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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罗小扇-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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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水牛。我惧怕地想,番薯水牛妖不会是想吃了我吧?正这么想着呢,大番薯伸出硕大的拳头一把掀开我的被子,拎起我的胸前的衣服,将我提了起来,我视线随着身体翻转了三百六十度,脑子反应过来时,已经以面朝地面的姿势被扛在大番薯的肩膀上了。

“大哥,你快放下她。”我奋力抬头,看见说话的是个穿着半旧不新的青色长衫的男子。

“你说,是不是俺赢了?你要不说,俺就不放下!”大番薯牛气轰轰地嚷嚷起来,抱着我的手也紧了紧,我疼地嘶嘶吸了口冷气。

“是,大哥赢了,可是你再不放下她,她恐怕真的就要死了。”青衫男子平静的回道,看来,人果然就是貌相的!大番薯就是一个暴力怪兽,青衫男子就是帅气的奥特曼,我是可怜的人类人质,我心里祈祷着,奥特曼你快打败怪兽啊!

青衫男子将一碗药放到桌子上,紧接着往椅子上一坐,长袍唰的一翻,右脚呈九十度往左膝盖上一搁。做完这一系列动作后才不紧不慢地说道:“大哥你再不放下她,她就真的只有死路一条了,从那么高的悬崖上落下来,那可不是说着玩的。”

大番薯看了青衫男子几眼,似乎在猜测他话里的可信度。我赶紧适时地哎哟哎哟喊上几声疼,证明下我是真的快要死了。大番薯这才将我往床上扔去,我又是凌空一个三百六十度,面部朝下跌回了床上,现在我是真没力气动一下了。

第二卷:出逃篇 四十二章:山谷多怪人

感觉一双骨节分明的手将我翻转过来,又给我盖上被子,我嘶嘶吸着冷气,眯着泛泪的眼,终于得以看清了青衫男子。他三十上下,五官俊朗,虽比不上李壅铭那妖孽的长相,也没有小黑子的刚毅。但胜在意态洒脱,嘴角含笑,令人望之如沐春风,看到他似乎才明白了什么叫世外高人,什么叫闲云野鹤。

他一手扶着我,一手将我身后的枕头竖起,半扶起我靠在枕头上,端了药碗到我面在坐下道:“喝药吧。”我想抬起手,可是却什么都没感觉到,我开始恐惧了,我的手该不会是断了没了吧。

“放心,你的手还在,只是以后动起来没那么利索了,不过多锻炼锻炼应该会好的。”青衫男子看一眼我的脸色后解释道,之后舀起一勺药,轻吹了口气放到我嘴边,我乖乖地喝着药。大番薯在一边虎视眈眈地盯着我,我抖抖身上因为恐惧而竖得笔直的汗毛,小心翼翼地带着点儿讨好谄媚地问道:“要不,您也来点儿尝尝味儿?”

大番薯和青衫男子莫名地对视一眼,都将困惑的视线转向了我,我赶紧开口解释:“咳咳……我还以为你想喝呢。”大番薯摇摇头,吼吼道:“不,俺要看着你喝下去才放心,俺怕三弟动手脚故意弄死你,那俺可就得当寨主了。你赶紧喝赶紧喝啊!”

闻言,我二话不说,张大嘴巴一口口喝下去。不过我总觉得似乎哪儿不对劲,直到喝完药了才发现我的衣服都被换了。于是斟酌着开口问道:“那个……”

“在下孙梓鸣,姑娘有什么事吗?”青衫男子停住即将迈出门槛的右脚,转过身柔和微笑着问,我看着他一脸舒适的笑意,忽然觉得自己真是卑鄙龌龊,还真当自己倾国倾城了呢,于是自嘲地笑笑回道:“没什么,谢谢孙大哥。”

青衫男子笑着和大番薯一起转身离开,可是我怎么觉得他的眼里藏着几分戏谑呢,大概是我掉下悬崖时把眼睛给摔坏了吧。不过这人的名字还真怪,孙子名,告诉别人“孙子是他的名字”?看来,山沟沟里果然多怪人啊。

我乖乖地在这间破屋子里养起了伤,手臂上脖子上都缠着厚厚的纱布,活像个木乃伊。可我这日子是越过越担忧,这几天的药都是孙梓鸣端来喂我的,除了他,我只见过大番薯,怎么没见到个女的呢?于是这天喝完药,我就旁敲侧击地开始发问:“看孙大哥照顾人如此细心,孙大嫂可真是有福了。”

“哦,是嘛,可惜梓鸣尚未娶妻。”孙梓鸣淡淡地回道。

“那个……孙大哥啊,我怎么都没见到过其他人啊?”

“哦,因为这儿就我和大哥两人,现在多了个你。”孙梓鸣还是回答地波澜不惊。“就、你们俩?”我结结巴巴地征求答案。孙梓鸣古井无波地点点头。

“那,我的衣服是谁给我换的?”我挥舞着刚刚能动几下的,被纱布缠的硬邦邦的白手臂,大声威胁着怒问。

“是我,说起来实在是唐突了姑娘,只是当时情况紧急,梓鸣本着悬壶济世的原则,以为生命比一切都重要,如今看来,实在是对不起姑娘。”孙梓鸣一脸内疚地解释道。

嘿,这“孙子”!以古代对女子的三从四德来判断,就算孙梓鸣以这种方式救了我,我也只有死路一条,我就不相信这个一副斯文败类样的“孙子”会不知道。还好我受的是现代教育啊,生命无价,既然给我捡回了条命,我哪里就舍得去死捏?这么一想通,我也就不纠结了,笨拙地放下行动不便的手臂,抬起头扬了个甜甜的微笑:“恩,孙大哥说的对,生命诚可贵,是我犯傻了。只是,这事还是不要和别人提起的好,免得让孙大哥被千夫所指,明明一心救人却被当成采花大盗。”

孙梓鸣眼里的趣味一闪而过,礼貌地笑着回道:“不不,还是梓鸣思虑不周,难得姑娘小小年纪却心思豁达,不拘小节。”我笑着举起白晃晃的手臂,报复性地对着孙梓鸣的肩膀,砰砰地敲了两下,没把他洋洋洒洒的笑容敲掉,倒把我自己痛了个半死。我呲牙咧嘴的用大人不计小人过的语气道:“放心,我不会怪你的。只是怎么就你和大番薯两人呢?你们住在这山谷下做什么?这儿还出得去吗?”

“大番薯?”孙梓鸣压住嘴角的笑意,假装不解地重复。

“呃~~,是你大哥。”我惭愧地解释,一不小心就叫出来了。

“姑娘放心好了,只要姑娘伤口痊愈了,我和大哥会带你出谷的,我们是来这儿采草药的,正巧看见姑娘躺在水池边。不知姑娘对日后有什么打算?出了谷以后,可是要去寻找亲人?”孙梓鸣温和地开口询问,其实早在看见这个女子时,孙梓鸣就猜到此女子怕是被人逼下山崖的,恐怕也没什么亲人了,倒是正好可以带回山寨当个傀儡。

“我……暂时还没想好。”我支支吾吾地道,心想你们要是愿意好吃好喝地供着我,那是再好不过了。

孙梓鸣的嘴角几不可见地向上扬了一下,旋即表情慎重而关切地开口道:“原来如此,想必姑娘该是也有一段心酸往事的,如果姑娘不嫌弃,可以跟着我和大哥回村子里去,我们必然会好生照顾你的。不知姑娘意下如何?”

我诧异地打量眼前的男人,他怎么每句话都说到我心坎里去了哦,真是个可爱的奥特曼哪,于是我嘴角泛起个大大的笑容:“孙大哥你真好,您既然救了我,我怎么好意思伤口一好就拍拍屁股走人呢?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于是心怀叵测地两个人就此一拍即合,你情我愿地决定一旦我的腿能下地,就立马出谷回村子。有了个可去的地方,我的心情自然就跟水洗过似的清爽舒畅起来,再加上大番薯每天都会打些山鸡和野兔什么的给我补补,出谷的日子也就指日可待了。

快要出发的前一夜,我想到另一个问题,我的手镯呢?李壅铭既然说的那么重要,有了它连皇帝看到都要让几分的,那么我自然是不可以丢了的。于是也不管是不是半夜三更的,翘着刚刚好转点的右脚,跑到破屋子外去敲孙梓鸣的房门,幸好孙梓鸣屋内的灯还亮着。

“姑娘有什么事吗?如此深夜了,姑娘应当早些休息才好。”孙梓鸣温温水水地问道。

“哦,是这样的,我想问你,可在我身边发现了什么没?比如镯子银子什么的?”我开门见山地问,对于银子和镯子这类关系身家性命的东西,还是直截了当地进入主题比较好。

“不曾发现什么银子,大概是姑娘在摔下山崖时,掉到了其他地方吧,至于镯子,到底却是在下疏忽了,本想着还给姑娘,可是一直没想起来,姑娘稍等,我这就去给你拿。”孙梓鸣说着转身进了屋,我不禁心疼,拼命护着的银子终究还是不见了啊,但好歹镯子还在。

“姑娘,可是这个镯子?”孙梓鸣递给我那只银色镯子问道。我接过来看看,点点头:“恩,就是这个,谢谢孙大哥。”

“姑娘还是跟着叫我三哥吧,免得和大哥混淆了。”孙梓鸣纠正道。我不甚在意地点点头想离开,却又被孙梓鸣叫住了,不禁恼火,你丫的有完没完,我银子都没了,你还和我罗嗦什么呢。

“姑娘难道不看一看,镯子里面的东西是否还在吗?”孙梓鸣是一贯温和礼貌的语气。我的愤怒被好奇所取代,睁大眼睛奇道:“你说什么?这里面有东西?”说完,自己都不可抑制地激动起来,这里面会是什么呢?可是,这么细的镯子,会有什么能藏在里面啊?

孙梓鸣眼里闪过一点诧异,却还是详细的解释道:“这镯子表面上的花纹是远古时期,一个很偏僻的小民族特有的,这个民族以巫术出名,但它的神秘引来了他人的不安,于是遭到了灭族。在下也只是在一些书籍上看到过,这花纹是有迹可寻的,按着机关就可以旋转打开,可惜在下才疏学浅,不得要领。不知姑娘怎会有这个的?”

“哦,我是一个偶尔的机会下救了个落魄垂死的老人所得,交代我好生保存着,我也不了解这些,但毕竟是老人的遗嘱,还是应当妥善保存好,这次真是多谢三哥。”我不经大脑地说着无聊的谎言。

“哦,原来如此。”孙梓鸣也不再问什么。我转身回了自己的屋子,半夜辗转反侧地睡不着,我琢磨着孙梓鸣到底是知不知道镯子里面的东西呢?这里面会是什么?关键是孙梓鸣有没有拿走,看他的样子应该是真的没有解开花纹吧,如此思索了好久才昏昏沉沉地有了点儿睡意。

第二天日照三竿了才出发,我只走些好走的大道,稍微崎岖点的路都是由大番薯背我的,我在大番薯背上越待越舒服,索性不下来了,大番薯嘿嘿傻笑着,也不和我计较。看来大番薯虽然不中看,但是很中用啊。

第二卷:出逃篇 四十三章:误入贼窝

“番薯哥,三哥,跟我说说你们的村子吧,你们家里都有些什么人啊?我见了面也好打招呼不是。”我晒着暖暖的阳光,懒洋洋地问。

“俺们寨子啊,那可好了!”一提这个,大番薯可就乐了,大嗓门一开就打不住地想说话,奈何孙梓鸣截住了话头,并扬着比阳光还绚烂的微笑道:“还是我说吧,我们村子啊,山明水秀,村民都很淳朴的,虽然地方不富裕,但对我们这样无父无母的人来说,却是个难得的世外桃源呢。姑娘可是在担心会不适应吗?的确,山野小村,只怕姑娘过不习惯啊。”

孙梓鸣说着满含抱歉地望着我,我赶紧识趣地开口:“怎么会,怎么会,我也是无父无母的人,自小过着孤苦无依的生活。何来嫌弃一说,世外桃源啊,那很好啊,正是我所追求的呢。”我深怕他们不相信,还接着摇头晃脑地背诵起了《桃花源记》里的描写,“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山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著,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啧啧……多好多美的意境啊,我追求还来不及呢。”

“哦?如此,在下可就方放心了。想不到姑娘居然如此有才。”孙梓鸣眼里是满满的惊喜和戏谑,看来这次出来还真是捡到了个宝啊。

“哪里哪里,三哥谬赞了。”我抬起手抱拳道。

“哪里哪里,姑娘乃是实至名归。不知以后改如何称呼姑娘为好?”孙梓鸣问道。我这才意识到我好吃好喝地让他们俩伺候了将近两个月,却还没自报家门,实在有点儿汗颜,于是赶紧胡扯了个名字:“叶花花,番薯哥和三哥叫我花花就好。”

“姑娘果然有才,这名字实在是好啊。”孙梓鸣赞叹道。我看着他认真憨厚的表情,没找出意思虚假的成分,难道花花果然是个好名字?

我们赶了一天半的路,中途乘了一次马车,之后就得一路走崎岖泥泞的小山路了,如此兜兜转转,曲曲折折地一番跋山涉水。我现在是一点儿都不怀疑孙梓鸣说话的真实性了,他们的村子果然就是个“世外”桃源,都不知道跑到“世界的哪个外面”去了。

“大哥三哥,还要多久啊?”我微眯起眼睛看看当空的烈日,举起右手的袖子擦了擦一头的汗,口干舌燥地问道。

“就在前面了,看见那边的炊烟没有?”孙梓鸣也是一头的汗,颊边的鬓发被汗水浸湿,到给他清秀脱俗的外表平添了几分烟尘味,看起来倒是亲切了不少。

我顺着孙梓鸣说的向远方望去,果然就看到了山那边不远处的几缕炊烟,心里总算放心了几分。临近正午时,终于看到了人影,只是这地方有那么点儿奇怪啊,这哪儿是什么荒野小村啊,更别说什么世外桃源了。我一抬头,入眼的就是一扇足有二十米宽的木质大门,从木头的纹理和宽度来看,估计这些木头是一些百年老树。大门里里外外,沿着大道沾满了手拿长枪等武器的布衣男子,每隔七八米左右就站上一个。

我是越观察就越心惊,这阵仗,怎么看都是什么土匪的山寨老窝啊。我们刚走到门外,就有个身高八尺的魁梧大汉走了出来,这大汉,一脸的络腮胡子和头发混在一起,眉毛粗黑,眉梢入鬓。我乍一看,还以为是个长毛野人呢。野人大笑着迎了我们进门,我只听见身后“咯吱——嘭”的关门声,忍不住回头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哀悼我失去的自由,我怎么就入了贼窝了呢!

一回头,孙梓鸣正微笑的凝视我询问道:“怎么样?是个世外桃源吧?”

我瞄一眼刚才的魁梧野人,冷笑道:“可不就是嘛,忽见一野人,离门数十步,中无野狗,杂草丛生,坑坑洼洼,门内野人血池肉林之属,阡陌交通,刀刃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人衣著,悉如山贼;黄发垂髫,并怡然相斗。啧啧~~~果然是世外桃源啊,不足为外人道也!”

我这话说的忒不客气了,然而孙梓鸣仍是保持着山高水远的心境,平和地回道:“花花应该也累了,我们先进去休息吧。”孙梓鸣不生气,有人却火大了,野人一步上前扯过我胸口的衣服,大怒道:“你说什么?别以为我听不懂这些文绉绉的东西,我还是听得出你在骂人的。”

野人这话的措辞并不凶,可惜配上他的五大三粗的身高,愣是添上了几分凶悍,我不由缩缩脑袋,又感觉太没出息了,立马把脖子伸直了,下巴对着野人道:“那你倒是说说我哪儿骂人了?”

“你骂我野人!”野人嚷嚷道。我挖挖耳朵清清嗓子:“是嘛?因为你刚刚出来的时候,脸上的皮肤全被毛遮住了,我找了半天没找着眼睛鼻子等五官长在哪儿,只有以为是个毛人啦,野人啦。”

“你!”野人抓我衣服的手更用力了,我怒视着他,把我对孙梓鸣的愤怒都转到了野人身上。可是,慢着,据我近距离的仔细观察所得,为何野人的眼眶里有什么类似于水的东西在闪烁呢?

正剑拔弩张的时候,孙梓鸣出来息事宁人道:“好了好了,二哥不要生气了,这是我们新认的小妹,二哥叫她花花就好。我们快进去吧,赶了那么久的路,我和大哥可都饿坏了。”我冷眼看着孙梓鸣,这狗东西,装什么好人啊!

野人悻悻然地放开了我,我随着众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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