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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鬼实录我和我身边人-第3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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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部以上在门外。

对于这种匪夷所思的超物理现象,压根就没有应变的能力,他只能抓住对讲机,对着对讲机大喊道:“快来人呀!快来人呀!”同事们收到了方庆鸿的求援,纷纷在对讲机里询问方庆鸿的具体位置,这方庆鸿的呼叫本来就有问题,就知道叫“快来人呀!快来人呀!”,完全忽略掉了叫谁,这就造成了所有当班的同事都在用对讲机。这么一来,对讲机开始占线,压根就不能顺利呼叫,等大家搞清楚方庆鸿的具体位置的时候,方庆鸿已然死在了玻璃之中。

如果说这西出入口第一次是意外。大家都能理解和接受的话,那这第二次。方庆鸿的死绝对是让人不可琢磨。这么一个死法,让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够去正常的解释。

方庆鸿虽然死的诡异,但毕竟是人命关天,所以还是得报案,这样一来,这商场里所发生的诡异事件彻底在社会上传播开来了。

这里还有一个花絮:方庆鸿的死被商场里的监控所拍摄下来了。这段画面当时曾在各大视频网站上流传开来,点击量迅速突破四十多万。可有很多网友在看到这段视频的时候,竟然纷纷留言表态,说是这仅仅是一段诸如魔术师大卫科波菲尔的穿越表演而已。对于这样的留言我也只能莞尔一笑。人家为了表演这段魔术,牺牲了自己的性命?当然,也有可能是魔术师一时失手,在表演穿越的过程中,表演失败,从理论上有被堵在玻璃门里的可能,但前提是,我查阅了与方庆鸿所有相关的背景资料,都没发现方庆鸿曾经有过学习魔术的经历,对于魔术表演的言论,也就不攻自破了。

这事还有一条尾巴:我认识易娉后,曾经和易娉无意中聊起过这件事情,易娉给我讲述了这有关玻璃门一些鲜为人知的幕后花絮,当时,警方将这玻璃门以及连同方庆鸿的尸体带回验尸,结果,无论法医怎么破拆,都不能讲玻璃和方庆鸿的尸体分离出来。后来一名老法医似乎很有经验,让一名警官去买回两支蜡烛。拿到蜡烛后,那老法医将蜡烛点燃,随后将那燃烧的蜡油滴落在那玻璃门上,每滴落一处,那玻璃门就出现了一条裂缝,蜡油滴落的多了,那裂缝也就越来越多,最后,老法医一声令下:“破拆吧!”几个法医拿起破窗锤一敲,那困着方庆鸿尸体的玻璃门顿时应声而碎,所有见证这一幕的法医们都瞠目结舌的看着那老法医,希望那老法医能够指点迷津,但那老法医仅仅是笑了笑后说道:“赶紧验尸吧!”后就再也没有多言语一句。

易娉跟我说到这,我也好奇无比,这艾教授说过,蜡烛、香、纸人、纸钱都能算是祭奠用品,但这香和蜡烛还是能供佛、供道的祭祀用品,算是一种特例,但香和蜡烛又有区别,香是祭祀对象对于祭祀者的一种“明示”,这三支香一点,最后三支香的高矮都有一种特定的说法。(前文说过的法医验尸之前也要烧香,来确定是否可以验尸是一样的道理。)而蜡烛代表着一种实现,就是蜡烛点完,看香的形状,然后决定这香给你的怎样一种“提示”。所以,蜡烛的一般作用就是时限,蜡烛点完,时限就到了。我们过生日为何要吹蜡烛?就是图吉利:蜡烛还没点完,就吹灭了,就说明时间停留,人不再老去。

当然,蜡烛还有一种最常用的作用:照明。在这里我还得补充一下,诸如蜡烛能给难开的拉链起到“润滑”的作用、蜡烛用于性虐等等,这些都是题外话,跟灵异不是很有关联,在这里我暂且不表。我解释这么多,无非就是想解释这老法医为何用了蜡烛滴油的方式,就能让很多人都破拆不了的玻璃更轻松的破拆了呢?想必这绝对不是所谓的“物理现象”或者“化学作用”。这里面肯定有一种灵异说法,但是这样的现象艾教授不曾提及过,这易娉同样也是不知情。而我这人又是那种不能留有疑问的人,所以就为这事还专程拜访过艾教授,艾教授听完我的讲述,笑了笑后,直白的跟我说道:“蒋凯。你去问姜舯吧,姜舯会给你满意的答案!”于是我又去找到了当时还是宅男的姜舯,姜舯见我问这个问题,很恼火,似乎对于我的问题很反感。最终被我逼急了,实在无奈的说道:“玻璃上有万千子孙,怨念定当极重。”

“有万千子孙?”我有点明白,也有点不明白的反问道:

姜舯可不来管你有没有理解,只是又说道:“滴蜡,玻璃就不再透明。上面的万千子孙也就如同蒙上了眼睛,所以,玻璃破碎也就自然而然的了!”

“鬼玻璃”的故事就说到这里,也希望大家能够明白那“万千子孙”的道理,再明说。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不理解的,也就不用去理解。就当一个留有悬念的故事看一下就得了!

“鬼东西”系列之鬼炮仗

逢年过节的、开张营业的、乔迁结婚的这些喜事都离不开放一些炮仗。炮仗最初的作用是把“年”这个怪兽给吓跑。到后来,就是引起大家的注意:我这里有好事了,大家快来看呀!

炮仗的本意就有驱邪、祈福、迎祥的瑞意,但如果连炮仗都变成鬼东西了,那就是一种要命的“催命符”。

史书记载:明朝万历年间,就有“鬼炮仗”的出现。当时被官府认定为祥瑞,故写于奏折,交付内阁,内阁转呈司礼监。由司礼监奏请天子,天子悦,赐名“红衣”。那一年,正好有葡萄牙人进献大炮,天子索性赐名大炮为“红衣大炮”。结果这个“鬼东西”没能保住明王朝的长久命运,反倒是后来,中国沦为西方“大炮”的标靶,中国从此进入了屈辱不堪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衰败“帝国”。

关于这段历史,我也做了一些考究,当时“鬼炮仗”的出现,就会被官府认定为“祥瑞”呢?实则要从一个小老百姓的冤屈说起。这事情发生在哪个地方?我就不详说了,姑且给它一个名字“江南某镇”。“江南某镇”父母官颜炳闻,贪得无厌,贪赃枉法,是一个被老百姓私下骂做“蚊子”的大贪官。这个贪官审案有个特点,谁给的钱多,谁就是胜诉方。这么一来,“江南某镇”的土豪们就开始为非作歹了,反正打官司出得起价钱呗,那我还不好好的鱼肉一回百姓?花德磐,是典型的纨绔子弟,仗着自己有个有钱的爹,就开始横行乡里,今天调戏良家妇女了,明天就虐打老实农民,反正是有多坏就有多坏。某日,他心血来潮,竟然想看人家女子生孩子的“血腥场面”,于是就让下手到处打听,看看有没有临产的妇女?“功夫不负有心人”,村东头的老张家儿媳妇就要生了,那花德磐立马带着自己的家丁冲到了村东头的老张家,老张一看,来者不善呀!但见避无可避,老张也就只能硬着头皮上前问道:“花公子,不知道大驾前来,有何贵干?”

“少废话!听说你儿媳妇今天要临产,接生婆都到了!我好奇,要看看,给我让路!”花德磐说完,就往老张家里闯。对于这种荒唐又无理的要求,老张岂能答应,于是连忙堵在门口哀求道:“花公子,行行好!这女人家生孩子的事情,是要见红的,花少爷是阔绰之人,当然不会愿意为了好奇而去碰触这种见红的霉运”还没等老张说完,花德磐的近几个月家丁就冲上去,把老张给拉到一边,花德磐得意洋洋的一边往老张家里走,一边说道:“老不死的,什么霉运不霉运的?我黄某人干事,还要你这老不死的来说三道四?”老张见自己阻止不了,一边高喊着要报官,一边让相亲四邻前来作证,看看这个花德磐做的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老张的儿子小张,本在田头干农活,有人跑来报信:“张家儿子,不好了,不好了!那个姓花的龟孙子去你家调戏你的媳妇啦!”小张一听,这还了得?连忙扔下农活,三步并作两步走,飞快的跑回家中。

跑到家门口,只见花家的家丁堵在家门口,不让老张进门,还有一些邻居,或许是迫于花家的淫威,只敢远远的站在几十米以外观看。也没有一个人出面帮助张家。小张真急了,拼了命的往家里冲,怎奈花家的家丁众多,硬生生的把张家的两个主人拦在了门外。门外相峙不下,家里却传出阵阵的淫笑之声,最后一声长响“啊”后,只见从家里跑出一惊慌失措的中年妇女,一边往外跑一边还高喊道:“出人命啦出人命啦”小张见状,连忙摆脱家丁纠缠,神情紧张的拉着那中年妇女问道:“接生婆。出什么人命了?出什么人命了?”

那位被小张喊做“接生婆”的中年妇女,顿时往地上一坐,随后在地上嚎啕大哭道:“张家的小媳妇没啦!张家的小媳妇没啦!孩子也没啦,孩子也没啦!”正当小张越听越心惊的时候,只见从家里又走出一人。只见那人手中捧着一个湿漉漉的小孩,哈哈大笑道:“原来生孩子就是这么一回事情呀!真有意思。真有意思!”一边笑。一边把手中的那个小孩随后一扔,然后对着众人说道:“我们走!”——不错,这人就是花德磐。

他闯进张家屋里,见接生婆正好给张家的儿媳妇在接生,孩子已经出来了一半,但突然闯进一个男人。顿时把接生婆和张家儿媳吓了一跳,古时候,女人把贞洁这个东西视为自己的生命,不要说是以生孩子的形象出现在外人的面前。就是妇女接待自家的亲朋,都不能露出自己的手臂。这一来倒好,先是那张家的儿媳气得昏厥过去,这生孩子生了一半突然昏厥,搁在现在的条件,还能搞个剖腹产,但那个年代哪有这样的技术,生孩子昏厥就等于把自己的孩子给活活的窒息死。而那接生婆看到进来一个张家以外的男人,不仅意外吃惊,还不知道怎么应变?是先要遮羞呢还是自己接着接生孩子?就这么一耽搁、一愣的功夫,花德磐已经迫不及待的冲上前去,把接生婆推到一边,自己要好好仔细观察这生孩子的一幕,结果一尸两命,算是闯下了天大的罪祸。

张家父子见状,这还不跟你花德磐拼命,有些相邻实在也看不下去了,纷纷上前声援张家父子,但怎奈花德磐那边人多势众,不仅将张家父子打成重伤,还对着张家父子扬言说道:“两个狗东西,竟然把我的家丁给打伤了?我要你们赔,要你们赔!”

用恶人先告状来形容花德磐那是最为贴切不过的了,花德磐带着自己的家丁,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径直往县衙走,直接就找“青天大老爷”颜炳闻为他做主。

在这里,我还得交代一下,古时候打官司的一些常识。现在有部分古代素材的电影电视,非常的不负责任,算是胡乱瞎拍。老百姓打官司似乎很简单,只要跑到县衙门口,一击鼓就行,这就算“击鼓鸣冤”了,然后县太爷升堂办案,可以说是比现在打官司都要简单。其实古时候的官司是非常难打的,首先你要具备三点,才可以:一、诉状;二、时间;三、关系,缺一不可,诉状的这个东西放在现在的眼光去看,当然很合理,很符合司法的精神,打官司,没有诉状怎么行?但在古时候,很多人打官司,难就难在这诉状上了!那得会写呀!现如今,即便是找一个大学生写一份诉状,或许这大学生还写不来,至少格式不知道是怎样的?在古时,天朝是实施的“愚民”政策,你老百姓越白痴约好,为何?管理一群知识分子和管理一群白痴,哪个好管理?当然是后者。老百姓大都不会写字,你让他写状纸?那比登天还难。那你就得去找人替你写状纸。有的电视电影里会有这么一个场景:一个落魄的穷秀才,为了养家糊口,在街边摆一个代写书信、状纸的摊位,来换取一些开销钱,那事实是这样吗?答案是否定的!古时候,在最鼎盛时期,如盛唐、北宋,那因为民众物质生活非常富裕,官府会天天开市,以便来满足民众的日常所需。但通常情况下,开市这个概念,绝对不是天天,就如同现如今,还有一些地方保持集市的传统,那集市也不是天天有,短则一个月一次,长则几年都没有一次,这个就是所谓的开市。官府没有开市,你就不能摆摊,否则,那你就是违禁,有造反的嫌疑。最严厉的时候,杀头都是有可能的。

ps:  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和真实的历史还是有很大出入的!

第781章 “鬼东西”系列之鬼炮仗(二)

说这么多,就是你这个诉状都没人帮你来写。大家也千万不要以为,没有开市可以请邻居代写一下。那个年代,一个村上甚至一个镇上没有一个人识字是再也正常不过了!偶有会读不会写的人,这种人就算是“高级知识分子”了,走到哪都要受到敬仰,甚至一村之长、一乡之长都非他莫属。就算有人会写字,那他也不一定能堪以写状纸的重任。你的状纸上的字体必须要按字体格式来写,写的格式不对,或者字体不对,对不起,你这状纸我不接,得你还是得回去重写。

如果你运气好,找到了一个懂格式、字写得好的人替你写了状纸,那只是你告状路上仅仅完成的第一步,接下来就是等待时间。这个“时间”是什么概念呢?以前的地方官,他是身兼数职,既是“人民法院院长”,也是“市长”,既是“市工商管理局局长”,也是“城市管理局局长”反正是要处理的事情很多,打官司,仅仅是地方官众多事务中的一种,他不可能天天坐着大堂,等着你来打官司。于是就特定某个日期为“打官司”的日子,过了这个日期,你要打官司,对不起,等下次。当然,这个打官司的日期是根据地方官的个人喜好来设定的,有的地方官勤政廉明,那或许一周排一次,有的地方官怠政慵懒,那就有可能二个月排一次,甚至更长。有一些史书记载,对于这些在现代称之为民事案件的官司,地方官大都不受待见,认为这是一种浪费时间的事情,所以。古时候,对于这种民事纠纷,都会请各族的族长或者德高望重的老前辈出面调解,在一定程度上,族长和德高望重的老前辈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其地位要远远高于地方官!一个地方可以没有地方官,但绝对不能没有“家长”。(编者按:我曾经看过一本地方志,由于朝廷的疏忽,某江南小镇的地方官一直空缺长达七年,在这七年里。这个小镇几乎就处于无政府状态,但现实是,那里的老百姓依旧安居乐业,甚至其滋润的日子远比其他邻镇的百姓要过的好,因为这七年里。这里的老百姓不用交税纳粮,都靠该镇的一位七十多岁的老者主持公道。才得以蓬勃发展。我觉得这事应该是真实存在的。毕竟地方志是一个地方历史的真实反映,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比那些杂记、随笔、传说要来得靠谱的多。)有时候,即便你赶上打官司的时间,但地方官可是有一宗审一宗,没有“第二个服务窗口”。所以如果前面已经有人在那边审案了,那你就得在后边等,如果前面那案子审了一天才结束,那不好意思。你得到下一个“工作日”才能过来了!这个就是“时间”上的麻烦。如果你有了状纸,恰好在时间上赶上趟了,那还不能玩玩大吉,那还得看你关系够不够?或许很多人要问我,这打官司还要“关系”?那当然了,当然这“关系”不是说你非得要跟地方官沾亲带故,而是先得看你的身份,古时候,身份很明确,人有三六九等,“士、农、工、商”,你得按照这个身份来。“高级别的身份”告“低级别的身份”,算是好起诉的那种,“低级别的身份”告“高级别的身份”那就难上加难了,说通俗一点,“士”告“农”好告,“农”告“士”却是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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