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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击南宋-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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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三百步之外,那蚂蚁大小的标靶,在瞄准镜中,却大如拳头。杨折冲对击中目标,信心十足,只是对这样超远的射程,心存疑虑。

三百步!那是神臂弓也远远不及的射程啊,大概要使用三弓床弩(宋朝时的大型守城远程武器,弩臂上安三张超强力弩弓,前端安两张,后面装一张,也是前后相对安装。由于这类床子弩力量更强,所以又叫“八牛弩”,表示用八头老牛的力量才能拉开它。用人力开弩,一般需二十至一百人。)才能达到这样的惊人的距离了。不过,用三弓床弩来瞄准射击三百步外一个人形目标……好象自从床弩发明以来,还没有人干过这样疯狂而愚蠢的事。

不过在本朝初年,大约在真宗年间,宋辽对峙于澶州城下时,倒是曾经有人干过这样疯狂的事——一伙守城军士,用三弓床弩发射了一支“一枪三剑箭”(箭杆极其粗壮,铁制的箭羽,前端装有巨大的三棱刃铁镞,因为它的大小和一般士兵使用的长枪差不多,故名),将三百多步外,在城外视察的辽军大将萧达揽一箭穿胸。这个意外事件,也间接促成了宋辽“澶渊之盟”的订立。

当然,这并不是说三弓床弩真的就能精确狙击三百步外的人形目标。射杀萧达揽的那一箭,绝对可以说是空前绝后的千古一击。如同用大炮来打三百步外的蚊子一样,概率比中彩票还低,纯属瞎猫碰到死耗子。

狄烈没有理会杨折冲的疑虑,他在一旁充当了观察手的角色,测算了距离、风速、湿度、空气阻力等等因素后,替杨折冲摆好了瞄准位。正准备喊发射的时候,略微迟疑了一下——原装标准弹的靶场射杀距离,超过六千米。当然,这只是理论数据,是个人怎么可能打那么远的目标。一般正常的狙击距离就在一千五百米至一千八百米这样,也有打中二千米以上目标的,那是特例。

而现在使的是复装弹,无论是火药的性质、装药量、底火发射药、弹头及弹壳的质量,都与原装标准弹有不小的差距,这势必会影响到子弹的射程、精度与威力。不过,再怎么差,五百米总该打得到吧,否则这把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都是最先进的“炮狙”,岂不是降格为普遍步枪了!

狄烈深吸一口气,终于发出了指令:“射击!就是现在!”

噗!一声轻微的震响,枪口制退器处喷出一股白气,强劲的后座力,将毫无经验的杨折冲震得哎哟直叫唤。如果他不是以俯卧姿射击,而是以立姿或跪姿射击的话,多半要跌个跟斗。

不过此时杨折冲已顾不上肩膀的疼痛,急忙从瞄准镜中看了一下目标,随即一蹦三尺高:“中了!打中了!”

此时狄烈已抓过狙击步枪,快速奔向标靶。

五百米之外的人形标靶,是用厚达五公分的榆木为里,内衬皮甲,外面再罩了一件精铁打制的步人甲。结果这一枪直接洞穿了步人甲,再穿透了皮甲,入木三分后,卡在人形榆木内。

狄烈用力一挥拳,按捺住内心的兴奋,用匕首小心地将弹头挖出来。可以看到弹头已严重变形,甚至爆开了一部分,在着弹点周围,散布着细碎的铜屑。如果这个标靶是真人的话,就算这一枪没打中要害,不至于当场死亡,这些细碎的铜屑,也会在之后的岁月里,慢慢侵蚀着其生命。

虽然杨折冲还想再来一下,但狄烈却没再给他机会。

狄烈亲自操枪上场,分别在八百米、一千米以及一千二百米的距离上进行测试,最终得到的数据是:八百米,击穿步人甲及皮甲,但无法伤害榆木标靶;一千米,洞穿步人甲,未能穿透皮甲;一千二百米,无法击穿步人甲,但是能够穿透皮甲并且对其防护的标靶造成伤害。

考虑到金军的骑兵为求轻便与速度,多数着牛皮甲,基本上处于复装弹的打击范围内。而一千二百米的狙击距离,便是使用复装子弹后的“炮狙”的极限了。

“才一千二百米啊!也就是……七、八百步的距离。果然,比起原装的标准弹,有效射程及杀伤力少了一大半……好好的一支炮狙,生生被降级了啊!”狄烈摇头概叹。

巴雷特的原装弹可以在五百米击穿八毫米厚的钢板,一千二百米击穿四毫米厚钢板。而狄烈弄出的复装子弹,五百米射穿步人甲及皮甲,这两种铠甲合起来,勉强可比得上后世的四毫米钢板的防护度。也就是说,射程威力什么的缩水了七百米。而这还是使用了实心重弹的结果。因为铅芯的弹头贯穿虽强,但阻滞力较差。也就是说,在贯穿铠甲方面,效果较好,但击中人体后,造成的空腔效应却差,不容易出现大面积伤口。直白一些说,想要爆头,就没那么容易了。当然,如果距离合适,也还是有可能的。

好在弹壳的质量令狄烈安慰不少——通常情况下,每次发射后,弹壳都会有点变形和损伤,比如内壁烧蚀、弹壳口部拉长以及在燃气压力下的非弹性形变之类,外表自然也有氧化磨损等,而且底火帽也会开裂,累积起来总有损伤到不堪使用的时候。

但是这几颗发生了金属变异的强化弹壳,反复使用数次,居然保持完好无损,着实是个意外的惊喜。当然,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那就是距离越远,射击精度越差,着弹点偏离目标越远。也就是说,打一千米以上目标,最好是打躯干这样面积大的部位,否则有脱靶可能。

身为一个狙击手,打一千二百米还可能脱靶?狄烈很是无语,可是没办法,这可是公元十二世纪,能弄出弹头来给他用就很不错了,还能指望其性能跟现代一样?知足吧!

杨折冲在连连的震惊中已经有点麻木了,此刻听到了狄烈的概叹,他只能无语。能将七、八百步外的披甲金兵超远距离狙杀,这是何等骇人听闻的事!居然还叹气?什么叫人心不足……

此时远远跑过来一名披挂整齐的甲士。狄烈一眼望去,却是守护山道的卫兵。由于试射是一件高度机密的事,所以狄烈放了几个重装甲士,守卫在山道入口,未经宣召,不得擅入。因此看到守卫居然擅离职守跑过来,不问可知一定有重要的事。

果然,守卫带来了重要消息:“我方被掳工匠的下落已探明,尽数囚禁在黄河北岸的真珠大王寨中。”

“真珠大王?是什么鬼东西?土匪吗?”狄烈莫名其妙,听这绰号,跟《西游记》里的妖怪一个德行,比如什么金角大王、银角大王之类的。

杨折冲当了差不多半年的金军俘虏,平日里耳闻目睹,对金军中的重要人物也略知一二,当即接口道:“真珠大王名完颜设也马,是金军西路军统帅、国相左副元帅宗翰的长子。此人不过二十出头年纪,据闻颇有勇力,骑绝,已经是金军的忒母孛堇(万夫长),并独领一军了。”

“哦,居然是一名万夫长,而且还是宗翰的儿子,级别蛮高啊!”狄烈无意识地一手上下抛掷着子弹,一手摩挲着下巴,若有所思。自与金兵打交道以来,他还是第一次接触到万夫长这个级别。不用说,所谓的真珠大王寨,必定是重兵驻守,层层护卫。比起之前的勃鲁寨与固新寨,更具挑战性。

不过,手里的“炮狙”已经复活,而在短时间内,又不用担心子弹匮乏。再加上这段时间紧急储备了大量的炸药包与霹雳弹……嘿嘿,就算你是铁龟壳,我也要撬开你的马甲,露出里面的嫩肉来……

狄烈一振手中大炮,哈哈一笑:“走吧,就让我们去会会这个‘蒸猪’大王!”

第四十五章 再度出击

四月十五,狄烈一行人马出现在黄河北岸的法相寺一带——在两天前,这里是完颜设也马的五千大军驻扎的地方。不过,根据最新情报,这五千金兵已向北移,估计现在已快到黎阳了。

狄烈一行共十五人,其中包括杨奋、阿术、张荣、贾虎及十名梁山好汉。

杨奋是带路的,而且所有的哨探都是他的手下,当然不能不来;阿术是最理想的翻译,与金人打交道,语言不通可不行。而且狄烈毫不怀疑,如果将他这么个女真人丢在山寨里,估计自己前脚刚走,他后脚就会“被失踪”了;至于张荣嘛,当然是为了他的那九十九个头颅而来。相对于金军的强大阵容,狄烈那泼天一样的胆子更令他为之震慑。

之前张荣等人也没少听传闻,狄烈以区区数人,夜闯固新大营,硬生生以一己之力,摧垮了上千的金军。说实话,他们对这个传闻一直难以置信,不过杨折冲、左开、方洪等几个头目都言之凿凿,说得有鼻子有眼,让人又不能不信。所以这一次他们无论如何也要跟过来,亲眼见证一下奇迹是怎样发生的。

杨折冲本来也争吵着要跟来,不过却被狄烈勒令与左开、方洪、智和等人训练新兵。狄烈下了严令,如果到自己回来的时候,看到的还是一群软脚虾,所有训练官,一律重罚。结果郁闷中的杨折冲,将满肚子闷气全撒在这些新兵身上,可想而知那千余名刚扔下锄头就握上枪杆的新兵,将会被他操练得何等的鬼哭狼嚎。

当狄烈一行再往黎阳转进时,一个又能一个惊人的消息接踵而来:宝山大王(完颜斜保)的三千兵马、盖天大王(完颜宗贤,女真名赛里)的六千兵马,已先后与真珠大王设也马的五千金兵汇合——这一下,当真是群魔乱舞,大军云集了。

这一连串消息,几乎将所有人都震得找不着北,不自觉停下马来。

狄烈只是眉头一挑,淡淡道:“好得很,三路大军云集,灭宋的战争红利丰厚得令人眼结膜充血啊!就看我们这一群狼能咬下多少肉来吧。”

狄烈那无所畏惧的态度也明显地感染了张荣等人,这群梁山好汉原本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家伙,最怕就是被人瞧不起,如何肯露出怯意。当下一个个豪气冲天,争先恐后打马争前而去。

狄烈却挥动马鞭,让众人稍安勿燥,他的解释是:黎阳距离枉人山的大本营太近,如果在这个时候找金人的麻烦,很可能也在为自己惹麻烦。

张荣忍不住问道:“那么俺们什么时候动手?”

狄烈目光闪动:“很快!我们的目标,首先是清除金军的哨探,动作必须干脆利落,而且不能惊动临近的哨骑。要达成以上目标,得先做一件事……”

狄烈以目示意杨奋,后者从备用马匹上扯过一个鼓鼓囊囊的革囊,扔在地上,一件件金兵的服饰散落一地。

在众人讶异的目光中,杨奋第一个跳下马,从地上拾起皮毡帽及老皮袄,往自家身上套,抬头向众人呵呵一笑:“老规距,借这一身虎皮,混水摸鱼。”

张荣等人转念一想,也对,如果不乔装打扮一番,凭他们这十来号人,只怕连金军营寨的大门都没看到,就会被金军放出的一层层哨骑、探马围剿扑杀。

为了不至于引起敌军注意,服饰基本上都是普通的金兵哨骑装扮:皮毡帽、羊皮袄、外罩齐腰短皮甲,下身着马裤、皮靴。武器是清一色的五斗马弓、两皮囊箭、一把弯刀及短匕。其中张荣多了一根沉重的铁杵,而杨奋则拎着一杆链枷。

十五人中,“官职”最高的便是阿术,他的身份是一名蒲辇牌子头。除了腰间多了一块可证明身份的木牌之外,外形上的区别就是他的短皮甲上掇满了长条形的铁片,也就是多加了一层防护的铁甲。

张荣一伙虽然对这个异族人很不感冒,不过对阿术的这顶“官帽”却并无异议。用脚后跟都可以想得到,作为他们这一群人的临时“头目”,必将是与前方遭遇的金兵打交道的首要人选。这样一来,还真没有第二个人比阿术更为胜任的了。

统一服饰的狄烈一行人,看上去还真有几分整齐肃杀的味道。不过除了已经相当习惯这样打扮的阿术与杨奋之外,张荣一伙却浑身不得劲——要知道,宋、金两国服饰最大的区别就是,一个是右衽,一个是左衽。初次穿上这样开口完全相反的衣服,还真是不习惯。

狄烈倒没有这方面的烦恼,现代社会的服饰,左、右衽的情况并不如古代时突出,倒也无所谓。

于是,一支古代版的“敌后小分队”正式登场。

尽管狄烈一行不疾不徐,远远吊在金军大军后方数十里之外,但并不表示他们就是安全的。金军三路大军汇聚,非同小可,哨骑探马,足足比正常情况下多放出了一倍,探察距离也出到了三十多里外。

于是刚过黎阳不久,狄烈一行刚翻过一道山梁,便与一支金军后卫巡哨不期而遇。

当时的情况是,狄烈的小分队在山梁顶上,金兵巡哨在坡底下。双方直线距离是二百米,如果顺着弯曲的山道绕下去的话,超过五百米。

这时,金军哨骑众多,并且互不统属的利弊便显现出来:有利的是,巡哨多了,防卫自然更严密;而弊端在于,两支巡哨遭遇,会本能的认为,那就是已方的哨骑,即使不认识,也有可能是另一位大王寨子的哨探。

当然,想真正蒙混过关,不仅仅靠一身“虎皮”,以及距离较远的好运气,至关重要的一点,还在于有阿术这个真正的“奇兵”。

宋金两国自从交战以来,只有数不清的宋将、宋臣、宋兵投降金人,而金国方面却从无一兵一卒降宋。所以,金兵巡哨们压根想象不到,那个特意绕了半个山梁,向自己喊话的“原汁原味”、如假包换的纯女真牌子头,居然是个可耻的叛徒!

于是,狄烈的这支小分队,就在携灭国大胜后的骄横自大、不可一世的金兵巡哨的眼皮子底下,连闯数道封锁线。不知不觉间,已逼近金军三大王的中军营寨。

小分队越是深入,张荣一伙越是紧张加兴奋:好家伙,上次是没赶上趟;这一回,也该俺们梁山好汉露露脸了。而杨奋则是心情沉重,他派出的哨探,已无法再往里深入刺探消息,前面是什么情况,完全是两眼一抹黑。这就意味着,他们已经深陷大军重围之中,好进不好出啊!

如果狄烈知道杨奋心里的忧虑,一定会嗤之以鼻:出?既然已经进来了,不把自己的人捞出来,再拿上自己该得的一份,八抬大桥请都不走!

第四十六章 皇后尿尿

这是一座遍布着各种低矮灌木丛的小山包,狄烈与他的小分队就隐蔽在其中。他们各自分散开来,每一个人的间距都在十几米以上,而且造形都很怪异:浑身上下都罩着一件用树藤编织成的,象鱼网一样的“树皮衣”,上面还插满各种花花草草。不光如此,脸上还被树汁及湿泥涂得青一条、黄一条的,咋一看,还真有几分山枭精魅的样子。

出乎狄烈的预料,张荣一伙并不反感这“网兜装”,却不知这群水中好汉平日里与水寇、官兵等作战时,伪装更甚,有时浑身都要抹上淤泥,只露出鼻孔与眼珠。与那个相比,身上的网兜装与涂脸汁只算是小儿科了。不过,貌似效果不错,众人潜伏了半个时辰,先后有四批金兵哨骑从眼皮子底下经过,愣没发现他们。

而此时狄烈正独自伏在最靠前一片荆棘丛中,透过棘刺间隙,从瞄准镜中观察那至少有七、八里之遥的金军大寨。

是的,经过两天的迂回追赶,躲过十次以上的金军巡哨拦截,小分队终于在汤阴城外追上了金军的主力部队。

汤阴的地理位置,正好处在相州与枉人山之间。从这里往北到相州,还有七、八十里路;往南到枉人山,也是相同的里程。在这个地方动手,时机还不够成熟。所以,狄烈的打算是再等一等,最好是过了相州,甚至更远才行动。

狄烈看着远处金军大营幔帐林立,刁斗森严,不时可见一排排的兵甲反射光芒。更有一队队金兵哨骑纵横穿梭,往返于各寨门之间,巡逻之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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