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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大人抱紧我-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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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忽然死命摇头。
自己胡思乱想什么?为什么会想起这些东西?
幸福!现在就已经很幸福了。
如果要那样温暖的手,天下千千万万,堆积如山,要多少有多少。
但是,这样的冰肌玉骨,千万人里,不过只得这一只。
他再一次,心满意足。
最近,他常常心满意足。
他甚至忘记了这大宅里还有一个等着观光的女人,也刻意地不去想起。
他结婚的时候,他们夫妻,勒令她必须观礼。
姜月明小姐吩咐下去了,仆人们就不会让她走,否则就是失职。
保安天天盯着她,仆人天天守着她——否则,她们会被扣罚工钱,或者被解雇。姜月明小姐出手大方,没人愿意得罪未来的当家主母。
所以,李小宝必须留下。
她这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的小二,没人记得她。
也没人帮她说话。
他们认为,这一切,都是她应得的。
食得咸鱼抵得渴。既然有当小二的过去,就要有承受参观大奶婚礼的勇气。
那一夜,月明合上琴盖。
普洱的香味还那么浓郁。
她温言软语。
“存姿,今晚你留下来陪我。”
他真的心惊胆战了——不不不——是绝对的,绝对的,喜从天降。
惊喜,一个接着一个,绕晕了他的头。
她第一次主动邀请他共舞。
她第一次允许他整夜留在她的房间啊。
以前都是一完事,必须走人,搞得他觉得自己跟嫖客似的。
那一夜,二人春风一度。
完事的时候,他第一次能正大光明地搂着她睡觉——真正像夫妻似的,合情合理,同床共枕。
只是,他怀里的躯体,依旧是冰凉的。
感觉不到什么热气。
他不习惯,在迷迷糊糊里,竟然将她推开。
她是醒着的。他也惊醒。
“存姿,你差点把我挤下床去了。”
是肯定句,语气有指责。
他流汗涔涔,怔怔地,一个劲地道歉:“抱歉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她微笑。
“没什么我也不习惯和人同床共枕”
“难道你和王从科也不同床共枕?”
他几乎脱口而出,却生生忍住,差一点咬掉了自己的舌头。
“没什么,存姿,以后习惯了就好了。”
“以后会习惯的我我我会尽快习惯”
他成了应声虫,重复着。喃喃自语,是啊,习惯就好了。
黑暗中,她幽幽的问:“老爷子真的确定不回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第104章 死了男人好出门3
他回答得很慢:“老爷子最近身体不好他行动不便。”
“可是,我还没见过老爷子。要不,我们去拜访他也行。存姿,你能不能安排一个时间我们一起去拜会他?”
丑媳妇总要见公婆,哪有人结婚之前,连公婆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如果没有老爷子首肯,如果老爷子真的不出席婚礼——天下人再知道他曲存姿爱她又能如何?她姜月明还不是身价无形中矮一截。
还有曲存姿的直系血亲们——据说他还有两三个亲姐姐,姜月明也都从未见过。直到现在,也没听说这三个千金大小姐会来参加婚礼。
如果他一家至亲都不到,外人来得再多又能如何?
“存姿,我们必须去拜访老爷子,你约个时间吧。”
曲存姿沉默,最近,他在她面前总是沉默。
他曲存姿再是厉害,再是能干,但是,岂能左右老爷子的意见?
他不过是二世祖而已。
就算他表面上顶着一个自己创业的辉煌荣耀,可是,本质上,他依旧是二世祖。
他从不否认这一点。
太上皇还没死,皇太子就要一手遮天了吗?这不可能!
更何况,自从姜月明来到曲家后,老爷子就从来没有跟他这个独生爱子联系过了——他也曾数次拨打老爷子的电话,但秘书一概拒听。
曲存姿其实是知道老爷子态度的:他甚至压根没有态度!连责备他都不屑了。
上次冻结账户,遣散佣人,本是给他的最后一次警告;再次启用他,也是最后一次机会——终于,他还是让老爷子失望了。
仿佛眼看着一个人走入死路——你去自杀吧,跳河吧,我管不了你。
曲存姿,又还怎么敢去死乞白赖让老头子出席婚礼?
曲存姿沉默得让姜月明都沉不住气了,她轻叹一声:“如果老爷子不回来,我始终会觉得遗憾仿佛不被你家人认可似的存姿,现在的我已经不比以前,我是失婚妇人,我配不上你”
他用亲吻将她的嘴唇封堵。
这天下,除了姜月明,还有哪一个女人配得上他?再也没有了。
“存姿”
“老爷子同意了我们的婚礼,还派出策划团队。证明他对你并无任何偏见。月明,你是多心了。”
“”
“老爷子真是因为身子不佳你放心,蜜月里,我们去看望他,他不知会多惊喜呢”
“我们度蜜月去看望他?他同意了吗?”
曲存姿模棱两可,生米成了熟饭,老爷子总会妥协吧?他对自己的儿子,哪能真正做到那么决绝呢?
她嫣然一笑,幽幽的,“是啊。是我苛求了。”
“”
“春节,我可以跟你一起去祭祖吗?”
春节?他想,多遥远的事情啊,现在还早呢!
这一夜,曲存姿再也没有睡熟。
半梦半醒之间,身边的女人也没睡熟。她翻来覆去。
早上醒来的时候,她在床这头,他在床那头。
她不习惯有人靠近,他也不习惯她身上的凉意。
睡梦中,自动分开。就像两个世界的人。
但他还是心满意足,生活愉悦。
能在那么漂亮的女人身边醒来,抖擞精神开始一天的工作,这本就是他毕生追求的终极目标啊。
岂能半途而废。
第105章 死了男人好出门4
姜月明第一次踏足梧桐轩。
仆人们自动闪避。
当家主母来了,她们很会看脸色行事,不吭声的时候,绝不要多话。毕竟,当家主母出手大方。为了打赏,她已经在曲宅上下分派了超级大红包。尤其是她认为有必要的一些人,她的慷慨真是令人惊讶。
还没正式举行婚礼,她已经赢得了曲宅上上下下的人心。毕竟,大红钞票谁能不爱?
当家主母和小老婆,势不共存。
所以,她来访的时候,大家识趣地回避了。
落日熔金,梧桐叶子有一种令人心醉神迷的美丽。
一把躺椅,女人懒洋洋地躺着。
她脸上的伤肿已经消失,就像一切都不曾发生过一般。
她睡着了,非常非常嗜睡。
风吹来,她微微睁开眼睛,有点干呕。但是,没吐出来。
姜月明看着她。
对面的女人,珠圆玉润,胳膊腿都起了变化,肚子已经微微鼓起来。夏天,衣服单薄,遮掩不住。
这么明显的事情,那个男人竟然不知道。也无人禀报他。
大家知道皇太子的心事。
这不是他重视的女人,也不是他重视的事情。所以,无需对他禀报。否则,来个自讨没趣,那多不好?
可见,他最近已经癫狂到了什么程度。
但凡有一分一毫的理智,也断不至于粗心如此。
姜月明走过去,在她面前坐下。
李小宝已经醒了,四目相对。
没人开口,十分安静。
过了许久,月明才说话,声音十分柔和。
“李小姐,这个孩子对你没有任何意义。存姿说了,他希望你打掉孩子。”
孩子!小宝的眼睛睁得很大很大。
“诗诗都告诉我了,你前些日子时常呕吐,是早孕症状。现在已经怀孕四五个月了吧?”
那些刺破的TT。那些肆无忌惮的夜晚。
她只知道防止艾滋病,没知道避孕药。
也不是不知道,因为曲存姿没准备,她也懒得去忙乎。
大老板没吩咐的事情,她懒得做。
姜月明盯着她的肚子,眼睛里如有放射线。
“你看,我和存姿结婚前夕,这事情传出去,存姿的名声就毁了”
不是怕她李小宝的名声,反正,她一介小人物,也没什么名声可言。重要的是曲存姿的名声。
情圣包二奶,天理难容。
消息传出去,不但他的女粉丝们要碎了无数玻璃心,就连“被痴情”的姜月明小姐,不也面上无光?
就像我们小时候,居然从不知道马克思也和女仆私通,生下私生子一样。政治课从小学学到大学,我们还一直以为马克思只和他亲爱的妻子燕妮保持着纯洁的婚姻关系。殊不知,他私通女仆,生下私生子没钱养,还扔给恩格斯养。
李小宝捂住头。再一次想起那一打刺破的套子。
自作自受。
女人千潇洒万潇洒,唯有在生理这一关上,最是煎熬。
谁知道会怀孕呢?原来,她最近一次次的昏睡过去——并不是因为真的瞌睡,而是身体不适。
吃什么都没胃口,脸色蜡黄。
这些,都是怀孕的症状。
但是,最辛苦的前三个月已经过去了。
这是第四个月还是第五个月?
第106章 死了男人好出门5
她并不是不知道,而是舒适的日子过久了,懒洋洋的,以为是一辈子的事情,谁去管别的呢?
反正怀孕了也是吃了睡,睡了吃,更加名正言顺。
到此时,才知是名不正言不顺。
“存姿让我把这张支票给你。医院也已经联系好。”
原配出马,要小三堕胎。知音体再现江湖。原配甚至亲自给她安排好医院。
她淡淡的:“曲存姿怎么不自己对我说?”
曲存姿,这点胆量都没有么?
月明笑了。笑容有点凄寒。
“我和存姿后天大婚。他的事情,你说,我不管谁管?”
小宝并不反对。原配是有这个权利。
“你未婚生子,传出去也不好听。不如打了,独身一人,潇洒得很,以后出现良配,也没有任何负担,不会耽误你的前程”
是很划算。
拿到一大笔钱的单身女子,远远比带着一个拖油瓶的女人有前途。
一个孩子,算得了什么呢?
不信你去任何一家妇产科医院看看。
年纪轻轻的女人,一个接一个地排队来打胎。而三十出头的妇女,一个接一个地来保胎。
真是黑色幽默。
年轻的时候,打胎如家常便饭,仿佛那身子是别人的。
任凭男人怎么爽,比如他不喜欢小雨衣比如,他不想出钱买避孕药于是,女人们真的就贱贱的松了裤腰带反正,让君爽了再说。
至于打胎这回事情嘛。车到山前必有路。
可见,人先自辱然后人才辱之。
原配很心平气和,也充满了同情:“李小姐我真的不是责怪你。你对存姿有恩,我都知道那些日子,他疯了,他因为我出嫁而伤心欲绝,所以放纵欲望,颠三倒四其实,他以前并不是那样的人,以前他非常正派非常端庄,在业内有口皆碑,他甚至连正式的女友都不怎么交往过只是因为我,他变了一个人他破罐破摔”
破罐子摔出来,砸伤了李小宝。
或者说,一个破罐子砸烂了另一个破罐子?
“李小姐,你不要恨存姿他之前的放浪形骸,也是迫不得已唉我不知道,他竟对我深情若此你要恨,就恨我吧这些,都是我不好他没有错存姿都是因为我才变成了这个样子李小姐,我替存姿向你道歉”
并没有传说中原配和小三的大打出手。
没有。
她们二人,都心平气和。她说的诚恳,她听得安静。
恨?怎么谈得上恨呢。
如果你对一个人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怎么谈得上去恨他?
没有多余的力气。
更何况,她除了吃喝,又不在乎别的。
至于孩子,打了就打了吧。她又没有想过要生一个孩子。带着也那么麻烦。
她这一辈子的目的便是做一只肥肥胖胖的米虫,哪有心情为别的男人养儿育女,洗手作羹汤,一辈子当牛做马?她曾发誓,这一辈子也不会为任何人生儿育女。
姜月明不找上门,她也是要去打掉的。
只是,她想,为何不是曲存姿来亲自说呢。
就算是付钱买的东西吧,但是,这样的事情,不该是他亲自出马吗?
这男人没胆,没品,没种。
他连这样的事情,都找女人传话。
第107章 死了男人好出门6
终于到了大婚的那天。
曲宅人山人海。
百年老宅,第一次对外开放。
几十个卫星电视台,全程直播。
新娘倾城倾国,新郎风姿卓绝。
郎才女貌,举世无双。
尤其是新娘子,她戴着一条极其别致的项链,通体是两卡拉的红宝石镶边,中间一颗重达20卡拉以上的绿色宝石,沉甸甸的,绿得没有一丝杂质。
据说,这是故宫里出来的至宝。
她一袭婚纱,佩戴这样的宝石,形如远古走来的高贵王妃。
圈内但凡有头有脸的人物全部都来了,本城的政经界名流,大导演,顶级明星大厅里那副巨大的荧幕垂下来,在全球直播的时段,有新娘子的圈内好友祝贺,其中有两个还是好莱坞的顶级大明星,她们都隔着屏幕,笑盈盈的祝福新郎新娘。
庞大嘉宾阵容足以弥补曲老爷子不出席的遗憾。
记者们纷纷哄抢新闻,把整个气氛推到了最高潮去。
礼堂上,主持人看着美貌绝伦的新娘,然后问新郎:“曲存姿先生,你愿意娶姜月明小姐为妻,今生今世不离不弃,无论贫穷富贵,生老病死,都一辈子爱护她吗?”
恍恍惚惚的。昨日重现。那时候,主角不是他。他在教堂的最后排目睹王从科的婚礼,心如刀割。
但是,他对这一幕已经渴望了千次万次。
想得心都碎了。
如今,终于轮到他曲存姿了。可是,为什么显得这么不真实?
他口干舌燥,瞠目结舌。好像对面站的是王从科。
而他——他曲存姿,站在亲友的后面,如一个被人耻笑的蟑螂蛇鼠。
“曲存姿先生,你愿意吗?”
主婚人催促他。
这是发誓呀。关键时刻,男主角为什么吞吞吐吐?
“我发誓,一辈子让你做我的爱妾,绝不会赶你走如有违背,天诛地灭!”
石破天惊。
他竟然想起这句话。
对谁说的?谁说的?
他脸上露出惊惶的神色。
不要轻易发誓。如有违背,天打雷劈。
这誓发不得。真要天打雷劈的。
他沉默得太久。以至于围观群众和主婚人都急了:“曲先生曲先生你到底愿不愿意?”
“我,愿意。”
他很慢,一字一字。
众人松一口气。
姜月明也松一口气。
这之前,谁也不知道她何等的紧张。拳头紧紧捏着,手心里都出了汗水。所幸,洁白的面纱遮挡了她所有的表情。
然后,她也把这话重复一遍。
夫妻交拜。
他还在惶惶忽忽地看对面——如果剧情能再重演,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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