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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征军之溃兵兄弟-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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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赵志的计划,以大家现在的体力状况,半个月从平原到列多是没有问题的。所以赵志不会为物资发愁了。物资已经解决了,接下来就是人员的安排了。先遣营里面的三方人马一直不和睦,赵志是知道的。可是在兰姆伽的时候,赵志职务太小,是做不了决定的,现在可以了,这可是在丛林里,赵志说了算的地方。队伍里的不同声音要是不掐死了,那会后患无穷的,赵志不想因为几个人,就搭上全部人的性命。

金大鹏的人占了先遣营的多数,有100人,然后是赵志的50多人。接下来是美军和英军的100多人,不过狂妄的美军大兵是一直看不起高傲的英国大兵,他们各玩各的。既然金大鹏的人最多,赵志就要先拿他开刀,至少爱德华和华莱士听自己的。

“咱们休息一晚,明天进入丛林,山羊带10个斥候前导开路,砍刀带10个斥候跟在后队收拢掉队的。国舅的步枪手们负责行进中的警戒,其他的200人分成4个部分,我、爱德华、华莱士、金大鹏各带一队。每队的主要任务就是用空投的斧子和锯,按照每100米伐倒两颗树的距离,在丛林里用树木倒下的方向和数量做路标”赵志这招很毒辣,一下就把金大鹏的人减少了一半。金大鹏虽然知道赵志的用意,可是他没有办法,这是在丛林里,到那里找地方说理去。

憋了一肚子火的金大鹏刚回到自己的帐篷,手下的一个士兵就凑上来使着眼色。金大鹏把挤在帐篷里的人都轰了出去,唯独留下了那个士兵。“长官,我刚才看见早上出去的那帮人在小山上弄什么东西呢”金大鹏猛的一个激灵,拉着那个士兵问道“看清楚是什么了吗?”

“我还没有看清楚,就被他们从山上轰下来了”那士兵弱弱的回答着,他不明白自己的长官是怎么了,脸色是如此的狰狞。

帐篷里只剩下金大鹏一个人了,他还在思索着赵志他们会在小山上干什么。其实就算金大鹏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赵志在山上正用电台和袁青青聊天呢,反正是不要钱的,只是苦了发报的爱德华和赵燕了。

狗腿子们都聚坐在山顶上,夕阳西下,把每个人的脸都印的红彤彤的。几个月前,他们还是一群衣衫褴褛、肚里没食的溃兵,可是现在全套的美式装备,天天都是罐头饼干,而且现在他们面前是大堆的真金白银。大家都不敢想,害怕是在做梦,梦醒了就还是什么都没有。可是在掐了自己或别人的大腿之后,才发现原来这都是真的,没有喧闹,没有欢呼,大家就只是静静的坐着,安静的坐着。

自古溃军不如寇,流兵即为贼。无衣无食,则立刻陷进求衣求食的怪圈。惯例是把溃兵交给地方就地整编,然后送上前线被击溃了再整编再上前线,直至溃兵们都战死。所以溃兵们求衣求食时也只能巴巴地望穿老天爷,巴望着那位大佬开恩,在下次被击溃的时候能撤的顺溜些,自己还能活下去,只是如此而已。

流落到各地溃兵中的大部分人都是两眼漠然而茫然,把自己的伤肢架得横断整条巷子或是整条街,用所有的生气给别人制造最后一点儿麻烦,在被人碰到时再呼痛和叫嚣。相比之下狗腿子们都可算活的是生机盈然,全新的枪械、全新的军装、随便吃的食物,现在居然还有金子拿。

“等仗打完了,我要回家买地,做个地主”沉默了半天的狗腿子们终于有人打破了沉寂,是山东兵胖头。这小子长了颗天庭饱满地阁方圆的大头,从小看相的就说他是个地主的面相。却没有想到等他长大了,他爹还没有给他攒下多少地,鬼子就来了。于是胖头被国军抓了壮丁,然后和其他人一样,一路的打一路的败,直到进了远征军遇见了赵志他们。

胖头一门心思的就是想买地做地主,这是他从小的梦想。平日里闹哄哄的狗腿子们今天却没有挑衅胖头,这让胖头很不习惯。又是一阵沉默,老炮闷闷的说道“老子以后要开买卖去,赚了钱老子天天请你们喝酒,谁不来就是不给我面子,老子就削他,往死里削”为了显示他的决心,老炮的手还猛的向下挥动着。看起来不像是要请人喝酒,倒像是在土匪劫道。

老炮的动作引起了一阵哄笑,山头上热闹了许多,七嘴八舌的说什么的都有。赵志依旧还是舒坦的躺着,等着累的像狗一样的爱德华把译好的电文递给自己,然后再把自己想袁青青的那些肉麻话发走。

作为赵志的指路明灯,国舅显然是不称职的,因为这会国舅正带着狗子撅着屁股在清点那些东西呢,他要看看到底弄回来些什么东西。一番忙碌,国舅把每样东西都摸了一遍,终于弄清楚了数量:翡翠制品43件、黄金首饰27件、白银首饰41件,本来还有一枚钻石的戒指,已经被无耻的爱德华贪墨了,说是要作为送给未婚妻的礼物。

第七十七章

进入丛林已经三天了,按照赵志的安排,一切都还顺利。不过今天天气很差,早上就开始不停的下起了雨,大雨倾盆。丛林里汇集的雨水流进了低洼处,形成了一个个小水潭,给赵志他们的行进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赵志和狗腿子们都是穿越过丛林的人,他们已经记不清经历过多少次这样的天气了,大家只是裹紧了身上的雨衣,默默的行军。相对于赵志和狗腿子们的无所谓,其他人就没有那么乐观了,稍不留意,瓢泼的雨水会顺着雨衣的缝隙流进来,直到打湿你身上的每一寸地方。身上湿腻腻的,浑身没有一点干地方,而且还要背着沉重的背包行军,走出十几里路,大部分家伙就受不了了,纷纷要求停下休息。

狗子倒背着步枪,不屑的看着这些眼高手低的家伙,在营地的时候,一个个趾高气扬的,这咋才进丛林就草鸡了,还不如小姑奶奶她们那些女兵呢。“长官,他们要停下休息,咋办?”狗子不屑归不屑,却还是找到了赵志,这帮人要是都病倒了,会拖累大家的。

“不行,这雨今天估计是停不了的,接着走”赵志是没的商量的,在这种雨水里停下休息,简直就是在自杀。丛林里到处都是湿漉漉的,连可以点燃的木柴都没有,停下来只能淋雨,还不如继续走。

外籍大兵们倒是没有说什么,只是挣扎着在泥水里继续行进。金大鹏那队人不乐意了,赖着非要休息,让后队收拢掉队士兵的山羊很烦。赵志带着狗子走到一个闹得最凶的少尉面前,冷冷的说道“这雨一时半会是停不了的,接着走”那少尉对着赵志一翻白眼,大刺刺的说道“弟兄们都累了,实在走不动了”少尉的话简直就是在无理取闹,旁边胆小的士兵去拉他,却被他拨开了。赵志见此人是铁了心的要找事,当下微微一笑问道“你真的不走,是吗?”

其他的士兵见赵志的手已经摸向了腰间,纷纷都站起了身,赵志要拔枪了。“呵呵”那少尉笑了,“老子玩枪的时候,赵长官你还没有断奶呢吧?”就在那少尉对着赵志恶语相向的时候,“呯”的一声枪响,少尉头上出现了一个血洞。赵志把手枪插回枪套,看了一眼那少尉的尸体,再环视着这队士兵,“我不管你们进先遣营之前是干什么的,进了这里就要守我的规矩。我的规矩只有一条:听从命令。现在你们还是想留在这里,不想走,是吗?”赵志的语气在本就阴冷的丛林里显得更加的阴冷,士兵们被吓的拼命向前行进,谁也没有看一眼地上那少尉的尸体。

“金大鹏,你要是管不了你的人就说,我手下很多军官还是闲着的”赵志冷着脸看着走在队尾的金大鹏,语气显得很生硬,听的金大鹏身上的汗毛都立了起来。赵志和金大鹏说话一直都是很客气的,从来没有这般的直呼其名,今天是头一次。他现在有些后悔了,后悔不该和赵志对着干。其实金大鹏在进先遣营之前并不认识赵志,更谈不上有什么过节,都是出发前赵远志给他说,原本先遣营的指挥官是金大鹏的,这个赵志不知是走了什么门路,抢了金大鹏的位置,让金大鹏小心点,赵志这人很跋扈眼里不容人。

金大鹏也是打过很多仗的军官了,知道自己的斤两,这片丛林要是换了自己,绝不会走的如此轻松。至少到现在除了被赵志打死一个少尉外,还没有再死其他弟兄。按着金大鹏这几天的观察,赵志倒不是很难说话的人,只要不是触犯了他的命令,他都懒得理你。看来自己是受了赵远志的挑拨了,那些外籍大兵和赵志的热乎劲就可以证明这些了,这先遣营的指挥官本来就是人家的。

大雨下个不停,给伐木的人也带来了不小的麻烦,湿树太难砍了。不过经过几次的实验后,工兵出身的长毛找到了办法。先用匕首或是斧子,在要伐倒的树干上弄个拳头大的洞出来,在用绳子挂住树干拽向要它倒下的方向,把拉开保险的手雷塞进树洞里。手雷足以炸断树木了,一颗不够就上两颗,反正手雷和炸药够多。长毛的办法不错,比起先前的斧子砍树要快多了,而且现在伐倒的还是些大树,做目标显眼些。

伐树的进度快了,大家行进的速度也加快了些。所有人已经是机械式的走着,都是高一脚矮一脚的。大家的心里都是一个想法,先饱餐一顿,再舒舒服服的睡上一觉。斥候们回来过一次,说是前出的砍刀已经能看见死在丛林里的远征军的尸骨了,离这里只有不到5里路了。赵志不由得心里一喜,上次赵志他们几个是走了快10天,才看见的远征军尸骨,这就是说他们现在用了4天就走了上次10天的路了。

按照赵志的记忆,他们上次是沿着远征军的尸骨和遗弃的窝棚,在丛林里走了12天,才上的大道。远征军溃兵们在丛林里已经踩出了小道,赵志只需要带着人沿途伐倒树木做路标就可以了,估计用不了12天,先遣营应该会走出这片丛林的。

似乎是赵志的好心情感染了老天爷,雨水渐渐的小了下来,从瓢泼变成了只是滴滴拉拉的。雨是停了,赵志他们又遇上了新的麻烦,丛林里开始起了雾气。没等赵志发出汇拢队伍的命令,前导的砍刀和后队的山羊早早的赶了过来。丛林里的雾气可大可小,有时雾气大的相距2、3米的人相互间都看不清楚,赵志可不想因为这雾气而失去了弟兄。

“原地扎营休息”赵志下了扎营的命令,狗腿子们各自的带着人开始忙活起来,这让先遣营里其他的人也见识到了狗腿子们的本事。砍刀带着人在削树干,要掏干燥的树芯,准备燃起篝火。老炮带着人找到了几颗参天古树,用工兵锹扒开树下厚厚的落叶,下面的土居然还是干的,正好适合扎营用。郎中带着队里的两名军医,拿着自制的草药洒在营地里,这是可以避开毒虫的草药。在丛林里,随时都有毒虫会袭击你,稍不留神,你的小命就会交代在这里。

撒完药的郎中从急救箱里拿出几个瓶子来,瓶子里装的是郎中熬制的烟油。他熬制的烟油并不是为了替烟鬼们准备的。在野人山的密林里,毒蛇猛兽多的数不胜数,不过,比起那些蚊虫蚂蝗白蚁来,豺狼虎豹等猛兽对人类的威胁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了。

这里的蚊子一个个比蜻蜓还大,口器又大又长,叮人一口,除非用特效止血药,否则伤口是不会自动愈合的。被咬的人不经过急救处理的话,两小时内就会血液流干而死。而且这些蚊子不出现则已,一出现就是黑压压的一片,犹如一块黑云,即使在冬季,这些蚊虫也很猖獗。

还有蚂蝗,在野人山里遍地都是,这里的蚂蝗极爱血腥味,它们叮咬了人后,你一扯它就断成两截,头部钻进人体内,随血流在全身游走,最后寄生在某个器官里长成新的完整个体,被它们侵入的人都会在极度痛苦中死去。

野人山里的白蚁可以称之为山中之王,除了它的天敌,其他动物见之都只有逃命的份,白蚁一出现,绵延几十公里,就好像野人山中凭空出现了一条白色的河流,它们走过的地方,草倒树偃。它们的蚁酸有极强的腐蚀性,活物被它们爬过,别说是血肉,就是骨头也甭想留下。远征军败退缅甸,经野人山撤往印度时,成千上万的人死于这些小动物之口,经历了血的代价之后,人们才偶然发现,烟油对这些昆虫有奇效,只要在身上涂抹一点,它们不敢进入十米以内。郎中也是在兰姆伽和溃兵们闲聊的时候,才得知的,所以才特地的熬制了这些烟油。

篝火已经被点起来了,砍下来的湿树枝被架在篝火上方烤着,只要水汽被烤干了,这些就是能继续添加的干柴。浓密的雾气好像并没有给大家带来麻烦,因为所有人围着篝火,已经塞了满肚子的肉罐头和饼干。除了几个警戒哨,所有的人都抱着自己的枪在打盹,老炮甚至已经打起来了呼噜,睡的很熟舒坦。

赵志还没有睡,他带着狗子用篝火翻烤着大家的军装和军靴。一旦雨停了,丛林里就会马上恢复它闷热潮湿的特性,如果大家还是穿着湿衣服行军,到不了列多,就要有人因为生病掉队的,赵志可不想因为伤病影响行进的速度。

第七十八章

跟赵志预想到的一样,士兵们第二天的行进速度慢了下来,因为许多人的裆部开始瘙痒溃烂。本来被雨水蛰的发红的裆部只是发痒而已,可是他们扎营后没有用郎中自制的草药擦洗,行军中又不停的和裤子摩擦,终于发生了溃烂。

“妈的,都是些吃货”不停给士兵检查的郎中累的只骂,这帮子所谓的精锐实在是太差了。这些家伙早上起来的时候,都不知道检查一下自己身上是不是有蚂蝗,蚂蝗们都吸饱了血,像红肉肠似的挂在这些精锐的身上,看的狗腿子们直笑。

狗腿子们的表现又一次的震撼到了爱德华和华莱士,行军中他们总能找到短暂歇息的机会,在大家筋疲力尽的时候,狗腿子们还有精力打理营地和警戒。要说狗腿子们不累是假的,爱德华至少看见了好几次有狗腿子摔倒后爬不起来。只是有很多的东西已经深深的记在了他们的心里,他们已经习惯了做一些事情,熟悉了赵志的命令。

沉默中的队伍继续赶路,所有人都被茫茫的丛林折磨的够呛,都想着早点走出丛林去。赵志又给大家安排了新的任务,沿途收集远征军的尸骨,就地安葬。这些士兵们已经命丧他乡了,赵志不想他们再尸骨无存。士兵们只是有些惆怅,并没有什么反对,毕竟在战争中,可能自己在下一刻就会成为一具尸体,谁也不想自己同样的暴尸荒野。

掩埋尸体,算是活着的人为这些昔日的弟兄们能做的最后一点事情了。丛都林中的尸体数以万计,赵志他们能找到的只是一部分而已,不过,大家已经是尽力了,毕竟还有任务要完成。尸体早已高度腐烂,甚至有的只是一堆白骨,让大家无法确定他们的身份,只好找一些洼地集中掩埋。木制的墓碑上只能书写远征军士兵之墓。

临时增加的任务让大家的行进慢了许多,可是赵志仍然坚持这样做,其他的人只好照办,赵志的脾气可是不太好的。赵志拍着屁股下面的大石头,笑着问老炮,“老炮,还记得这里吗?”这里是当初赵志发烧,老炮让他晒太阳的地方,也是曹本川死去的地方。

靠在石头上抽着烟的老炮随意的瞟了一眼,嘴里嘟囔着“老子一天天的那么忙,哪有功夫记这些东西,这不就是当初有个小王八蛋趴着晒屁股的地方呗”其他的狗腿子们一听都围了过来,想让老炮讲讲是怎么回事。“滚蛋,都滚”刚张嘴要开讲赵志糗事的老炮,冷不丁的看见了赵志正盯着自己,没来由的身子发凉,赶紧驱赶着狗腿子们,免得一会被赵志收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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