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河图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网游之与光同尘-第4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那是他过去十九年最开心的几天之一,香港股市下午四点收盘,一堆人在南仲远的别墅顶楼开庆功宴,当时正是夏天,繁星满天,夜风吹得太平山上树影翻滚,他端着香槟俯瞰整个城市的夜景。几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不知道天高地厚,一个个对着灯火通明的香港大声喊话,连晏斯梵也大声骂了一句英文脏话,而程曦喊的是“我要征服这座城市!还有这个傻逼的世界!”

年少轻狂,少年意气,他以为自己能一直往前冲,这世界都挡不住他。他会征服这座城市,还有很多座城市,总有一天,他会站在最高的顶点,然后告诉那个人——那个连坐在他对面和他聊几分钟都不愿意的那个人:你为之抛下我十几年不闻不问的东西,在我眼中,不过是一座废墟!而我以后绝不会为了这些东西,抛下我的孩子,抛下我挚爱的人!这个世界都无法阻止我!

一夜疯狂,第二天酒醒过来,除了宿醉的头疼和几个七歪八扭倒在沙发上哼哼的朋友之外,眼前还站着老林,说秦夫人派他来接自己。

与那个人不同,“秦夫人”一年会见程曦两三次,有时候会给程曦准备衣服,有时候会询问程曦的近况。说起来,程曦小时候性格就很倔强,程曦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大概只有三四岁,是由沈泽的母亲陪着。沈妈妈教他,见到她之后一定要叫秦夫人。但是三岁多的程曦一见到她,还是冲过去抓着她的裙子叫“妈妈”。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程曦一直记得丝绸旗袍捏起来冰凉的触觉,和她当时并没有回应自己的表情。

后来程曦也渐渐学会叫她秦夫人。

这次见面的地方是一个高级会所,似乎比以往的都要隐秘低调,中式建筑的外观,院子里还摆着一缸一缸的荷花,雕花窗和槅门,在经过幽暗的走廊和一间间房间,最终推开的一扇,里面坐着和自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中年人。

要说不紧张,是不可能的,从小一直在找他的资料,新闻里短暂的露脸,报纸上的一鳞半爪,还有那些偶尔从沈泽母亲嘴里说出来的一句半句的形容词,看着别人的父亲,也会想自己的父亲是什么样子,只是他一直缺席,一直到程曦一个人长成今天的样子。

他的第一句话,是“我知道你在香港做的事了。”

十六岁的程曦紧张得说不出话来,明明昨天晚上才下过决心要证明给他看,要告诉他,就算没有他,自己也可以一样杰出。但是真正见过这个人,这些想法却成了在内心沸腾的岩浆,已经烧灼得心脏都开始疼,却仍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但是。

程曦虽然激动,却不至于相信自己那点小打小闹会让他从北京跑到这里,八位数说起来多,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一个尾数而已。

果然,他的下一句话是:“我希望,这辈子你都不要再做类似的事。”

是的,这辈子。

“如果你再做这样愚蠢的事,在你的兄弟们对你下手之前,我会先出手,至少我会留你一条命,让你回去见你妈。”

“这次来,是你妈恳求我的,以后你再自寻死路,我不会再来。”

这就是程曦的父亲,第一次见到他,和他说的,也是唯一的四句话。

说完之后,他让警卫员送程曦出去,雕花槅门关上,整个过程,程曦甚至来不及再打量他一眼。

他只说了四句话,没有来由,没有解释,因为他相信程曦听得懂。

事实上程曦确实听得懂。

他的子女,秦夫人的子女,才是各自家族真正的继承人,无论是家族的长辈,还是他们的子女,都不会允许凭空冒出一个私生子,如果只是他们单方面的都好,但是如果牵扯上两个家族家主的名誉,那就必须除之后快。

事实上,两家那些经过当年那场叛逆的长辈,是默许了程曦的存在的,他们知道,但是从不提起,程曦是刻在所有人心头的名字,陈年累月的禁忌,不能提的孤魂野鬼。

程曦如果想要冒头,就是找死。

程家从政,那个人联姻的对象也是政界的庞大家族,林家从商,秦家在商界也是无法动摇的庞然大物。

就算越过这两家的长辈,如果程曦冒头了,等他们的子女长大了,接掌了权力,他们又会怎么处置程曦?是宽宏大量亲切地叫他哥哥,还是替自己的父母彻底抹去这一“污点”?

所以那个人说的是“这辈子”。

政也好,商也好,实业也好,文艺也好,三百六十行,国内国外,从年少,到青年,再到成熟,老去,直到死的那一天,都要做一个平庸的人。平庸地活下去,也只是为了活下去。

程曦不是没试过。十六岁的他满身锋锐,见过那个人的当天下午,他收兵买马,用别人身份注册公司,营业不到三天,公司被查封,合伙人拘留,法律顾问被打断腿,程曦还来不及给他们分配好遣送费,所有人都作鸟兽散。

而今四年过去,南仲远开了自己的餐厅,易云攸开始学着接手家族企业,沈泽在学校积累人脉日后准备从政,晏斯梵也去国外读哲学。

只有他还在这里。

而且他这辈子都会在这里。

往后的人生,一眼就可以看到头,平坦,或者说平庸,他可以谈几场恋爱,或者几十场恋爱,他可以花很多钱,可以开昂贵的跑车,入最高级的会所,这些让普通纨绔醉生梦死乐不思蜀的生活,于他来说,却是最大的讽刺。

他是狼,他注定要在月夜飞奔,注定要撕碎猎物的喉咙,他浑身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要奔跑,要厮杀,腥风血雨也好,筚路蓝缕也好,他有锋利爪子,他有尖锐獠牙,只要放他出来,只要让他去杀,他甘之如饴。

然而他被关在笼子里。

他才十九岁,他还有几十年的人生,本该有着无尽可能的人生。他并不比他那些兄弟姐妹中的任何一个人差,他骨子里流淌的血液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要优秀。他在任何一个团体里都是领导者,他去玩个网游都玩成了帮主。

但他也只能玩个网游而已。



而这,大概就是他不愿意和那个人好好说话的原因。

70打球

其实程曦是个很吃亏的人。

大概是骨子里的血性;他从来不和人示弱;更别说把那些能赚同情分的事拿出来说;这些事,除了和他一起长大的沈泽和易云攸知道个大概之外,其余的朋友大都只知道他不太喜欢提起自己父母,但从他的生活用度看;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能猜到,他父母绝对不会是什么等闲之辈。

但林郁恰恰是那个没有常识的人。

程曦说什么;他就信,程曦不说了;他也不追问;就算程曦骗他说会告诉他自己不开心的原因,最后却只打了个他怎么都猜不透的哑谜,他也不怪程曦,想了想,又提议:“那我去买巧克力给你吃啊。”

程曦双手枕着头:“我不喜欢吃巧克力。”

“但是巧克力可以让人的心情变好。”林郁正准备解释一下巧克力里的化学成分,却被程曦阻止了。

程大少爷用手指按住他嘴唇:“嘘。”

林郁的耳朵尖慢慢红了。

“睡觉吧。”程曦拍了拍身边的位置。

“可是……”林郁准备说出现在的确切时间。

“没有可是。”程曦勾住他肩膀,把他扳下来,让他安稳躺在自己身边:“我很累,睡吧。”

林郁虽然还有满肚子疑问,但是为了不打扰程曦,还是乖乖靠在床上。

窗帘没有拉上,正是下午,阳光明亮,暖融融照在床头,空气里有微尘乱飞,风吹起窗帘,时不时拂过林郁的脸颊。岁月静谧,蝉鸣阵阵,一切都刚刚好。

林郁睡过去之前最后一个念头是:等会一定要起来把窗帘拉上。



醒来已经快天黑了,程曦已经洗完澡,正站在衣柜前换衣服,房间里光线暗了下来,但还是可以看见他换的是一件火红色的球衣。

“你要出去打球吗?”林郁茫然地问。

“嗯,约了几个人。”程曦把球衣套上,坐在椅子上穿鞋:“起来了就快去换衣服。”

“换衣服?”林郁睡得有点迟钝。

“你太瘦了。”程曦毫不留情地对他的体型进行批判:“弱得跟小鸡仔一样的,你这就是典型的弱势群体,以前被人欺负了都只能挨打吧。”

林郁摸了摸翘起来的头发。

“我不打架的。”他说:“而且也没人打我,一般都是骂我而已。”

程曦把一件球衣劈头扔了过来。

“穿上。”

林郁拿着球衣看了一下,决定坐在床上换衣服算了,反正他和白小胥在寝室也是这么换的,夏天的时候白小胥还经常穿着一件白色的小内裤从床上爬下来喝水。

林郁的体格是偏瘦的那种,常年不见天日,所以非常白,林妈妈虽然是个女强人,却把他照顾得很好,从小到大没有受过什么伤,所以整个上身没有一点疤痕瑕疵,真的是玉一样白。

程曦别开了眼睛。

“穿好了就赶快下楼,带你去拿球鞋。”

程曦说的不是买,是拿,等他们走到篮球场的时候,已经有人在球场边等他,都是身高很高的男孩子,一个个晒得皮肤黝黑,看见程曦来了,都咧开笑容来,露出一口白牙。其中一个稍微矮一点的,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比周围那些人都白一点,手上还提着一个新的鞋盒。

“他们是校篮球队的,王勘是队长。”程曦指了指提着鞋盒的男生,依次为林郁介绍其余的人:“陈勇,于乾,秦子郊。”

那些人都朝林郁笑。

“这是你弟弟吗?”王勘笑眯眯地问。

“不是,”程曦勾着林郁肩膀,笑得阳光灿烂:“是我童养媳。”



学校的露天篮球场是有路灯的,一到晚上灯火通明,打篮球的人也多,还有出来散步的女孩子坐在观众席上看,整整六个球场里,林郁依靠自己天生手脚不协调的优势成为了一道靓丽的风景。

连耐心比较好的王勘都感慨:“像这么笨手笨脚的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跑起来手脚同边也就算了,篮球拿不住也算了,竟然连运球都学不会,程曦拿了篮球让他拍,他一个失手,篮球直接从地上弹起来,险些把他眼镜都打下来,还好程曦手快,把球截住了。

林郁自知自己运动水平太低,默默地低头站在程曦旁边,嘴里嘟囔着:“弹性势能逐渐减小,动能逐渐增加,弹性势能转化为动能……”

“又在念什么经?”程曦一手夹着篮球,眯着眼睛看着他。

“我在算篮球的运动路线……”林郁小声辩解:“不是念经。”

程曦无奈地笑了。

“而且,”林郁抬头看了一眼程曦表情,觉得应该算是心情不错,于是小声建议:“我觉得我没必要学打篮球啊。就算有人要打我,你也会帮我打回去啊?”

程曦伸手揉了揉他头发。

“那要是我不在的时候呢。”

林郁看着他:“我会尽量跟在你身边的。”

程曦的手仍然放在他头上,只是没说话。

过了一会,他才低声说:“去坐着吧,我打球给你看。”



程曦的篮球打得很好,这个林郁很早之前就知道。程曦是那种做每件事都能做得很好的人,因为他足够聪明,体格也足够好,像这样的人,很容易打进一个团体,更容易成为领导者之一。

林郁坐在看台上,旁边人并不少,还有两个女生捧着奶茶在指指点点,隐约听见程曦的名字,时不时还爆发出一阵低低的笑声。

PAD并没带来,他找不到事做,环顾了一下周围,准备背一下今天记的GRE词汇,结果转头就看见王妍。

不管在哪里,这女生还是一样漂亮耀眼,林郁说过她像浣花,因为她确实像,就算现在剪短了头发,仍然明艳得让人不能直视。天气并不算热,她穿了一条长裙,很独特的烟灰色,裙摆像雾一样萦绕着她纤细小腿,就算林郁这种没什么鉴赏力的人,也觉得很好看。

王妍显然也看到了他。

“喂,那个书呆子……”她走到林郁身边,在看台上坐下来:“你怎么也在这里。”

“程曦带我来打篮球。”林郁老实地告诉她:“但是我学不会,他就让我看他打。”

王妍露出意料之中的笑容,没再说话,转头看程曦。

穿着红色球衣的少年,身形矫健得像猎豹一样,在人群中左冲右突,一个假动作晃过于乾,然后高高跃起,把篮球抛进篮筐。

过了一会,王妍看了一眼林郁。

“他朋友里从来没有过你这款,你们怎么认识的?”

“玩游戏认识的。”林郁有点心虚。

“天之涯吧?”王妍冷笑:“那个宛然一笑现在和他分手了吧。”

林郁点头。

王妍打量了他一下。

“你有没有听过玉玲珑这个名字?”

林郁老实地摇头。

“神州陆沉呢?也没听过?”

“神州陆沉听到过。”林郁不会骗人:“他们说他是逐鹿的创始人之一。”

“他还是冥皇的创始人之一呢。”王妍嗤笑:“你们不是要打帮会战了吗,马上就会遇到他们了。玉玲珑也在一区,估计见到程曦又有一场好戏。”

林郁其实听不太懂,不过也跟着点头。

“上次程曦的生日聚会,陆沉没有来。他和程曦闹翻了,他妹妹就叫陆玲珑,你以后有机会遇到的。”王妍莫名其妙说了一大堆,忽然抬起头来:“哟,怎么不打球了。”

“看见个疯女人,所以不想打了。”程曦站在她和林郁面前,黑色头发湿漉漉的,他的眉眼英挺,怎么样都好看,连生气的时候都耀眼。

“我和小鱼说话,关你什么事。”王妍一遇见他就变成刺猬:“你上次被拳头打傻了吗?”

程曦冷笑了一声。

“小鱼,去帮我看衣服。这女人是个疯子,以后看见她要躲着走。”

“程曦你个神经病!”王妍跳脚。

林郁乖乖地按程曦的指点给他看衣服去了。

“以后别在我面前晃,看见你就心情差,真的。”程曦嘴下不留情。

王妍气得说不出话,抓过手提包朝他砸了过来,被他握住了手腕。

“劝你一句,适可而止,”程曦神情冷漠:“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这天回去的路上,对话是这样的。

“王妍跟你说了什么?”

“他说神州陆沉在冥皇,然后又说玉玲珑,还说了一个叫陆沉的人,还有一个叫陆玲珑的人,说我以后会碰到他们。”

“所以她跟你说了四个人吗?”

“是的。”

“傻子,陆沉就是神州陆沉,陆玲珑就是玉玲珑,你都不会联想一下吗?”

“单位和称呼都应该统一,联想会造成误差的。玉玲珑和陆玲珑只是相似,并不相等。”

“嘿,你还敢这么理直气壮?”

“我爸说如果是对的就应该理直气壮,因为真理就是原则,不能退让。”

“我真想敲一下你的脑袋。”

“打人是不对的。”

71PK

十月七日;更新后的帮战系统和团战PK系统开启,敌对帮派的成员在野外PK是不会红名的;而且敌对帮派还可以互相攻城;不过跨服PK在即;没有哪个帮派会傻到在这时候消耗帮派实力;给别的帮派可乘之机。所以二区的气氛还算和谐。

不过,PK场的气氛都没这么和谐了。

因为团战PK系统开启,现在PK场不再是单挑的圣地,而是“叫上你的兄弟我们PK场见”的群殴圣地。

顾忌着全服PK的帮派,也得以在PK场一战了。

狼族的人虽然没有逐鹿的素质高,帮主火狼也没程曦聪明;不过他们帮派倒是聚集了一堆惹是生非的流氓玩家;所以打起来架来很是凶猛。

易云攸去了北京,嗷嗷嗷一直没上线,不知道是回一区去当南风了还是在家郁卒着,现在逐鹿除了烽火和廘战PP药药药能打一点外,林郁就算经过廘战的魔鬼训练,也只能勉强跟上队伍的节奏。好在林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