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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王-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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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口气说完。

洛杰满脸的不可思议,或许在他心里,只有他背弃我,我永远都不可能背弃他吧。

十一、

洛杰终于从我的生命中离去了,为了让他没有后顾之忧,为了让他安心的拿着唐季风给他的那笔钱远去,我成为了唐季风的女人。他欣喜若狂,也依然像以前那样温柔体贴的对我,可我不会像对洛杰那样对他。

在他的教导下,我渐渐不再自闭,也学会了大把大把的花钱,我是一个孤儿,从小就过着清贫的生活,直到现在才让我有机会享受金钱和物质的快感。

现在,我终于明白钱到底有多重要,重要到让我的命,我的心,我的洛杰舍得离我而去。

我还是爱洛杰的,经常在喘息入情的唐季风身下喃喃念出洛杰的名字,刚开始,他默默伤悲,默默暗怒,久了,他终于爆发,一巴掌甩到我的脸上,一声清亮后,随着我晶莹的眼泪滑下,他惊呆了,措手不及的搂着我重复说对不起,对不起,熙儿,不要流泪,不要流泪,你的眼泪是我的毒药,会毒掉我的心,

十二、

两年后,我终于从唐季风身边离开,带着他给我的一笔数字不菲的钱。

我终于不再属于任何一个男人,我自由了。

我将自己打扮得美丽动人,天生拥有灵逸脱俗的气质的我,随便一份淡妆,就能让我倾城倾国!我仍然会想起洛杰,想起七年前,痛不欲生的我被他拥在怀中的情景,想起我们曾经一起吃苦的幸福。每当想起他,我的眼泪就会滑落,我身边围绕的男人的心就会纠疼,他们说,熙儿,别流泪,你的眼泪是毒药,会侵蚀我的心!

我遇到一个家乡的故友,他说颜熙,洛杰的母亲得癌症去世了,你怎么都没回去看看?

我震惊,眼泪哗然,原来洛杰真的有那么多的无可奈何。

是谁,让我的眼泪变成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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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行走的人

我在水上行走,却不想让水沾湿我的鞋子

夜色酒吧的老板莫莉是我的第七任女友,分手的那个早晨她要我答应她最后一个要求,当时我正在扣白色衬衫的扣子,耳朵上还戴着蓝牙耳机,点头的时候我是无意识的,二秒钟后反映过来,心中大呼糟糕,她的最后一个要求不会是又反悔昨晚的分手决定吧,我仍然背对着她,手没停止动作,眉头却已皱了起来。

“每周六晚上,来夜色弹一小时琴的惯例,我要你一直保持到你结婚的前一天!”莫莉说这句话时妩媚的样子我至今仍记得,眼角的余光里,她缓缓从床上爬起,从身后环抱着我的腰,半透明的黑色蕾丝睡衣衬托着她性感的身材,我的眉头舒展开来,却仍是轻咬着下唇轻轻拍了拍她的手,得忍住,八点钟的会议很重要,而现在已经七点三十五分。

那一刻,我发觉自己其实是有喜欢过这个女人的,虽然她骗了我,明明已经三十二岁,却告诉我是二十三。

这个夏天十分炎热,毒辣的太阳晒得人皮肤发烫,我引以为荣的长发开始扎起来,这个年头不是每个男人都适合留长发,而我是个例外!我把自己放在没有阳光的空间里,任人造的清冷空气侵蚀我原本健康的微黑皮肤,像个僵尸一样,我几乎在逃避炎阳

每天上班开完公司的例会后,已经中午十一点,停车场在没有阳光的地下层,我钻进车里,再一次避开阳光,听着幽静的轻音乐去到下一站,赚另一笔钱。

手机铃声响起,按下接听键,是母亲的来电,“黑子,最近过得怎么样?可有按时吃饭啊?工作顺利不?”一连串熟悉的问候,我的回答已不需要经过大脑,像吃饭一样习惯:“嗯,还好”

“还有,西村的柯村长你还记得不?他昨天晚上突然心脏病复发去世了,唉可怜啦,他女儿也在你那个城市。好,有空回家看看,你已经八年没回家了,你爸的病”“嗯,哦,保重身体,我还在开车,下次再打电话回家,好”

我的思绪没有在刚才那通电话里停留多一秒钟,电话挂断那刻便马上接通了另一个电话:“喂,股市如何?涨了多少?”

周六晚上,我准时去夜色,钢琴,吉他,萨克斯风,爵士鼓都是我擅长的乐器,当然,我最近迷上了二胡,我不唱歌,只玩乐器,在这个纸醉金迷,放纵欲望的地方,我似乎是最沉默的人,一晚上最多说不上十句话,而经常有两句会是:“你家还是酒店?”“报歉,你身上的香水味让我过敏,请离我远点。”这是狩猎,或拒绝!

对于过去的东西,我从不怀念,我认为过去的就是历史,历史是无法改变的东西,它是浅留在脑海中的印记,像曾经看过的一场上劲电影,偶尔会让你想起,却不再留恋

我不是一个念旧的人,却在今晚失了态,看着莫莉和一个瘪三在舞池中放纵的扭动着身体跳贴面舞,那个瘪三的手在我曾经留恋的地方她的胸前游移深探,怀中的吉他在我脑海中瞬间变成了一把激光枪,对准那个瘪三横扫,让他千疮百孔,像个蜜蜂窝一样倒在那里

然而事实上,我并未付出任何行动,连曲子都没跑调,眼睛也没有在他们身上停留太久,一曲完毕,我潇洒的丢掉吉他,大步走到吧台接过阿慈早准备好的啤酒,泡沫都不吹,大灌几口,咕咙咕咙吞下去,眼角的余光里,莫莉正偷看我的反映,旧戏重演,我却仍有点感觉,看来我的薄情还未炼就到炉火纯青。

“风,风。”正在调酒的阿慈用下巴示意我看后面,我缓缓回过头去,看到当池热吻的两个人,不屑的眼睛微眯,右手把啤酒杯递到嘴边,仰头一饮而尽,冷笑一声:“女人!”高高的吧台椅转个圈,我把背影留给舞池中的两人,让他们尽情陶醉。

“哥哥!”声音从右耳传来,音乐人对声音总是特别敏感,一般不认识的女人跟我打招呼时都说“嗨!”,认识的叫“风”,所以今晚这声甜甜的“哥哥”让我有了兴趣,新玩意儿!

我转头触到一双闪闪发光的大眼睛,和一张干净美丽的脸蛋,是的,她够格让我用美丽这个词语来形容,一般外观好看的女人我只用漂亮形容,可这女孩让我一见倾心,占有欲急速升华,我的脑袋已经在幻想后面的片段,请她喝杯酒,然后带出去,在车上,酒店,或者其它任何地方激情一夜

我放下手中的啤酒杯,舔了舔嘴角的啤酒沫,抬起右手,食指勾勾,下巴点点,她马上听话的走近了二步,我坐在高一米三的吧台椅上都不需要弯腰就能附在她耳边讲话,足见她很高,我的上身微微前倾,装着不经意的擦过她的耳垂,吐着气在她耳边轻轻说:“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MM”

她欣喜的笑容立刻跃到了脸上,换过来附在我耳边说:“哥哥,你能借我一百块钱吗?三天后的这个时候我一定来这儿还给你!”

我发誓,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跳真的加快了,我惊愕了,她也许是怕我不相信她,后面那句话说得很急,但我还是听清楚了,可是这可真是始无前例,我的脖子伸得有点僵的时候,耳边又再一次有声音了:“哥哥,哥哥!”

我无语了,坐直了身体,从口袋里摸出钱包,拿出五百块递给她,然后拍拍她干净的脸蛋说:“哥哥用这五百块钱换你的内裤行不?”她接钱的手顿住了,目瞪口呆的望着我,愣了半晌,忽然尖叫一声,转身就往外跑

这回我又震憾了,表情定格,动作定格,我发誓,钱我是真的准备给她,还不还无所谓,那句话,只不过是顺口而出,我说惯了,当然,也带有一定的试探性,如果她愿意以身相许,我自然是安然接受,如果她不愿意,我也绝对不会勉强,但是,这可人儿居然就这么被我吓跑了

我像是在激情澎湃一柱擎天的时候知道对方的好朋友来了,然后好心的知情而退,却被对方当禽兽甩了一耳光

智慧与美貌并兼的我,今天,这是怎么了?

车开在回家的路上,天空下起了小雨,左手拖着下巴,右手转着方向盘,脑海中不时晃过两小时前那双忽闪的大眼睛,摇摇头,把思绪收回,在红灯亮起时惯性的停车,雨点开始下大了,伸手按下车窗升降器,眼睛却无意间看到路边那个纤瘦的身影,即刻把车窗又降下,侥有兴趣的看着她拖着两个大行李箱撇着小嘴缓缓的走在路边。

雨点越下越大,她却越走越慢,背上的长发湿漉漉的搭在肩上,绿灯亮起,我把车缓缓移到旁边,让后面的车先过去,眼睛跟着旁边的身影,让车的速度开到最慢,那身影停下了脚步,肩膀抖了抖,哭了?可怜的孩子,看来真是遇到困难了,终于收起幸灾乐祸的心,按下喇叭,我在等她的反映。

可是按了很久她都没转过头看我一眼,无奈,我只得把车停下,打开车门快步走到她身边去,拍拍她肩膀,她转过头来“啊切——”好家伙,喷得我满脸的口水。

“哥哥。”我闭上眼睛撇着嘴,用温热的大掌抹去脸上的口水和雨水,她甜甜的声音又从耳边传来,睁开眼,看到一张满心欢喜的脸,像溺水的人找到了救命的稻草。

“哥哥,我就知道你是好人,拿来吧。”手一松下,她身边的箱子便倒在了地上,摊在我面前,指头正好触到我的胸,我愣了愣,嘿嘿笑道:“吃晚饭了么?哥哥请你吃饭!”

“嗯——”她拼命点头,缩回手转身就往我车里钻,行李都不要,我只得一手拧一个,把它们甩到我的后车箱,心里在纳闷,这孩子仿佛忘了,二个小时前我还在酒吧拿五百块钱换她的内裤。

很顺利,喂饱后她很自然的钻进我的车,跟我一起回了家,我把她的行李直接丢在了客厅里,走进卧室拿了条干净的沐巾给她,居家临下的我眼睛从她胸前滑过,身体里的血液开始沸腾

只是这是一个充满意外的夜晚,在听到她躲在洗手间里抽泣时,我的兽性被浇灭了,虽然她这种行为在我看来是十分的幼稚,未经历任何世俗磨难和生活考验的小女孩,一点事情就哭哭啼啼,但是这个晚上我很有人性,不但没有碰她,还破天荒的睡到了客房

第二天起床,眼睛还未睁开便闻到了一股香味,跟很多老套的爱情偶像剧一样,女主角早早的起床做好了美味可口的早餐,并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我很乐意的享受这一切,脸上始终带着笑容,似乎这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当然,望着她忙碌的身影,我突然觉得自己的内心其实很纯真

我什么都没说,不想问她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想要做些什么,不想去破坏什么

出门的时候走进电梯前,身后突然传来她清脆的声音:“路上小心,早点回家!”心中突然莫名涌上一股暖流。



我在第二天才知道她的名字叫廖文静,初听起来有丝耳熟,正在脑海里搜索印象时却被她的举动惊得目瞪口呆,她居然会拉二胡,而且是炉火纯青的地步,这让我惊喜!虽然我会很多乐器,却唯独不会这个,于是,她又从居家女仆的身份变成了我的音乐老师。

站在房子的阳台上俯瞰夜景是我以往喜欢做的事,我喜欢这种居高临下的感觉,仿佛全世界都在自己脚下,我就是主人。而这几个晚上,我们也在阳台上,我却没有再看下面,吹着自然风,听静子讲她可笑的故事,从九岁开始就暗恋一个比她大五岁的学长,只因每次回家都会经过同一架小桥,一直到现在,她还在找他,当她盯着我说非他不嫁的时候,我忍不住笑出声来,这故事在我来看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每当这时,她就会开始哼歌,什么调子我不知道,在她的歌声中,我开始以平视的角度去看周围的景色,除了高楼还是高楼,我突然发现,自己的房子原来是被一幢幢的楼房包围着,这些房子,像我身边的人和关系一样那么冰冷!

这一刻,我突然感觉失落,突然想起十九岁那年独自一人来这个城市的那一幕,除了一个旧背包,和裤子口袋里的一百二十块钱,我最大的财富就是那颗炽热的心、澎湃的热情,和对未来的憧憬,希望是美好的,就是那一个又一个的希望支撑着我,让没有资本的我八年内步步高升,如今的我在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区有了自己的一套房子,和一家上市公司分部的行政总监的位置。

这八年,我一直在为自己想要的东西而努力,甚至改了原本自认为很老土的名字,丰厚的物质资源,无拘无束的生活,随心所欲的感情,有时候我以为自己很富裕,但时常会觉得心里有个缺,那个缺是什么,我也不明白,而这一刻,我却突然茫然了,我在追寻的到底是什么?

这是静子住进我房子的第五天,在上班的路上电话响起,按下接听键,我的车在三分钟后紧急刹住,蓝牙耳机里还传来经纪人的呼唤声:“羿风,羿风,你没事吧”

记得以前,我用所有积蓄来炒楼的时候,莫莉曾说我这人胆子太大,那楼盘并不稳妥,为何我却要去冒险,我告诉她:“就是因为不稳妥我才要去炒,如果赢了,赚的就会比一般人多。”而一向不走寻常路的我,这一次却输了,我把自己所有的老本都赔了进去

晚上下班前,莫莉找到了我,我看着神采飞扬的她站在我面前,心中突然一片空白,我心底开始鄙视自己以前的形为,却微笑坐上了她的车,能爬到我这个位置的人,都会炼就到喜怒不形于色么?

“今天晚上,我想去你家!”她心情显得特别好,是的,她的消息很灵通,一知道我倾家荡产便马上来找我,因为只有这个时候,我才最需要她,她的夜系列酒吧在这个城市有三十三家分店,随便一家酒吧的月收入都超过我的年薪,虽然我的月薪也达到了五位数。

我们一起去吃午餐,然后我借口亲自准备烛光晚餐,送她回酒吧,再先行离开,回家的路上我的脑袋一片空白,直到进了家门,坐在沙发上发了半天的呆,才突然被电话铃声惊醒,是静子:“哥哥,我找到同学了,今天晚上要晚点回去,晚饭在厨房,还有煲好的汤,你记得热来吃啊!”还没等我回答,她便急着挂了电话。

我干笑二声,然后便是无止尽的沉默,环视一遍四周,我称之为房子,而静子称之为家的地方,眼睛扫过沙发一角又转回来,那里有一个小相册,拿到手里随意翻动,第一张照片让我心中一惊,那张照片上十六岁的少年充满阳光的笑容让我心酸,难怪,那名字熟悉,难怪,她说我有种亲切感。如果说,我忘记了家乡,那么,难道也能忘了自己?

“还有,西村的柯村长你还记得不?他昨天晚上突然心脏病复发去世了,唉可怜啦,他女儿也在你那个城市。好,有空回家看看,你已经八年没回家了,你爸的病”几天前母亲说的那段话忽然在脑海中荡漾,爸的病,是,爸的病和柯村长一样

电话铃又响起,我看都没看,直接把电池拨出来

莫莉很快来了,按铃响的时候我的屁股还没离开过沙发,进门后她笑逐颜开的表情在看到我暗沉的脸色时刹的暗了下来,淡淡道:“我知道这一次的亏损不止你自己倾家荡产,还搭进去了你的老板,他在你的影响下也买了不少吧?但那有什么关系?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我盯着她漂亮的大眼睛,半晌,我的唇角扬起,捏了捏她略施淡妆的脸蛋,温柔的说:“休息一下,我去准备晚餐。”

她看到我准备好的晚餐很是惊讶,这普普通通的家常便饭,三菜一汤,她许久没吃过了吧,我也是,每次她过来,我都是准备T骨牛扒和罗宋汤,白玉蜡烛玫瑰花,浪漫温馨,这些都是我被女人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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