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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通知单-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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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座众人各自点头,明白了〃隐形自卑症〃的蕴义。不过黄杰远随即便表示出一些疑虑:〃那个凶犯只是要寻找一个作案的目标,这可算不上什么正常的交往,能够用'隐性自卑症'的理论来分析他吗?〃 
〃不管凶犯是抱着什么样的欲望去接近死者,人的本能是不会改变的。〃慕剑云回应道,〃对男人来说,谁不希望接触到优秀的美女呢?你们就算是和女人吵架,也会希望对方是美女而不是丑女吧?这就是你们的本能,和行事的目的性毫无关系。〃
这简直就是无可辩驳的真理。包括罗飞在内,在座的所有男士都禁不住宛尔而笑。
〃所以说,即使凶犯最初就想要加害死者,他也该有意识地去选择一个和自身条件相当的美女才对,一个美女无疑能让他在犯罪的过程享受到更大的快感。可事实上他却选中了死者这个极为普通的女孩,这说明他在某些方面是缺乏自信的,他认为自己只能操控这种层次较低的女孩,否则他就会失去安全感。〃
罗飞感觉到慕剑云的话语正在接近某些实质性的内容,便带着极大的兴趣追问道:〃那他的自卑到底是源自于哪个方面呢?〃
〃凶犯很可能是在一个残缺的家庭中长大,或者在童年的时候遭受过亲人的虐待。这种可能性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百分之九十五?〃罗飞挑了挑眉头,〃这么具体的数字也是通过心理分析得出来的吗?〃
慕剑云摇摇头:〃当然不是。这个数字来源于犯罪行为学的统计规律。心理学是一门总结性的学科,和先验性的自然科学不同,我们无法建立一个方程式,把各种影响因子作为参数带入进去,然后便可以计算出一个人心理状态这绝对是行不通的。我们所能做的,只是根据一个人现有的状态来推测曾经发生在他身上的经历。而这种推测最可靠的依据便是对以往诸多案例的总结。美国的联邦调查局专门建立了一个下属研究机构,详细记录在全美境内发生过的各种变态杀人事件。研究人员会把这些凶案按照作案手法、作案对象等因素进行分类,然后总结每一类别案件中作案者的共有特征,这些特征包括外貌、体型、性格、职业、居住环境以及早年经历等等。而统计显示,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变态杀人者都层遭受过一个不堪回首的童年。正是这些早年的经历在他们心中刻下了难以弥补的伤痕,并最终酿成一种极为扭曲的性格。〃
罗飞凝神听完,他想了一会,又沉吟着说道:〃那百分之九十五,实际上是对所有变态杀人事件的统计吧?你刚才说还有分门别类的研究,那么对这种残害尸体的行为,美国人有没有做出什么具体的研究结论呢?〃
〃有!〃慕剑云的一个字立刻让众人的精神都为之一振,然后她详解道,〃美国俄亥俄州在一九八九年发生过一起类似的案件。凶犯也是杀死了一名女被害人,然后将死者的尸体分割,并且不厌其烦地将尸块切成了零碎的肉片。后来的研究证实,凶犯因为在幼年时期遭受了继父的同性性侵害,造成了他成年之后的心理性性功能障碍。所以他无法通过正常的途径得到性满足,而他在对被害人尸体进行残害的时候,压抑的欲望却能够得以宣泄。〃
罗飞等人仿佛是在聆听一堂犯罪心理学的讲座,全都有一种眼界大开的酣畅感觉。尹剑更是忙不及地在笔记本上写下了:
〃4、'隐性自卑症'患者,童年不幸,成年后有心理性性功能障碍。〃

罗飞等尹剑写完之后,把笔记本拿起过目了一遍,然后又递给慕剑云:〃你看看,到目前为止记得是否准确,还有没有要补充的?〃
慕剑云略略地扫了一眼,指着第二条说道:〃关于年龄可以写得再准确一点三十岁左右。〃
〃哦?〃罗飞显出些不解的样子,先前慕剑云分析的时候只说了凶犯的年龄应当在二十八岁以上,并没有这么准确的界定。
〃这也是统计学上的数据。〃慕剑云解释道,〃研究表明,绝大多数变态杀人者第一次作案的时间都是在三十岁左右。究其原因,应该是和人类的心智发育阶段有关,这些变态杀人者的心理疾病往往会在三十岁左右的时候发展到无法控制的地步,所以他们第一次爆发做案也会在这个时间段。〃
〃嗯。〃罗飞把笔记本接过来重新放在尹剑面前,〃你把年龄改一改吧。顺便加上第五条特征:本市户口。〃
〃为什么?〃黄杰远诧异地问道。当初他曾经把外来流动人员作为重点的排查对象,而罗飞现在却给出了截然不同的判断。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外来人口,如果要一个人独居的话,通常会选择租房。而当年案发之后,你们应该把市内所有的外来租户都筛了个遍吧?没能筛到这个人的踪迹,说明他是个土生土长,很容易蒙混隐藏的本地人。〃
罗飞阐述完自己的观点,却见慕剑云似在微微摇头。他便主动询问:〃慕老师,你觉得不对吗?〃
慕剑云直言不讳地答道:〃这里面有点问题如果凶犯是本地人,自然有利于他应付警方展开的大排查。但也有不利的一面:就是他以往的前科很可能会被周围的邻居们揭发出来。〃
〃前科?你怎么知道他一定会有前科?〃
〃任何心理上的疾病都不可能是一朝一夕间突然形成的。一一二血案中的凶犯最终发展到杀人碎尸的阶段,在前期一定会呈现出种种铺垫。比如说攻击倾向、偷窥行为、或者是残害小动物等等联邦调查局的统计案例可以充分地证明这个论点。凶犯会在公众面前伪装成温和善良的模样,但他的那些小恶行却很难瞒过身边的亲戚邻里。所以如果他是本地人的话,在警方当年的大排查中,应该会有人将他以前的异常行为反馈上来才对。〃
罗飞默然点点头。确实,任何极端的性格都是循序渐进酿成的,一个人不可能没有任何征兆地变成一个变态杀手。但是警方却没有排查出此人的前科,难道他真的不是本地人吗?
罗飞一时无法决断,于是吩咐尹剑:〃本市户口这一条,暂时先不要写了。〃
〃其实查不到前科到不是最关键的。〃慕剑云此刻又皱起眉头说道,〃我最担心的是:那个凶手作案之后就离开了省城,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
黄杰远苦笑了一声。慕剑云所言也正是他的一块心病:如果凶手真的是外来人口流窜作案,行凶后便已离开省城。那他多年来的努力其实都是在白费功夫罢了。
罗飞沉住气追问:〃你说他已经离开,有什么判断依据吗?〃
〃依据就是:从当年一一二案发直到现在,十年的时间过去了,在省城再也没有第二起类似的血案发生。〃
听慕剑云这么一说,罗飞便明白过来:〃对了,你上次就说过,这种变态杀人事件是具备某种成瘾性的。凶手一旦作案,尝到了快感之后,就很难控制这种欲望的再次爆发。所以他会接二连三的继续作案,成为连环杀手。〃
〃是的。但这个凶手却像销声匿迹了一样,所以我怀疑他已经不在省城。〃
罗飞略一斟酌,又摇摇头:〃不对。按照你的说法,他到了别的地方也还是要作案的。如果是这样的恶性案件,不管在哪里发生,我们刑警圈子里的人都会有所耳闻。可我十年来并没有听说过类似的消息。这怎么解释呢?〃
〃你能确定吗?〃慕剑云不太相信似的,〃只要国内还发生过相似的案件,不管在什么地方,你都会知道?〃
这次罗飞还没来得及回答,曾日华已经抢先接过话去:〃我可以确定。我每年都会参与整理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刑案资料。像这样血腥的案件,近十年来只在我市发生过一起。〃
连曾日华这样的信息专家都发话了,慕剑云便没有理由再质疑什么。她只能费解地锁着眉头:〃那就真的太奇怪了……〃
见对方如此愁眉不展,尹剑忍不住问道:〃这种杀人成瘾的理论很可靠吗?就不会出现杀了一个人之后,从此收手不干的情况吗?〃
〃像本案这样的变态杀人狂是绝对不会自己收手的。〃慕剑云给出非常确定的回答,〃因为这完全是一种心理疾病,就像吸毒一样,尝到滋味之后只会越来越沉溺。而作案过程中的那种快感从其他任何途径都无法获得。所以每回味一段时间之后,他就会忍不住实施下一次杀戮,如此循环下去,沉沦不复。〃
〃那这家伙到底去了哪里?死了?出国了?因为其他案子进班房了?〃曾日华耸耸肩膀,带着自嘲的口吻说道,〃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坐在这里讨论,还有什么意义?〃
曾日华的最后一句话像是提醒了罗飞,后者猛然一凛,眯起眼睛说道:〃不,他哪里也没有去,他就在这座城市里!〃
曾日华翻起眼睛看着罗飞,像是在问〃为什么?〃而罗飞亦随即给出了答案:〃因为Eumenides已经找到他了。〃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间无言以对。这听起来是最无厘头的一个答案,但在此刻的情境中却又难以辩驳。
如果一一二血案的凶手已不在省城,Eumenides又怎会开出那份〃死刑通知单〃?那个骄傲的杀手决不会在警方面前摆出这样的大乌龙。
〃一定是有人搞错了……〃良久之后,黄杰远幽幽的说道,〃要不是我们,要不就是Eumenides,否则的话,这件事怎么解释?〃
罗飞微微抬起头,他的眼睛闭了起来,同时用双手轻轻地揉着太阳穴。
大家看出罗飞已经进入了最深沉的思考状态中,于是便都屏细了呼吸,鸦雀无声。
确实,罗飞的思绪正在一团迷雾中激烈地冲撞着。先前的讨论似乎进入了一个无法解释的死胡同,不过他并不畏惧。以往的经验告诉他,这种局面往往意味着真相已近在眼前,只要突破了某个思维上的死角,一切都会豁然开朗。
罗飞的这一次思考维续了相当长的时间。曾经看过的那些资料在他的脑海中一页一页地翻过,每一张照片,每一句证词,每一个细节,几无疏漏。当他最后把这些零零散散的碎件拼凑起来,并和慕剑云刚才那番精妙的心理分析相互印证之后,他终于窥看到了一些隐藏的玄机。
罗飞慢慢地睁开眼睛,他看到所有的人都在用期待的目光注视着自己。
〃死者的身体骨骼从来没有找到吗?〃罗飞看向黄杰远,忽然提出了一个和先前议题毫不相关的疑问。
黄杰远摇摇头道:〃没有。〃
〃我们都被他骗了……〃罗飞长长地吐了口气,然后又嘿然苦笑一声,〃他根本不是什么变态杀人狂,他只是一条精通障眼法的狡猾的狐狸!〃






《死刑通知单之宿命》(32)

〃不是变态?〃曾日华撇撇嘴,〃那他到底要干什么?把尸体切成肉片,把脑袋和内脏煮熟……障眼法?你该不是想说:他的目的就是要让大家觉得他是个变态吧?〃
慕剑云冲曾日华摆摆手,示意他不要干扰罗飞的思绪。
罗飞的目光仍然在看着黄杰远,他接着先前的话题又继续问道:〃你们当年是怎么考虑这个问题的?为什么只找到了死者的衣物、头颅、内脏和部分肉片,而对于死者最主要的躯干部位的尸骨却一直不见踪迹呢?〃
〃可能是抛弃在某个隐蔽的地点吧,或者是一直藏在自己的家里也说不定。〃黄杰远的神色略有些尴尬。作为此案曾经的负责人,他不但对凶手的下落毫无线索,甚至连死者的尸骨都未能找全,的确是说不过去。
而慕剑云随即便否定了他的第二种猜测:〃藏在家里的可能性不大。有许多变态杀手确实有保存死者遗体的习惯,但他们选择的通常都是尸体中带有标志性的部位,比如说头颅,生殖器官,甚至是内脏等等。在此前的资料中,都无保存躯干骨骸的先例。因为保存大块的尸骸不仅不方便,对于凶手来说也没有的意义。〃
黄杰远摊摊手,看样子是不想反驳,不过他又强调说:〃我们当年把整个省城都翻了一遍,就差掘地三尺了,剩下的尸骸到底藏在哪里,的确令人费解。〃
〃会不会是埋在自己家里了?〃曾日华又忍不住要发表观点,〃大块的尸块很难搬运,所以在隐秘的作案地点就地掩埋这样的例子以前可是经常有的啊。〃
的确,凶手在杀人之后,将尸体就地处理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砌在墙里的,有埋在床下的,最夸张的是一个男人杀妻之后,专门买了两袋水泥,在阳台上砌了个大墩子来藏匿尸首。
罗飞看向曾日华说道:〃你的思路有两点讲不通。第一,在一个现在化的都市里,就地处理尸体的难度和风险都太大了。你会在家里整出很大的动静,而且一旦引起别人怀疑便再无回旋的余地因为尸体本身就是如山的铁证。〃
〃嗯。〃尹剑跟在后面附和,〃去年有个家伙用水泥把老婆封在阳台上,那简直是我见到过的最愚蠢的藏尸手法。如果那家伙也这么笨的话,就不会十年还逍遥法外了。〃
曾日华不甘心就这样被驳倒,憋了一会后又辩解说:〃万一他的住处当时正好有些特殊的情况呢?比如说家里正在搞装修什么的,顺便把尸体也处理了。〃
这种解释显然有些牵强,罗飞没时间和他纠缠不清,直接又抛出了第二个问题:〃如果他能够顺利地在家中处理尸体,为什么还要把头颅、内脏、死者的衣服以及部分肉片抛弃出去?〃
〃这个……〃曾日华努力为凶嫌寻找着理由,片刻后他总算想到了一些说辞,〃也许……也许是炫耀自己的犯罪手法吧?向警方挑战,就像Eumendies发布通知单一样。〃
慕剑云立刻跟上说道:〃如果他有这种想法,那他更不会只做一起案件就收手这一点我可以百分之百的肯定。〃
曾日华一愣,然后苦笑了一下:〃这怎么说着说着,又转回到刚才的问题了?〃
罗飞却摆了摆手:〃我们先不考虑对凶犯的心理分析,只考虑他的作案手法。向警方挑战的话,扔出来一包碎尸还不够吗?为什么要分四次扔出三包尸体肉片和一个装有头颅和内脏的旅行包? 另外为什么要把死者所有的衣物也扔出来,这从挑战警方的角度也解释不通吧?〃
曾日华苦起脸,这次他再也圆不下去了,只好投降一般地晃了晃脑袋:〃那好吧……你说是怎么回事?那些大块的尸骸到底去了哪里?〃
〃藏匿在某个特殊的地方……〃罗飞慢悠悠地说道,〃而这个地方的特殊性在于,那里虽然能够藏住死者的主体尸骸,但却不能藏下头颅、内脏、肉片和衣物,所以凶手要把这些东西远远的扔出去。〃
众人都微微皱起眉头,能明白罗飞的思路,但对具体的细节又无法理解:什么样的藏尸地能容纳大块的尸骸但却无法留下头颅、内脏和肉片这样相对小块的碎尸呢?
而罗飞略做停顿之后又说道:〃这样吧,我还是从头开始捋一遍,按照我的模式。其中我也会引用不少慕老师的心理分析结果。大家都听一听,看看这个思路能不能顺下去。〃
见众人都没什么异议,罗飞便开始讲述。与慕剑云立足于心理学的分析不同,他的观点主要是来自于刑侦学上判断。
〃在任何一起凶杀案件中,如何处理尸体都是凶犯必须面对的最棘手的问题。因为尸体本身就是案件中最重要的物证,有经验的刑侦人员能通过尸体找到各种各样的线索:包括死者的身份、凶案发生的时间、凶案发生的原因、凶手的杀人方法、甚至是凶手本人的身心特征等等。而凶手为了毁灭这些证据,会采用诸多有针对性的手法来破坏尸体。但这手法本身却也在暴露出更多的信息至少我们可以从中知道,凶手想要隐藏些什么。而他刻意要隐藏的东西往往就是案件中最重要的线索。
具体到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凶手抛出了死者的头颅和衣物,可见凶手并无意掩藏死者的身份,也就是说凶手并不担心警方会对死者的社会关系进行排查。由此可见,凶手和死者的相识应该是一次偶遇式的邂逅,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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