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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话太宗-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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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下的纪录。

有时候,我真的很难将这样一个没有气度的小人和“远迈汉唐”的永乐大帝等同起来。他老子受尽苦难,最终推翻暴元,却愿意善待万千蒙古遗民,这份帝王心胸简直如宇宙星空般浩瀚,纵观整个人类历史,恐怕也只有阿育布帝国的萨拉丁(Saladin)苏丹可以比肩,生个儿子竟心胸狭隘至此!家教失败啊!那明太宗的家教又如何呢?应该说比他老子还是略强一点。

明太宗仁孝文皇后徐氏被誉为一代贤后,明太宗篡位称帝,急需正名,徐皇后尽心辅佐,发表了《内训》《劝善书》等名著,论述女性教育,为丈夫赢得民心,可惜只当了五年皇后便死了,年仅四十五岁。据说明太宗对她一往情深,余生十七年未立新后。当然,也有八卦传闻称明太宗晚年性功能勃起障碍,所以不需要立皇后。这完全是胡说八道,明太宗晚年宠爱的妃子不少,东洋西洋的都有,只是都没有给一个正妻名分罢了。

徐皇后留下三位嫡子:嫡长子朱高炽,在北平时便被立为燕王世子,靖难之役初曾力保北平,表现不俗,明太宗登基后立为太子。朱高炽性情仁厚,颇有仁君之风,但肥胖多病,且有严重足疾。

嫡次子朱高煦,武艺高强,性情凶悍,长辈对他印象都不太好,娘舅徐辉祖甚至在他十几岁时就断言他以后要造反(当时朱棣都还没反)。但朱高煦在靖难之役中立功最多,曾阵斩朝廷军最得力的大将瞿能,生擒陈晖、平安,还在阵中救过朱棣的命。若论战功,只怕朱老二比当年的李老二还要强一点点。明太宗曾表达过朱高煦更像自己(不是嫡长子、善战、不安分、野心大),但他可能没表达清楚也有不像的地方(智力太低,尤其缺乏判断局势的战略眼光),给了朱高煦很多想法。

嫡三子朱高燧,靖难之役时才十二岁,没立什么功,没看出他有什么优势,但也不能剥夺人家做梦的权利。

明太宗其实很清醒,他的几位前任都通过非正当手段抢上皇位,他自己甚至起兵造了朝廷的反,可以说越来越恶劣。如果还允许野心家得逞的话,礼法何存?

永乐二年(1404),明廷立朱高炽为皇太子。永乐九年(1411),又立太子的嫡长子朱瞻基为皇太孙,进一步强调嫡长一系的合法继承权。看样子读书不多的明太宗不但深明大义,还打算把唐太宗、宋太宗的账一起还了,有义气!

朱高煦、朱高燧当然不明白父皇的境界,都想搏一搏,整天用各种方法诋毁太子,企图让父皇废太子改立自己。这不是隋炀帝用剩的招吗?到唐高祖那儿就不管用了。而且唐高祖比隋文帝精多少,你们那爹就比唐高祖还要再精多少。想坑爹?你俩小子得想点新招。

但朱高燧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明白。永乐二十一年(1423),明太宗病重。朱高燧勾结侍疾的宦官和近臣,密谋将明太宗毒死,伪诏废太子改立自己……你怎么不再学像点,趁探病勾引下你老爸的妃子呀!

不过这傻小子运气不错,朱高炽确实仁厚,居然拼命为他求情。最后明太宗没有杀他,甚至保住了赵王爵位,传袭至明终。

朱高煦最初也是用隋炀帝模式,明太宗识破后差点将其废为庶人,但又是仁厚的朱高炽拼命求情,保住了他的汉王爵位。永乐二十二年(1424),明太宗驾崩,皇太子朱高炽继位,即为明仁宗。朱高煦一直阴谋夺位,但明仁宗在位仅一年驾崩,没来得及动手。明仁宗崩后,朝廷宣太子朱瞻基进京继位,朱高煦在路上伏兵刺杀。这不就是玄武门之变吗?唬谁呢?朱瞻基绕开埋伏进京继位,即为明宣宗。明宣宗宣德元年(1426),朱高煦在山东起兵。朱高煦虽也无愧为一员猛将,但跟他战神级的爹爹毕竟不在一个档次。而明宣宗从小随爷爷出征,尽得真传,而且他当了皇帝后还曾亲自上阵为前锋,射杀敌军,这一点唐太宗、明太宗都做不到。关键在于这不也是明太宗用过的老招吗?明宣宗轻松剿灭反贼,朱高煦出降,全家被囚后处死。

明宣宗平定朱高煦叛乱后,明朝进入鼎盛期,确立了长期发展的大趋势。而且明太宗废除藩王典军制度,断绝了藩王撬动地方驻军的路径。朱棣靖难之役时曾邀宁王助战,并许诺当上皇帝后分一半天下给他,但此诺并未兑现,还将宁王的兵权削夺,移藩至南昌。明武宗正德十四年(1519),第四世宁王朱宸濠起兵叛乱,朝廷都没来得及派兵,地方官只用了四十三天就把他镇压了。后来再无藩王动半点反心,都成了国家圈养的宠物。这充分证明了明太祖企图通过社会倒退的方式来解决历史问题是南辕北辙,也证明了明太宗拨乱反正,符合历史前进的方向。

明太宗通过战争抢上皇位,堪称最恶劣的一次篡位,但在传位问题上处理得还行,没有一错再错,捍卫了礼法。最后,明朝回归了朝廷议决皇帝人选的正轨。相比之下,唐太宗自己是次子篡位,又没能让嫡长子正当继位,唐朝的皇位继承一直相当混乱,始终没有给国家留出一个较长的可持续发展阶段。从隋炀帝起,篡位活动从家庭内部坑爹发展到动刀刺杀,再到动用朝廷势力,再到庞大战争,篡位者为了一己之私愈发狠毒,愈发凶残,愈发不忌公共危害。明太宗走到了这种发展趋势的极端,但还算是悬崖勒马,戛然而止。

当然,皇位传承只是安定发展的其中一个因素,当中国特色封建社会演进至明朝,明太宗又是如何构建这个集汉唐宋之大成的帝国?

宰相的终极形态

当中国特色封建社会这艘巨轮驶过无数惊涛骇浪,曲折而至宋朝,各方面都臻于完善,但很多新问题也浮出水面,最后一记上帝之鞭,一切又都烟消云散。所幸日月重开大宋天,洪武大帝再造神州。

明太祖总结宋朝的问题,主要有几点:

第一,权臣渐少,但在南宋出现强势反弹。隋唐把宰相的地位降得很低,品级定成了三品,还常不实授。但后来又出现了反弹,宋朝后期将尚书左右仆射改称左右丞相,品级猛升至正一品。若这还只是正虚名,后来的平章军国事职务更从实质上恢复了丞相。明初沿袭元制,以中书省为中央政府,设中书左右丞相,下辖各部门。但仅仅第二任左丞相胡惟庸便企图架空皇帝篡权,于是明太祖废中书省,由皇帝直辖各部,并留下祖训:子孙后代不得再恢复丞相,提都不能提,违者处死。

第二,经济路径依赖,动员成本太高。宋朝的动员成本太高,国家要花太多钱聘请公民来当兵,所以蒙古(元)不急于灭宋,耗上个几十年,你自己就经济崩溃了。于是明太祖设立世袭户籍制。将国民划分为军户、匠户、医户等专业户籍,比如军户有参军的义务(当然国家也有发饷的义务),匠户就要当一辈子匠人,而且户籍世袭,后代不得随意脱籍。这不就是西方封建社会的阶级划分吗?而且明太祖应该不是学自西方,而是参照了蒙古落后的世袭奴隶制。

第三,单一主权,风险太大。宋朝将所有鸡蛋集中到一个篮子里,中华帝国首次上演全盘崩溃。明太祖恢复分封,但他一死朱棣立即造反,可见通过社会倒退来掩盖新问题绝非解决之道。

第四,唐宋胡乱扩张,需要确定扩张秩序。唐宋皇帝都极度热衷于扩张,宋朝绝非内向保守的弱宋,而是一个非常好战的帝国,而且不太乐意接受异族领主仅在名义上称臣,而是要剥夺领主主权,纳入中国特色的公民社会。那这样部族领主就更要死硬抵抗,一个西夏就死扛了上百年,商量的余地都没有。明太祖确定了直辖汉区、军事占领民族地区、羁縻民族地区、藩属国、称臣外国、友好外国等几个层次,并规定子孙后代永远不准打破这种层次,主要是不准像宋朝打西夏那样攻打自己的藩属国。

当明朝的太宗真的很郁闷,太祖不但活得长,把所有工作都揽了,还定下各种“永世不易之法”,不准太宗行使正当职权。

然而,这又是不现实的。

明朝不是朱氏一家一姓之私国,而是中华帝国演进至此的一个朝代。明太祖固然伟大,但终究大不过历史。若说你定这些不易之法是符合历史前进方向的好东西,或许还能让人用一段时间,但他的很多设计是否定唐宋的进步,大开历史倒车,那就不能怪子孙不守祖训了。

首先明太宗废黜藩王实权,扭转了分封的趋势。其次皇帝是名义上的国君,宰相负责行政,这早已成为中国人的思维定势。尽管历代君主绞尽脑汁削弱、分化、制衡宰相的权限,但似乎从未有人想过取缔宰相这个概念——直到明太祖。但他也只是不再任命宰相,原来宰执们的工作不会凭空消失,实质上是他自己兼了宰相而已。平行管理的中华帝国和层层人身依附的西方封建小国可不是一个概念,就算李斯、高颎这样大师级的管理学家,尚需一个宰相班子,你朱八八又是何方神圣,竟妄图一力承担?问得好!朱八八是最后一任明教教主,据传得到前任教主张无忌的真传,有九阳神功护体,精力之旺盛,是常人的九倍,那原本几个宰相的工作量加在他头上也是应付得来的。即便如此,他还是写过一首诗抱怨工作量太大:

百僚未起朕先起,百僚已睡朕未睡。

不如江南富足翁,日高丈五犹披被。

然而《九阳真经》并没有传下来,他的儿孙就不能像他那样少睡点觉就把政务处理了。建文帝虽未颁宰相之名,实际上是把齐泰、黄子澄、方孝孺当宰相用。明太宗先是按明太祖的工作方式当了几天皇帝,然后他发现上当了。

我们还是来看看明太宗是怎样重新设计明朝的组织结构体系,让这个集汉唐宋之大成的新文明让人类享用——他爹设计那个只能给神类享用。

一、明式“宰相”——内阁大学士

明太宗很清楚,他和后代不可能像他爹那样工作,必须找几个人来辅政。不能设宰相,又不能用宦官,但秘书总是可以用的。明帝本有秘书,即文渊阁大学士。文渊阁是奉天门西侧的一间馆阁,隶属于翰林院,相当于皇家图书馆。最初明太宗也将文渊阁大学士当秘书用,首批选取了解缙、黄淮等七位年轻低品级干部入值文渊阁,从此便有了内阁之称。相信他并未料到,文渊阁这间不起眼的小阁,今后会成为唐宋政事堂一样的政权核心。

翰林官本是介于皇帝讲师和朝廷官员之间的一种实习官员,以讲学为主,兼顾研究时政,在实权部门出缺时选翰林官出任。明太祖的大学士只管帮皇帝收发文件,最多代笔草拟一些文字。明太宗则要求这七位翰林官兼任的大学士认真研究进出文件,批上自己的意见。这样皇帝的工作量就小多了,他实际上不用仔细看奏章,只需大致看一眼是什么事,如果很重要,当然可以花点时间看看;如果是不重要或者不了解的事,就直接批一个“同意按某某大学士意见办理”即可,这样就把处理奏章的工作分解给了大学士。但是,处理奏章不就是“平章”吗?这和同平章事有什么区别?应该说还是有点区别,首先大学士的品级低,对各部门也没有管辖权,关键是大学士协助皇帝平章,只是代劳而没有法理依据。唐宋同平章事掌有政府大印,一道诏令不但要由皇帝加盖御印,还要由宰相加盖府印才能生效,明朝大学士就没有这样一个法定程序保障权力。这样看来明太祖将相权收归皇帝个人的努力似乎是成功了。

然而事实远没有这么简单。

文渊阁(内阁)长期代理皇帝职权,久之便会成为惯例,形成这样一种公文办理程序:各职能部门(诸部、院、寺、监、府)草拟工作方案,形成奏章→由通政使司呈报给内阁→内阁商议后呈报给皇帝→皇帝用红笔批示意见后发还给内阁→内阁发还给通政使司→通政使司将批示后的奏章发还给呈报部门→部门得到批示授权,依法执行。

观察一下这个行政审批权力链条:

先说新来的通政使司,这是明朝新设的一个机构,职能是公文传递的法定渠道,同时也会将公文抄送给都察院(御史台)、翰林院、国子监等,以供学习研究和舆论监督,但通政使司本身不平章。

再说各职能部门,唐朝中期其实已经废除了位高权重的六部尚书,宋朝将六部分解为二十四司,但明朝重拾六部尚书的设置,尚书为正二品。监察机构方面,唐宋不实授御史大夫,以御史中丞(从三品)主持御史台工作。明朝则改御史台为都察院,长官设左右都御史各一员,正二品。其余台、院、寺、监大致仿宋制。应该说废除宰相后,明朝的中下层官员地位还有所提高。

然后就是敏感的皇帝和内阁(宰相)了。

按理说,皇帝握有最终决策权,内阁只是给他提建议的。但是,如果建议必须接受呢?

二、明朝皇帝的霍布森选择

管理学上有一个著名理论霍布森选择(Hobson Choice)。

17世纪英国有一位大马贩霍布森,他的马圈最大,马匹最多,买主都希望从他的大马圈里买走最好的马。按说马贩会根据马匹的质量标上不同价码,什么马标什么价决定权在马贩。但大方的霍老板宣布:跟我做生意,决定权在买主。我不给每匹马标价,我们先谈好一个价,然后买主自己到马圈去选马。

那我们先按一般的马跟他谈一个价,然后到大马圈里去选一匹最好的马,不就赚大发了吗?一时霍大侠古道热肠的名声传遍英伦,买主纷至沓来。

但这样做生意他不亏本吗?当然不会,因为他还有一个附加条件:买主只能选离门最近的那匹马。

这不是坑爹吗?别着急,您现在是旁观者清,但如果是身在其中的买主,就会觉得至少决定权在自己手中,自己做了回主,总比被动接受马贩的定价好。然而这样做霍老板权力才更大,因为标价毕竟要以马匹质量这个客观条件为准绳,而哪匹马站门边就全凭他安排了。

这就叫——霍布森选择陷阱。

明太祖正是为自己设下了这个陷阱,并且严令子孙必须义无反顾地跳进去:他废除了宰相理政的传统(给每匹马标价的惯例),皇帝牢牢掌握批红的权力(由买主定价),大学士只能提建议(安排哪匹马站在门口)。当然,关键还是在于那个附加条件:皇帝诏令必须通过内阁收发(只能选离门最近的那匹马)。那明朝的内阁制有这个附加条件吗?应该说明太祖还真不是这样设计的,他确实是直辖各部门(到大马圈里看够了才选出最满意的一匹)。但他是得了张教主真传,正常人类不可能把这种工作方式当做体系来传承。他的儿孙在二百多年的实践中,极少干涉内阁平章,总是各部和内阁形成决议后机械地盖上御印。

可能有人要问:“是皇帝忙不过来才放权,但权力毕竟是他的,只要他愿意,还不是一句话就收回来。”运行规则一旦形成,便不能以主观意志为转移,就像自己的身体也不能任意控制血糖血脂。明帝一开始就只有内阁这一条合法的公文渠道(只选离门最近的那匹),很快就会形成依赖习惯,被动接受内阁的建议。

内阁大学士处理奏章的主要方式是票拟,是指阁员收到奏章或准备发出的草诏后,在面上贴一张纸,写上自己的意见呈送给皇帝,由皇帝批红正式生效,其实和唐宋中书舍人“五花判事”(唐代中书省设中书舍人六名,分别联系尚书省的六个部。凡军国政令,由其中一人提出意见,而其余五名中书舍人必须逐个发表意见并署上自己的名字,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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