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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的人生-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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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是,如果她的未婚夫不说,她不会知道自己的好朋友有不够意思的举动。而她自己,更八成不会告诉未婚夫,他好朋友的特殊表现,因为她不愿见到未婚夫与朋友起冲突。
  于是,这许许多多的秘密就穿梭地被隐藏了,除非有一天,发生了那中年主管“惊喜派对”的事。
  但是我们也要知道,人们之间许多不可解的心结、不可知的怨恨,也是在这当中种下的。
  譬如那在众人面前丢了脸的主管,若无法离开自己的职位,将来如何与同事共处?
  如果他是大老板,是否会藉故把同事一个个排开、辞退?
  “恼羞成怒”,这句话一点都没错。当一个人,在异性前放浪形骸,而被拒斥,那羞惭之怒是永难消除的!
  让我再说个故事:做父亲的,突然坚决反对儿子娶一位交往多年的女友,原因是,那女孩子由于太熟,所以拥有一把男友家中的钥匙。没想到某日打开门,发现了正在看A片的准公公的某种丑态。
  女孩子有错吗?没有!如果说有,是她未按铃。但有几个“家人”回家,会先按铃呢?
  男孩子在父亲突然反对,自己女友也藉故疏远的情况下。能探知原因吗?
  可能也没办法,因为女孩为了大家的面子,不愿讲。
  于是那心结、尴尬与矛盾,就永难解了!
  我写出这许多故事,希望说出的是:每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要学着去了解、去体会、去认知人性,以及在“人性”表层下,隐藏的兽性。
  我们必须运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气,和别人偶尔浮现的兽性去战斗、迂回,且适当地为对方隐藏。
  这战斗的勇气、迂回的技巧和隐藏的体谅,正是一种伟大的人性!
  沉淀的爱情上面都是水,淡而无味,必须常常振动一下,才能有味道。
  不要让婚姻成为一种习惯,常给那睡着了的婚姻一点刺激,即使是轻轻摇一摇!
  沉淀的爱情


  有个学生写了一首俳句式的短诗,只有两句:“使用前请摇一摇,沉淀的爱情!”
  “妙极了!”我说:“但什么是沉淀的爱情?又怎样摇一摇呢?”
  “爱得太久,疲了,倦怠了,不论朋友或夫妻,爱情都会沉淀!”学生说:“沉淀的爱情上面都是水,淡而无味,必须常常振动一下,才能有味道。譬如送他一个惊喜的礼物,穿着一件特殊的睡衣,甚至……甚至跟他说有个小男生在追他老婆,叫他小心,别忘了自己老婆还是非常吸引人的。总之,不要让婚姻成为一种习惯,常给那睡着了的婚姻一点刺激,就算是摇一摇!”
  她的道理固然不错,但我觉得沉到水底,上面淡而无味的爱,倒也别有一种滋味,好比浓茶有浓茶的美,淡茶有淡茶的妙。
  菜根谭说得好“浓肥辛甘非真味,真味只是淡;神奇卓异非至人,至人只是常。”这虽不是讲婚姻,但那真味只是淡,却也堪玩味。
  我发现许多婚后不久出问题的夫妻,不见得是因为生活变得太淡,而是婚前味道太浓。譬如婚前热恋期,总是出外旅游,夜总会嬉戏,一下子结婚静下来,餐馆成了厨房,风景胜地改为公寓阳台、蝴蝶鸳鸯成了食谱帐单,生活由热滚滚,一下于成为温吞吞,自然容易出问题。
  反倒是那些婚前就由热恋“跌入”现实的男女,能慢慢将飞驰的爱情逐步减速,由求其“快”,到求其“长”,成家之后比较幸福。
  有位朋友热恋多年,突然跑来对我说:“我终于决定娶她了!”
  “难道以前这么多年,你都没想娶她?”
  “问题是她也没想嫁给我啊!”
  “那你怎知道她现在愿意嫁了呢?”
  “因为我们前两天逛夜市的时候,看到一个很漂亮的瓶子,她喜欢极了,我就说要买了送她。照以前她一定会跳起来搂着我的脖子打转,这一回居然瞄瞄价钱,说太贵了,以后再谈。表示她开始往远处想,这远处,不就是结婚吗?所以送玫瑰花的爱情,不一定长久:”种“玫瑰花的爱情,才是真的!”
  还有一个朋友说:“我现在跟女朋友进入了新的境界。过去我们上餐馆,别人一看就知道是情侣,现在则会认为是夫妻!”
  经我追问,原来因为他现在跟女朋友对面而坐,不再是喁喁私语,而成为“女朋友看菜单,他看报纸”。
  这使我想起梁实秋先生,在“雅舍小品”续集里“沉默”那篇文章里写的,有位朋友去看他,以嘴边绽着微笑,当做见面行礼。二人默对,不交一语,梁教授递过香烟,对方便一枝一枝地抽。又献上茶,也便一口一口地呷,左右顾盼,意态萧然,等到茶尽三碗,烟馨半听,主人井未欠伸,客人兴起告辞,梁教授誉之为“六朝人的风度”。
  这也令我想起王维在“山中与裴秀才迪书”,写他去看老朋友,正巧朋友在读经,也就不打扰,迳自往山里走了。那种老远跑去,却又能以“意到已足”,而淡然离开的境界,不是“平淡入妙”吗?
  还记得古诗中有句“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诗人在与朋友一起赏花饮酒时醉了,便迳自去睡,叫朋友:“你要是有意思,明天再抱着琴来玩!”也是在淡远中,显示一种挚情。
  当然这种淡,不能是无礼,而应该是具有深厚情谊,默然会心,而不拘小节的牵性。如同那坐在餐馆看报的朋友,他的女伴如果能不觉得自己被冷落,反觉得那只是率真,则未尝不是另一种境界。
  名作家琦君女士曾说,她跟另一半常难得有说话的机会,只好在桌上留字条,我乍听觉得不可思议,但是琦君好文章不断,渐渐领悟夫妻相处的另一妙处:“Cive…Him…or…her…a…break!Leave…aspace…between…each…oter!在彼此之间留一点空间,让大家保留一点自己,而不必成天腻在一块。”
  热恋中的朋友,一定不会同意我的看法。
  因为平淡入妙的境界,没有十几二十年的工夫,是达不到的!
  母亲,不论她天生是否强壮,她婚前是不是娇弱。
  似乎只要成为母亲,就自然变成了“超级妈妈”。她必须“超级”,否则就不配做“妈妈”!
  超级妈妈
  在老婆梳妆台上看到一个奇怪的摆饰,原来是儿子送给他妈妈的母亲节礼物。
  那是一朵用布做的大花,放在小小的花盆里。花瓣不是红、黄那样艳丽的色彩,而是蓝的。尤其妙的是花的中心。一张白白的面孔,画着两撇倒挂的眉毛、一双失神下垂的眼睑和充满血丝的眼睛;还有那已经扭曲走形的笑容。花盆里则插着一个小牌子——“超级妈妈(super…Mom)!”
  这是多么传神的一朵母亲之花啊!充分形容了大部分的母亲。
  母亲,不论她天生是否强壮,她婚前是不是娇弱,似乎只要成为母亲,就自然变成了“超级妈妈”。她必须“超级”,否则就不配做“妈妈”!
  她们要是家里最早起的人,做早餐、准备便当、叫孩子(可能包括先生)起床;她们也总是最晚睡的,做最后的清理,处理信件杂务,哄孩子(可能包括先生)就寝……。
  做为“超级妈妈”必须带孩子去看病,自己却不能生病,尤其不准在和先生生病的时候生病;即使生病,也不能倒下。她要像“老鹰捉小鸡”的游戏中,那只站在前面的大母鸡,伸开双臂,瞪大眼睛,去阻挡老鹰的攻击,并接受后面一大串小鸡的拉拉扯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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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世上多少母亲,就像那个张毅导的电影——“我这样过了一生”!那一生多半是施,而不是受。最起码施得多,受得少。
  虽说“施比受更有福”,但凭什么施的人要不断地施?只为了爱,而不要求回馈?甚至施舍到自己透支,成为那朵蓝色的花?
  是的!孩子们会感激,如同我的孩子在母亲节送上那朵蓝花。表示他知道自己的母亲是多么透支地付出。问题是口头的感激和心头的感激,若不能化为行动,又具有多少意义?
  我常说:“一个人在岸上大喊‘救人哪!有人掉在水里了!’远不如他真正跳下水去救,或扔下一根绳子,伸出一只臂膀!”
  可是有几个做女子的伸出了这只臂膀?
  令人惊讶的答案应该是:不是他们不伸,而是大人没教他们伸。那阻止的人总然常是母亲!
  许多母亲对孩子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只要你好好念书,家里事不用你管,老娘一个人应付得来!”
  于是孩子不觉得母亲需要他。他既然不必对家庭付出,也自然减弱了家庭意识。
  母亲叫起床、做早点、准备便当、开车送我、带我看病、帮我削铅笔、洗衣服……都是当然!
  什么叫做“当然”?“当然”就是例行公事,理当如此做,自然也就无所谓感念不感念。而当有一天母亲不再这样,我就要不高兴!
  那些做为“超级妈妈”的,确实可以肉体疲乏、心灵充实。但她们忽略了两件重要的事:一、家庭是个共荣圈,你不让孩子参与,他们没有参与感,也就很难爱这个家,不爱这个家,就不爱你这相“超级妈妈”!不论他们嘴上说多爱,行动上的冷漠,就是证明!
  于是你成了“寂寞的超级妈妈!”
  二、你不让孩子做事,孩子连热油锅表面不一定冒热气都不知道;连搬一件重家具,应该怎么使力,都不了解……。当他们突然进入社会,会顿时难以适应,结果造成许多逃避的心态,和危险的情况。
  做母亲的人,最重要的责任是“教养子女”,但是大多的母亲只知“养”不知“教”,最起码不知道“教孝”!
  不论什么时代,也不论中国怎么西化,“孝”绝对是应该维护的美德。可悲的是,今天中国的母亲,常没有学会西方的使子女独立自治,却采用了西方的放任、自由,和东方的溺爱,于是当西方的“超级妈妈”都变成蓝瓣白脸的花朵时,东方的妈妈就更可怜了!
  我要请问各位超级妈妈:你们为什么总认为孩子长不大?难道不知道父母的成功与健康,也是子女幸福的保障。最起码如西方俗语“父母长寿,是子女的荣耀”!
  子女是人,你也是人!人要学会彼此尊重、彼此奉献!你要教子女奉献,这是人格教育的一部分,否则他们学到的只是自私自利,或后半生也做个“只知奉献的母亲(或父亲)”!
  于是下次上市场,带着孩子去吧!分给他一份购物单,你买你的,他买他的,既省了时间,也增加了母子、母女共同工作的乐趣,而且你会惊讶地发现:当菜端上桌,孩子会吃得更有味,因为过去妈妈的莱而今成为了“我自己挑的菜、买的莱!甚至做的菜!”那菜里就多了一份情、一分爱!
  你付出、先生付出、孩子也付出,一起动手,堆出家的城堡,这个城堡必能更长久、更坚固!
  做一个现代成功的超级妈妈,你应该有着大大的花盆、丰盛的叶子,和亮丽的花瓣!
  你的年轻、健康、美丽与精神焕发,也是子女的荣耀!
  只要最高枝上不足两尺之处有一丝黄晕,便仍然可能见到几只不愿归巢的小鸟,坚持到底地守在那儿……。
  走在阳光里
  很早以前看过一部意大利电影,其中许多穷苦的人,难熬冬天的寒冷,只要看到云堆破了洞,透射出一道阳光,就赶紧跑到那小片阳光中站着,霎时阳光不见了,别处再露出一线,大家都挤到那里去。
  事隔十多年,早不记得电影的名字,那群穷人追逐的画面,却历历如新,尤其是旅美之后,每到苦寒的日子,见到和煦的阳光,更伴随着电影的回忆,而有一种特殊的感觉。
  阳光的温馨,对于不曾经历冰天雪地的人,是不容易体会的。虽然在屋里看到外面灿眼的阳光,与春天的一般亮丽。推开门,却可能迎来沁人肌骨的寒冷,而有人说“冬天的阳光是假的。”但有阳光毕竟不同,站在阳光里,和阳光之外,即使只有一线之隔,也见明显的差异。
  我是一个拒绝冬天的人,所以尽管到了霜叶已经落尽的暮秋,仍然喜欢在寒冷的院子里留连,这时最能鼓励我,或伴随我,而使我不寂寞的,就是阳光了!
  每当夕阳西斜,阳光开始从我的小院退缩,晚风分外寒冷,我也就不得不像电影中那群“追逐阳光的人”一样,跟随着阳光移动,即使只有头能沐在光中,也觉得温暖许多。
  而当夕阳接近地平线,屋后森林的下方,全进入黑暗,唯有树梢上,还留下一抹余晕时,便只有高楼的鸟儿们能够享用了!
  常觉得鸟最勤快,也最懂得抓住光阴。才露曙色,屋里连手表还看不清呢,它们很可能已经在枝头聒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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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傍晚,一棵秃树,可能停上千百只小鸟,逆光看去还以为生满了叶子,它们的头常朝着同一个角度,那八成就是寒风吹来的方向,因为只有这样,身上的毛才不会被吹乱,也才能保持温暖。
  当然更能给它们温暖的,还是远处的夕阳。相信那正是它们站在树梢的原因。有时候夕阳几乎完全隐在地平线下,只要最高枝上不足两尺之处,有一线黄晕,便仍然可能见到几只不愿归巢的小鸟,坚持到底地守在那儿。
  所以我常揣测鸟儿们的想法,它们只是为了求些温暖?还是想要欣赏夕阳?抑或居然有了惜寸阴的境界?至于它们起得最早,又是否因为巢在枝头,所以能比下面的人们更早见到晨光?
  唐代的诗人常建有句“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正是描写晨光先照上树林高处的画面。现代的城市人怕无缘观察到这种景色,但何尝不能改为“清晨入都市,初日照高楼”,只是高楼往往剥夺了大多数人的阳光!
  气温在冰点以下的日子,走在林立的高楼间,真不好受。因为阳光全被楼房阻隔,冷风却仍然穿梭肆虐。如果恰是下午两三点钟,阳光还能斜斜射人街心的时刻,就可以看见有趣的画面了。
  只见街道有阳光的那侧,挤满了川流的人群,在阴影里的一边,则只是稀疏的过客。这与那意大利电影中表现的,不有着同样的趣味吗?
  阳光的力量,确实在这样的冬日最能体现,我们甚至可以说那是锐利如刀的,它寸土必争地与阴冷的冬寒分割地盘。我曾经注意过屋边的雪地,竟然能剪出一块房影,也就是凡被影子罩住的地方都是白色,而露在阳光中的,则可能已经透出下面的土地。
  尤其令我难忘的,是有一年冬天的日本旅游,独自从日光湖边的旅馆,走向中禅寺,起初一段路因为都在向阳的一面,所以没有积雪。而当我转入背着阳光的一边时,竟然路表全是滑不留足的坚冰。古诗说“南山云未尽,阴岭留残白”,又说“潜知阳和功,一日不虚掷”,不正是这个写照吗?
  于是中国人所谓“山南为阳、山北为阴;水南为阴,水北为阳”的道理,也就令人豁然贯通了。只为中国在北半球,所以山的南边总能向着阳光,而如果山夹着水,水的南边临山,由于受到山影的遮挡,所以成为了“阴”。古人因为没有足够的取暖设备,对于这有阳的观察和讲究,当然比我们深入。
  西方的古人也是一样的,即使到今天,每当暮冬的时候,广播和电视里的气象专家,仍会提出他们的古老迷信:“看看冬眠的上拨鼠(Groundhug),如果它二月二号第一次钻出地表时,看到自己的影子,被吓一跳,又逃回地洞里,今年的冬天就要往后延长六个星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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