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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风华-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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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是要谢的,我们刚才还说着要过去谢你来着,你就过来了,也好免得我再跑上一趟。”宁儿说着,便叫雨棠去把给阿莲和公婆的礼物拿过来。

阿莲见到那些礼物,惊得嘴唇微张道:“三嫂,这怎么使得!都是一家人,怎么这般见外,我也不过是随口一说罢了,三嫂怎么当得真?”

宁儿却笑道:“都是一家人,我哪里会跟你见外,不过是我娘家弟弟过来,知道婆家对我十分照顾,才特地准备的礼物。每家都有的,原是他要来家中拜访亲自送上的,谁道碰巧接了人家绣球,昨日刚成婚,自然不好过来,等过些日子又要离开,怕没有机会过来,就叫我带回来了。”

“娘家的弟弟?他找到这边来,可是要接三嫂回去?”阿莲一直知道宁儿不是本地人,加上与众不同的气度,阿莲一直猜想宁儿应当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如今家人找了来,想必是要接了她回去的。宁儿长得漂亮,性格脾气又好,阿莲自嫁过来就十分喜欢宁儿,自然是不希望宁儿离开的。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既然嫁到了沈家,哪有回去的道理,只有有机会的时候,回娘家看看父母罢了。”宁儿笑道,上官水潋那些礼物宁儿原本是不想带回来的,现在一家人相处的好好地,她倒是颇为担心那些礼物又带来隔阂。但毕竟是上官水潋的一份心意,沈雁翎又应了下来,也就带回来了。

“三嫂,你娘家很远吧,嫁到这里这么几年一定很想家了。不过等到三哥考取了功名,自然能带着三嫂回去了,到时候三嫂衣锦还乡,看那些欺负三嫂的人还能说什么!”阿莲看着宁儿脸色微暗,连忙豪气干云的说道。

宁儿被逗得一笑,算是释怀了,两人坐在一起说话。阿莲虽然已经是一个三岁孩子的母亲,但到底还不到二十岁,听宁儿说起上官水潋接了人家绣球,娶了媳妇,自然好奇的问其中的细节,宁儿也不矫情,都和阿莲说了。坐到午后,阿莲牵挂家中的女儿,才告辞回去。

过了元宵,农家悠闲地日子便过去了,家家户户都要开始忙各种各样的事。春耕还早,但家家户户都会趁着农闲时分上山打猎或者打柴,赚些生计。

正月十八,省城送来捷报,沈雁翎竟是得了清河郡的第三名,成为举人,参加三月份在京城举行的会试。捷报一到,整个村子都热闹了,家家都到沈雁翎家里来道贺,小河村考取秀才的倒是的有几个,但通过省试至今也只有两三个,只是名次并不靠前,都不曾上京赶考,只凭着功名在镇上谋个事做罢了。

此次村中参加省试的只有沈雁翎和沈雁翔兄弟两人,沈雁翔倒是不曾落榜,只是名次确实不好,也就没打算进京赶考,想着过些日子到镇上谋个事做。

会试就在三月,虽说现在还是正月,但当真算起来,时间也并不宽裕。一般外地考生都会提前进京准备考试,也免得靠前会出什么状况,而且三年一次的大考,参试考生何其之多,进京过晚难免会有各种麻烦。沈雁翎此次进京不单单为了考试,还有许多事情要做,除了熙宁公主和鲤鱼谶语之事,暗门的总部到底是在京城的,他这个门主总该要去坐镇一些日子了,据说,最近又不少人想联络他这个暗门门主呢。

因此,拿到捷报之后,沈雁翎一家便开始准备出发进京,而进京的居住问题自然不用他们担心,上官水潋已经带着楼千秋进京,以他的性格,进京后想必也会直接买一座宅子居住,况且还有个妹夫是京城的定北侯。

要出远门,要准备的东西自然不少,更何况沈雁翎家是要一家人同去的,三个孩子,阿平还小,雨棠从京城都跑到这里来了,在出门问题上自然不会有意见。但阿筝就不同了,不仅跟村里的伙伴们挨个儿告别,还特意到镇上跟先生告别,惹得先生直夸阿筝懂事,而陈老听到沈雁翎终于决定入仕,只说了一句‘万事珍重’。

正月里通常是不出远门的,虽然宁儿不会在意这些,但沈父特意请了风水先生给他们择了出行的吉日,两人自然也不会违逆,因此等到二月初三才出门上京。清河郡地处南方,离京城路程甚远,上次沈雁翎几乎是日夜兼程、快马加鞭,才能在十几日内走了一个来回,按照正常的出行大约要十四五日才能赶到京城,再加上孩子大概要二十日上下。好在沈雁翎并没有到京城全面复习的打算,算着以他们的速度,到京城还能有十几日的准备时间。

正文 第六十八章

二月初三,天气极好,沈雁翎一家从小河村出发前往京城。为了出行方便,特意买了一辆马车,沈雁翎赶车。马车不大,一家人没有带太多的东西,宁儿带着几个孩子坐在车里。虽然已经做了一些改良,但到底不如现代的汽车舒服,一天下来,都累得不行,找了一家客栈便住下休息了。

沈雁翎要进京自然有人替他打点好一切,远离小河镇之后,身边的护卫现身驾车,沈雁翎便也进车厢中陪妻儿坐在一起。阿筝年纪尚小,又是第一次出门,总喜欢掀开车帘观望,春闱在即,路上也遇到进京赶考的士子。

对于宁儿来说,这一路的行程甚是无聊,倒是阿筝和雨棠一路的玩闹,阿平则是自小就安静,听着别人说话,就眨着眼睛笑。虽然沈雁翎没有一心求功名的意思,但路上无聊也就翻着书看,宁儿便也拿了一本书看,是一本医书,沈雁翎以前在街上买书时随手买的,没想到竟是一本难得的医家经典,宁儿整理书的时候看到,出门时便带上了。

赶车的护卫车赶得极好,起码,比起沈雁翎要好的多,这一日正行在路上却突然停了车,车上的人都向前扑倒,好在阿平被宁儿抱在怀里,并没有撞到。

“风回,怎么回事?”沈雁翎向外面赶车的护卫问道。暗门除了各类的人才分布各地外,还有暗兵和直接隶属于门主的暗卫。暗兵职责保卫国家安全,不到必要时刻不会出动,但暗卫直属于门主,由四大护卫统领,分别随从风雷水火的姓,另选一个字为名,风回便是风属下的暗卫,这次四大暗卫先行回京,便由他和另外四名暗卫一明三暗护卫沈雁翎一家。

“回禀主子,前面有个人突然昏倒了,属下担心伤了人才突然停车,让主子受惊了,还请主子恕罪!”外面的护卫风回闻言请罪道。

“那人可有受伤?”宁儿问道。

“回夫人的话,属下及时停车,并没有伤到人,那人似乎是生了病了。”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相公,我们下去看看吧!”宁儿向沈雁翎道。

“也好,也耽误不了多少工夫,我陪你下去看看就是。雨棠,照顾好弟弟。”沈雁翎答应道,又向雨棠交代,见雨棠点头,才跟宁儿走下马车。

沈雁翎和宁儿下车的时候,风回已经将那人移置路边,拿眼看去,大概二十岁上下的年纪,长得斯斯文文的,虽然一身布衣,倒也干净整洁,背着一个不大的包袱,大概也是进京赶考的举子。宁儿正准备给他诊治,却见阿筝和雨棠带着阿平轻手轻脚的走出马车。

宁儿微皱眉,向阿筝喊道:“阿筝、雨棠,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阿筝和雨棠闻言身子一僵,转身看向宁儿和沈雁翎道:“不去那里,就是这里风景挺好的,我和雨棠姐姐带弟弟出来透透气。”

宁儿的目光向四周扫视了一下,路边有一条河流过,河摊上都是盛开的野花,不时还有水鸟起落,倒当真是风景很好,出来透透气也是不错的,但是几个孩子在河边玩耍宁儿总是不放心的,况且阿平还这么小。沈雁翎看出了宁儿的想法,便向风回道:“叫人跟着他们,别让他们出事。”

风回点点头,向暗处一挥手,便有两条人影跟着三个孩子去了。宁儿这才算放心,蹲下身来查看病人的情况。孩子见状便知道父母是同意了,也就不必再偷偷摸摸,开心的向小河边去了。

宁儿查过了病人的身体,向沈雁翎道:“倒是没什么大病,只是身体虚弱,饿久了罢了。”

“想来是贫寒人家的子弟吧!便帮他一帮也是好的,这便喂他吃食吗?”沈雁翎道。

宁儿点点头,掐着他的人中,微用力,年轻男子便醒来了。宁儿向风回道:“取些水来,将车里的蜜糖调一些进去,再拿些吃食过来。”

风回点点头便回了车上,片刻取了吃食过来,宁儿先将糖水给那人喝下,又拿了干粮给他吃。那人虽然饿的急了,但还是向沈雁翎夫妇道了谢,才拿过干粮吃,倒是有些读书人的温文尔雅。

沈雁翎和宁儿看着在河边玩的开心的孩子,看看天光也不早了,便打算歇一歇,吃些东西再继续赶路。赶了几天的路,每日都是吃干粮做午饭的,沈雁翎和宁儿还好,三个孩子却早就厌烦了,每次只吃一点,便不要了,晚上又要多吃,宁儿虽知道不好,但也拿他们没有办法。今日正好时间充裕,沈雁翎便叫风回去捉几条鱼来当做午饭,两人就坐在路边跟那个书生攀谈起来。

那书生话不多,倒是十分有见地,沈雁翎和宁儿从说话中才知道他名周元瑾,正是进京赶考的举子。他家在家乡也是不低的书香门第,只可惜是庶出,家中有嫡母压制,本来因为他书读的好,而嫡兄不及他,便多被苛责,此次省试,他恰好生病,发挥不佳,虽然得了个举人,名次并不好,嫡母便说服父亲不许他进京赶考,免得花冤枉钱,反而是嫡兄成绩极佳,早已进京去了。他实在不甘心这样失去这次机会,才会想办法偷偷进京去赶考。他生母虽然给了他一些体己的银钱,但到底是杯水车薪,他又不曾出过门,被人偷去了银钱,才会这般狼狈。

沈雁翎和宁儿听了他的话,都是一阵唏嘘,到底都是读书人,自然想帮他一帮,便邀请他同行。谁知此人倒是十分有气节的,向沈雁翎和宁儿道:“我今日得到两位的相助,已是万分感激,怎敢再多做要求,我只请两位捎我到镇上,我上街卖字,总能换些银钱。”

沈雁翎点点头,他们一行只有一辆马车,又有内眷孩子,确实不方便带上一个陌生男子,而沈雁翎也十分欣赏周元瑾的气节,便道:“如此也好,我便在京城等着你来,相信以周兄的才学,定能如愿。”

“借沈兄吉言,他日元瑾定当报答沈兄的恩情。”周元瑾道。

这时风回带着几条肥鱼回来了,三个孩子也跟着回来了。沈雁翎和风回生了火,烤鱼的任务交给了宁儿,三个孩子便坐在旁边看着,阿筝一向是个自来熟,缠着周元瑾问东问西的,雨棠则拉着阿平坐在宁儿旁边看宁儿烤鱼。阿平如今已经会走路,说话也清楚了,虽然走路不太稳当,但不喜欢人抱着,爱跟着人到处走动。

虽然路上调料不全,但比起干粮来却是好的多,三个孩子倒是多吃了一些,阿平年纪小,宁儿还特意给他挑去了鱼刺才给他吃。

休息吃饭过后,一行人继续赶路,因为耽误了一些功夫,到下一个镇上时已是黄昏时分,好在早有人安排好了住处,一家人到镇上吃了些东西便歇息了。

到现在进京之路已走了一半多,这个镇子是金龙国交通的枢纽,因此虽然只是一个镇,但十分繁华,又正值举子入京赶考,更是热闹,镇上客栈酒楼几乎都是爆满。周元瑾到了镇上便和沈雁翎一家分开了,沈雁翎一家便前往准备好的客栈休息。

沈雁翎一家住的客栈住的多半也是进京赶考的举子,当他们走进客栈的时候,便见到一群举子在大厅中斗诗。这个时代科举虽然重策论,但诗赋仍然是科举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因此在读书人聚集的地方,斗诗是十分常见的。自古学子一家亲,读书人见到同为读书人的,都会亲近,交流诗赋便是一种常见的方式,只是宁儿在前世虽读了不少诗词,但认真说起来并不喜欢诗词,而沈雁翎似乎也不是十分热衷于诗词。因此虽然那些举子看沈雁翎是读书人过来相邀,但沈雁翎以旅途劳累为由拒绝了。

只是沈雁翎和宁儿都没有想到,那些人竟然斗个诗都能斗出人命来。

因为白天太过疲劳,这些日子沈雁翎和宁儿几乎都是沾床就睡的,但毕竟是习武之人,对周围环境比一般人要敏感的多。睡下没多久,沈雁翎和宁儿便被一阵嘈杂惊醒,声音从楼下大厅传来,两人以为是底下斗诗的人闹了矛盾,想着都是读书人,应该不会有什么过激的行为,也就接着睡了。谁知不过片刻,底下便有人喊‘杀人了!’。

两人都是一惊,沈雁翎起身披衣,向外面的风回问道:“底下出什么事了?”

“回主子,底下因为斗诗争了起来,后来动了手,现在似乎是死了人了!”风回平静的说道。

“这事与我们没有什么关系,睡吧!我过去看看孩子。”沈雁翎心想下面闹他们的,也懒得管,既然醒了就去看看孩子,雨棠倒是不用操心,阿筝调皮,沈雁翎怕他又拉着阿平玩,不睡觉。

宁儿点点头,顺从地睡下,沈雁翎便出门往隔壁的房间走去。客栈的布局是四面的房间围着中间的大堂,沈雁翎出门便可以看到底下大堂的情况,果真是一团乱,中间躺着一个人,身下流了一滩血迹,沈雁翎看着伤口的位置,倒当真是没救了,以为是误杀,自有官府处理,也就回身准备进门看看阿筝阿平又没有老实睡觉。

却在这时,底下又传来一声尖叫,人群中又一个人倒下,而手执匕首的人反身又一刀刺向身边的人。沈雁翎来不及多想,随手摸出一枚铜钱射向那人举起的匕首,‘叮’一声清响,匕首落地。那人一惊,一掌劈向另一个人,沈雁翎哪里会让他再伤人,自楼上飞快的飞身而下,很快制住了行凶的人。

沈雁翎注意到那人目光一闪,不远处又有两人抽出匕首要伤人,他们都是死士,现在只想多杀几个人算是够本。沈雁翎哪里会让他们得手,手一挥,隐在暗中的两名暗卫现身,他们还来不及反应就被制住。

底下那么大动静宁儿便也出门来看,便见到沈雁翎命人制住杀人者,在看大堂里倒着的人,早已断气。宁儿知道沈雁翎可以应付,也就没有下去,今日之事有些奇怪,虽然三个孩子有暗卫保护,宁儿还是有些不放心,在上面看着更好些。

客栈的老板早已躲着不敢出来了,大堂里的书生多半面色灰白,身体微颤,好在店家还不糊涂,出事的时候便找人去报了官府。

正文 第六十九章

虽然是晚上,但闹出了人命到底是大事,因此,很快官府的人就赶了过来。

让沈雁翎和宁儿吃惊的是,领队的居然是个女子,十六七岁的模样,领着一对捕快进门来,一身红衣,眉目间尽是英气。

大概这样的事多了,虽然带队的是个女子,但见到四人并没有露出害怕的神情,反而井井有条的指挥手下封锁现场,查问在场的人员。宁儿他们不知的是,这女子便是这兴安郡太守的长女,名冷梦瑶,虽然有一个温雅的名字,和一个文官父亲,但冷梦瑶自小就向往行侠江湖,五岁就跟师傅离家,直到及笄才回到家中。因为看不惯官府捕快的散漫荏弱,才会帮着父亲训练,虽然没有真正的捕快身份,但在兴安郡倒是极有威信的。

原本以为是书生斗诗中产生矛盾而误伤,但细想起来,一般读书人身上都不会随身带着利器,更何况一击得手,况且,动手的还不止一人,如此看来,恐怕是有人策划的。当沈雁翎出手制住那个人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不是逃离,也不是反击而是自杀,若非沈雁翎动作快,他早已是一具尸体。而另外两人也是一般,只是沈雁翎手下的人如何会让他们得手。

人犯和死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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