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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末世的幸福生活-第2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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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海齐糊涂了,虽然糊涂这个概念,对一个老兵来说是不应该存在的,但此时此刻,封海齐发现自己除了“糊涂”二字,真没有别的话能形容自己现在的状态。
所以,他只能趴在原地,等着,等着看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敌情不明,不得擅动。
又过了一会儿,联盛广场的中央大门依然没有一点声息,封海齐终于有点心动了,难道是里面的智尸丧尸出现了什么突发情况?这样大群被它们捕捉的活人从里面逃出来,只能说明里面的智尸丧尸失控了,不但失控,还失去了制约活人的能力!
死光了?昏迷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没有了活动能力?
以封海齐的沉稳,也有些心跳加速,联盛广场里可是有着堆积如山的生存物资,如果自己能弄到那些物资,甚至占领联盛广场会怎么样?
这并不是妄想。联盛广场有着自己独立的大型发电机组,完善的全自动化安保措施,封海齐正好知道从什么地方能弄到柴油、汽油,有了油,就有了电,有了电,尽管自己只有孤身一人,也能通过保安室控制所有的安保设施,别的不说,用消防隔离门将联盛广场变成一个封闭的堡垒,还是做得到的。
封海齐并不是什么满脑门子独霸天下的狂人,但他知道,拥有这样一座大楼,以及楼内的物资,在这末世是怎么巨大的一笔“财富”,有了这座大楼,自己寻找女儿的线索将更加容易,只要向周边的幸存者发出邀请,给予一些物资,就可以通过他们更大范围地寻找女儿。拥有了这座大楼,自己就在甬港市有了个坚不可摧的立足点,甚至可以让王路这个鼠目寸光的小子把崖山所有人拉到甬港市来,王路这小子没别的好处,总算为人不错,有王路这一帮人在,联盛广场就可以建设成一个生存基地,这可比呆在乡下玩泥巴强不知多少。
封海齐知道,王路现在玩的是太祖早就玩烂了的“农村包围城市”路线,但说一千道一万,城市还是要占领的,土八路总是要进城的,不可能一辈子在崖山修理地球吧?
现代化大型城市完善的生活设施、医疗场所、林林总总不一而足覆盖人类生活所需各方面的工厂企业所拥有的优势,不是崖山小打小闹能比得上的。
这也是为什么,生化末世降临这样长时间了,幸存者们还是坚守在大城市里,和数量巨大的丧尸战斗,鲜有象王路这样子屁滚尿流往农村跑的原因。
同样这也是王路能在崖山种种田玩玩小蜜二奶,而没有被别的幸存者团体并吞的原因。崖山现在才几个人啊,真要碰上实力稍强一点的幸存者团队,早就连皮带骨被吃了。
并非别的幸存者“不能”,而是人家根本懒得理王路这样的乡巴佬。甬港市里的幸存者,只要在火车南站的仓库集中地弄到一个仓库,里面的食品就够他们吃好几年的。让他们去崖山收拾王路这样的家伙,简直让财主放下金饭碗和乞丐争食一样,虽然城市里丧尸多,可风险大收益也大啊,10亿人民9亿股,玩过股票的,谁不知道这个道理。
王路这厮,用电台呼叫了这样长时间,为什么没有人回应他?并不是人家没有电台,时至今日,稍有规模的幸存者团队,甚至连有点头脑的幸存者个人,都已经装备了大功率短波电台,这玩意儿只要跑一趟电脑城,要多少有多少,纯粹是人家不愿意去崖山。
不要说电台呼叫了,王路现在开辆豪华大巴当直通车,举着高音喇叭来甬港市拉人去崖山,人家也只会从鼻子里哧一声:“崖山在哪儿?噢,在鄞江镇。那儿房子多少一平,什么,才4000元?你知道甬港市的房子多少一平?24000元一平你还抢不到。你说我不住城市中心望江豪宅,跟着你去乡下鸟不拉屎的地方,还要我自己种田,是你疯了还是我疯了?”
而现在,封海齐面前就有一个机会,一个“农转非”的机会,如果能够占领联盛广场,套句传奇话本里的话说,那可是“足以争霸天下的基业”,封海齐、王路一众人,可以少奋斗多少年啊。这简直就像一出生就发现自己原来是富二代官二代一样爽。而且还得是老爸资产过亿市委常委级别的那种富二代官二代。
封海齐怦然心动,正要起身潜进联盛广场一探究竟,突然身子一僵――他看到联盛广场门口又跑出来一道黑影。是丧尸还是智尸?
封海齐紧紧贴在地面,举起望远镜观察着,镜头里正在边抹着眼泪边狂奔的黑影,是个女子,比封海齐的女儿封诗琪大不了几岁的女子,穿着齐膝短裙,正在向着封海齐的方向大步跑来。这又是一个尸巢里逃出来的幸存者。
封海齐刚要放下望远镜,突然一惊,在女子的身后,联盛广场的大门里,又冒出了几个黑影,这几个黑影,封海齐一眼就看出来是智尸,虽然它们个个都像活人一样穿着整齐干净的衣服,但呆滞的神情,僵硬的动作,血红的眼睛,都暴露了它们的本来面目。
那几只智尸,正紧紧追着女子跑了过来。
封海齐收回望远镜,探手握住了双斧的斧柄。
冯臻臻狂乱地在街道上奔跑着,漫无目的,她突然发现,自己其实并不知道该去哪里,这世界这样大,自己又失忆,连家在哪里都不知道,身后传来几只忠心耿耿智尸紧随着的脚步声,可自己是绝不会回到那个魔窟里去了,在那里,空气中散之不去的血腥味会一直提醒自己――你,也是只食人的怪物。
可自己又能去哪里呢?追随那些逃出去的活人吗?可是,自己并不是真正的活人啊。如果自己不小心暴露了身份,那些活人一定会为了复仇杀了自己的。这天地之大,居然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处。
冯臻臻昏昏沉沉地奔跑着,半高跟的凉鞋突然踩在了一只空矿泉水瓶上,这是双新鞋子,有些夹脚,冯臻臻唉呀了一声,摔倒在地,嘶啦一声,裙子也被裂破了一道长长的口子。
身后的几只智尸一见她摔倒,立刻加快了脚步,伸出胳膊想把她扶起来。当然,这一幕在别人眼里看来,就是几只丑陋的智尸正向美女伸出肮脏的手要抓住她。
就在这时,路边一只垃圾筒边的绿草坪突然动了,一个高大的人影变魔术一样从草地上站了起来,他举着双斧一声不哼,直冲进冯臻臻身后的智尸们中间,轻轻巧巧几斧下去,几只智尸的头就掉到了地上。
冯臻臻这才看清,这人身上披着一件用渔网做成的伪装服,上面缀满了青草,当他趴在草坪上时,完全与草地一体,所以自己方才虽然和他近在咫尺,却没发现他。
这时,那人扭头对倒在地上的冯臻臻道:“快逃,这几只智尸我来对付!”说着,回身又去砍杀剩余的几只智尸,那几只智尸眼见着冯臻臻被这个活人挡着,还以为她受到了活人的伤害,更是不顾一切地扑上来,想要解救她。
智尸一向来比丧尸有头脑,和幸存者战斗时,不会猛打猛冲,有时还会来个战略转进,但封海齐今天却发现这几只智尸像吃错了药一样,不管不顾自己的攻击,象飞蛾扑火一样和身扑上来,一时闹得手忙脚乱,但封海齐的战斗力毕竟不是盖的,虽然费了点手脚,但不一会儿,智尸就一只只倒下,现场只剩下一只穿雅戈尔西装的智尸,而这只智尸的一条胳膊也已经被封海齐砍了下来。
封海齐正要上去给雅戈尔西装智尸的脑门补上一斧,突然他的手臂被人扯住了,一回头,只见是被自己所救的女子正勇敢地拉着自己,心急地大喊:“快逃,你打不过他的!”
封海齐心中一动,这女子倒是个有良心的,被自己所救后,却并没有立刻逃跑,反而关心自己的安危,还要拉着自己一起逃。他忙道:“快放开我,没事儿,智尸打不过我的。”
那女子却拼命拉着他:“快逃快逃。”
封海齐有心将手夺回来,可看着那比自己女儿大不了几岁的女子一幅心急如焚的样儿,心就是一软,再一回头,只见那只断了胳膊的智尸果然再一次发挥“智尸本色”,扭头就跑,便也懒得和它纠缠,而且看起来自己此前的判断失误,联盛广场里还是有智尸的,有智尸自然少不了有丧尸,此地不可久留,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
当下封海齐反手一握女子的手臂,道声:“跟我来,别出声。”撒腿就跑。
封海齐哪里知道,冯臻臻嘴里喊的“快逃,你打不过他的!”“快逃快逃。”等话,压根儿不是对他说的,而是对那只断胳膊的雅戈尔西装智尸喊的。
冯臻臻已经发现这个中年男人是为了救自己才向身后的智尸出手的,可她又不能对他说“这是误会,这几只智尸和我是一家人。”可眼见没一会儿功夫,自己几个忠心耿耿的下属就尸首分离,死得不能再死,而它们其实是为了救自己而死的,顿时涌起兔死狐悲之感,虽然冯臻臻极端厌恶吃人的丧尸和智尸,可她心里知道,从本质上说,智尸和丧尸,才是真正的自己尸。眼见着“自己尸”被杀,特别是那只一向恭顺的雅戈尔西装智尸也要魂断斧下,她情急之下,头脑一热连忙拉住封海齐,冲着智尸大喊让它快逃。这次雅戈尔西装智尸终于听从了命令,在自己的牵扯下,及时从中年男子斧下脱身,逃了回去。
只是,这样一来,冯臻臻自己却“落”到了封海齐手里,现在,冯臻臻跟着封海齐一路狂奔,却挣脱不得,封海齐武力的强横,她刚才是亲眼见到过的,自己如果有什么异动被识破了身份,被斩首只是分分秒秒的事。冯臻臻万般无奈之下,只得老老实实跟着封海齐行动。
封海齐对这一阵地势环境烂熟于心,只见他并不走大街,而是拉着冯臻臻一会儿穿过某个拉面店的厨房,一会儿从某所学校的后墙翻进去,经过铁丝网围起来的网球场,而在外面的露天操场上,无数只身穿校服的丧尸正冲着封海齐张牙舞爪,有时还跳到一段内河河道里,淌着淹到小腿肚的一河沟臭水蹒跚前行。
一路行到鄞江公园对面的街道,封海齐却并不急着直接进公园,又绕了个大大的圈子,沿着博物馆、文化中心绕了一圈,确认没有智尸丧尸以及别的陌生幸存者的行踪,这才带着冯臻臻回到自己宿身的咖啡厅。
关上水榭曲尺桥上的门,封海齐回身看着自己带回“家”的年轻女子,刚要说话,脸色却突然剧变!
……

第三百六十四章是人!是人!!

封海齐看着冯臻臻变了脸色,苦笑着摇了摇头――现在的冯臻臻和刚刚从联盛广场跑出来时精致得象个时装模特完全判若云泥,脸上是横一道竖一道黑污迹,半高跟的水晶凉鞋摔了一跤后,左边鞋子的几条系带全断了,如今只是勉强半挂在她脚尖,过膝裙子原本就已经撕裂了,此后因为在墙头上爬来爬去,更是破得变成一缕一缕的。
封海齐叹了口气,嘀咕着:“真不知道你们这些女人都在想什么,穿着这样的衣服,怎么在这城市里活动?这不是自己找罪受嘛!简直跟崖山谢玲那丫头一样,鄞江虽然是个农村小镇,她为了找几件合身的衣服也是不知杀了多少不开眼挡路的丧尸。你坐一下,我给你找几件合适的衣服来。”说完指了指旁边的沙发,自己转身去存放物资的吧台翻找。
冯臻臻扭头看了看,桥那边的铁门用链条锁反锁着,除非自己跳窗到外面的湖里,但是自己并不会游泳啊――不对,自己明明记得好像在水里呆过,而且还在里面悠闲地散步,为什么又觉得自己不会游泳?算了,暂时不管这个问题,但是,自己在水里行动速度肯定不快,能不能逃脱这个男人的追杀呢?
就在冯臻臻犹疑不决时,封海齐拿着一套牛仔衣裤和一双跑鞋走了过来,递给冯臻臻道:“给,换上这衣服吧,我再给你找双袜子。光着脚穿鞋可不好,磨破脚就麻烦了。”
冯臻臻接过衣服,低头看看自己身上已经如抹布一样的衣裙,二话不说,反手解开裙子的侧边拉链,就往下脱。
封海齐没想到这女子说换就换。当着自己的面就解衣服,刚才这一下,连胸罩和内裤都露了出来,他连忙扭过头,急走几步。嘴里还嘟囔着:“我去找袜子。”
回到吧台后,封海齐一边找袜子,一边暗中摇头,生化末世里真是叫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人人心中生存第一,以前的道德伦理全甩到了一边,这样漂亮的一个女子。在陌生人面前宽衣解带,根本不当回事。幸好自己年纪大了,都够得上当她的爸爸了。
封海齐特意在吧台里磨蹭了一会儿,估摸着那女子已经穿好了衣服,这才拎着双袜子出来,果然,冯臻臻已经穿好了衣服,只是那衣服本是封海齐为自己准备的,冯臻臻个子虽高,肩膀却不如封海齐宽。牛仔服有些松松的。这时正拎着跑鞋,赤着脚站着,等着封海齐给她袜子。
这女子倒也听话,封海齐递过袜子,道:“我去给你打盆热水,擦个脸吧。”刚要去厨房,突然转身问:“对了。我叫封海齐,该怎么称呼你啊,姑娘?”
冯臻臻迟疑了一下:“我叫冯臻臻。”
封海齐回到厨房,打开水龙头,里面汩汩流出了热水。这水,是从房顶上新装不久的太阳能热水器里流出来的,而水,则是收集的雨水,旁边虽然有湖有河,但封海齐亲眼看着智尸丧尸在里面钻进钻出,这水,他可不敢用。幸好甬港市地处江南,夏季雨水本就多,再加上只有封海齐一人,倒也不愁缺水。
封海齐接了浅浅一盆刚够湿毛巾的水,又取了条刚拆封的新毛巾,端回了前厅,递给正在依窗看风景的冯臻臻――她其实并不是在看风景,而是潜意识中记得自己对这儿的一切很熟悉,似乎曾来过这儿,正在凝眉思索回忆。
其实,不仅是冯臻臻对此地有似曾相识之感,封海齐对冯臻臻也有“好像在哪里见过”的感觉――封海齐此前曾经在夜里看见过冯臻臻,但那一次,他只看到了还是智尸面容呆板的冯臻臻的侧面,而且为了不让对方发现,封海齐匆匆瞟了一眼就低下了头,所以并没有看清冯臻臻的相貌。对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封海齐很快扔到了脑后――真要是见过这漂亮如模特儿的女子,自己又怎么可能忘记。
冯臻臻接过毛巾,下意识地回了句“谢谢”――她又是一呆,这两字是何意,自己为什么要说这两个字?这两个同音的音节,似乎没有任何直接的指向。如果自己对着下属说这两个字,不会有任何回应。
然而,身边这个自称是“封海齐”的人却笑了笑:“谢什么?今天相遇就是缘分。”冯臻臻知道,自己这两个音节,回复对了,真是奇怪的生物,他们为什么要用这样毫无意义的话语。为了掩饰自己的疑虑,冯臻臻低下头,用毛巾细细擦着自己的脸,等她抬起头来时,连封海齐这样见惯场面的人,也不禁在肚子里喝了声彩,好一个佳人。
相较于陈薇的沉稳,面前的这冯臻臻多了份亮丽,相对于谢玲的青春,冯臻臻又有股别样的雍容,如果要比的话,也只有自己的宝贝女儿封诗琪,和她不相上下了。
封海齐在肚子里替女儿大吹法螺,一边端了水,倒在厨房里一个备好的水桶里,这水还可以用来冲马桶,可不能浪费。
咖啡厅里别的不多,咖啡却有的是,只是因为没电,用不得咖啡机现磨,封海齐拿以前剩下的一些磨好的咖啡,胡乱冲了热水,加了糖给冯臻臻端了上来。
坐在被大火烧过,熏黑了半边的沙发上,窗外风儿席席,人工湖中不时有鱼儿跳跃,封海齐和冯臻臻一老一少,端着咖啡,闲话家常。
封海齐其实并不喜欢咖啡,红星二锅头才对他胃口,所以只喝了一口就放下了:“小冯――我叫你小冯没意见吧?呵呵,可不是我占你便宜,我女儿也就比你小几岁。”
冯臻臻含着一口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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