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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手窃国-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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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颇为失望,心中一个焦急,就突然醒来了。看着窗子外的月光,她这才知道刚才所见的不过是个梦,不是真的。
赵雍这一次在邺城呆了十来天,就动身回晋阳去了,一个月后,正值六月盛夏,晋阳传来一个令牧云和赵汶颇为惊愕的消息——赵雍的同胞弟弟,南赵郡公赵琛死了,只有二十三岁。据说头一天别人还见他好好的,在晋阳霸府主持事务,第二天就传出了暴亡的讯息来,死因不明,着实令人生疑。
当朝大丞相的亲弟弟死了,这着实是桩大事,在京城的不少亲贵都携带家眷回去吊丧,赵汶既然在京城无事可做,自然没有理由不回去。接到报信后的第二天,牧云就跟随丈夫回晋阳去了。
赵源当然不舍得她回去,怕她和赵汶被父母留在晋阳,以后再见她就困难了。可他伤愈复出之后政务繁忙,根本脱不开身。无奈之下,他只得派了大量侍卫护送,给她准备了一路上所必需的物品,一大早送她到门外,目送着队伍去了。
坐在颠簸的马车里,她见赵汶的神色有点郁郁,似乎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疑惑道:“怎么,你不想回去?”
她在京城的这三个月,好几次看到赵源当众嘲笑他,有时候他办错事说错话,就被毫不留情地训斥。按理说他不应该喜欢呆在赵源眼皮子底下,过着憋屈日子的。
“在这里没人管着,每天不用起大早读书习武,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很自由。回去以后,兄兄要管,家家要管,当然不痛快。”
原来是这样,牧云会心一笑,虽然他已经是她的丈夫了,却还跟个小孩子似的,贪玩逃课不喜欢学习。“你出来玩了三个月,也该收收心,回去继续课业了。否则你再折磨耽搁下去,三叔四叔都要比你学问好了。”她指的是赵汶的两个异母弟弟,三郎赵浚,四郎赵淹。
赵浚比赵汶小了两岁,今年只有十一岁,却聪明慧悟,不但读书好,习武也进步很快,是个从来不用大人操心的孩子。赵雍一直不喜欢他,并不是他本身的原因,而是他血统可疑。
当年赵雍抛家弃子地跑来魏国谋取富贵,在魏国落地生根。日子好过了,下半身当然不能闲着,每天晚上回去也需要女人照顾,因此纳了个妾,她就是赵浚的母亲王氏。
王氏在嫁给赵雍之前,刚刚死了丈夫。伺候赵雍才七个多月就生下了赵浚。根据月份推算,这个儿子也许是她和前夫的遗腹子。赵雍心中这样怀疑,表面上并不说出来,仍然把他当做自己的儿子来养。尽管如此,待他终归不如待亲生子一般爱惜。
赵浚本人倒是争强好胜,丝毫不为自己的可疑身世感到自卑,性情和赵源一样外向开朗。赵源很喜欢这个人小鬼大的异母弟弟,两人脾气相投,经常在嘲笑赵汶的时候一唱一和,配合得不亦乐乎。
听牧云提到赵浚,赵汶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易令人觉察的愠色,转瞬即逝。他眼望着车窗外,淡淡说道:“反正我是个没出息的人,学得文武艺,也派不上什么用场,将来老老实实当个富家翁就足够了。”
“不要这么说,你还小,又没有真正历练过,怎么知道自己不行呢?”
“我自己心里有数。这些日子来,我经常看着大哥处理政务,和大臣们议事,他们说的很多东西我都听不懂,琢磨不明白。我看到这些人,就懒得说话,没有他那样的耐心和兴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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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当年情 。。。
他说得很在理,他和赵源根本就不是一路人。赵源姿容姣美,他相貌平平;赵源能说会道,他沉默寡言;赵源可以在皇帝、大臣、士子之间谈笑戏谑,从容弘雅;而他只要见到这些人,就找不到任何可以共鸣的话题。他在大多数时间里,就是独自一人坐着,不说话不插嘴,想着自己的心事。
想到这里,赵汶补充道:“可见,我的确不是块做官的料,白白占用了这么多显赫官职。”
其实他不热衷于政治,牧云反而轻松些,毕竟他不和赵源争斗这些,赵源肯定会对他手下留情的。有时候,没有野心,甘于平淡,也是一种合理的处世之道。
“你不要妄自菲薄,毕竟这世上有很多种行当,男人不一定非要走仕途这一条路的。你在这方面不擅长,不意味着你就没出息。你想想,其实你也有很多长处的啊。譬如你心灵手巧,雕刻出来的东西栩栩如生,我瞧着格外喜欢呢。”
赵汶那张平日里没有什么表情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难得的笑意,“是啊,我就这么一点长处,被你知道了。当年咱们第一次见面时,你就对我说,我将来一定会成为一名很出色的匠人的。”
她稍一愣怔,很快反应过来,掩口失笑。“哈哈哈……是有这么回事,你不提我都差点忘记了。 我当时话音刚落,你哥哥就在旁边笑话我,说我低估了你。还说你心气高得很,岂是区区一个匠人身份所能满足的,搞得我好没面子。”
“唉,那时候我们穷得很,哪里能想到今日的富贵?能当个手艺高超的匠人,赚的钱足够养家糊口了,已经算很不错的了。”说到这里,他突然想起了什么,饶有兴致地提到一桩趣事,“对了,我哥嘴巴上笑话我,其实他的心气比我还高,你来之前,他隔三差五地嚷嚷着,要出人头地,穿着锦衣,骑着最好的马在蓟城的大街上经过,让那些欺负他的人好好看着。”
这个事情牧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点愕然,“怎么,你哥那样的人物,少年时也有人敢欺负他?”
“同样岁数的人自是不敢,别看他斯斯文文的,动起手来还是很厉害的。他之所以说那话,是因为他羡慕别人骑马。我刚刚记事的时候,家家每天都要去别人家帮工,没空照看我。他把我装到个小箩筐里背在身上,带我去到官道边上拣马粪。”(注:北朝人多游牧民族,习惯将马粪晒干,充作燃料)
“那时候他才多大啊?”
“我三岁多,他九岁。”赵汶继续讲述道:“别看他那时候小,可能干着呢。每天出去的时候一手提马粪筐,一手拿扁担,让我坐在箩筐里头,背在身上。等捡好了马粪,就装在一个筐子里,用扁担挑着回去。前面是我,后面是马粪。”
这些事情对于牧云来说,实在太新鲜了。她的童年是在皇宫度过了,身为金枝玉叶,从记事起就是宫婢环绕,锦衣玉食的。民间疾苦,直到她国破家亡之后方才得知。
眼下听着赵汶讲述的这些,她眼前隐隐浮现出了这样的情景——尘土飞扬的官道边上,一个矮小单薄的孩子费力地扛着扁担,慢慢地走着。前面的箩筐里坐着个小童,晃晃悠悠中,小童歪着脑袋睡得香甜,也许在他的梦境中,有香喷喷的饽饽可以吃,甚至还有肉粥喝。睡着睡着,嘴角就流淌出口水来。夕阳西下,将他们的身影拉得长长的。
这两兄弟小时候,感情应该是非常好的吧。即使到了现在,赵源时常对他喊打喊杀的,却仍然在不知不觉间流露出对他的关怀,只不过他嘴巴上不愿意承认罢了,他是个极骄傲的人。
说到这里,他颇为感慨,叹道:“家家都说,我就是在我哥哥背上的箩筐里长大的。”
她见他的眉宇之间生出许多惆怅伤感之色,猜测他大概为眼下的兄弟关系感到忧虑。为了让他的心情好一些,她转移了话题,主动问道,“你还没跟我说别人怎么欺负他的呢,我就喜欢听他倒霉的事情。”
“我八岁那一年,就是遇到你的前三个月。他带着我去蓟城卖春笋,那天生意不错,晌午到的,黄昏时就卖光了。我们正准备趁着天黑之前出城回家时,路过一间饭馆,门口拴了匹上着鞍子的马。他看见之后,两眼放光,非要骑上去试试。我怕他惹祸,劝他别试,他不听,到底还是骑上去了。结果可好,那马又是喷响鼻又是尥蹶子的,愣是把他甩了下来。
这时候饭馆里的人听到声音赶忙跑出来,把他当成偷马贼,冲他屁股上就踹了几脚,又取了马鞭子想要抽他。幸好他够机灵逃得快,这一眨眼的功夫就一骨碌爬起,兔子似的逃掉了。那人一连追过两条街,都没能追上他。”
牧云听着有趣,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想不到他也有这么丢人的时候啊!”
她见惯了赵源或飞扬跋扈,或高傲矜持的模样,即使当年他衣衫褴褛之时,仍然是朝气蓬勃,自信满满的。联想到他被人欺负,还踹了屁股的场景,实在好笑得紧,只恨她没有机会见到,否则一定要好好嘲笑嘲笑他。
“打那以后,他就一直愤愤然,隔三差五地嚷嚷,将来一定要出人头地,骑最好的马在京城大街上风光而过,给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家伙瞧瞧。”
“真是世事难预料,他的誓言还真实现了呢。”牧云笑道,她知道赵源现在的马厩里拴了好几匹千里马,其中有一匹是西域来的大宛马,神骏无匹,稀世珍贵,整个魏国也只有三匹。“对了,他会骑马,还是我教的呢。”
赵汶愕然,有点不敢相信。“姊姊也会骑马,而且当年就会?”
“怎么,他没跟你说过?”她很快了然了,赵源那么一个极好面子的家伙,当然不好意思说他跟个女人学会的骑马。
赵汶深信不疑,“姊姊这么说,就一定是真的了。你当年到我家时,我的确在院子里看到一匹马,还喂了它十几天呢。只可惜我一直没有见过你骑马的样子。”
她现在心情很好,于是来了兴致,跃跃欲试了。“你不提这个我险些忘记了,还真有好几年没有骑马了,不知道现在还行不行。”
赵汶显然对她骑马的样子很是期待,“是啊,我很想看看。这样吧,咱们现在就弃车乘马,试试看吧。”
两人说行动就立即行动了。吩咐下去之后,侍卫很快寻来两匹温顺些的马,牵到马车前。她更换了窄袖束腰的衣裳,将裙子拉起,来到马身边,手扶鞍鞯,略一试探就顺利地翻了上去。
“虽有些生疏了,不过勉强还成。”牧云转过头来,看看赵汶紧随其后也踩蹬上马了,于是来了纵马驰骋一番的兴致,“我先走啦!”说罢,一夹马腹,挥鞭策马,顺着官道奔驰而去。
“你们快追上去,保护好夫人!”赵汶赶忙吩咐身边的护卫,生怕牧云骑术生疏,不小心摔下来受伤。
牧云看着周围这么多人保护,觉得很不过瘾,索性连连加鞭催马。马儿受了鞭策,撒开蹄子疾驰起来,速度越来越快,不久之后就把这些人甩到了后头。
这一路上暖风拂面,惬意非常,风儿吹拂进她轻薄的衣衫,遍体通透,比坐在马车里时要凉爽许多。道路两侧满是田野庄稼,此时正值麦子成熟丰收,一片片金黄色的麦浪乘风涌动,好似大海波涛,蔓延无边,闪着炫目的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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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葡萄架下的秘密 。。。
两旁景物迅速地倒退,渐渐地出现了村庄和人家,农妇在井边打水,农夫在地里收割。有些地方的麦子地已经收割完毕,打谷场中,收割下来的麦穗堆成一座座小山,数也数不清。有些麦山毗邻官道,几乎触手可及。
她听到背后传来愈加急促的马蹄声,渐渐接近。转头一看,原来是赵汶催马赶了过来。他的脸上似乎有焦急之色,大概是担心她得意忘形,出点什么事故。
“姊姊,姊姊,等等我!”
她爽朗地大笑着:“好久没有这么痛快了,你可不能管我!”
赵汶又追了一段路程,几乎与她平行了,“姊姊千万小心,摔下来可不是好玩的!”他本人的骑术也不见得如何精湛,在剧烈颠簸的马背上难以稳住身形,晃晃荡荡的。
牧云侧脸瞧见他的情形,有点担心,毕竟他年纪还小,恐怕驾驭不好疾驰中的骏马。于是伸出手来,去拉他的胳膊,想把他拉到自己的鞍前。
突然间,前面的官道上蹿出一道黑影,她转头一看,辨认出来了,是条农户养的土狗。这种情况还是她第一次遇到,眼见着土狗蹿到马前,竟丝毫没有躲避,她下意识里一收马缰,这下子出事了。
胯 下骏马正在急速奔驰,猛不防看到前面出现了障碍物,正准备一跃而过。她这样一勒,马儿顿时受了惊,咴咴嘶鸣一声,双蹄高高扬起,身体人立起来。在马蹄重新砸落的瞬间,土狗堪堪避过,侥幸逃脱。然而马背上的人可就没那么走运了,牧云惊叫一声,再也稳不住身形,从马背上摔跌出去。
“姊姊!”赵汶只觉得眼前一花,刚刚来得及叫出一声,身体就跟着腾空飞起。一瞬间,脑子里一片混乱,几乎看不清眼前是何等景象了。
原来牧云刚好抓住了他的手臂,她这么一摔时,不由自主地将他抓得更紧了,于是把他也从马背上扯落了。
出乎意料地,他既没有摔断手脚,又没有摔伤腰背,而是掉落在一片颇为柔软的地方。等他片刻之后恢复意识时,人已经掉进刚刚摞起三尺高的麦垛里。大量的麦穗被他砸得飘飞起来,又陆续落下,险些将他整个人都埋入其中。
“姊姊,姊姊,你在哪儿?”
赵汶顾不得自己,出于本能地在乱七八糟的麦穗间一阵盲目摸索,突然一手抓在一处柔软滑腻的地方。他不由得一愣,又不放心地用力捏了捏,瞬间明白他手里握的是什么了。
她“呀”地叫了一声,迅速地把他的手拍打下去。
他的脸开始发烫了,恨不得一头扎进身下的麦垛里,免得尴尬。
“郎君,夫人!”“郎君,夫人!”
外面很快就嘈杂起来,几名腿脚快的侍卫已经冲上前来,七手八脚地一番忙活,终于将他们两个扒拉出来。
混乱之中,他注意到牧云正颇为窘迫地把胸前的衣服往上拉。原来他在寻找她的过程中一通乱摸,不小心伸进她的贴身衣服里。时下女人们流行穿敞口很大的衫子,袒露出少半个胸脯来,故而他轻而易举地摸了个正着。
一番检查之后,两人毫发无伤,倒是断裂的麦穗沾得他们头发里,衣衫上到处都是。众人围着他们摘了好一阵子,总算清理干净了。
赵汶两颊通红地站在原地,低头道:“姊姊,对不起,我刚才不是故意的。”
“我知道。”她又羞又恼,众目睽睽之下,自然不好再多说什么。
经过这么一场风波之后,牧云不敢再冒冒失失地骑马了,和他坐回了马车里。只不过打这以后,她发觉到,赵汶望向她的眼神和以前不一样了,有点异样的光芒。如果她和他对视,他就会慌里慌张地避开她的视线,好像做贼心虚一样。
女人在这方面往往有着敏锐的洞察 力,她猜测着他如此异常,应该是先前那场风波所导致的。因为看透了他的心思,她居然觉得有些可怕——他一天天长大了,虽然现在看起来还是个少年模样,但是 心里却未必如他的外表那样稚嫩。看来以后不能和他像以前那样无所顾忌地在一起,进行肢体接触了。
十天后,牧云和赵汶终于抵达了晋阳。现在正值下午,赵雍到城外的军民屯田之处巡视去了,两人直接回到自己的住所,打算稍作休息,晚饭之前去王妃处问安。
从后院的正门到他们所在的院子,要经过后花园,通过荷塘边上的长廊。她一路行来,看到昔日桃花盛开的地方,早已换了颜色。花瓣凋零落尽,枝头上生出了翠绿的叶子,小小的果实藏在叶片下面,有些则好奇地探出头来,打量着下面经过的这几位陌生人。
而塘岸边起了一座座高大的木架,葡萄的细藤蜿蜒而上,攀满架子,枝繁叶茂。她经过时注意到,大大的叶片下面多出一串串浅绿色的小葡萄来,一粒粒只有珍珠大小,累累地缀于枝叶之间,煞是可爱。
牧云突然对这些青涩的葡萄起了食欲,仿佛唾液也被一下子刺激出来,格外地渴望那股酸酸的味道。于是她停下脚步,随手摘了一串下来,捻下一枚放进嘴里。
赵汶走了几步不见她跟上来,转头看看,正好发现了。他折返回来,疑惑地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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