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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命讨好-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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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门一关,她立刻翻身仰卧。
要不是她在惊慌中的用力拉扯,把绑住右手的绳子给扯离了床架,她绝对无法翻身。而狄雷弗在盛怒中没有注意到。
她的右手自由了,但被捆绑的双腿使她无法把手伸到床下解开左手的绳子。不顾背部的灼痛,她用力挥动左手,希望尼龙绳也会松脱。
无奈天不从人愿。
床头柜上有一杯水,她抓住玻璃杯往床头柜的边缘用力一敲。水溅到床铺和她的身上,玻璃碎片四处飞散,把她的手割出十几个流血的小伤口。手里还抓着大部分的玻璃杯底,她开始拚命割尼龙绳,不在乎是否也割伤了自己的皮肤。左手获得自由后,她开始割捆绑脚踝的绳子。
脚上的绳子一断,她就跳下床,但随即两腿一软地摔趴在地毯上。一边咒骂,一边啜泣,她从地上爬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向房门。等她抵达走廊时,她已经可以跑了。
就在这时第一声枪响传来,紧接着是第二声枪响。
寇子。
☆☆☆☆☆
寇子不在乎自己会被免职或坐牢,抵达宅邸时,他满脑子想的都是营救莎兰。他没有礼貌地敲门,而是直接开了两枪把门锁打烂,然后把门踹开。他矮身进入屋内,在地板上翻了几滚,但那个混蛋已经躲在门厅的暗处等他了。
第一枪差点击中寇子的脑袋。狄雷弗朝寇子枪口的闪光开枪,接着第二枪打中寇子的胸口,令他感觉起来像是被骡子踹了一脚。他穿了防弹衣,但冲击力使他摔趴在地上、昏了过去。
“寇子。”她低声说,站在二楼的楼梯口俯瞰宽敞的门厅。寇子软趴趴地倒卧在花冈石地板上一动也不动。
她浑身一僵。不会的,不可以是寇子。那个混蛋不可以也把寇子从她身边夺走。
她身体一歪,本能地伸出手保持平衡,脚被侧桌边的灰色金属立灯绊了一下。
不可以是寇子。
熊熊怒火在她心中升起,她没有意识到立灯被自己扯离插座,她没有意识到自己在移动。她踩着坚定、果断的步伐下楼,速度越来越快。
“狄雷弗。”那不是她的声音,那个声音听来像驱魔人般的低沉、严厉。她抵达楼梯底层。“混帐东西,你在哪里?”
她右边的暗处里有人影晃动。她猛地转身,看到狄雷弗从暗处走到微弱的光线中,像幽灵一样、像恶魔一样。他的面孔因愤怒而扭曲。“我告诉过你不准用那种语气对我说话。”他嘶声道,举起手中的枪。
她不在乎。满腔怒火使沉重的立灯轻如鸿毛,她迈步向前,走向枪口,像挥动球棒似地挥动手中的立灯。如果寇子死了,她不再在乎自己发生了什么事。枪声在空荡荡的门厅里震耳欲聋,一股强大的热气流从她的左侧飞窜而过,立灯的底座在这时击中狄雷弗的颅骨。他往后倒在墙壁上,鲜血从他的头部和胸膛涌出来。她语无伦次地尖叫着,一次又一次地挥动立灯。
“莎兰!莎兰!”
吼叫声终于穿透她的意识,立灯突然变得好沉重,她麻木的手指再也握不住它。她缓缓地转身,看到寇子挣扎着站起来。他一手捂着胸口喘大气,但她没有看到任何血。
“别激动,宝贝。”他说。“那个混蛋只能死一次。”
终曲
寇子把外套甩到肩膀上,心情愉快地进入家门。评议会裁定他开的那枪并无不当,他复职了。他想念他的工作,但停职的第一个星期,他倒是很高兴能有机会休息;虽然隔着防弹背心,子弹的力道还是使身体受到强大的撞击,和留下严重的瘀伤。
停职后,他就没有参与调查和善后,但从同事口中得知狄雷弗根本不打算让莎兰离开那个房间。警方发现房间各处都装了针孔摄影机,连浴室也不例外。房间的窗户打不破也撞不开,房门里加装了钢板。莎兰那夜能够逃出房间,完全是因为狄雷弗在急着察看闯入者时,忘了把门锁上。
他的私人文件透露了更多秘密。温和、害羞的狄雷弗显然为了家族事业经营上的争执而杀害了亲身父亲。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把那种事纪录下来,但警局的心理医师说那些文件的内容是自大狂心理状态剖析的最佳范本。狄雷弗自认比其他人聪明优秀,所以一切都该得到最好的。他认为凡是他想要的,他都应该得到,而且一定要得到。遇到障碍时,不是予以排除就是予以摧毁。罗法官和蓝氏夫妇都是阻碍他得到莎兰的绊脚石。杀人对他来说就像踩死地上的蚂蚁;那些人都微不足道、无关紧要。得到他想要的东西才是最重要的。
寇子恨不能再次杀死那个混蛋。他对莎兰做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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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生理上受到的创伤并不严重;只有手上的一个伤口逢了四针,其余的只需要消毒敷药即可。但她在心理上受到的创伤却难以愈合;不仅是遭到毒打或面对死亡,还有震惊、悲伤和恐惧的累积,以及受制于疯子的无力感,在在都令她无法遗忘或释怀,使她从那时起就变得冷漠、自闭。
她从案发次日出院后就住在他家,不过是睡在客房里。起初他并不在意。他们都受了伤,她在头几天连最轻微的碰触都无法忍受。但在三个星期后的现在,他可就非常在意了。他想要她、他需要她,他希望他们的生活恢复正常。但是莎兰对他说的一切都置若罔闻。
“莎兰?”他喊道,想要把评议的结果告诉她。
没有人回应,但通往地下室的门开着。他拾级而下,拳头打在吊袋上的声音显示她正在发泄心中的愤恨。她显然已经运动了一段时间,因为肩膀上都是汗水,运动裤和运动胸罩也湿了一大片。她的表情严肃而专注。
他靠在墙上看她。新近愈合的伤口还带着粉红色,但再过几个月疤痕就会完全消失。她瘦了两、三公斤,使她的肌肉变得比较明显。他感觉到自己迅速亢奋起来。
她瞥他一眼。“怎么样?”
“我复职了。他们裁定是正当射击,明天恢复上班。”
“很好。”她重重打了吊袋几拳。他庆幸她泄愤的对象是拳击吊袋,而不是他。
他冒险开口。“你呢?”
“你问的是,我什么时候要恢复工作吗?”
“对。”
“不知道,至少暂时不会。我不知道还能不能在这个地区找到工作。在雇主眼中,我现在可以说是风评不佳。”
“你打算到外地找工作吗?”他尽可能以不在乎的语气问,但一颗心早就紧揪着。
“那要看喽。”
“看什么?”
她停止练拳,用毛巾擦掉脸上和手臂上的汗水。“他夺走了我的某样东西,”她平静地说。“他不必强歼我就造成了伤害。每次想到性关系,都令我感到无助、憎恨和反感得无法呼吸。我想到我花了那么多时间练功,但在关键时刻到来时,那些功夫都没有用。我根本无法对抗他。”
“不尽然,”他说。“你打破了他的头。”
“那不算,他已经死了。”她苦笑。“但还是大快人心。”
“没错。”他说。“杀他令我心里非常痛快。”
她的眼神显示她了解,而且羡慕他有那个机会。
“我们往后的路要怎么走?”尽管发生了那么多事,那仍然是最重要的问题。
她用令他心跳加速的撩人姿态走向他。“那要看喽。”
他觉得自己像跳针的唱机。“看什么?”她已经相当靠近他,那种混合着热汗的女性气息令他更加亢奋。
她伸手环住他的腰,他感觉到她抽出他的手铐。“看你。”她说,三个星期来首次露出真正的微笑。“看我们还合不合。”
他躺在运动垫子上,双手被拉到头顶用手铐铐在水管上。他全身赤裸,满头大汗,走投无路地苦苦哀求。这个女人会要了他的命。
她不慌不忙。她跨坐在他身上,使他深入她的体内之后就坐着不动。起初他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后来他感觉到她的内部肌肉忽而夹紧他、忽而放开他,慢慢地把他带到高chao的边缘又不让他达到。
她已经两次达到高chao了。第一次似乎令她意外,但她决心追逐第二次。到那时,他已经在苦苦哀求了,但每次他一移动臀部,她就静止不动。
天啊!她真是不简单。 光是看着她,他的一颗心就好像要爆炸。她全身赤裸,全神贯注,头往后仰,眼眸半闭,|乳头硬挺。她所有不愉快的回忆现在想必都被愉快的回忆取代了;如果还没有,那么他就要乐死了。
她倾身亲吻他,挑逗的唇舌许诺着狂野的激|情。“我们仍然合得来。”她喃喃细语。
“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他的话语化为申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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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但我不能让他赢。你对我太重要,寇子。我必须确定我能够摆脱他。”
“你摆脱他了吗?”
她扭动臀部。“哦,是的。”
“那么看在老天的分上,”他呜咽。“快快救我脱离苦海。”
令他如释重负的是,她做到了。等他又能思考和说话时,她侧躺在他身旁,懒洋洋地抚摸他的胸膛。
“我爱你,寇子。”她认真地说。
“我也爱你。你是不是该改口叫我堂生了?”
“我要考虑、考虑。也许五周年纪念日吧!”
啊,这个中听。“那么一周年纪念日会在什么时候?”他故作轻松地问。
“嗯,让我想想。你觉得明年七月怎么样?”
由于现在是五月的最后一周,所以那个日期听来不错。
她解开手铐。他一获得自由,立刻翻身压住她。她先是浑身一僵,然后放松下来,她的手滑上他的背。“我以为你被他杀死了。”她激动地低语,把脸埋在他的肩膀上。“我恨他破坏我们的生活,夺走那么多条人命。”
“他只有在我们让他赢的时候才会赢,宝贝。”他留恋地、缓缓地亲吻她。“你是说真的,还是我自作多情?你会嫁给我吗?”
“对。”她咧嘴而笑。“至少他使我搞清楚了那件事。以为你死了时,我知道任何事都不及爱你重要,包括环游世界,甚至是他也开枪打死我。我一下子就不生你的气了。”
“我可不想养成每次你生我的气,我就去挨子弹的习惯。”他咕哝。
“大可不必,宝贝。”她亲吻他的肩膀,紧紧抱住他。“大可不必。”
──全书完──
作家天地聊天室
罗曼史作家:琳达·霍华
时间:二O0二年五月九日
主题:“死命讨好”
欣欣:欢迎。今晚我们要和畅销作家琳达·霍华聊聊《死命讨好》。
琳达·霍华(简称琳达):大家好!很高兴和各位说话。
玛莉亚:琳达,从你的第一本书起,我就是你的忠实读者。我们的年纪差不多。我如饥似渴地阅读《死命讨好》,而且非常喜爱。现在我想知道你接下来要写什么,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看到?
琳达:我真的不知道下本书会是什么,可能会在明年此时出版。写《死命讨好》差点要了我的命,我的脑袋要过两、三个月才会恢复元气,到时我才会开始写新书。
梅琳:我也住在阿拉巴马州,琳达。除了《猎男季节》以外,还有哪些书以阿拉巴马州为背景?将来还会有书以这里为背景吗?故事就像发生在你家后院的感觉真不错。
琳达:《暮Se情浓》和《死命讨好》的背景都在阿拉巴马州。在得到灵感前,我不会知道一本书的背景会在哪里。不知何故,地点似乎是由情节来决定的。
薇丝卡:你在写总管前做了哪种研究?《死命讨好》里有一场戏非常接近“她真的在说不要吗?”你如何写出那场戏又不致传达出错误的信息?对了,我很喜欢那一常
琳达:哪一场,薇丝卡?我上网研究总管。网路上可以查到许多关于总管的文章。
蓓蒂:薇丝卡指的是旅馆里的那一场,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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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达:啊,旅馆里的那一常她没有说“不要”,她的行动和事后说的话证明她对他还是有感情,否则她不可能让他跟她Zuo爱。 别忘了那一场是由他的观点写的。你看到的是,他的孤注一掷,你看不到她的内心想法。
凌依:我好喜欢《完美先生》。你会不会用那本书中的任何人物来写另一本书?
琳达:没有计划写《完美先生》中其他人的故事。
可洁:嗨,初次来到聊天室,非来跟琳达.霍华打声招呼不可。你是一位很棒的作家。
琳达:谢谢,可洁。
葛琼:琳达,你最喜欢的男主角是谁?
琳达:我非常喜爱《女王的人马》的麦强思。我觉得《死命讨好》的寇子可爱得该枪毙。《完美先生》的唐山姆让我边写边笑,他真的很有趣。我挑不出一个最喜欢的。
安:我非常喜欢《晨光之子》。你还会写时光旅行的书吗?
琳达:那要看时光旅行的情节有没有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没办法坐下来说:“啊,我要写一本时光旅行的书。”然后开始设计情节。真的没办法。
美琵:你写得非常好,琳达。我的问题是,你有没有时间或意愿重读你的旧作?
琳达:几乎从来没有,美琵。我翻出旧作通常只是为了察看某个细节。
拉索:你写一本书需要多久?每本书都一样吗?
琳达:差不多,拉索。花时间的不是写,而是思考和研究。
卡蜜:你很擅长写警察。你怎么会那么了解他们?你本人认识任何警察吗?
琳达:我有个姊夫是警长,有个小叔是警察,还有个弟弟是警察。每当我想要知道和警察工作有关的事时,打电话就行。他们很乐意谈他们的工作。我前面说的研究其实是弹道学方面的研究。
辛蒂:你会不会觉得非常引人入胜的开头很难写,还是你直接就写了?
琳达:就开场而言,我是直接就写了,辛蒂。 故事本身比较重要,我只是努力把故事照它在我脑海里的样子说出来。我连开场是否引人入胜都没想到,我想到的只有说故事。
欣欣:抱歉,各位,我们的时间到了。琳达,最后有没有什么话要说?
琳达:阅读愉快!谢谢大家。
欣欣:琳达,今晚非常谢谢你来和我们聊天,希望你很快就会再度光临,即使你没有新书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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