路突然矫情地叫了一声。这声轻喊,只有丽红听见了,她循声望去,在楼下的树荫里有一女子,扶着树站着,正抬头看着她。


这是谁呀?从来没见过。丽红站起来细细打量,长得真是不错,可是脸色极差,长发散乱,怪摸怪样地顶个发夹,瞧她穿的这身衣服!哎呀,不会是个疯子吧?她这么盯着我干什么?


此地因为偏远,经常有别的县市逢到节假日,或搞什么重要活动前,把城里的疯子流浪汉集中一车拉上几百里,扔在这儿。为了礼尚往来,等这儿的疯子达到一定密度了,也集中一车给他拉回去。这种人才交流已延续多年,所以本地人见识了各种各样的疯子:有一回来了个一米九的壮汉,英俊魁梧,长发披肩,跟古力特似的,就是不爱穿衣服,有一回来了个中年艺术家,把两手举在嘴前比划,用鼻子模仿吹喇叭,吹一剪梅,我的中国心,给一根烟吹三首,不给烟也吹三首。还有个年轻女疯子,手执假花站在路中间怒目而视,所有的小伙子经过时都自觉地低下头,还有个穿长袍的歌手,手执长鞭在路边甩,高唱马儿呀,你慢些走慢些走,正值上班时间,上班的人流从他旁边缓缓经过,唉,说不尽说不尽,不由让人感叹,这人好着时都一个样,自私小心,一疯可就千奇百怪了,真不知哪样更好些。


丽红不敢看了,想坐下来继续织毛衣,这时她听见那个疯子在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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