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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重生御女-第3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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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白袍年轻人却力辞此事,并坚决拥护刘琴做天机城的第一任城主。

之所以这样做,当然是白袍年轻人为了讨好刘琴,再者,他不想在人类纪元长待,因此他才不愿意做天机城的城主。

几年以来,刘琴心中也很感激白袍年轻人对她的无私帮助,两人的私交也处的相当不错。

两人虽然还没有确定情人关系,但白袍年轻人经常以师兄飞身份来找刘琴,又经常与她一起出行,这便给全城的人造成了一个错觉,刘琴是白袍年轻人的女人。

白袍年轻人是天机城的第一强者,又是天机老人的义子,这些年来,虽然也有不少优秀的男孩对漂亮干练的刘琴动了心,但他们想到刘琴身后的白袍年轻人,也就放弃了心中的想法。

白袍年轻人本来就长得很帅气,绝大多数孤芳自赏的男孩见到此人,心中顿时升起自愧不如之感,再加上他们的力量更是远远不如白袍年轻人,也就死了追求刘琴的心。

几年来,刘琴虽然没对他表明什么,白袍年轻人倒也显得不急不躁,他自负以自己的身手容貌,绝对配的上天下任何叛乱女孩。

在盘古大陆中,以他的容貌身手,只要他勾勾手指,不知道有多少女孩主动对她投怀送抱。

在天机城,白袍年轻人虽然处处帮着刘琴,可惜刘琴只是对他存着兄长般的敬意与感激,却没有别的表示,这叫白袍年轻人心中有些失望。

白袍年轻人心中倒也不着急,他不相信人类纪元的男人中,会有比他还帅气的人,在与刘琴的交往中,他表现的还算绅士。

今天,当白袍年轻人遇上林枫的时候,才知道什么叫漂亮男人,原来自己与他相比,自己就是世人眼中的一个矮挫丑。

看到人类纪元中真有比他还漂亮的男人,白袍年轻人心中感到了一丝压力,更给他压力的而是,刘琴似乎与他们很熟。

尤其是刘琴在见到林枫之后,脸上露出的那种喜翻了心的模样,更叫他心中妒火中烧。

看到刘琴要与林枫一行人叙旧,白袍年轻人自然寸步不离,以免被林枫钻了空子。

刘琴虽然觉得自己与林枫,刘文定老同学相逢,白袍年轻人在其中参合,未免显得有些不论之类,但白袍年轻人执意要去,她这个做师妹的自然不好意思拒绝。

林枫心中不喜,但他却没有说什么,刘文定则感觉到那个顶着尿壶的家伙,像个惹厌的苍蝇一般,叫他心中感觉到极为不舒服。

一路上,刘文定更是对着白袍年轻人冷嘲热讽,气的白袍年轻人直翻白眼。

但刘文定又没有指名道姓,再加上刘琴又在他的眼前,他不愿意表现的有失风度,他才忍住心中的愤怒,没有说什么,但他心中却对刘文定动了杀机。

到了剑琴府,楚江南,花解语,珍珍,周玲玲则去了刘琴安排的住处独自休息去了,他们与刘琴素不相识,自然不会参加他们的同学宴会。

见到刘琴的那一刻,紫依儿也感觉到了极大的危险,看来林枫又有另觅新欢了。

刘琴这丫头的胸部虽然不是特别大,但她的长腿细腰,以及大小适中的胸部,还有脸上自信的微笑,都给了紫依儿极大的压力。

刘琴的身材可以说极为完美,甚至比楼兰的莫菲菲还要符合黄金切割定律,尤其是她的小腰更是纤细的不可思议。

远远望去,使人觉得别人一只手就可以将那名女孩的小蛮腰完全握起来,刘琴的小蛮腰之下,则是高高翘起,虽然不大,但是曲线极为圆润动人的臀部。

紫依儿的一颗心立即沉了下去,虽然她的小腰也很纤细,但她仔细观察了一番,发现自己的一向引以为傲的小蛮腰,至少也要比刘琴粗了一小圈。

怎么自己的小蛮腰与眼前这个女孩一比,成了大妈一般的水桶腰了?

这个发现叫紫依儿的心情很低落,这名女孩虽然没有王烟花那样的大胸,女孩给人的感觉也算不上丰腴,但依然给人一种完美无缺的感觉。

刘文定虽然邀请紫依儿一起参加他们的同学宴会,但紫依儿却阴沉着脸,一言不发的走了。

一会在宴会中,林枫与刘琴说不定会聊起大学生活来,自己插不进话去,还不知道多么的尴尬呢,既然这样,不如不去。

再说,林枫与刘琴看对方的目光中全是甜蜜,如果他们在宴会上卿卿我我,自己还不活活气死,如果是别的女孩,紫依儿还可以理直气壮的教训林枫喜新厌旧,可是刘琴却是林枫的大学同学。

当林枫与刘琴在学校里蜿蜒的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上悠闲的散步的时候,自己还不知道林枫是谁呢,紫依儿心中暗自嘟囔,林枫,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才是最适合你的女孩。

在走进剑琴府的时候,林枫与刘文定忍不住交口称赞,天机城的城市布局太有美感了,就算是长安城里的古建筑群,都不如天机城里的建筑这样如诗如画。

刘琴的剑琴府,更是布置的别具匠心,看起来,叫人如同置身仙境,大概刘琴也没有想到,她笔下古色古香,透着优雅与不食人间烟火的古建筑群,会有一天梦想成真,真的建立起来吧?

刘琴之所以更够随意修建天机城,当然离不开白袍年轻人的支持,而天机老人又不问世事,才有了刘琴将话中景象变成现实的机会。

刘琴在深山中建了一座如此美丽,风景如画的城市,充分显示了她的设计与艺术天分。

这些建筑们外表虽然好看,但一进内部,林枫与刘文定却发现里面惨不忍睹,为了达到好看的目的,刘琴更是牺牲了楼群的许多实际功能。

这些建筑的外形的确折腾的很成功,但里面却搞得一团乱。

比如为了更有诗意,楼梯大门都是采取的木质结构,虽然一些树木也在末世后发生了变异,但绝大所数的树木依然跟不上人类体质增强的速度。

由于人类力量增强的太快,导致所有人行动起来重手重脚,很多木质楼梯与大门,被他们无意间装得破烂不堪。

如果当初刘琴采用合金门的话,便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事实上,绝大多数的城市都是以坚固的合金当做门窗,像凤凰城这样高级的希望之城,连地面都是合金铸成的。

不过如果采取了合金门的话,整体的美观却又会降低很多,因此刘琴采用了这些中看不中用的普通木材,才会导致天机城看上去很美,里面却惨不忍睹。

楼梯与门窗还好说一些,剑琴府的供水设施与地下泄洪,更是差的一塌糊涂,头几日下了一场雨,导致院子里到处坑坑洼洼,还有不少地方变成了人工湖。

如果雨水再大一点的话,估计剑琴府的一楼都要成为一片汪洋,那时林枫就可以约刘琴在深山中看海了。

林枫与刘文定突然不说话了,面对如此凄惨糟糕的内部设施,刘文定也许还能违心的说上几句,但林枫却很少说谎,只有有沉默来表达自己心中的真实想法。

刘琴看了林枫与刘文定的表情,不仅汗颜道:“我虽然喜欢画那些古色古香的建筑,但对里面的装饰却不怎么在行,虽然城里也找了不少精通内部设计的专家,可是那些专家却说,我们祖先设计出来的楼阁,只适合居住,关于供电排水泄洪却无法处理,这些美轮美奂的建筑内部才成了这样。。。。。。”

林枫点点头,中国古代的楼群看起来虽然很美,但在如今重视供暖供水供电的今天,那些老古董楼群的确无法与现代的生活方式融为一体。

说到底,也许西方那些毫无美感的高楼大厦,才更适合现代人居住。

虽然最早发源与西方的高楼大厦外形不好看,但却功能齐全,最适合人类居住,并且还能像可口可乐一样批量生产。

梦想是美好的,现实则是冷酷的,刘琴住在这样美轮美奂的宫殿中,却无法供暖供水,到了冬天,更是在瑟瑟发抖中度过寒冷的冬季。

想到这里,林枫却不知道是该称赞刘琴有毅力,还是该同情她。

看到林枫与刘文定一脸同情的模样,白袍年轻人不屑的说道:“以我们的体质,就算冬天再冷,环境再恶劣也没有什么关系,天机城就是这样的,你们不愿意来可以随时走?”

林枫反讽对方说道:“以兄台的体质,就算天机城内再冷上十倍,只怕你也不会怎么样………”

“那是自然。”

“可那些普通的士兵与寄生在天机城的普通人呢,你知道他们会活得很痛苦吗,很多人因为付不起昂贵的住宿费,更有可能饿死冻死在街头,就算住进了旅馆,他们也要忍受供热难,供水难,他们又招谁惹谁了?”

“那些人类纪元的小蚂蚁管我什么事,他们冻死饿死又与我何干?”

白袍年轻人这话一出口,刘琴与刘文定都是微微一皱眉。

白袍年轻人的一句话,将他卑鄙自私的性格暴露无疑,林枫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白袍年轻人不是想在刘琴面前装好人吗,自己就揭露一下他的真面目。

白袍年轻人虽然自负,却不像林枫这样见惯风雨,因此林枫短短几句话,他就被林枫顶得面红耳赤,气急败坏起来,并说出了那样不顾身份的话。

刘琴心中有些生气,想不到在白袍年轻人的眼里,人类强者的身份如此不值钱,至于他们冻死饿死,他更是不当回事,这叫她觉得自己的师兄的确不怎么样。

刘琴当初只顾建筑物的外形好看,却忽略了那些建筑的实际与基本功能,当时也是刘琴的无心之过。

但白袍年轻人如今说出这话,好像是刘琴刚出故意不顾别人的死活,才有意把楼群设计成这样。

晚上,刘琴为林枫与刘文定举行了一个小型宴会。

刘琴活在现在,一直生活在落寞中,她虽然在天机城内收留了不少人,更在自己身边收留了不少女孩,但她心中依然有种强烈的孤独感。

末世发生后,她的亲人全部死在了末世,她的所有同学以及认知的所有人也都死在了末世中,今天,她见到了林枫与刘文定这两位老同学活了下来,心中顿时有种说不出的欣喜。

晚宴上只有林枫,刘文定与刘琴三个人。

这本来气氛很好,可在宴会即将开始的时候,白袍年轻人却不请自来,他来了,刘琴自然不好意思将他拒之门外。

刘琴将白袍年轻人迎了进来,她的脸上的笑容更是有些勉强,她此时才发现,原来她的师兄这样讨厌。

宴席开始的时候,林枫朝刘文定使了一个眼色,刘文定则对着林枫挤了挤眼,他们的用意很明显,今天一定要叫顶着尿壶的家伙出尽洋相。

正文 第四四零章 绿茵场健将

刘文定一边向刘琴敬酒,一边大笑道:“昨天做梦的时候,我又梦到自己回到了学校中,那时候同学们一起在操场上打篮球,当年我刘文定在绿茵场上可是风光无限。。。。。。。。”

风光无限,刘琴差一点笑喷了,刘文定说的是林枫吧,这厮还是那样厚脸皮,拼命往自己脸上贴金的毛病依然不改,怎么还与在学校里的时候一个样?

刘文定这样一说,刘琴也被勾起了久远的回忆。

在学校每次早上散步的时候,她都能碰到那名秀气的像女孩一般的林枫与她擦肩而过,一开始,林枫遇上她之时,只是点点头,并一脸羞红的跑了个无影无踪。

刘琴心中有些诧异,在这样开放的时代中,还有如此秀气,见人就脸红的男孩。

由于男孩的害羞,反而叫她对那名男孩注意了起来,后来两人熟悉了,也偶尔说几句话,不过林枫每次说话的时候,都是一副扭扭捏捏的害羞模样。

大学里,刘琴一直很专注学业,虽然有很多出自名门的子弟追求过她,但都被她直接拒绝了,第一是她对那些人着实没什么感觉,第二她的确不想过早的涉足感情。

宴会上,刘文定突然说起了学校里的篮球比赛,刘琴的脸上突然流露出了一丝怀念的表情,她心中更是想起了绿茵场上那个矫健的身影。

当时林枫与她刚进大学不久,都是低年级的学生,后来学校组织过一次篮球比赛,林枫那一次在绿茵场,才一鸣惊人,并被所有人认识。

林枫这一届都是刚刚进入大学的新生,而他们又在年龄上不占优势,所有人也因为这一届的篮球比赛,这些新生们必败无疑。

至少比赛一开始的时候是这样,但林枫一上场之后,赛场上的局面立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换。

年纪并不大的林枫一上场,立即控制了场上的局面,他以极快的速度,敏捷的从那些高年级师兄手里抢过球。

带球,闯关,灌篮,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无论林枫出现在那里,都会对那些高年级的师兄们,造成沉重的心理负担,他一出现,仿佛一个幽灵般,变戏法一般把对面师兄手中的篮球抢过去,而后冲刺,灌篮,得分。

到了最后,他们这一届的新生,无论谁抢到了篮球,都会在第一时间把球送到林枫的手中,而林枫也没有一次叫他的同伴们失望,一次次进球,得分。

最会,他们这低一届的学生,居然以巨大的优势反败为胜,将那支高手如云的明星球队打了个落花流水,这叫围观的那些老教授们一个个跌破了自己的老花镜。

这一切,都是因为林枫,一个羞涩的男人,在绿茵场上,用自己的实力,天分证明了自己。

刚入大学的低龄生,将学校里绿茵场上叱咤风云的明星球队打败,可以说开了学校里多年以来的一次记录。

在此之前,在这所大学的记载中,还从来没有人低龄生打败高年级明星球队的事情发生。

所有拉拉队的女孩们都欢呼雀跃,一只临时组织起来的虾兵蟹将,居然将威震绿茵场的明星篮球队打败了。

林枫的名字更是响彻在整个绿茵场上。

那一天,被所有男生推崇为校花的刘琴也在篮球场上尖叫了起来,口中大声呼喊的林枫的名字,这一刻的刘琴与一直以来的淑女模样判若两人。

绿茵场上汗流浃背的林枫,听到了刘琴的欢呼声,疲惫不堪的他再次充满了力量。

林枫一次次把篮球灌进了对方的篮筐,又一次次将那些老师们鼻梁上的眼镜片震落到地上。

林枫在篮球场上的重要性是无容置疑的,他本身又有这方面的天赋,因此他才创造了奇迹,而刘琴的喝彩,更是为林枫创造奇迹增添了无穷的力量。

记得当时的刘文定也参加过那场比赛,刘琴也记住了那个小眼睛男人。

由于刘文定太过草包,上去不久,就被那些高年级的师兄抢走了球,还有几次,他们这一方明明有机会入球了,但都在刘文定的拖累下落败。

刘琴当时带着拉拉队的所有女孩,大骂过刘文定那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

后来刘文定被换了下去,刘琴则领着一群女孩讥笑他,如果那场篮球赛对林枫来说是一场美好回忆的话,但刘文定来说,则是一场人生的惨败。

刘文定应该是最不愿意提前那场比赛的人,可是,他却偏偏提起了那场比赛,还露出了一副得意洋洋的模样,仿佛那场比赛是靠他打赢的,而林枫只是那场比赛的配角。

看来刘文定无耻的毛病还是没有改,但林枫却变得成熟多了,虽然他只有二十多岁,但他俊秀的脸上,却挂着远远超过他的年龄的成熟。

这种成熟,对任何女孩,都有致命的吸引力,刘琴此刻才发现,原来林枫如此优秀,在校园里,她只是对那名长得很像女孩的男生感兴趣,但她却没有发现林枫还很有男人的魅力。

绿茵场上那个矫健的身影,虽然多次在她的梦中出现过,但他们却并不是恋人,他们之间从来没有开始过。

篮球赛结束之后,刘文定注意到了拉拉队长刘琴兴高采烈,一脸兴奋的模样,他认为林枫的机会来啦,他更是知道,林枫一直暗恋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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