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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军火王-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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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日的庞家,把我们给坑了……”常二怒吼着,可是却又无可奈何,骑兵攻城,简直就是笑话,若是下马,就凭他这几百号人,又如何能攻得动四处把守的城墙,虽然城墙是柱形,还有缝隙,可是那缝隙只是为了节省水泥和未来扩展之用,距离仅有婴孩头部大小,除非他们可以把脑袋压扁才能钻得进去。
常二带着骑兵围着浮云镇转着圈子,转到学生兵这里,刘金花立刻紧张了起来,老母鸡似的将学生护到身后,手忙脚乱的拉上半自动弩,一通狂射,只是对方还在射程之外呢。
那些学生也争抢着向前冲着,这种场面平时可见不着,哪怕射不着人,也要射上两箭过过手瘾,直接射敌人可和平时训练射靶子是两回事。
那些民兵们都知道丁先生喜欢这些学生,再说,就这么百多号半大小子,再祸害又能祸害到哪去,索性敞开了让他们射吧,只是手上的半自动弩让这些民兵们眼馋不已,他们这些壮硕的民兵还用弓呢,可是这些学生,人手一把半自动弩。
学生兵在纪律上自然无法与那些成年的士兵们相比,激动之下,一条身影发出一声惊叫,掉下了城墙,直接摔到了五米多高的城墙之下,发出砰的一声。
“石英,是石英掉下去啦!”学生们叫了起来。
“啥?”刘金花一下子就急了,甚至顾不得高度,直接跟着就跳了下去,落地之时,啊哟一声,却仍然坐了起来。
骑兵见人落下,这一片出现了混乱,常二久经战阵,哪能放过如此好的机会,哪怕冲到城墙之下射上一通乱箭,然后再想办法爬上去也成啊。
呼哨一声,骑兵轰轰的压了上来,刘金花尖叫一声,一手举着半自动弩,另一只手去扶石英,石英哼哼着,缩着身子,怎么也无法起身,急得刘金花尖叫不止,同时向越来越近的骑兵射出了手上的弩箭。
PS:嘿,看评论真的很满足,谢谢大伙了,至于爆发……这两天一天一万二还不算吗??
善后
看着骑兵冲了上来,虽然数目不足三百,但是骑兵冲锋起来,比步兵更具气势,轰轰的碾压声足以让胆小者当场精神崩溃。 /
学生们虽然受过军事训练,而且他们还是最好的一批,但是仍然只是菜鸟,骑兵一冲,全麻爪了,手上的半自动弩只知道把箭射出去,没有射到自己人的身上就已经是万幸了。
幸好,还有军方派出的司马和一些军官,再加上民兵精锐当中的军官,总算是将这附近的两个民兵连给稳住了。
“快快,射射,把他们堵住,你你,找条绳子,吊个篮子,先把人救上来再说。”小三子吼叫着,两名民兵立刻调头去找绳子和篮子,小三子一把扯过身边的连级司马叫道,“胜才,这里交给你,我下去……”小三子说着,扯出腰带,交给身边的兄弟,扯着腰带就滑了下去,还剩下三米多高没到底,拉长了身子,一松手,平稳落地。
“照顾好他,把弩给我……”小三子几步窜到了刘金花的跟前,扶了扶头盔,一把夺过半自弩,脚上一踹,上了弦,拍上箭,还没等射箭,一支箭飞射而来,正中胸口,把他**个跟头。
“小三子……”
“没事,死不了……”小三子的胸口顶着一支羽箭又坐了起来,架起弩来就**一箭,将一匹马射翻在地,一脚蹬上弦,再上箭再射,上面的箭雨也开始掩护了。
血水,顺着羽箭的箭杆流了下来,虽然防护服挡住了箭支,但是却从缝隙处钻了进去,伤得不深,却也不浅。
“上面的,快点,老子一会流血流死啦……”小三子抬头中气十足吼叫着,这点血,确实还不足以影响他,不过就是胸前好大一片殷红,看起来颇为吓人。
“来了来了!”叫声当中,一个篮子拖着绳子摔了下来,差点被摔碎。
“快上去!”小三子叫道。
“你受伤了,先上……”
“屁,你还部长呢,再说,还有学生呢,学生先上,你再上,我最后上去,快点,我是军人!”小三子挺了挺并不算强壮的胸脯,不过却扯了伤口,咧了咧嘴,扭头接着射箭。
刘金花唉了一声,跳着将受伤的学生放到了篮子里,上面的人将篮子拽了上去,又把腿受了挫伤的刘金花也拖了上去,等到小三子上去的时候,已经是两眼昏花了,伤口不致命,可是流血差点把人流死。
小三子一上去就被送到了后方的医院,去箭,大补的药物灌进去,呼呼的大睡了起来,脱离了危险。
郑强子终于带着骑兵赶回来了,他们的骑术不如常二等人,所以速度要慢了一些,但是一交手,又是大胜一场,常二只带着数十骑匆匆逃离。
其实这次战斗就已经与骑术无关了,因为郑强子他们自知骑术不过关,所以不到关键时刻,绝不拼刀,他们身上的马刀更多像是一种装饰一样,不过用来对付土匪之类的乌合之众还是没有问题的。
扬长避短,既然有半自动弩这么好用的武器,为什么还要用刀呢,直接把对方射下马去多痛快。
战事终于结束了,大部队也赶了回来,民兵解散,开始进行善后事宜,民兵并没有死亡,只有数人被箭射伤,但是都不算太严重,送到医院医治,然后按着休息天数给予一定的补偿,肯定都不会落下。
就算是民兵们防御的这两天,也都按着工时给了工钱,那些老兵们倒不觉得什么,一向都是这样,可是对于那些新来的可就是一件天大的事了,头一回听说拉壮丁上城墙还有钱拿,而且还不危险。
至于那几个受伤的,在家歇着,竟然还有双倍的工钱可拿,这得是多好的事啊,颇多的人都有些后悔,当初为啥没有勇敢的冲在前面,让对方也射自己几下子。
丁君霍已经发现了于栖曼不见了,不过却以为她又跑到医院去帮忙了,也没有在意,先将善后的事情处理得差不多了,甚至连勋章的人员也定了一下。
强子的骑兵营杀敌最多的有铜阶二等勋章,正面对敌的几个团每团各两枚铜阶三等勋章,民兵连长小三子得了一枚铜阶三等勋章,刘金花也得了一枚铜阶三等勋章。
勋章给予的都是表现最为突出的,而且这人员还不是立刻确定,需要所属连、营、团的战斗长军官和司马超过八成以上确认才行,在勋章的发放上,极为严格,这也是为什么每个人都对勋章如此趋之若鹬的原因。
直到把这些事处理完了,该处理庞家的事了,庞光老爷子写出去的那封信,也落到了丁君霍的手上,元林的破山队奇袭了常一的中军的时候获得的,直接就送到了丁君霍的手上。
“走吧,去庞家!”丁君霍说着站了起来,早已等候多时的雷行和殷正英站了起来。
一百名警察,二百名职业军人,用最快的速度包围了庞家大院,三米多高的大围墙,直接用几个捆在一起的手榴弹炸出几个大洞来,军人警察一起冲了进去,门口的那些家丁们还没等反应过来就被一举擒获,直接铐上手铐扔到了外面的车上。
“姓丁的,你不要让活,我就不让你活……”庞谢怒吼着从屋子里冲了出来,手里还拎着一把长刀,只是他才刚刚冒头就被一只雪白的胳膊给拽了回去,崩崩的声音响当中,半自动射击了,在门口插了一圈弩箭,甚至从门上都穿过去不少。
看着对方毫不客气的就**箭,庞谢登时被惊出一身白毛汗来,这才想起,对方似乎并不知道于栖曼在自己手上呢,哪有不杀自己的道理。
“爹……爹……”庞谢没了主意。
“押着她,我们得走了!”庞光老爷子长长的叹了口气,扭头看了一眼自己的书房,一个大车,也只能带走细软,像这些藏书,都没法带了,弃之可惜啊。
PS:各位的提议我都有记下来,我会挑能用得上的进行整合,再次感谢……
人质
“都别动,是于栖曼……”丁君霍吼叫了起来,果然,被推出来的女子当真是于栖曼,此时她一脸的平静,虽然看不到,但是眼睛却一直都在看着丁君霍所在的方向,架在脖子上的刀,就像是不存在一起。
“姓丁的,马上让开,老子要走,我看你们谁敢拦,除非你不要这个小娘皮的命了!”庞谢怒极之下,连说话都使用市井粗语。
“好,我让,我让,我告诉你姓庞的,如果她少一根毫毛,我……”丁君霍最终没有将狠话放出来,但是阴毒的眼神却比任何狠话都管用。
“丁先生尽管放心,待我等进了楚国之境,便会将她放开,若是丁先生执意动手话,伤了她却也怪不得我等!”庞光老爷子拄着拐杖沉声说道。
“好,走,我让你们走!”丁君霍将牙咬得咯咯做响,一挥手,所有的士兵和警察都退了出去,就连他也退了出去,生怕刺激到已经陷入疯狂的庞谢。
“破山队,破山队有谁在?”丁君霍咬着牙向殷正英问道。
“元林他们已经回来了,正在休整!”殷正英答道。
“派破山队,我的要求是,救回于栖曼,而且,不要弄死他们,他们,应该死在矿场上!”丁君霍平生第一次如此的阴狠。
“是!”殷正英毫不犹豫的说道。
丁君霍也仅仅是跟着进行过几次军事训练,真要是论起身手来,他连最普通的精兵都不如,更不用说破山队了,所以这种事应该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如果他要强行插手的话,只怕最后只会将事情办得更糟。
庞家走的也仅仅是主要人员,那些家丁,是无论如何也出不去的,庞家,仅能带二十人上路,否则的话,宁可当场击杀他们,这是殷正英在做坏人,其实是丁君霍授意。
如果人带得多了,破山队行动起来必然处处受阻,而能协持人质逃命的,肯定就是胆子够小的,特别是像这种自觉得高人一等的读书之人,怕死起来比小人还无耻,直接就扔了那些忠心的家丁,仅带着自家直系子弟离开。
如果庞光要是坚持的话,丁君霍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总不能真的连于栖曼一块杀了,幸好,庞家上下怕死,庞光老头也没有坚持。
剩下的人,无论男女,除了那两名卧底之外,其它人全部送到矿场干活去,与那些俘虏是同样的待遇,三年之后,表现良好才能重新获得浮云镇居民的资格,在这三年里,他们只能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没有人有任何怨言,就连那些丫鬟都没有怨言,若是放在其它的国家,这可是谋逆的大罪,按理来说,应该是九族之内,鸡犬不留的,而他们,还能留下一条命,就是干点活呗,在哪干不是干,反正在庞家干活,也拿不到什么钱,甚至连吃的都不是很好。
事关重大,元林亲自挑出二十名最精锐的破山队成员与自己一起执行解救任务,光狙击弩就拿了十柄,一人双马,纵马抄小路就赶了上去。
庞家赶着五辆大车,一辆细软,四辆拉着人,沿着通向楚国的水泥商路一路急行,跑得飞快。
“哈哈,臭娘们,这回,该本少爷尝尝鲜了!”哪怕是当着他爹的面,庞谢也没有任何掩示的意思,直接就解自己的腰带。
“你干什么?”庞光沉声喝问道,车子上还有其它数名本家族的直系子弟呢。
“爹,咱们现在出来了,这娘们也没用了,咱们沿途也有个解闷的,不管如何,儿子也要第一个上!”庞谢斩钉截铁的说道,这种YIN乱的场面在上流社会并不算什么稀奇事,庞家也不是没搞过,庞光甚至也亲自参与过,父子同上,更有感觉。
“哼,冲昏了脑子的东西,我们现在还在商路上呢,只要是在商路上,就不算出了浮云镇的地界,你以为姓丁的会这么轻易的放过咱们,别忘了,还有破山队呢,如果你动了她,下一刻,怕是破山队就会直接杀上来!”庞光沉声说道。
“爹,那要等到什么时候,难道我们就这么放了她?”庞谢叫道。
“等进了楚国再说!”庞光说着眯起了眼睛,庞谢又用恶狼似的眼神看了于栖曼一眼,心不甘情不愿的又将腰带系好。
元林急得心头直冒烟,庞家跑得飞快,根本就不下车,他们没有任何可以下手的机会,马车在大路上跑得飞快,元林已经派人走小路抄到前面去了。
“队长,队长!”呼声当中,一骑纵马而来,却是跑得快的小兔崽子回来了。
“队长,前面五十里,有一支楚国商队,是春叶商行的商队,领头的是包惜文。”小兔崽子说着喝了口水,脸色有些苍白。
“走,跟他们接触一下,不能让姓庞的再这么走下去,再有两天就进楚国地界了,到时候事情就不好办了。”元林轻喝一声,一踢胯下的骏马,纵马飞驰而去。
包惜文恨不得长上翅膀,从浮云镇到楚国来回飞着运货,不得不说,浮云镇出产的货已经在丁君霍的有意识的引导下形成了品牌,浮云,一朵浮逸的浮云商标就是浮云镇的标记。
虽然各种仿制品层出不穷,价格也要比浮云出产的低上很多,但是上流社会或是一些有意识的老百姓,都只认浮云的牌子,浮云两字不仅仅是品质的保证,还是面子的保证。
浮云镇的商品仿制容易,哪都不缺聪明人,比如说烟卷,比如说炒茶,但是产品仿制容易,但是这包装就不容易仿制了。
浮云镇的产品都是用那种薄而硬的纸壳来包装的,而且每隔几个月,就会更换一次包装,他们管这个叫升级换代。
薄纸壳包装得精美,又大量的使用了印刷术,若是仿造的话,连雕板的钱都赚不回来,何况还仿得不像呢。
从浮云镇那里,商队着实赚了不少,而且这条商路也更加的安全一些,包惜文简直就要把浮云镇的丁先生看成是财神爷转世了,上次带回去的那几个沉重的绿色玻璃镇纸,就卖了大价钱,仅仅是几个镇纸就赚回了所有的路费,剩下的都是净赚了。
商队要帮忙
绿色的玻璃镇纸是因为去铁不完全才会显绿,不过这一点,丁君霍才不说出来,后头还有重头戏呢。//
包惜文现在亲自带队,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来一趟,现在他哪怕是在路上,脸上也是带着笑的,读书人不爱财,但是却爱这种成就感。
正沉浸在成就感当中,轰轰的马蹄声响了起来,而且还不是从水泥大路上,而是从路边的树林里,包惜文的心头一惊,怕是遇上土匪了,若是浮云镇的巡逻队,只会走大路的。
身后的商队可不是空车,装载的都是浮云镇需要的原材料,烟叶、羊毛、棉麻等等,长长的几百台浮云镇出产的减震轴承大车,装得更多,也值不少钱呢。
“放下武器,都放下武器!”包惜文回头大声喝道,这地方可是进入了浮云地界,按理来说,如果在这地方丢了货,浮云镇的精兵会帮他们找回来,只不过却要付出一点点的代价,有不少丢失的货都被找了回来,当然,也有倒霉的,比如说土匪跑得快,或者是藏得深,谁也没办法。
包惜文可不担心,若是土匪们要抢的话,几百台大车给他便是,都是一些原材料,运起来吃力,肯定跑不出去,只要自己及时向浮云镇的精兵求救,就一定能找回来。
正准备抓弓拿刀的伙计们在一声声的传达当中放下了武器,不过却是放在了随手可得的地方,都是跑商的人,经验自然丰富,万一土匪要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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