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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隐-第1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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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长距离奔行的一种。
  他一边寻找着合适的悬崖,一边朝着四周张望。果然在雪地里,有三个人从不同的方向朝着这边狂奔,他们的速度都很快。
  这三个人想必就是西格尔王子雇佣的猎杀者。尼斯飞身跳出悬崖,再一次从百米高的地方跳落,近乎于垂直的坠落让他又拥有了可怕的速度。
  可惜事实证明“驭风疾走”不如“踏风行”,速度的衰减比刚才更厉害。
  他只好再找一座山岭……
  不知道试了多少种步法,尼斯的脸渐渐沉了下来。风类秘法里居然没有一种合适的。
  当他又一次从悬崖上跳下去,他的脚步一变,原本如同风一般飘逸的步伐变得充满爆发力。
  这种步法叫“电闪”,和带“风”字的步法不同,带“电”字的步法追求爆发力和速度,却很难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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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踩了六、七步,尼斯就感觉和刚才完全不同。
  刚才每一步踩下去全都有些虚浮,好像使不上力气,自然就难以维持原来的速度,但是这一次他觉得脚下很有劲,速度也没往下掉。
  他以前也用过“电闪”,这种秘法用在逃跑的时候非常有用,当初在阿萨克斯遭遇那些杀手的时候,他好几次就是靠这种秘法逃出四个杀手的联手夹击。
  “电闪”的缺点是消耗巨大,而且巨大的负荷让腿和脚都难以承受,时间短还好说,时间一长,脚踝首先受不了,然後是脚底。
  这一次却不觉得难以承受,脚底反弹回来的力量就和平时奔跑差不多。
  可惜消耗一点没有减少,差不多是“踏风行”的四倍。
  如果用“踏风行”赶路的话,跑十二个小时绝对没有问题,换成“电闪”,三个小时就得休息了。
  当然他也可以花六个小时冥想,然後再跑三个小时。如果此刻他是在逃命的话,肯定会这么做,但去伊比利斯过节就没必要这么拚命了。
  找到了合适的步法,能够始终保持这样的速度,他也就不在乎那三个猎杀者。
  冬天绝对是适合跑路的季节,特别是大雪覆盖地面之後,到处都一片平坦,没有绊脚的石头,没有讨厌的凹坑,也没有从路边伸延出来的灌木。
  十几分钟後,那头鹰再也看不到了,猎杀者更是被甩得没有影子。
  尼斯并没放慢速度,在离开哥伦安特前,他并不感觉安全。
  一口气狂奔三个小时,太阳也才刚刚升到头顶,他终于放慢脚步。体内的魔力已经不多了,他必须留一些魔力以备不测。
  用预言术确定自己的位置,在地图上査了一下。
  这里距离贝尔格将近七百公里,是一片远离人烟的荒原。如果用“踏风行”赶路的话,十二个小时可以跑的路程应该比现在多三百公里左右。
  他觉得还是这样更好一些。
  一棵棵红松矗立在雪地上,这是一大片红松林。
  一道银光在松林里转来转去,所到之处无数蔓藤从积雪底下冒出来,迅速缠绕住这些高大粗壮的红松。
  这些蔓藤不停地疯狂生长着,它们不但沿着红松的枝干往上攀爬,还伸出细长的分枝互相连接在一起。
  片刻间,整片红松林就像挂了一张巨大的绿色蜘蛛网。
  在红松林的中央,无数蔓藤交织在一起,密密麻麻地缠绕着,把中间裹得像一个巨大的茧。
  诡异的是,所有的蔓藤都没有叶子,只有枝条,而且又细又长,还长满细密的尖刺。
  这玩意叫“铁线荆棘”,以往小东西总是用它阴别人,一旦被这玩意缠住,不死也得脱层皮。
  正常催生出来的“铁线荆棘”没有这么细长,也不可能一片叶子都没有。
  这是“造物术”的威力,不过现在应该被称为“生命造物术”。
  “生命造物术”是尼斯自创的魔法,施展时必须有小东西的帮忙。由小东西催发植物生长,他施展造物术,让植物长成需要的形状。
  在贝尔格的时候,他曾经做过一些小规模的试验,但是不敢玩得这么大。
  不知道过了多久,蔓藤终于停止生长,原本翠绿色的枝条泛起一层金属光泽,密布的尖刺闪闪发亮。
  与之相对应的是,原本枝叶茂盛即便在风雪中也昂然挺立的红松,全都已经枯萎了,连松针都变得枯黄,狂风一吹就漫天飞舞。
  在树林的中央,在那个巨大的茧里,尼斯盘腿而坐。


  随着他的一呼一吸,他的身体四周彷佛有一层光晕不停地变换着、流动着。
  这是冥想时魔法能量的自然激发,不过连肉眼都能够看见,证明这里的魔法能量已经饱和到了极点。
  在他四周插着一圈枝条,这些枝条长半尺,叶子有些稀疏,根系也不太发达,但是在离根半寸的地方,吸附着一个拇指大小的东西,从上面伸展出无数纤细的触丝,这些触丝看上去异常柔嫩,却深深地扎进“铁线荆棘”泛着金属光泽的表皮里。
  光晕变得越来越亮,像雾气一般散开,充斥着整个巨茧的内部,魔法能量已经浓郁到极点。
  在尼斯的体内,原本乾涸的魔力正渐渐恢复,不过和以往有些不同,恢复的这些魔力显得异常活泼,充满生机。
  更诡异的是,魔力和圣力互相吞吐着,每呑吐一次魔力就变得纯净一分,也变得更加活泼。
  一直以来,尼斯在魔法方面都是走平衡之路,没有专注于一系,但是现在他已经做出选择,他的魔力正在渐渐偏向于生命一系。
  这也意味着他彻底放弃死灵一系的魔法,对元素的操控也减弱许多。
  一切都是为了“生命造物术”。
  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会从“造物术”这种一无是处的魔法上得到启迪。
  “造物术”制造出来的东西全都徒有其表,内部结构很松散,所以从来没有魔法师重视过这种鸡肋魔法。
  他以“造物术”控制植物的生长,内部结构则是由植物本身决定,像“铁线荆棘”就以坚韧着称,刀砍不断,百年不朽。
  “生命造物术”只是对“造物术”的小小改进,却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魔性生物在生长的时候,会自然形成一些法阵结构。
  这些自然形成的法阵细小而又玄妙,铭刻在每一个细胞里,却又紧密相连,成为一个整体。这是任何炼金大师都不可能有的手段。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生命造物术”也可以算作炼金术的一种,而且是最顶级的炼金术。尼斯用的飞针就是这样炼成的,他还打算培育其他能够当做暗器使用的植物。
  这样一来,魔法、炼金术和暗器就被“生命造物术”连结在一起。而上帝赐予的神术同样也和生命有关,肯定也可以融合在一起。再加上他又有这方面的天赋,浪费太可惜了。
  从现在开始,他拥有一条完全属于自己的路,一条拥有着无穷变化的路。
  在雪地的尽头、一条冰封的大河的旁边,有一座规模很大的城市,市中心矗立一排排高耸宏伟的建筑物,证明了它的繁华和辉煌。
  这就是伊比利斯,整个北方最大、最富有、最繁荣的城市之一。
  和南方那些大城相比,两者有着截然不同的风格。
  这座北方的名城多了一丝凝重和刚硬,而比萨、威娜这些南方大城则更加绚丽多彩。
  和所有大城一样,伊比利斯周围有一道很宽的护城河,河面上每隔二、三十米就有一座桥。
  现在是十二月底,河水早已经冻得硬邦邦的,很多人直接在冰面上行走,还有很多冰橇在冰面上来来往往。
  尼斯信步进入城里。
  伊比利斯是自由城市,有士兵把守大门,不过出入不需要盘査,也不需要缴纳费用。这和阿萨克斯港一样。
  伊比利斯城里也有积雪,这些雪被堆在了人行道和马路中间的地方,就像一堵矮墙似的,这里的人也很多,来来往往摩肩接踵,越往市中心就越显得拥挤。
  这同样也是自由城市的特征,换成埃尔纳那样的王城,市中心是王宫,四周是贵族区,普通人根本不能靠近,所以王城最热闹和拥挤的总是城门口的区域。
  总督的宅邸在市中心最显眼的位置,尼斯根本用不着向路人打听。
  那是一座非常气派的城堡,位于市中心广场的西侧,占掉一个街区,全部由青灰色的花岗岩砌成,有着厚重的围墙和高耸的塔楼。城堡的大门正对着市中心广场,门口站着一队士兵。


  还没等尼斯走到门口,顶楼的窗口探出安娜小公主的半个身体,她兴奋地挥了挥手,然後缩了回去,撩起裙摆往楼梯跑。
  他一进城,就已经被人认出来了。
  那位小公主回来之後,就把尼斯的魔法影像给所有人看过,负责守城门的士兵更看了不只一遍。大家也都知道,魔法影像里的人很有可能会成为未来的男主人,他们当然不敢怠慢。
  “用不着奔得那么快,他既然来了,就跑不出你的手心。”切尔哈兰总督站在走廊上喊道。
  “有你这样和女儿说话的父亲吗?”总督夫人瞪了丈夫一眼。
  “这不是很好吗?你一直希望女儿能够终生陪伴在你身边,想要找一个聪明、有手段,却没什么野心的上门女婿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切尔哈兰总督和妻子开着玩笑。
  “既然是这样,你为什么还去找米诺?他那边还不够麻烦吗?”总督夫人冷哼一声。
  “这是我们的女儿自己想出来的办法,我没必要拂她的意。”切尔哈兰总督笑着答道。
  “你不担心那个少年被剁成碎块扔进海里喂鱼?”总督夫人一脸不屑,她总觉得丈夫有些不怀好意。
  “那个小子可不容易对付,他的背景也远比你想像的深厚得多。”切尔哈兰总督也已经知道尼斯是圣殿骑士团的成员。
  他并不是自己看出来的。他的消息来源是他在女儿六岁生日时送的一件礼物,那里可以记录安娜遭遇的一切,所以那一大一小两个女人的秘密谈话,全被他听在耳里。
  总督没把这件事告诉过任何人,毕竟那件饰品里记录最多的内容,就是小公主和尼斯Zuo爱时发出的声音,他这个做父亲的听那些东西,绝对会被人骂得狗血喷头,恐怕老婆和女儿也不会放过他。
  “既然是你的决定,我就不管了。”总督夫人警告道:“万一出事,女儿恨你一辈子,那可和我无关。”
  “我对那小子有信心。”总督就差没拍胸脯保证,他的把握也来自于他的安排。
  在尼斯身上已经投下大笔投资的他,肯定不希望投资全都打水漂。
  在楼下,尼斯已经进了城堡,安娜小公主一如既往地挂在他的手臂上。
  布雷西亚家的城堡很大,从外面看,显得有些厚重和压抑,里面却张扬着一股高贵奢靡的味道。
  以商业起家的自由城市,自然什么东西都不会缺。
  地板和柱子用的是开采自伯根海姆的金色大理石,桌椅清一色是用柚木打造,正面蒙着小牛皮的衬垫,角落里的雕塑全都出自名家之手。
  这是真正的奢侈,卡奥尼的那些根本无法与之相比。
  城堡里面并非只住小公主一家,还有很多人,刚才小公主匆匆忙忙跑下来,把所有的人都惊动了。
  “这就是你看中的未来夫婿?”楼梯口传来大大咧咧的声音,说话的是一个三十几岁的人,微微有些胖,穿着淡蓝色的长袍,身上珠光宝气。
  这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富贵逼人,却又不会有暴发户的误会。
  “这是我的舅舅,普利马德萨的拥有者,富有而慷慨的霍尔顿侯爵。”小公主用揶揄的口吻给尼斯介绍着,然後她用很低的声音在尼斯耳边说道:“等一会儿我帮你狠狠搾他一下。”
  “那位是我的堂兄,赫斯特里亚未来的拥有者……”
  小公主把她的亲戚一个个介绍给尼斯。
  这些人看着尼斯的神情各不相同,年纪大的大多客气一些,年轻一辈有的冷漠、有的淡然、还有一些隐约带着一丝敌意,当然对尼斯感兴趣的人也有,大多是女孩。
  “大家为什么站在这里?为什么不去小客厅?”楼梯口传来切尔哈兰总督的声音。
  小客厅是用来招待熟人和亲戚的地方,切尔哈兰总督的提议显然表明一种态度。
  虽然叫小客厅,实际上一点不小,那是三楼一个很大的房间,里面有很多人,刚才安娜跑到楼下,跟着她一起下去看热闹的只是一小部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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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小客厅里,男人们围拢成一圈,他们在那里闲聊,女人们则占据另外一半。
  尼斯被小公主拉着,带到女人们聚拢的那个圈子里,这些女人评头论足的目光让他浑身不自在。
  “你得到什么样的礼物?”一个三十几岁、神态雍容的贵妇,把小公主招过来问道。
  站在一旁,尼斯的脑门顿时渗出一脑袋的汗珠,他确实没有想到北方的女人这样直接,居然当着他的面问这种话。
  他暗自庆幸,之前花了不少心思琢磨礼物的事,要不然说不定就要出丑了。
  正因为如此,他不由得有些怀疑这位贵妇人是不是故意给他难堪。
  经历过父亲死后的遗产风波,又有伊斯特和菲利普王子这两个榜样,他对亲戚这个词有些过敏,总感觉它的背後隐藏着无尽的冷漠和阴森的杀机。所以这位夫人看上去异常温柔和蔼,仍旧让他感觉一丝莫名的抗拒。
  “这漂亮吗?”小公主举起手腕。
  在她雪白而又纤细的手腕上,套着一只用整枝玫瑰缠绕而成的手镯。
  “这算什么……”远处一个始终注意着这边的男孩大声嘲讽道。
  不过还没等他说完,他旁边站着的一个脸色阴沉的男子就往他的后脑勺猛地盖了一下,这个男人明显是男孩的父亲,两个人眉眼之间有几分神似。
  男孩痛呼一声,然后颇为畏惧地看着父亲。
  “不愧是在短短两年里,就从默默无闻变得声名显赫的风云人物。”那个男的朝着尼斯笑了笑,然後转头对儿子冷冷地扫了一眼:“没有足够的见识就别轻易笑话别人,要不然你自己反倒会被别人笑话。”
  这番话让另外一些想要嘲笑尼斯的人,一个个闭上嘴巴。
  现在所有的人都已经明白,那只手镯没有外表看上去那样简单。
  “这是什么?肯定有些奥妙吧?”惹出这番麻烦的那个贵妇细声细气地问道。
  “我种了一些玫瑰花,挑了其中最漂亮的一朵做了这只手镯,里面饱含的是我的心意。”尼斯笑着说道。他当然不会说真话,因为那会给他带来很大的麻烦,不过这也不是谎话,玫瑰花是他亲手种出来的。
  “你自己种的?”那个阴沉脸的男人显然有些意外。
  尽管离得很远,他却能够肯定这朵玫瑰花就是传说中的“岁月无痕”。
  对于男人来说,这玩意一无是处,但是对女人来说却是无价之宝,因为戴着它能够减缓女人外表的衰老。
  这种花在前帝国时代并不稀奇,但前帝国崩溃之後,它的培育方法就失传了,能不能种出来完全看运气,所以产量非常有限。
  “我的技术不怎么样,二十棵分株只有三棵发芽,最后也没全部开花。”尼斯故意表现得很谦虚。
  那些男人里至少有五个人发出轻呼声,他们都知道“岁月无痕”,也知道这玩意开花的机率有多低。
  “亲爱的,看来你也知道这是什么?”那个贵妇朝着一个矮个子男人问道,显然那是她的丈夫。
  “这个……我只觉得这花很一般……我刚才只是喘口气。”矮个子男人瞪着眼睛说瞎话。
  “岁月无痕”是绝对不能对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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