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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生米遇上熟饭(VIP完结)-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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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年过节,最高兴的是谁?是商家,他们可以借此机会狠赚一把。只不过是个平安夜而已,平日里才卖三块钱一支的玫瑰花,今天都要卖到十八块一支。
太黑了。
当我坐在剩牛排打了好几个电话才提前订好的餐桌前,接过他递给我的那一大束玫瑰花的时候,我极不符合气氛地冒出一句:“好贵,太奢侈了!”
“这样才衬你嘛!你今天真漂亮!”剩牛排赞叹。
听到有人夸我漂亮,脸上立即绽开了花:“谢谢!”
我身上的衣服是新购的,花了我大把的银子,为了在恋人面前展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大家都不惜血本,我也不免落入了俗套。
爱情,果然是件劳民伤财的事。我对熟饭的这句话开始刻骨铭心起来。
剩牛排另外送了我一只手工的陶艺杯作礼物,精致无比:“这杯子是一对,你一只,我一只。当初你不肯把你的杯子送给我,那就由我送给你好了。”
情侣杯。我捧着杯子眉开眼笑:“放哪里比较好呢?办公室?不行不行,那里人太多,让人知道就不好了。还是放在家里吧。”
“怎么,你不希望别人知道我们在谈恋爱吗?”
“你又不是不知道办公室里有很多MM暗恋你。如果让她们知道我是你女朋友,我以后的日子一定很难过。我不希望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对付情敌身上。”一个罗兰就让我受够了,要是再来几个,那我岂不是要脱层皮才能保命?“等哪天我离开三水公司了,我可以再考虑一下要不要把我们的关系召告天下。”
剩牛排有些无可奈何地说:“你是在暗示我你要跳槽吗?不批!”
一个女声插了进来:“忆,你放心吧,申小姐是不会舍得离开你的。”
原来是罗兰。
对于这个不速之客,我并不是很欢迎,剩牛排的表情也有一点不自在,他礼节性地点点头:“你也来了!”
罗兰笑得很魅:“放轻松,我不是来当电灯泡的,我今天和朋友来这里吃饭,没有想到会遇到你们,所以来打个招呼。”她指了指餐厅的另一角,果然有一个男人坐在那里看菜单。
虽然感觉不到对方的敌意,而我,心里却不由自主地有了一丝莫名的凉意。
第四十二章
即便罗兰已经将自己的心思藏得很深,我依然从她的眼神深处看到了较量的意味。
一般情况下,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遇到情敌的时候一般都会暗自较量一番,从自己的外型、职业、文化、修养再到现在各自的伴侣,无所不比,只为了一泄当日与某人的分手之恨。
智者云:以不变应万变。
我根本就懒得搭理眼前这个希望我能鼓起斗志与她一决高下的女人,完全忽视她在我面前刻意显摆出来的各种优越感,任由她发出来的招式硬生生地打在我这一团棉花上,使不上半点力。
“不知道申小姐今天送了什么圣诞礼物给忆呢?”罗兰的眼神盯着我手中的纸袋,好奇不已:“他这个人最挑剔了,那年我送了一套范思哲的西服给他,他却连穿都没有穿。”
“那是你把他惯坏了。”我把纸袋递给剩牛排,恶狠狠地说:“不许说不好看!不许说不喜欢!你要是敢嫌弃,回去家法伺候!”
然后,我又调过头来对罗兰说:“罗小姐,我建议你还是回避一下,呆会万一我和他意见不和打了起来,若是伤到你,那多无辜啊。”
听明白了没?小姐,意思就是说,现在我和韩忆是一对,这里没你什么事了,你要是识趣的话,就早点让开,哪凉快哪呆着去。
罗兰又怎么会听不出我语气中逐客的意思,她连忙说:“我也该回位了!我下次再请教这是什么礼物。圣诞快乐!”
“圣诞快乐!”我冲她挥手,微笑着目送她离开。
剩牛排有些紧张地对我说:“申谜,我和她之间……”
我立即制止了他的解释:“放心,那些阵年往事不是我关心的。我现在想要解决的事情是——给你取一个专属我称呼的名字。”
称呼,是恋人之间很重要的一个标志,尤其是见到那个罗兰依然开口闭口地叫剩牛排为“忆”的时候,我心里的确很不舒服。
叫什么好呢?那就叫“啃啃”吧,牛排嘛,当然是用来啃的。
*
大街上人满为患,我与剩牛排牵着手慢慢地往家的方向走。剩牛排时不时地摸摸手套又摸摸围巾,很满足的模样。一路上遇到了很多商家找人扮演的圣诞老人,背着个巨大的袋子,手里拿着铃铛,不停地摇动着,向来往的路人大声祝福:“圣诞快乐!”
剩牛排问我:“如果给你一个机会当上帝,会愿意吗?”
我回答得很干脆:“不愿意。”
耶酥的降世,是为了拯求世人,却被世人钉死在十字架上。
我怕死,所以我只过自己的日子,谁都不拯救。
并且,我还很懒,上帝这么辛苦又危险的工作,真的不适合我。
穿着高跟鞋散步,是一种酷刑,我双眼四处瞟,寻找可以落脚的地方,可惜今晚的人实在太多了,好不容易看到一张椅子,那里已经挤满了人。
剩牛排弯下腰,背对着我:“上来吧!”
“你背我?”话说这年头,女人虽然都减肥,可那份量依然是可以把男人压得闪腰的,所以我在看偶像剧的时候只要见到有男人背女人的场景,就会很小心眼地在那里猜想男人的耐力可以坚持多久。
“嗯。”
我毫不客气地爬上某人的背,然后仰天长笑:“哈哈哈,没想到我也有今日。”然后开始默数步子:一、二、三……
数到两百步的时候,剩牛排的步子明显地慢了下来,气喘得很厉害。
“放我下来吧!”我有些不忍心。“你数到多少了?”这小子竟然能猜得到我在数数,聪明的家伙。
“两百五十五。”
“再坚持一下。”
汗水慢慢从他的发际渗出来,细细密密,我趴在他的背上看得好清楚,隔着衣物和躯体,我甚至能感觉到他体内剧烈的心跳。
“三百,三百零一,三百零二……三百六十三,三百六十四,三百六十五。”
终于,剩牛排把我放了下来,惨白着一张脸,大口大口地喘息着,呼出来的热气喷成一道道烟雾,随风而逝。
我看见一颗硕大的汗珠滴落在围巾上,忽而不见,心——疼了——

第四十三章
熟饭曾经说过:根据自然界的定律,雄性讨好雌性是一种普遍现象,所以女人在面对男人向她献殷勤时,她不必感到良心不安,反过来说,男人保护女人或者对女人好,这是他的天性与天职,只有懂得讨好女人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否则,那只能说他是一件自然界进化出来的不良品。同理,根据自然界的定律,男人讨好女人的最终目的是拥有这个女人,其中的关键是这个男人是想暂时地拥有这个女人还是永远地拥有这个女人,暂时拥有这个女人,就有了恋爱,永远拥有这个女人,就有了婚姻。
但大多数的男人,是喜欢恋爱而害怕婚姻的。
现在的我,正躲在十八楼的洗手间内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身上穿的是剩牛排的男式睡衣,宽大的下摆一直垂到大腿,裤脚长得我每走一步都必须小心翼翼的,否则会被绊倒。
门的把手似有千斤重,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要拧开它。外面,剩牛排在等我,躺在床上等我。
平安夜,过不了多久到了十二点就是圣诞节,多么具有记念意义的日子,选择这么一个日子让自己蜕变成女人,简直就是占尽了天时。
“申谜!”剩牛排在叫我。
我坐在马桶上紧张得浑身发抖,甚至不敢出声回应。
“申谜!”
我害怕得快哭了,心里有一面锣鼓在不停地敲,扰得我心慌慌的。
“申谜,你还好吧?”剩牛排在敲门,搞不清楚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终于开口说话:“我没事。”
借小马一句话,外面那个男人是个好厨子,被他煮熟,我应该可以死得瞑目了。
我闭上眼睛,一连深呼吸好几下,站起身,拍了拍有些绷紧的脸颊,对着镜子挤出一个微笑,打开了门。
剩牛排抬手试了一下我额头的温度:“我还以为你在里面被热气蒸晕了。”
我低着头不敢看他:“我洗澡比较慢。”
他上下打量着我,呵呵直笑:“你很适合穿我的衣服——非常好看。”
也许感觉到我的紧张,剩牛排熄灭了房间里所有的灯,然后拉着我躺在床上看电视,偶尔还点评一下,装出一副很轻松的样子。我人靠在他的臂弯里,眼睛盯着屏幕,嘴巴嗯呀啊的应着对方的言语,脑子里却在想着呆会有可能会要发生的事,手心里全是汗。至于这是一部什么样的电视剧,是谁演的,好看还是不好看,我压根就不知道。
终于,剩牛排对我说:“睡吧!”然后银光一闪,电视机关了,整个房间陷入了一片黑暗,我偷偷地伸出五指在自己眼前晃了一下,还真是看不见。
常常看到那些情感故事中,那些女人说自己第一次失身给男人,总是糊里糊涂的。而我却清楚里听到他在我耳边的轻声细语,分明地感知着他身体的温度,明明白白地注意到他的呼吸声由轻变重、由细变粗,我甚至能够详尽地感触得到他手掌与嘴唇所到的每一片肌肤。
糊里糊涂?我真不知道那些女人是怎么个糊涂起来的,因为我很清楚地在问我自己:会不会太快了一点?这是我想要的吗?如果就这么把自己给他了,他会不会就不再重视我了?我是他想暂时拥有的女人还是想永远拥有的女人?呆会会不会痛?第一次呢,会不会流血?流了血怎么办,没流血又怎么办?我要是真的被他煮熟了,明天早上醒来是会高兴还是失落?男人和女人躺在同一张床上就一定要干那种事吗,可不可以只拥抱和亲吻?……
忽然,我抓住了剩牛排的手,制止他继续往下探。黑暗中我看不清剩牛排的表情,只听到他在问我:“怎么了?”
我的声音颤抖得失真:“有些紧张。”
他温柔地将我拥入怀中,然后轻轻地拍打着我背,努力松弛着我绷紧的神经,然后……
我再次抓住了他的手。
……
我第三次抓住了他的手:“对不起,我想,我做不到。”
剩牛排艰难地吐出一口气,松开我:“没关系,是我不好。”
寂静,无边的寂静。我看不到剩牛排此刻的表情,也不知道他现在在想什么,只听到他摸索着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什么东西,然后悉悉索索的一阵声响,“叭”的一声,打火机的火苗燃了起来,淡蓝色的火焰照亮了他紧闭的嘴唇。
很快,一股淡淡的烟味飘了过来,扰得我心神不宁。
“你还好吧?”我问。
一只胳膊伸了过来,轻轻地搂住了我的肩:“当然。放心!”忽然他笑了,越笑越大声,浑身都在颤,那点烟火也一闪一闪的:“上帝待我真的不薄。我真的不恨他了。”
“谁?你恨谁?”
“上帝啊,我以前恨他,现在不恨了。”
剩牛排的话我越来越听不懂:“你以前为什么要恨上帝?”
他把烟头掐熄,然后拧亮了台灯,找到一个枕头,垫下我的脑袋下面,把他的胳膊抽了出来,替我把被子盖好:“睡吧,真的要睡了!”然后起身。
“你去哪?”我有点不安地问。
“我去隔壁客房睡。”
“就睡一张床嘛!”我真不敢相信这么厚脸皮的话竟然是我说出来的。
剩牛排不由得苦笑:“你太不了解男人了。我还是去隔壁睡,这样我会睡得安稳一点。”他重新把我的被子捂严,然后关了灯,离开。
我尖起耳朵听了好久,确定剩牛排的的确确地睡下了,不会再回到这个房间了,既有些高兴又有些落寞的睡去。
第二天,我很早就起床了,一看隔壁客房,门关着,里头静悄悄的,我在门口站了好一会,然后摇摇头,决定还是不打扰里面的那个人,悄悄地换好衣服,偷偷地跑掉。
回到十五楼,我竟然发现门口躺着一个人,仔细一看,竟然是熟饭,他满身的酒气,全身污浊不堪,手里还死抓着一个酒瓶不放。
“喂,熟饭。醒醒。”我拚命摇晃着他。
熟饭将眼睛睁开一条缝,一见是我,立即弹坐起来,差点撞到我:“回来了?”
“嗯。你怎么睡这里?”
“昨晚喝醉了。”熟饭坐地上爬起来,用手随便整理一下跟鸡窝一样乱的头发:“从十八楼回来的?”
我有些脸红:“你管不着。”熟饭叹了口气:“是啊,我管不着了。”
“你昨晚为什么喝醉?”
熟饭掏出钥匙,打开自己的家门,给了我一个寂寞的背影和一句略显沧桑的话:“没多大事——失恋了!”然后“呯”的一声,关上了门——
   
第四十四章
我又回房躺在自己的床上睡了一会,被手机吵醒,是剩牛排。“申谜,刚才我妈的邻居打电话给我,说我妈生病了,我必须回一趟乡下。”
“情况严重吗?”我心里头一紧。
“暂时不清楚,我要亲眼看到才知道严不严重。”听得出剩牛排很焦急,“我得马上动身。这几天如果公司有什么事情的话,直接打我手机。”
“好。你别太着急,开车小心一点!”
我站在十五楼的阳台上,看着剩牛排的车子从地下车库开出来,经过楼下的马路,往南方驶去,很快就变成了一个小小的黑色,继而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韩忆的母亲,那个独身了几十年的女人,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以后我会见到她吗?韩忆会在她面前提起我吗?她会喜欢我吗?为什么韩忆不让我跟着他一同回乡下去看他母亲呢,是惦记着我明天要上班,公司的事情必须由我传达给他,还是认为我现在没有去见他家人的资格?如果他真的请求我同他一起回乡下看望他母亲,那我是应该答应还是应该不答应?
恋爱,让两个原本可以大大咧咧随心所欲相处的人变得敏感起来。做人女友果然比做人女佣要辛苦。
我看着冬日的朝阳一点一点从云层里爬出来,暗自祈祷好人一生平安。
*
我在超市买东西的时候遇上了熟饭,只见他的购物车内堆满了鸡蛋。
“你买这么多蛋干什么?”我问。
“吃啊。”熟饭的情绪似乎不太高,“今天是‘生蛋节’,我不吃鸡蛋吃什么?”
“这么多蛋,你一个人吃得完吗?”
“管它。我来个满蛋全席。”熟饭往我身后看了看,“你怎么一个人出来了?十八楼那个呢?”
“他回乡下了,有点事情。”正说着,手机响了,剩牛排打过来的,告诉我他母亲的病情不是很严重,不过他想多陪陪老人家,过几天再回来。
熟饭冲着满货架的商品挑三拣四,老大不满意的样子。
“熟饭,出来混,迟早要失恋的嘛,看开点。”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他和李莎青梅竹马,如今闹成这个样子,谁见了都不忍心。
熟饭怪怪地看了我一眼:“好学生啊,我的话记得挺牢的。谁说我看不开了,我这不是正打算做满蛋全席慰劳我自己嘛,如果你有兴趣,呆会一起吃。”
失恋的人最大,我点头答应了他的邀请。
邻居那么久,这是我第一次踏进熟饭的家,那些不经意的散落在房间的各个角落的那些乡土味极浓的小摆设马上吸引住了我的视线。我把它们拿在手里,爱不释手地把玩着。
“那些东西,是我去外地出差的时候带回来的。”熟饭拎着两大袋子食材进了厨房,开始忙碌起来。“需要帮忙吗?”我问。
“不必了。”他答。
我看着熟饭在厨房里有条不紊地操作着一切,表情极其认真,似乎所有的心思都倾注在正在进行的每一个动作,心无旁骛,看不出失恋有对他造成的任何不良影响。
我想起李莎,她曾经很郑重地对我说熟饭是一坛埋在地下多年的美酒,只有懂他的人,才能品尝得出那种蕴藏了多年的深情。我以为她会珍惜他,哪知道最后还是她还是放手。
莫非李莎就是那传说中的千杯不醉?
胡思乱想中,熟饭手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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