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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掉自己的女人-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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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姐”,还对她做了个亲热的手势。
  那个手势在她眼里,颇为妖冶。
  她坐到一张沙发上,看着一脸男人味的志哥,又瞥了眼小丽。
  她的目光故意不看大力,但她能感觉到大力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睛盯着她。志哥说:“邓姐,你越来越漂亮了。”
  “邓姐是我崇拜的对象。”小丽夸张的表情说。
  方为嘻嘻一笑,“邓姐是什么人罗?”那是一种强调邓瑛很能干的语气。
  “你们没吃错药吧?”邓瑛笑笑,“拿我开心。”
  他们开了气玩笑,方为把目光落到大力身上,“大力,你怎么羞答答地不说话?”
  “你要我敢开口?”大力说,“我怕她对我发脾气。”
  邓瑛把目光落到大力身上,她发觉大力那张很帅气的瘦长脸上还残存着那天怄的气,犹如暮霭中残存着一抹残阳。三天前,两人在蝴蝶歌舞厅跳舞时,大力抛下她,去与一个穿皮夹克的漂亮小姐打招呼,两人还跳了一曲舞,接着又和那个小姐在那边阴暗的角落里坐了半个小时,这让邓瑛很生气,要不是方为和志哥也在这里,她会起身而去,留下他去与那位小姐谈个够。他走回来一笑说:“我的一个客户。”他在她身边坐下,又加了句:“她买了二十万的人寿保险。”方为望那边一眼,见那女人正把目光朝这边看,“她是搞什么的?”方为问。大力说:“她做服装生意,是我一个朋友的妹妹。
  去年很多人做服装生意都亏了,她却赚,她专做精品服饰。“”你还蛮了解她吧“
  邓瑛说。大力也许太兴奋了,也许是舞厅里的歌声和旋律占据着他的耳朵,让他一时没感觉到她话里带刺。他进一步表扬他的客户说:“她确实不错。她以前学过服装设计,还会画画……”方为一笑,她觉察到了邓瑛的不愉快,火上加油说:“那我觉得你对她蛮了解。”“哦,”他这才对他陪坐了一气的女人降下温来,“她是我的客户,仅此而已。”但这种解释是不能说服处在嫉妒中的邓瑛的,她感到自己很没面子,感到自己是被他弃在一边不理的母猴,她觉得不该来跳舞。她觉得她若是不认识这个男人,就不会有这些烦恼。
  她说:“她很漂亮呀。”“她只是在这种昏昏沉沉的光线下才显得漂亮,”他强调说,“她的五官很粗糙,皮肤也粗糙,要是白天看她,你会觉得她很普通。”这也不能让邓瑛宽心,她说:“我觉得她漂亮。你应该同她好。”他笑了下,那是一种冷笑声,望她一眼,“你有点多心。其实,根本没必要。”“你错了,我从来不多心。”她让他看她说,“你看,我已经四十岁了,还有什么救?”他没回答她,而是偏过头吹着口哨,看着舞池里的男女跳舞。后来,她开着车送他回家。两人都沉默地盯着大街,大街上湿漉漉的,黑沉沉的天空下着小雨。
  车快开到大力家的那条街上时,她终于打破了车内的沉默(她觉得这种沉默里充满了血腥气且差不多要让她窒息了,她还打开了车窗,让带着雨水的空气飘进来)说:“其实你好宝的,那么漂亮的小姐不去追求,追求我……”他叹口气:“你太在意我了。”她猛地踩住刹车,对他说:“你下车罗,我要从这边拐弯了。”车停在了街中央,一抹路灯的光泻进了车里,还有雨点也飘了进来。他望着她,他已感觉到自己说错了话,声音柔和了些,“你生我的气?”她打开了车门,他下了车。她将车朝前开去,从反馈镜里,她看见他立在马路上,孤零零的,周围是凄风苦雨。我居然吃醋,她非常懊恼地想,他是我的什么?我有什么权利吃醋?我的不高兴不但移植给了他,还传染了方为和志哥,以致本来是出来寻开心的玩,变成了不欢而散。
  这三天,她和大力没有联系,他没打她的手机,而她也没打他的BP机。方为端起长长的玻璃杯喝了口茶,友善地瞧着他俩,“我觉得你们不应该发生意见,”她笑笑,“好难得才有相处的机会,都应该珍惜。你觉得呢,邓姐?”
  邓瑛瞥一眼大力,大力正看着她,手里夹支烟,烟雾在他脸前缭绕。她觉得他的瘦长脸在幽暗的光线里显得很冷峻,他是一匹良种公马,她想,脸上泛出一丝笑容,就好像水幽上掠过一只蜻蜓。
  “我这个人除了会赚钱,什么都不懂。”她偏着脸瞅着方为,“我不会生活。我昨天晚上还想,我是个只晓得赚钱的白痴。”
  “你是白痴,那我们大家都是白痴了。”小丽说,“你莫太谦虚了。”
  他们谈论着这些,谈话的氛围渐渐变得融洽了。吧台上搁着功放机和影碟机,正放着轻音乐伴奏的萨克管曲,那低沉悦耳的乐曲在昏暗的咖啡吧里悠悠扬扬地飘荡,好像山风从田野上吹过,给邓瑛一种伤感的青春已逝的联想。“很好听,”萨克管曲完毕时,她说,“它让我想起了我们知青点,想起了知青点前面的那片桃树林和板栗树。”
  “邓瑛,你下过乡?”大力问她。

()
  “下过,下了两年半。一九七三年我高中一毕业就下乡了,那时候我十七岁。”邓瑛回忆起了自己那个时候的模样,那时她扎着两根短辫子,脸又尖又黑,充分体现出一种营养不良的样子。“唉,美好的生活离我越来越远了。”
  “我也下过乡,”志哥说,“不过我是一九七七年下乡,那是最后一班车,七八年就不下乡了。七九年我就招工上来了。”
  “我没下过乡,”大力说,“我七七年高中一毕业就在我母亲单位做临时工,后来就在街道上参军了,操练了两个月,部队开到了越南,但我们那个师一直是预备师,在越南一仗都没打,部队就撤军了,白去了一趟。”
  “那你很走运么,”方为说,“要是在战斗中,说不定被子弹打死了。”
  “说不定我当了英雄也是有可能的。”大力鼓吹自己。“我觉得我是当英雄的料子,那时候我非常想立大功,但老天爷不给我机会。”
  第二章
  几个人坐在老伙计咖啡屋里东说西说,一边听着音响里播出来的乐曲,直到一点多钟,几个人才觉得应该归家了。他们走了出来、志哥和小丽上了方为的本田轿车,这是方为于去年经朋友介绍,在一家当铺里花十万元买的旧车。原车主将这辆本田车做八万元抵给当铺,说是急需要一笔钱用,一个星期后再来赎这辆车,然而两个月过去了,原车主也没拿钱来赎这辆车,于是当铺老板就将这辆车卖给了方为小姐。三个人上了这辆红色的本田车,方为探出头来,对邓瑛和大力做了个意味深长的告别手势,抛下他们先走了。邓瑛打开车门,上了车,大力从另一边上车,邓瑛轻叹一声说:“你回去还是到哪里去?”
  “我现在还能到哪里去?回去。”
  汽车就缓缓掉了个头,朝来路上驶去。两人沉默着,邓瑛盯着前面,街上除了深沉的夜色和昏暗的路灯及几辆的士疯跑外,什么都没有了。大力在她一旁吹着口哨,吹《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深夜花园里,四处静悄悄……”邓瑛想这首苏联歌曲她还在读小学时就会唱了。她们家以前住在一处资本家弃下的公馆里,那个公馆里住着五户人家,其中有一户姓吕的是个大学毕业生,是个长相又矮又丑因而找不到老婆的单身汉,每天一脸心事且忧伤地哼着歌曲,声音时大时小地从他的窗户里传出来,好像一群群蜜蜂飞出来一样,让她的耳朵都听熟了。“你让我想起了我的小时候。”她说。
  大力停止了吹口哨,“为什么?”
  “不为什么。”她没说原因。
  汽车驶到了劳动路,在一条巷子口前停住了。“里面不好倒车。”她轻声说。
  他侧着脸看着她,她也看着他,他轻轻一笑——那是一种男人特有的温柔和亲昵的笑容,让她想起温驯的良种马。他说:“我能亲一下你吗?我觉得你好漂亮好漂亮的。”
  “不能。”她说。
  其实他要亲她何必要问她呢?她瞅着他,她看到他长脸上那双眼睛里燃烧的欲火,那是一种让她心跳的火焰。她真想改口说“你亲吧”,但这样的话她是绝不会说出口的。
  “你下车吧。”她严肃的形容说,她觉得那一刻她像一只老母鸡。
  他下了车。
  她把车停好,举头看了眼她家的窗口,一片黄|色的亮光傲然射出,涂抹在窗前的梧桐树梢上,使那片树梢在黑夜中呈一抹暗淡的黄|色。这是一套四室两厅的房子,建筑面积有一百六十个平方,客厅简直称得上“辽阔”,有四十几个平方;铺着贵妃红花岗石,吊了三级顶,包了门窗,整个给人一种豪华舒适的感觉。客厅里亮着灯,但没人,丈夫坐在卧室里,卧室里也通明透亮的,卧室旁的洗手间也通明透亮的。丈夫比女人还惧怕黑暗,只要是他在家,就总要把这间房那间房的灯都打开。他问她:“你到哪里去了?”
  “和几个朋友坐在一个咖啡屋喝茶。”她回答,“你又把灯都打开了。”
  “我喜欢亮。”男人说,啪地按燃打火机,点上了支烟。
  他点烟时,她走到了窗旁,一朵红色的蔷薇开到窗户里面来了。她微笑地瞧着这朵红蔷薇,她觉得它开得真美。她的好心情是大力带给她的,并不是她身后这个惧怕黑暗的男人。这个男人很干很瘦,犹如几根柴火棍儿连在一块——那是毒品掠夺了他身上的营养。他吸毒,这让她深恶痛绝。她觉得自己的这一生里,最恨的就是这个男人。
  男人在她身后抽着烟说:“你好久没跟你老公日了,你就不想?”
  “不想。”
  她觉得他说话很粗痞,是一副彻头彻尾的流氓腔调,可是她却无法摆脱他。他的脸原来很英俊,但现在这张脸却非常难看,瘦得骨头杵杵的,像一只病狗。她懒得理他地摸了摸那朵红蔷薇,将那朵花移出窗户,希望它能接受点儿露水的抚慰。她眼里闪现了在汽车上的那幕,她想倘若大力亲她,她不会反抗。她渴慕爱情拥抱她这些年来,她一直感觉不到爱,感觉不到温馨。这么多年过来了,她好像一直不需要爱情的光临,怎么这一次就那么抵御不了大力的眼光进入呢?她觉得他那片温柔的目光走进了她心里,仿佛一束阳光射进了荒凉的心田。此前,她并不觉得自己荒凉。男人在她身后说:“我们两个搞一下吧?你还站在那里发什么呆?”
  邓瑛转过身来瞥着丈夫,丈夫在她站在窗口眺望夜色的当儿已脱下了毛衣,身上只剩了件黄格子羊毛衬衫,一床印有龙凤图案的缎面被窝盖住了他的大半个身体——那是一具瘦得同死鸡子样的身体,排肋骨什么的可以当洗衣板用了,两个|乳头呈黑色,仿佛上面凝聚着他体内的毒汁似的。她真的不知道他怎么会变成这样,她也不明白她为什么没有早早地离开他。她非常厌恶地瞧着他的脸,这张尖尖的脸上遍布着自私、贪婪和淫逸,每一条皱纹都记载着他的一个下流的故事。他是一个行尸走向的男人。她说:“我没有情绪。”
  男人搂住了她的脖子,手伸到她的隆胸上捏了把,“我要日你。”
  “不行,我没情绪。”
  “我有情绪,”丈夫对她要求说,“我刚才吃了‘猛男神丹’,你也晓得的,这种药对我很有用,我已经等不及了,脱衣服吧。”他的手在她Ru房上揉捏着,他开始给她脱衣服。她推开了他的手,说:“我好累的。”
  “我想搞你,你又不肯,你什么鬼?”他恼了,“你们女人到底是什么鬼变的?你要我到外面去玩‘鸡’吗?”
  “我随你。”


  她走进洗手间解手,解过手,她站到洗手池前洗手,边看着壁镜里的自己。她觉得她脸上的肉有些松弛了,眼睛周围似乎有种疲倦的雾。她还觉得她这些天瘦了一点,脸比早一向尖些了。她走出洗手间,丈夫整个儿躺下了,身体侧卧着,瞅着她。她迟疑了下,开始脱衣服,边对她丈夫说:“你莫动我……”丈夫打断她的话说:“你放心,我会有地方发泄的,外面到处都是活生生的‘鸡’。”
  她很反感他对她用“发泄”这个词,更反感他用“鸡”威胁她,她冷笑一声,迈出了卧室,走进了隔壁的书房,这间书房里也有一张同样宽大的席梦思床,铺着被窝和床罩,是给万一来了客人时睡的。她掀掉床罩,钻进被窝,看了眼书柜里的观世音菩萨,便闭上眼睛睡觉。十分钟后,她的大脑刚刚迷迷糊糊地向梦乡游去,就好像一条鲤鱼向一处水洞游去,门开了,丈夫穿着那件格子羊毛衬衫,下身赤裸着撞进来,掀开被窝扑到了她身上。他身上热腾腾的,从毛细孔里释放出了他体内的气味,那是一种类似于鸡鸭身上的气味。小时候,她母亲从节约的角度起见,让父亲在厨房里做了个鸡笼,养了几只母鸡,一心盼望它们多生鸡蛋。她太熟悉这种气味了,丈夫身上就是这种气味。他与她贴近的时候,常常让她禁不住想停止呼吸。在她眼里,他是公鸡变的,他的前世一定是一只鸡冠发达的骚公鸡。她扭开脸,他对着她的耳朵说了句她不愿意听的痞话:“老子今天要日死你!”接着就粗暴地干着……丈夫以前不是这样的男人,他的变化是五年前染上毒品开始的,海洛因扭转了他的人性,使他变成了一个与猪狗为伍的畜生。
  “人和动物有什么区别?惟一的区别就是人比动物更坏。”他毫不掩饰自己的坏,“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吃喝玩乐才是人生的真谛。”他用曹操的悲观论调来解释他的堕落,他原来的温柔没有了,有的只是一种对社会和对神灵的亵渎,和一种对财富和对人的价值都表示出极度轻蔑的行径,他甚至都不把自己当人了。“我算什么?”他蔑视自己,“我不过是一只狗,再跳也就是半米高。‘跳’不起来的!”
  这是他作践自己的理由。
  如果不是一九七三年下乡,她也不会认识丈夫田胜,如果当年田胜不对她那么好,那么虚情假意地关心她,她也不会嫁给他。一九七三年她下乡后,在知青点,有三个男知青追她,田胜只是中间一个而且从外貌到内才绝不是最好的一个,但他有个革委会副主任的父亲,这就让他在她心里占据了一席地位。邓瑛的父亲早在六年前段他单位的一班年轻造反派用木棍和皮带打成重伤而死在医院里了,他生前是国民党军队的一个少校营长,这个伪军官的身份一直压得身为女儿的邓瑛懂事后抬不起头来。在那个“左”得无法无天的红色恐怖年代,家庭出身反动是一百个受人歧视的,而这种歧视的目光深深印在她幼小的心灵上,就好像墨水泼在了洁白的墙壁上。田胜的父亲是一位工人出身的领导,是新组合进X局革命委员会的领导成员,而X局还是邓瑛母亲所在的单位的上级部门。“我父亲是X局革委会的第二把手。”田胜向她公开他父亲的地位说,“你妈妈肯定晓得,你妈妈所在的饮食公司就直接受我父亲管。”
  那年十月里一个明丽的日子,他们被安排到生产队秋收,歇气时,他们坐在田头一株高大的枫树下,她坐在枫树的这边,他坐在枫树的那边,他们呼吸着传送着稻谷香气的空气,耳畔徘徊着麻雀的欢叫——它们对一堆堆谷子欣喜若狂,在他们头上和田里飞着,那是它们的节日。他对她说了上述的话,那是用一种标榜的口气说的,以示他父亲在X局地位显赫。那时他的脸不是现在这张尘土一般颜色的尖脸,而是一张圆圆的自以为是的黑脸。当时有几只野鸽子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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