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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血为证-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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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大手扣住叶默的后脑勺将它扳到另一边,血牙再不犹豫果断地刺进了肌肤。刺痛与麻痹同时传向叶默的大脑,这只鬼比雷诺要用力,刺得更深,尽情地吸吮,毫不在意是否会将她吸干。转眼工夫,叶默就开始心悸眩晕,紧绷的身体软下去,她无力地靠在他肩头。心里想着,雷诺,快来,救我。

这只鬼抬起了头,高深莫测地笑着:“果然香甜。不如先带你回去,改日再来拜访雷诺。哦,放心,我没想撕碎你,你不用害怕。”

叶默吃惊地看着他,他怎么敢带走她,她属于雷诺,是什么人敢挑战亲王的尊严?

他看透了她,高傲地笑了:“你属于雷诺不假,但你很快就会属于我,凭我和雷诺数万年的交情,向他要个东西不要紧的。”

“我是人。”叶默大喊。

“哦,地球人,不错。真不知道兰特为什么会把你们这种如此孱弱的物种划为高等智慧生命。你们给我们做做宠物也就够了。”

他说的兰特,应该是指兰特?梵?莱森蒙德亲王,上个千纪霍曼帝国的统治者。叶默呆呆地看着他,他是谁?然后她又恨恨地想,无论他是什么身份,他都是一只极其讨厌的吸血鬼。

“不要在心中骂我,否则我会惩罚你。”这只鬼说完扬了扬皮鞭,手柄上的红宝石闪烁着异彩,一匹异常雄伟的金甲龙落在他们身边,风狂动,将叶默的黑发扬在空中。

“真香,有些忍不住呢。”

他抱她上了龙背,瞬间冲上高空。叶默这才真正见识了龙的速度,气浪直直地压迫过来,她不能呼吸,胸骨似乎都要断了。原来平时雷诺带她骑龙兜风,都将飞行速度压到了最低。

“这么弱。”这只鬼感到了叶默的瑟缩颤抖,把她拢进斗篷里,她这才好过了一点点。

“你是谁?”她挣扎着钻出头来费力地问。

“雷诺没教过你对贵族要用敬语么?”

唉,这种时候不低头是不行的:“对不起,请问您是谁?”

可这只鬼不再理她,凝神看着前方。叶默气结,也扭头看去,他们竟然在红海上,向着北岸飞去。红海是内海,三面环绕着陆地,但站在沙滩上眺望,海天无边无际。而现在,她竟望到了北岸的礁石。

叶默怕极了,冲着他喊:“你要带我去哪?”

“这么快就忘了我的话?我不喜欢重复。”

“您,您要带我去哪?”

“我的城堡。”

“我是雷诺的。”

“别忘了我救了你,忘恩负义的小家伙。”

现在,叶默宁愿他没有救她。她宁愿被吸血兰花拖走,等着雷诺来救她。

“你这软软的身子,用不了一刻钟就会被血兰消化掉的。”这只鬼似乎知道她在想什么,嘲讽地说道,“吸血兰花是极品香料,这种东西很独特,讨厌干旱却生在紫漠中。它们的枝干矮小,根茎却极其发达,在地下能延伸几十米,紫漠中的动物杀手都是它的食物。那些猛兽潜伏在沙子中等待猎物,却没想到自己会被吸血兰花猎杀。根茎从沙子下面钻出来一卷,什么巨蜥、沙蟒、三足兽都挣不脱。雷诺家的这株是改良品种,它被移植到肥沃土壤里,环境改变根茎很快退化了,但枝干变得粗壮高大,枝条在风中摇曳,能伸得很长很长。昨天的一场雨,更让它加倍精神起来。它竟然穿过了半径五十米的草坪,就为了捕食你这个香甜的小家伙。知道它会怎么做么?那些枝条会直接从你的眼耳口鼻钻进体内,没人能救你,等有人找到你时,你早就干了。”

叶默不再说话了,无力地缩在这个冷酷的怀里。

“乖,我喜欢听话的宠物。”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们降落在一座山间古堡前。一个英俊的卫官迎上来:“殿下,恕我失职,不查您外出没有派护卫跟随。”

“只是临时起意,不用责怪自己,史东。看,我捕获的猎物。”这只被尊为殿下的男鬼跳下龙背,极不温柔地把叶默扔在地上。

“天,这就是地球人么?闻起来真香啊。我向罗杰勋爵为您定购了两只,他答复说货还没有到。”史东兴奋地打量着叶默,“殿下从哪得来的?”

这只鬼不再开口,拉着叶默向石堡中走去。来到阴森森的大厅里,他放开了她舒适地坐在木椅上,饶有兴致地重新打量起猎物来。叶默惊恐地缩成了一团。

“脱了衣服转个圈给我看看。”冷酷的声音下了命令。

叶默震惊地瞪着他,一动不动。

“你是记性差还是装傻,告诉你,那些不听话的宠物没有不被我驯服的,何况你,还不如一只沙漠野鼠强。”

叶默蜷在地上,绝望抓住了她的心,雷诺会来吗?

这只鬼冷冷地注视着她,片刻,优雅地笑了,只是优雅背后隐藏着残忍和冷酷。他向后一靠,端起方几上的水晶杯呷了一口血酒。

叶默一直警惕地望着他,却没想到始终跟随着的史东轻轻一击掌,不知从哪里钻出了两个侍从,扑过来干净利落地剥光了她。





、十八、劫持〔下〕

石棺中,雷诺睁开了眼睛,心头有些莫名的烦躁,这种感觉很奇怪。即使在黑暗中,他也能精确地判断出现在的时间,人类的正午、血族的子夜时分。怀着希望,手臂伸向一边,真可惜,小东西不在这里。她坚持要搬回去,他同意了。

不是因为她的顽固态度,而是因为他也需要独处的空间。目前,他对她有一种狂热的痴迷,是因为血么?日子久了,这些情感会不会变淡?就像数万年来,他阅人无数,但最终的结局都是厌倦。不是他厌倦了那些女人,就是那些女人厌倦了他。

血族是一个没有家庭概念的种族,孤独的生活对每个血族成员来说,早就习以为常了。当然,他们不是不能在一起过日子,血族社会的男女也有自己的伴侣,他们自由选择喜欢的对象,然后上床做*爱。不过,血族男女不大可能长时期地居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不用多久他们就会分手,再去寻找新的玩伴,几万年来都是这样。是啊,伴侣这种关系没有法律和道德的约束,没有任何维系的纽带,很容易就结束了。不像地球人,男女结婚需要注册登记才会被承认,法律、某些宗教以及道德都要求夫妻之间相互忠诚。当然,他们也会厌倦,或者出于种种原因,家庭解体。不过,还是有很多夫妻维持了长久的伴侣关系,彼此忠诚,直到他们死亡。就像小东西的父母,那么恩爱,至死不渝,并把这种爱传给了孩子。另外,地球人还有一种感情,叫做亲情。亲情,本来很好理解。地球人能繁育后代,父母对子女的爱、兄弟姐妹间的爱自然就是亲情。可是,夫妻之间似乎也存在这种感情。爱情随着时间的流逝可能变淡,而另一种感情却滋生了,那就是亲情。夫妻关系维系的时间越长久,亲情越深厚,越难以割舍。有了这种感情,家庭变得更加稳固。神奇的地球人啊。其实,西萨星人和地球人的社会风俗很接近,但血族并不热衷于研究他们。原因很简单,西萨星人是马人族,身体特征和他们相去太远,自视高贵的血族懒得去深入研究他们。

而地球人就不同了。他们可以成为血族的后裔,就如同血族都是霍曼天神的后裔一般。自霍曼帝国建立以来,血族社会管理体系越来越完善,人口统计精确到毫无疏漏的地步,所有血族成员都登记在案,无论醒着的还是休眠的、活着的还是死了的,无一例外。血族的人口在下降啊。下降的原因包括天灾和人祸。血族内部从来没有发生过战争,他们只对不肯臣服的毛人族和雪人族发起过镇压,血族获得了全面的胜利,但也付出了血的代价。除此之外,血族的意外死亡占据大多数,谋杀这样不可饶恕的罪行也是存在的,只是案例非常少,在血族数万年的文明史上可以忽略不计。而地球人就不同了,野蛮和文明并存发展至今。他们是个复杂的物种,血族比起他们单纯多了。

地球人能够成为血族的后裔,到底是不是天神的恩赐呢?

哦,想得太远了,都是因为小东西让他心烦了,仅此而已。那个小东西本不该来到这里,他第一次品尝了她的鲜血就知道了。这就是独属于光之族的异能。卡帕特里希一族的读心术让人无法隐藏自己的思想,莱森蒙德一族的意念控制术能够驱动意志薄弱者做任何事情,而沃恩弗里特一族能够从血液中追寻记忆。你做过什么、你想做什么、你将做什么,也就是过去、现在和未来,都掌控在光之族手中。

所以,他无需学习小东西的母语,饮下她的血,掌握了她曾经的一切。

其实,很讨厌这种能力呢,雷诺皱着眉。好的记忆、坏的记忆,只要鲜血流进他体内,他都必须无选择地获知。而他的能力高超到闻一闻那些鲜血,就知道是否纯净的地步。那些肮脏的血液真的让他恶心。好在他能够通过冥思修心来摒除那些可憎的记忆。

小东西之所以让他着迷,归根究底,是她的血很纯净吧。她给了他一种美妙的感受,那是整个血族社会都从未经历过的美好感情,家庭、爱情、亲情的温暖如此令人向往。而她被人为地消除了这些记忆。不是他不愿帮她恢复,而是恢复之后,她对血族的成见会不会更深?她那么迫切地想回地球,在恢复记忆后这种愿望会不会更加强烈?但霍曼星球的法律不允许,地球人只要来到本星际,就不能再回去了。兰特亲王执政时就颁布了法律,血族不与地球人进行官方接触,不能让地球人发现霍曼星际高等智慧生命的存在。

这项法律不光约束了血族的行为,实际上是将本星际所有星球的种族都划在保护之内。因为目前只有霍曼人的科技水平能够开启太空隧道,霍曼人掌握着本星际的太空运营权,为签订星际友好邦交的星球提供空际旅行服务。他们不能把危险或潜在的危险带到本星际来。但是把地球人偷渡到本星球,本身就具有潜在的危险。而血仆若回到地球,即使霍曼人消除了他们的记忆,地球现有的科技和医疗水平也有可能治愈他们。

雷诺亲王有些头痛地想,这就是他烦躁的原因么?小东西虽然不再向他提起这些事,但他知道,她在努力回忆。她经常对着天空发呆,实际上,她那个小脑袋瓜里不知在想些什么呢。到目前为止,她想起的都是美好的,但如果她想起那些丑陋的事呢?那些对她的伤害,她能否原谅?

再也睡不着了,雷诺推开棺盖坐了起来,看了看棺材旁那张小床,好几天没人睡了。他仍然睡在塔楼里,没有搬回去,反正还要搬回来,搬来搬去的太麻烦。小东西的床也留在这儿了他又给她定制了一张新床,放进她原来的房间里。雷诺起来摸摸那张小床,上面有小东西的体香,他敏锐的感官能闻到她留下的气息。

然后,他觉得有什么不对了。空气中多了一些味道,那是花香混合着植物汁液的味道,很淡很淡,却暗示了极度危险,对小东西而言。

他冲了出去。

……

叶默被那两个侍从脱光了衣服,抱膝蜷在地上。从最初的惊恐、到极度的愤怒和悲伤,她的眼睛充血瞪着阴冷的砖石地,却没有哭。

“站起来,转个身,殿下要看看你。”说话的是史东。

她不动。那两个侍从把她拉起来,他们用的力气极大,她有一只胳膊脱臼了。“啊——”的惨叫了一声,浑身都是冷汗。而那两个侍从恍若未闻,扳着她的身子强迫她转了一圈。

“哦,小心点,这种生物很容易被撕碎的。”说话间那只鬼已经站到了她身前,俯视着她,“嗯,骨架太小,胸脯也不够大,身上的肉太少,睡起来一定不舒服。不过还是有让人满意的地方,肤色很诱人,更诱人的是味道。”

他说着贴近了她,深深吸了一口气。

叶默那条脱臼的胳膊无力地耷拉着,冷汗还在流着,因为剧痛脸扭曲变形。她咬着呀,忍着不再叫出声,可浑身抽搐得像风雨中的小树。眼中充满了血丝,她恨恨地瞪着他。

“真有意思。”那只鬼笑了。

“殿下,那是雷诺亲王的齿痕么?”史东惊呼了一声。他才发现这个人类女孩脖子上的牙印。一边是蒂文亲王刚刚留下的,而另一边却是雷诺亲王的。显然,这个女孩属于雷诺亲王。

“是的,我从雷诺的城堡经过,看见吸血兰花在攻击它,救了它顺便带回来了。”

“殿下,请恕我直言,虽然如此,终究还是不妥的。”

蒂文亲王瞥了眼仍有些惊讶的史东,懒洋洋地道:“什么不妥?雷诺难道会为一个宠物和我翻脸?”

“那当然不会,只是,亲王的权威不该被侵犯,亲王的尊严也不能被亵渎。您和雷诺亲王地位相同,更不应逾越血族的规则。”史东很严肃地回答。他出身六大氏族,是蒂文亲王的私人卫官,跟随亲王数千纪,直谏是他的本分。

叶默知道这只鬼是谁了。其实她早就猜到了,现在终于从史东的嘴里得到了证实。听了史东的话,她心中升起了一丝希望,放了她吧,让她走,把她送回去,她只当今天的事是一个噩梦,会努力把它忘了的。雷诺不可能替她讨回公道,她知道不可能。

蒂文亲王看了看史东,又转向这只小宠物,阴测测地笑了:“你说得没错,史东。只是,我已经把它拿来了,难道还要我还回去么?你替我写封信封上我的印章,送到雷诺那里表达我的歉意。”

“……是,殿下。”史东想想,以蒂文亲王的行事风格也只能如此了。他立刻退下去写信,这件事越快办完越好。

叶默绝望地看着史东一阵烟似的消失了。

“你是聪明还是傻呢,知道雷诺不会为你跟我翻脸,却还止不住希望他为你讨什么公道。真可笑,一个宠物还妄想要什么公道。”

叶默傻了,她想什么,他怎么知道?她想起了萨曼莎女侯爵。看来,读心术真是卡帕特里希一族的异能。

“抬起她,分开来,我看看。”

“不要,不要,求,求求您,不要。”叶默绝望了,做着最后的挣扎。

“终于认清情势了,知道请求了,这是个好的开始。”蒂文冷酷地笑了,“但是,我的话是不能违背的,记住了。”

她被架起来,腿被扯开,那么羞耻地展开在这只鬼面前。

冰凉的手指划过最娇嫩的地带,引起一阵阵绝望的颤抖。柔弱地生命,一点点反抗的力量都不具备,生来就是供血族消遣娱乐的。蒂文亲王兴致勃勃地探看揉搓这只雌性人形宠物的私*处,感觉到自己体内迅速膨胀的欲望。一根手指毫不温柔地从小小的口中进入,听着宠物痛苦绝望的喊叫,他整个身体都兴奋起来。可忽然,蓝紫色的眼瞳中闪过一丝诧异:“雷诺为什么没吃了你?”





、十九、她恨??我们!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劳动节快乐哦。
嘻嘻,大家好好玩,好好休息,偶也是哦。

蒂文亲王微微蹙眉。如果雷诺很在意这个宠物的话,他还是要好好考虑一下的。他想起几天前获知他提前苏醒特来拜访的萨曼莎对他说的话,想起那个小花园里奋力救护她的金翅小天马,那是他都不曾拥有的灵兽……。蒂文压下欲望不舍地收了手。雷诺若是吃了它,他拿来吃了,也没什么。可雷诺没动它,为什么呢?它毕竟是雷诺的,他抢来先吃了,是对雷诺极大的冒犯。

他盯着这个诱人的小宠物腿间那粉嫩嫩的花瓣,目光又移向它耷拉的手臂,淡淡地吩咐道:“找个医生给她看看。”

蒂文亲王有些遗憾地想,还是先让史东送信过去,等等再说吧。

等?不用等了,雷诺直接闯进了他的城堡。

蒂文料到雷诺会来,但他真没想到雷诺会来得这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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