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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画皮-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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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他自己的身体凉了下来,麻木了,也就没有寒凉的感觉。   

  锦瑟肥厚贪婪的双唇含住他的嘴,尽情吸吮他的唾液,巩仲圣觉得自己的体液完全被她吸干,变成了一副枯干的皮囊。他痛苦地呻吟出来,用尽全力,却无法推开压在身上的那堆沉重的冷肉。   

  慢慢地,锦瑟裹住巩仲圣的嘴,开始向他的嘴里度入自己的唾液,源源不断。那是一种又凉又粘的液体,带着浓重的腥气,灌满了巩仲圣的嘴。巩仲圣简直要给憋死了,拼命闪开嘴巴,急急地喘一口气,却“咕咚”一声把满嘴的浓液吞咽下去,凉凉的一路滑进肚子里去。巩仲圣大张开嘴,拼命要把它呕出来,双唇早又被锦瑟含住,嘴里又一次被她的唾液灌满了。   

  到最后,巩仲圣总算从锦瑟的身下抽出身来,赤条条跳到地上,一路奔出房门。院子里空荡寂静,巩仲圣跑着,一边拼命要把吞下肚子的那些唾液吐出来。   

  后院里只有一扇敞开的门,巩仲圣一头闯进去,门里的床上坐着那个春燕。到这时,巩仲圣才发现自己的身上一丝不挂,急忙蹲下身去,抬头叫春燕:“……姑娘……怎么会这样……她怎么会这样……”   

  巩仲圣语无伦次,蹲在那里剧烈地干呕,却无法将吞进肚子里的唾液吐出来,滚烫的泪水汹涌而上,眯住了他的双眼:“……一个女人,她怎么可以这样对我……春燕姑娘……”   

  春燕端坐着不动,看也不看巩仲圣一眼,“深更半夜的,你跑到我这儿来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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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巩仲圣的喘息总算平静一些,“我今天才来到这里,锦瑟就这样对我,成何体统!”   

  春燕说:“什么体统不体统?她不这样对你,要怎么样对你?你以为你是谁?”   

  巩仲圣的眼泪扑簌簌流了下来,“姑娘,早知道是这样,我就不来这儿啦。”   

  “没人请你来,是你自己哭着喊着要进来,怎么,才进来一天就后悔啦?后面还有许多好日子等着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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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节:胭脂虎(5)         

  巩仲圣不住地摇头:“这种日子一天都无法忍受……以后如果还是这样,真不如死掉算啦!”   

  春燕冷笑:“死?怎么死?说的什么鬼话?现在你是一个鬼,已经是一个死东西,还想死到哪里去?”   

  巩仲圣慢慢安静下来,不再胡乱喊叫,一番吵嚷之后,那种要呕吐出来的感觉也没有了。春燕把语气放缓和一些:“刚来这里的死鬼,身上多多少少总还留着人的一点儿味道,我们家的主子最喜欢这个味道,所以她要那样对你。”   

  春燕说,上一次锦瑟选的是一个高大魁梧的家伙,一个当兵的,人很能干,性格豪爽。只有一样锦瑟不满意,就是他的身上总有一股去不掉的腌脏气,他摸过碰过的地方,也总是油腻腻的,让人恶心。   

  锦瑟虽然生得相貌丑陋,心里却极爱干净,忍耐几天之后,实在受不了,赶他出门。从那以后,锦瑟就一直想着找一个清清爽爽的书生,告诉春燕替她留意着,结果今天遇上了巩仲圣。如果巩仲圣不是一个白面书生,春燕根本不会理他,不会让他走进这个门。   

  说着话,春燕上下打量巩仲圣:“锦瑟姑娘真正贪恋的,是你身上的人味儿,还有那一股书生之气。好好收拾收拾,去掉满脸的晦气,再穿上一件好衣服,你的模样还挺不错的。”   

  门外传来锦瑟的冷笑声:“春燕在夸谁的模样?怎么,春燕是不是也看上他啦?”   

  说话之间,锦瑟的影子滑进门来,走到春燕的床前:“睡醒一觉人就不见了,我猜他就是跑到你这儿来,春燕是不是也想尝尝新人味儿?”   

  春燕端坐在床上,一声不吭。“春燕真是长大了,知道和我争抢男人啦。现在新人已经来到眼前,春燕怎么忍心让人家蹲在凉地上?”锦瑟说。   

  春燕突然跳到地上,冲到巩仲圣身边,一把采住他的头发,矮下身子把他提到肩上,扛着他一路跑进锦瑟的寝堂,一抽身把巩仲圣摔到床上,指着他恨恨地骂:“穷酸书生!不中用的东西!你受不了她,你往别处跑,天上地下,猪窝狗窝,随便跑哪里都行,这个宅子里有的是空地方!下一次,你若再去找我,小心我不客气!听见了吗?”   

  4   

  几天以后的一个清晨,巩仲圣独自一个人蹲在台阶上。从半夜开始他就蹲在这里了。鬼界的夜晚充满寒意,嘴里呼出来的热气凝结在发尖和眉稍上,结成一层白霜,看上去巩仲圣一下子衰老了许多。   

  巩仲圣是被锦瑟从寝堂里赶出来的。这些天,巩仲圣慢慢习惯了锦瑟的丑陋和放浪,能够坚持着在锦瑟的床上躺上一夜。可惜,躺在床上的他浑身冰冷瘫软,短短几天的功夫,锦瑟从他的身上已经闻不到新鲜的味道。和他躺在一起,不荦不素的,让锦瑟非常扫兴。不禁又想起从前那些屠夫和车把式们,虽然他们比书生粗俗一些,身上毕竟有一份去不掉的男人气味。   

  没有气味的巩仲圣,就像霜打过一样,锦瑟看着生厌,狠狠一脚把他踢开:“快滚吧!明天让春燕给你找份活儿做,这里可不养闲鬼,找不到活计,你就到别处去吧。”   

  巩仲圣在寒夜里等待,总算熬到了天亮,赶快去找春燕,恳求春燕帮他找点儿活做,随便什么活都行。春燕看都不看他一眼,说:“不用废话,这个大院里不缺干活的。”   

  巩仲圣苦着一张瘦脸:“春燕姑娘再好好想一想,什么活都行,脏点儿累点儿我都不怕。”   

  “脏活累活也没有。”   

  “锦瑟姑娘说,这里不养闲人。我若找不到活计做,就不能留在这里。”   

  “怎么,又后悔啦?我们家的主子不是对你很好吗?你不是后悔没有早来这里吗?”   

  巩仲圣非常沮丧:“春燕姑娘,我在尘世那边吃过女人的大苦头,我受够了,所以才跑到这里,谁想到这里一样糟糕——你还是给我找点活干吧。”   

  春燕问:“那你说说自己能干什么?在家里干过重活吗?”   

  “没有。从小被亲娘娇惯坏了,长大成家之后,媳妇一门心思要我出去求取一个大功名,出人头地,光宗耀祖。我要干家务活,她就骂我没出息,所以长这么大,连一担水也没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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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胭脂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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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燕恍然大悟:“怪不得!看你的个子不矮,可怎么看怎么像一根嫩秧子。你去别处找找吧,到我这来的,就得能干重活,我可养不起吃白饭的!”   

  “姑娘,行不行的,你怎么也得先让我试试吧?这里都有什么活儿?”   

  “喂狗,淘粪,扛死人。”   

  “是这些……再没有别的了吗?”   

  “没有了,好活儿都有人干着呢,其实这几样也不缺人干。”   

  “……喂狗当然不行,说不上什么时候,那些家伙会把我撕碎了……淘粪是怎么个淘法?”   

  “只要有人屙屎,就得赶快去掏干净,厕所里不能有粪,锦瑟姑娘最讨厌那气味,家里的人又多,一定要淘得勤一些。”   

  “……我就去淘粪吧。”   

  “不行,已经有两个淘粪的了。”   

  “那么,扛死人……多少天扛一次?”   

  “天天扛,多的时候,一天要扛十几个。”   

  “这么多?你们家开着殡仪馆吗?”   

  春燕不答话,打一个手势,拎着根烧火棍,带着巩仲圣穿过一道门。眼前一大块空地上,横七竖八摆满了尸体。“这些都是。我们家锦瑟姑娘慈悲,开了这个‘给孤院’,专门容留那些没人收埋的孤魂野鬼,先派人出去四下收集,运到这里来整理,再扛出去埋掉。”   

  巩仲圣皱起眉头:“又脏又臭的,这可不是一个好活。”   

  春燕很不耐烦:“先别说好不好,你能干得来吗?过去扛一个给我看看。”   

  王先垂头,眼睛里渐渐现出一层泪花,哽咽起来:“想不到我巩仲圣,在人世里活得不够舒畅,饱尝挫败,一狠心寻了死路,一门心思指望着到阴间会有顺畅的日子,谁知道这里更糟糕。要是能死,真想再死一次。”   

  春燕尖着嗓门喊出来:“别死啊死的,干什么哭哭啼啼?来这里的,哪一个不是死过的?”   

  巩仲圣擦去眼泪,强打起精神:“这些家伙死沉死沉的,一个个臭气熏天,看一看都要吐出来。”   

  春燕用烧火棍戳一戳他的头:“你们这些书生就是讨厌,眼高手低,一身的毛病——要不,你先背着我,在这个大院子里跑两圈,试一试你的力气,再说干不干。”   

  这个法子不错。巩仲圣蹲下身,等春燕伏到他背上,咬牙探头,拼尽全力站起来,只向前走出几步就站住了:“……姑娘,这样可不行。”   

  “废物!连我你都背不动?怎么去背死尸?”   

  “不是背不动,春燕姑娘,你的两个膝盖顶着我的腰,骨头对骨头,这样太疼了。你干脆再往上,骑到我的肩上去,那样更便利一些。”   

  春燕从后面狠狠扇了巩仲圣一记耳光:“下流货!胡说什么呢?”   

  巩仲圣很委屈:“我是让姑娘骑到我的肩上,那样姑娘舒服,我也……”   

  春燕又一耳光打下来:“还敢说!下流东西,想占老娘的便宜?”   

  巩仲圣说:“姑娘,我挨打挨得冤啊。照我说的那样,你受用,我也能使出力气,不好吗?”   

  “好个屁!我趴到你身上,不过是试一试你的力气,马上就下来。你却让我骑到你的肩上去,要是让锦瑟姑娘看见了,又是一顿好骂。你到底安的什么心?将来,你也要那些尸首骑到你肩上吗?”春燕越说越生气,又用力扇了巩仲圣两个耳光,“现在你说说,我打你打的冤吗?”   

  “姑娘打得不冤。”   

  春燕从后面戳了戳他的头:“像这样的笨脑筋,你那傻老婆还盼着你给她中个举人秀才,中个状元,真是瞎了眼。我看他们两个真正是一对蠢货!”   

  巩仲圣不敢分辩,忍住背疼,背着春燕在院子里走了一圈,通身已经被汗水湿透。比较起来,那些僵硬的死尸不知要比春燕重上多少倍。于是巩仲圣知道,他根本干不了背死尸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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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燕要巩仲圣放她下来,到院墙边的一块石头上坐下:“以前锦瑟姑娘立下过一条规矩,如果哪个干不好活,就要割耳朵,削鼻子。巩仲圣啊,如果我答应你来背死尸,就是害了你——你有多少鼻子耳朵也不够割的!”   

  巩仲圣哭丧着脸:“连最简单的力气活都做不了,我只好等着饿死吧。”   

  春燕换了一副口吻:“巩仲圣,你口口声声抱怨女人对你不好,知道为什么吗?先说说你那个老婆,她是土财主出身,为什么倒贴上钱财嫁给你这个穷光蛋?因为她不缺吃喝,只缺一个耀眼的门庭,她自己当然办不到,就指望着你,可惜你又不是那块材料。”   

  巩仲圣恨恨地说:“不要提她!娶了那个丧门星,就是文曲星下凡,也一样考不中。”   

  春燕瞪他一眼:“再说说我们家锦瑟姑娘。当然不缺钱财,在这里要功名又没有什么用,所以整天想的就是一个‘享乐’,一个‘快活’。你刚来这里,又长了一张怪可怜的小白脸,她一门心思要在你身上寻开心,谁知道你笨得像一块木桩,错过一个好机会,真可惜了你这一张脸!”   

  巩仲圣想起锦瑟青色的胖脸,还有那厚厚的嘴唇和冰凉的舌头,愧疚和厌恶一起翻涌上来,满腹的委屈却不敢说出一句。   

  “还有我。比起来,咱们其实差不多,我不过是人家养的一个使唤丫头,一天天从早忙到晚,连喘口气的功夫都没有,最盼着哪一个能来帮帮我,让我能稍稍轻闲一点儿。”春燕说,“可你自己说一说,就凭你这个身架,这一副浓包模样,让我哪只眼睛能看上你?”   

  王头垂头,被春燕的一番语彻底击垮了:“……若不然,辖出去再死一次,也就……”   

  “呸!”春燕一口啐到巩仲圣的脸上,“又来了!你总是死啊死啊的,干什么呀?你已经是一个死鬼,还能死到哪里去?”   

  巩仲圣一脸惶惑,这才想起自己身在哪里,忍不住滴下一串眼泪。春燕的口气放软一些:“好死不如赖活。再说,死到哪里去也都是一样,不如好好想一个合适的活法,才是正理。”   

  巩仲圣含泪点头。春燕说:“人界鬼界,你都已经混过了,都没有混出一个名堂来。其实,像你这种百无一用的人,最好的出路是去念佛修炼,一来消磨时光,二来磨练一下心性。和人和鬼相比,神仙最好糊弄,你安下心来修炼它三十年五十年的,没准儿还真能成个神仙,那样就可以到另外的世界去逍遥啦。”   

  三十年五十年的功夫,可都不短。但眼下除去这一条路,巩仲圣实在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什么。   

  春燕说:“这座山后有一个大石洞,如果愿意,你去那儿修炼吧。”   

  巩仲圣沮丧地说:“就算去山后修炼,也得吃饭呀。”   

  春燕想一想:“吃饭的事好办。你每天早晨过来,淘五担粪,替出一个淘粪的去扛尸,我供你一日三餐,怎么样?”   

  巩仲圣一脸茫然:“现在我的脑子里一团糟,成不成的也不知道,姑娘只管替我拿主意吧。”   

  从这以后,巩仲圣便去山后的石洞里,开始静心修炼。修炼的同时,每天他还要替人家淘粪。因为力气不济,最初的那些日子,他每天只能淘两担粪,半个月后加上一担,然后慢慢地变成四担、五担。   

  淘过粪就去吃饭,然后又是修炼,又是吃饭。整日里忙忙碌碌,倒也过得有滋味。至于他最终能不能修炼成仙,用春燕的话来说,那就要看巩仲圣自己的造化了。   

  本书精华已连载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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