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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条橙-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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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能像这里一样有生命,有人挨刀子,有人捅刀子。

这是超出主体意志掌握范围的东西,急得作者大声疾呼要保持道德选择的自由,哪怕出现犯罪也在所不惜。而在后现代主义社会,主、客体的身份出现令人眼花缭乱的变化,使人们的价值体系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在这种转型过程中,出现《发条橙》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人们越是呼唤自由意志,越是得不到,因为传统的主体变位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三、一位热爱语言艺术的人

本书最最有趣的地方是语言创新,主人公说话。思考用的是未来的纳查奇语汇。书中有一些说明:

“零零星星的押韵俚语,”布拉农大夫答道“还有一点吉卜赛话。但词根大多数是斯拉夫语系的,赤色宣传。下意识的渗透。”

由于同属印欧语系,操英语的人对于纳查奇语汇不难猜测;它毕竟不是古希腊的线形文字,令人无从入门,而且在叙述中主人公也解释了一些。同名电影中照搬了这些词汇,并没有妨碍英美人理解。美国人还整理了一个词汇表供读者参考,而且贴在了因特网上。我们甚至还可下载到纳查奇翻译软件,因为这部著名导演库勃里克拍摄的同名电影已经家喻户晓,曾被认为是英国题材电影走向世界电影艺术的里程碑。许多人是看了电影才去找小说来看的。也许电影语言解除了晦涩文字的障碍。

某些评论家认为,作者使用纳查奇语汇,除了表现超现实主义氛围外,也是为了避免赤裸裸的色情描述。在本书发表之后的许多年,英国才允许与这些语汇对应的热辣辣的英语语汇出现在小说中。按网上调查结果,女青年对电影的反应是“恶心,但很好看。”

伯吉斯是公认的语言创新大师,《柯林斯英语词典》的封套评语,第一条就是摘录他在《观察家报》的评论,庆贺该词典编撰的新套路。但对于汉语读者来说,书中二百余个纳查奇语汇是难以领略的风景。故汉译时要忠实、达意地表现原着风格,实非易事。中国人使用东方语言,保留斯拉夫词根的音译将大大影响阅读,故翻译时不得不作了大量舍弃处理。具体的做法分三种:

(1)意译,汉语方言的发音不同,却并不在文字上体现出来,所以译者在处理下列情形时采用意译:

1。某些斯拉夫语词与英语同根,由于发音有差异,拼写也不同,但英语读者一眼即可识别。例如,banda’band(帮派),danla’dame(妇女),gruppa’group(小组),minoota’minute(分钟),prod’pro’duce(拿出),takar一sugar(糖),vayasy’W。C。(厕所)。

2。某些斯拉夫语词属于英语的别字词,例如,chai(茶,英语应作tea,但俗语也作cha),gazetta(报纸。英语应作newspaper,但报名也作gazette),tass’cup(方言词,杯子)

3。某些词语是变造的英语单词。例如,appypollyloggy’apology(抱歉),baddiwad’bad(坏),eggiweg’weg(鸡蛋),guttiwuts’guts(勇气),jam’miwam…jam(果酱),sarky’sarcastic(讥讽),cinema’cinema(电影院),skolliwoll’schllo,sod’sodomy(鸡奸,骂人话,译作“淫棍”)。

4。现成的英语俚语,例如,charles,charli’chaplain(教诲师),dung(动词,拉尿),snuffit(嗅死神,翘辫子),warblle(歌声)。

(2)昼量保留原文的形象。

作家有不少形象化的创造,翻译时尽量保留。

例如,cancer(致癌物,指香烟),solly(辅市名,戈里,听起来象前苏联的戈比),in’outin’out(译作“抽送”,指性交),hoaciousglory(光亮的荣耀,指头发,这是押韵俚语,谐upperstory【楼上】之韵母),panhandle(锅柄,指阴茎,译作“肉棒”),peeandem(popandmom“父母”的缩写,译作“P和M”),pelyclef(万能钥匙,借用希腊语词根poly’加进入英语后有形变的拉丁词构成,英语clef表示音乐中的谱号,其拉丁根词的意思是key,而英语中key又表示钥匙),prettypolly(花票子,指钱),Omybrothers(吉卜赛语,弟兄们哪)。

(3)基本上舍弃,作适当补偿。

近两百个词语是操英语者都不认识的斯拉夫词语,还有吉卜赛语(cutter,指钱)等,虽然仅占纳查奇词汇量的一小部分,但出现频率颇高,若音译后保留在中文版内,必将拒人于千里之外。对这种情况,一般舍弃外来语形式,采用直接意译的方式,不过,少数几个词因为上下文的要求,必须保留原形,这既举证了原文风格的一个方面,又保证了故事情节的逻辑连贯性。例如,纳查奇语gulliver“脑袋”来自俄语的发音,但英语Gulliver是斯威夫特创作的《格利佛游记》的主人公。中文版译作“格利佛”,也许能引发一些类似的联想。小说中的“牛奶”也是特殊的道具,音译作“莫洛可”;衣服音译作“布拉提”。

其他的语汇用汉语难以表现,例如,作者借用俄语词并不机械地照搬,khorosho(好)被英化为horrorrhOw(恐怖+表演),译作爽快;indi(人)变成lewdics(好色+词尾),neezhary(低)变成meezhaing(表示短裤)。

词法上的创新更加丰富多彩,作者打破了代词。疑问代词,主格与宾格的区别,语气词like在句子中随处可见。词序有时很不符合现代语法,中古英语的词尾也常常出现,尽管在表面上伯吉斯用粗野的意象向我们揭示着可怕的未来,但在内心深处,他显示出爱:热爱人类,热爱人类的发明——语言艺术。

《发条橙》是一部很有哲理意义的小说,在情节结构上,人为安排的因素较多,故事的对称性颇受东方固果报应思想的影响,这当然加强了这个中篇小说的戏剧色彩。不过,作者的意图是要说明,小流氓们的所作所为——恶,是不好,但也不一定是最糟的情况;其理由是“善”里面包含了大多的伪善,而伪善部分地源自社会的发展,“人类登上月宫,就不顾及地球社会了”;社会为了惩恶扬善而作出的过激反应,如警察暴力等;这些才是书中所竭力反对的。作者对恶并不抱欣赏态度,但也反对用成见对待恶,所以他使用了大量的纳查奇语,以排除富含“文化”意义的常用词。主人公反对现存的社会,采取了极端的行动方式,最终反对一切老的东西,连语言也不例外。

值得一提的是,国内对此书介绍不多。例如大部头的《二十世纪英国小说》对其只字未提,另外也有人说纳查奇语是主人公没有文化的表现;其实哪位主人公会自我暴露自认为不行的东西呢,否则为什么要将所经历的故事告诉“弟兄们”,以争取同情呢?他懂音乐,穿高档衣服,也能说绅士语言,只是反对大众电视,这附和了英美中产阶级、学术界的观点,未必全是痞子思想。

小说坚持以“客观”的态度对待恶。他在讽刺“善”的同时,也鞭笞了恶,给读者一种超脱、谐谁的氛围,这是作品中人文精神的一个成分,它能促使我们读下去,不会产生厌恶感而中途掩卷。这也是区分上乘佳作和平庸作品的重要因素吧。

王之光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于杭大新村

引言

再吮发条橙

我的中篇《发条橙》于一九六二年初版,现在时间已过去很久了,久得足以为世界文学界所忘却了。然而,它拒绝被忘却,这主要归功于斯但利·库勃里克的同名电影。我自己非常乐意与它断绝关系,理由有许多,可惜做不到。我收到过学生的来信,说要写论文讨论它,日本的戏剧界也要求将它改编成能剧①。这部作品似乎可以天长地久,而我看重的其他作品却在堆灰。对于艺术家,这不是异乎寻常的经历。拉赫玛尼诺夫就常常抱怨,他的成名主要靠孩提时写的升C小调前奏曲,而成熟期的作品却从不进入节目表。贝多芬创作G调小步舞曲是为了鄙视它,但孩童们却用它来上钢琴启蒙课。我不得不继续忍受《发条橙》的流传,这意味着我对这本书拥有某种著作者责任。在美国我对它拥有一种特殊的责任,专此加以说明。

①从中国引进的一种戏剧。

还是开门见山吧,《发条橙》在美国从未全文发表过。原书分为三部,各七章。取出计算器一算便知,共计二十一章,而二十一是人类成熟的标记,至少过去曾经是,因为人到二十一岁拥有选举权,开始承担成年人的责任,不管二十一具有什么样的象征意义,我起先就是使用这个数字的。像我这种小说作者,都对所谓的算学感兴趣,也就是在处理数字的时候,要使之对人类有所意味。章节的数目从来都不是完全任意的。正如作曲家写谱的时候拥有一个含糊的总体和持续度概念,小说家也拥有长度的概念,它通过作品所分章节的数目表达出来,故二十一章对我很重要。

但对于纽约出版商来说,它们是无关紧要的。他出版的小说只有二十章,执意要砍掉第二十一章。当然,我是可以提抗议的,把书稿拿到其他地方出版,但考虑到他接受此书本身就表现出乐善好施,而纽约、波士顿的其他出版商说不定会将书稿一脚踢出的。我在一九六一年的时候缺钱花,连给我的一丁点预付款也不无小补,如果出版此书的条件就是删节,那就删吧。所以,英国的《发条橙》和美国的同名薄书也就相去甚远了。

更有甚者,世界其他地方是从英国订购此书的,所以大多数外文版,当然包括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加泰罗尼亚文、俄文、希伯来文、罗马尼亚文、德文版,都拥有原来的二十一章。斯但利·库勃里克拍电影的时候,尽管是在英国拍的,却取法美国版本;对于其他国家的观众来说,似乎故事提前结束了。观众倒没有嚷嚷着要求退票,只是纳闷库勃里克为什么把大团圆排除在电影之外,人们便给我写信,我的后半生确实有大量时间在复印关于创作意图和意图落空的声明,而库勃里克和纽约出版商却在恬不知耻地享受肆意歪曲带来的回报。当然,人生不如意啊。

第二十一章里发生了什么呢?读者现在有机会一睹真面目了。简单说,我的恶棍小主人公长大了,遂厌倦了暴力,承认人的能量用于创造胜过用于破坏。无谓的暴力是青春的特权,因为青少年能量充沛,却没有从事建设性活动的才能。其精力必须通过砸电话亭、撬火车铁轨、偷窃并破坏汽车来发泄,当然,摧毁人命是更令人满意的活动啦。然而,总有一天,暴力要被看做年少气盛的产物,令人生厌,是愚昧先知者的急智。小说中的小流氓幡然醒悟,人生应该有所为——结婚生子、使世界这甜橙在上帝的手中转动,甚至有所建树——比如说作曲。毕竟,莫扎特和门德尔松在十几岁的纳查奇,即青少年时代就创作了不朽的乐曲,而我的所有人物却在冲杀和抽送中取乐。这位长大的青年颇为羞愧地回顷着自己肆意破坏的过去,他需要有迥然不同的未来。

第二十章里面并没有暗示这种意图变化。孩子的心理状况被硬性调整,接着再作恢复调整,他还愉快地预见到自由暴力意志的恢复,“我真的痊愈了,”他说,美国的版本就这样收尾了。电影也是这样结束的。第二十一章使全书产生了真正虚构小说的品质,小说是建立在人生变迁的原则之上的艺术。除非能够表明主角或人物有道德改造、智慧增长的可能性,创作小说其实是意义不大的。连垃圾畅销书都能说明人们在变。如果小说不能表明变化,只是说明人物性格是固定的,僵硬的、不可洗心革面的,那就离开了小说的领域,而步入了寓言或讽喻的范畴了。美国版本或电影版本的《发条橙》是寓言,而英国或世界性版本是小说。

纽约出版商认为,我的第二十一章是见利忘义。它是地地道道的英国方式,知不知道?它温和乏味,活像主张性本善和自由意志的贝拉基主义,不愿意承认人可以成为估恶不俊的典型。他的意思是说,美国人比英国人更坚强,更能够面对现实。他们很快就在越南面对现实了。我的书属于肯尼迪主义,接受道德进步的概念;而实际所需要的是一部尼克松主义的书,丝毫不容纳乐观主义。让我们由着邪恶在字里行问活跃吧;直到最后一行,都嘲笑着一切传统的信念,犹大的、基督教的、穆斯林的和摇喊教的,还侈谈什么人能够改善自己呢。这种书会轰动世界的,果然如此。但我认为,这并不是对人生的公正描绘。

我这样认为,是由于人在定义中就被赋予了自由意志,可以由此来选择善恶。只能行善,或者只能行恶的人,就成了发条橙——也就是说,他的外表是有机物,似乎具有可爱的色彩和汁水,实际上仅仅是发条玩具,由着上帝、魔鬼或无所不能的国家(它日益取代了前两者)来摆弄,彻底善与彻底恶一样没有人性,重要的是道德选择权。恶必须与善共存,以便道德选择权的行使,人生是由道德实体的尖锐对立所维持的。电视新闻讲的全是这些,不幸的是,我们身上原罪深重,反而认为恶很诱人,破坏比创造更加容易,更加壮观。我们喜欢看宇宙分崩离析的幻象,哪怕吓得裤子拖地。在无聊的房间里坐下来创作《庄严弥撒曲》、《抑郁剖析》,就无法上头条新闻,无法成为电视的插播新闻。不幸的是,我的讥讽小书竟吸引了许多人,因为它就像一筐坏蛋,散发着原罪般的臭气。

否认写作此书的意图是刺激读者的窥恶癖好,似乎有点自命不凡或盲目乐观。我自己继承的原罪是健康的,这在书中体现出来了,我喜欢看别人烧杀奸淫,由于小说家与生俱来的怯懦,他才把自己不敢犯的罪恶假托到虚构人物身上。不过此书也有道德教训在内,这就是强调道德选择的根本重要性这一有气无力的传统观念。这个教训显得不合时宜,为此我倾向于贬低《发条橙》,这么充满说教的作品是不可能富有艺术性的。小说家的任务不是说教,而是要展示。我展示得足够多了,但新创外语词的屏障非常碍手碍脚,这又是我怯懦的表现,我使用了带俄语意味的英语——纳查奇语,借以缓和色情描写可能引起的露骨反应,它把此书变成了一场语言冒险。人们更喜欢看电影,是因为他们对小说语言望而生畏,这是正常现象。

我想没有必要提醒读者,书名的意义是什么。发条橙本身是不存在的,但老伦敦人用它作比喻。其寓意比较怪异,总是用来形容奇怪的东西。“Heissasqueerasaclockworkorange他像发条橙一样怪”,就是指他怪异得无以复加。尽管queer一词在限制性立法出台以前的英语里有同性恋的涵义,此处主要不是指这个,意大利语译作AranciaaOrologeria(时钟橙子),法语译作OrangeMecanique(机械橙子),所以欧洲大陆人不会理解伦敦土语中可能有的共鸣,还以为这是定时手榴弹,是廉价的椰子手雷。我的原意是,它标志着把机械论道德观应用到甘甜多汁的活的机体上去。

第二十一章的读者必须自己确定,它是增强了他们或许熟悉的小说的感染力,还是可以截去的肢体,我的本意是让全书这样结束,不过我的审美判断不一定正确,作家很少能正确对待自己的作品,但批评家也是如此。彼拉多任命耶稣为犹太人国王的时候说过,“我写下的东西是改不动的。”我们可以毁弃已经写下的东西,但不能推倒重写。我漠不关心地(英国作家约翰逊博士采取此策略)把写下的东西留给美国人口中对此在乎的亿分之一的人去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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