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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末世的幸福生活-第4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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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正昂一边轻唤着茅丽的名字,一边推开一间闲置的病房门,他一眼看到,茅丽正抱着垃圾桶,躺在床上睡得正香。一头长发披散在床头,护士帽掉落在地上。
钱正昂哭笑不得,他能理解茅丽的劳累--历经了从雨夜到白天的生死之战,回来后又协助自己手术,这身子肯定累垮了,只是,想睡觉就好好睡吧,这样抱着个垃圾桶却像什么?
钱正昂轻手轻脚走到床边,从床头的柜子里抽出条小毯子,盖在茅丽身上,又伸出手,去取她怀里的垃圾桶。垃圾桶里的垃圾倒是已经处理掉了,里面一块纱布角都不剩,只是毕竟这是装医疗垃圾用的。并不卫生。
钱正昂抽了几抽,垃圾桶动了动,取不出来,却是被茅丽抱得太紧,而且丰满的胸口紧紧卡着桶口,钱正昂用力大了,却又怕惊醒茅丽。
钱正昂想了想,缓缓伸过手,握住了茅丽的手腕,想将她的胳膊从垃圾桶上松手。刚触着茅丽欺霜赛雪一般的皓腕,茅丽手一翻,握住了钱正昂的手。
钱正昂大感窘迫,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人家大姑娘睡得正香,自己却在摸她的手,这也实在不成样子,可别被茅丽误会了。
然而,茅丽却并没有如钱正昂猜想得那样惊叫起来。她只是翻了个身,把钱正昂的手举到嘴边。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喃喃自语了声“好吃”,又沉沉睡去。却原来只是说梦话。
钱正昂傻呆呆地半举着手,他的腕还握在茅丽手里,贴着她娇嫩的唇,刚才那一舔,唾液还留在他的手指尖,凉凉的。
这个,算是被调戏吗?
钱正昂脑海里傻傻转着念头。好吃?为什么茅丽要说好吃?他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画面:茅丽星眼蒙眬地看着自己,举起自己的手,缓缓将手指一根一根放到嘴里,象含棒棒糖一样吮吸着,呻吟一般呢喃道:好吃。
钱正昂打了个激灵--该死,跟王德承他们看小电影真是看得太多了。茅丽一定是肚子饿,想吃猪肉了。对,一定是这样。
钱正昂慌手慌脚用力一拔,将手拔了出来,只是这一下用力过猛。带动了茅丽的身子一歪,半边身子闪到了床外,钱正昂忙伸手托住茅丽的身子,小心翼翼将她挪进床去。
当钱正昂最后托着茅丽的头往床里送时,茅丽长发的一端夹住了床架子,她的头发,突然松脱了。
没错,茅丽的长发--假发,松脱了。
在前往偷袭基地时,为了召唤丧尸群,茅丽硬生生将用胶水粘在头上的假发给扯了下来,摘去了内衬的铝箔,可事后,她一时也没法找到合适的胶水重新沾上,只能匆匆将假发套在头上了事。而铝箔,则直接衬在了护士帽里。
却没想到,茅丽在匆匆吃了带着王路血的医疗垃圾后,一阵阵不可抑制的睡意涌上来,匆匆找了个空房间倒头就睡着了,被钱正昂无意间撞了进来,更发现了她戴假发的秘密。
钱正昂傻了眼,他没想到,茅丽这样一个千娇百媚的姑娘,居然是个秃子,也就是俗称的赖厘头。而且,从茅丽头皮上的创口看,她秃顶的原因是生了一种恶性疮--钱正昂哪里知道,那其实是茅丽将假发硬扯下来时弄伤的自己。只不过因为她的皮肤异于常人,伤口又无法自行愈合,所以看起来如同年深日久的老伤口一样钱正昂呆了半晌,暗暗骂了一声自己真是操蛋,其实身为医生,早就应该学会不该以貌取人,那医院里进进出出的俊男美女,其实都身患难以启齿的隐疾。也许一个大胸女患的是乳腺炎,某个肌肉男有阳痿,高不可攀的贵妇人下身流着恶臭不堪的白带……
相较之下,茅丽头上的恶疮,只是个小得不能再小的体表小病。
钱正昂突然有些心痛,其实这样的头部表皮恶疮,最忌讳闷热不透气,茅丽戴着假发,只会让恶疮病变更严重,可不知道有多痛苦。唉,女人啊,为了容貌,真是什么罪都能忍受。
其实又何苦来,在自己眼中,茅丽有没有那一头秀发,是不是秃子,都一样美丽。自己甚至不在乎人和丧尸的区别,和丧尸老妈不离不弃,又怎么会在乎茅丽这点小小的体疾?
钱正昂看到茅丽头顶的一处疤痕缓缓渗出红黑相间的液体,不自禁皱了皱眉,出于一个医生的本能,下意识就取过旁边药品柜里的一瓶酒精棉花,想帮茅丽擦拭一下,酒精棉刚碰着茅丽的头,茅丽就呻吟了一声,翻了个身。
钱正昂心一慌,糟糕,这是酒精对伤口的刺激惊着了还在熟睡中的茅丽,他突然想到,自己在茅丽熟睡时闯门而入,又看到了她秃顶的模样,万一茅丽醒过来,看到这一幕一定心生不快。他一念及此,忙把手里的药棉瓶一放。连茅丽掉在地上的护士帽也来不及捡,匆匆退出了门,无声地将门掩上了。
站在门外,钱正昂举起手看了看――那只手的手指,正是茅丽用舌头舔过的,只不过,现在上面的唾沫早已经干了。钱正昂有那么一瞬间,似乎想举起手凑到鼻下嗅嗅,可他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摇了摇头。快步离去。
钱正昂返回自己办公室时,在走廊上遇到了冯臻臻,他一愣:“怎么,还没走啊?封部长一直在楼下院子里等着你呢。”
冯臻臻轻轻喔了声,向钱正昂点点头,下了楼。
冯臻臻走得很慢,她知道,自己暴露了。
封海齐不是个傻瓜,相反。他是个有着丰富战场经验的老兵,自己在基地外指挥丧尸的所作所为。崖山别的人员误以为是第三方势力所为,可却隐瞒不过封海齐的眼睛。
所以,自己暴露了。
但冯臻臻并不后悔,因为,王路不能死。
王路不能死。
但原因,却似乎并不仅仅因为自己需要他的血进化。
自从那次隔墙一梦后,冯臻臻突然发现,自己对王路多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有时候。在卫生院外遇见他,两人都会像做了贼一样心慌慌地避开对方的眼。
这是怎么了?
冯臻臻分辨不清这种感觉是什么。
但有一点很明确,她企望着能再一次和王路在梦中相会。
再在脑海中做一次那羞人的事。
不,那并不是因为做了“那种事”后,自己得到了比喝血更高的觉醒,而是因为――因为自己喜欢做那件事!
是的,我喜欢。
喜欢和他。做爱!
冯臻臻受到的封诗琪的性教育已经够多的了,她知道,那一梦,就是做爱。
虽然两人肉体并没有接触。可那种种感觉,却全如真的一样。更重要的是,最后的那一刻,冯臻臻真的高潮了。
那感官攀到顶峰的痉挛,是冯臻臻从没有品尝过的。
所以,王路不能死。
只是王路不死,自己指挥丧尸的行为,早晚落在有心人眼里。
只是冯臻臻没想到,自己这样快就暴露了。
怎么办?
冯臻臻曾经想就此离开,离开基地的战场,离开崖山,离开王路。
然而,她实在是不舍得。
她已经确信,王路就是自己的圣餐,无论是他的血,还是那羞人的神交,都能促进自己的进化觉醒,甚至有一天,自己可能进化到……一想到那种可能性,冯臻臻简直连呼吸都要窒住了。
我不想离开他。
冯臻臻抱着这样纠结的心情,在基地战争结束后,回到了众人身边,崖山众人当时正躲在一处小楼里,欢庆行动的胜利。看到冯臻臻回来,还以为她是摆脱了丧尸安然脱身了,大家不仅没有指责她没有参加战斗,还纷纷出言安慰她。
没有人会责怪一位美女,再说,除了王德承倒霉外,大伙儿幸运得连皮都没擦伤。
冯臻臻站在欢庆的众人中,等待着封海齐,他,才是自己的判官。
封海齐会怎么对待自己?
杀了自己吗?
不,封海齐是个好人,两人在鄞州公园五散房一起居住时,自己就已经知道他本性善良。
当然,他极端憎恶丧尸智尸。
可是,他以前对自己真的很好。
而且,自己从来没有伤害过活人――最起码,在自己觉醒以来,就再没伤害过一个活人。
也许,自己可以求求封海齐,别杀自己,让自己留在崖山,留在王路身边。
不!不!这真是疯了!哪怕自己是只智尸,刚才的念头也是疯了!
智尸居然想和活人做交易,而交易的内容是和他们生活在一起?
不共戴天的仇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
疯了,真是疯了!
赶紧走!立刻!马上!在封海齐还没回来前,逃离这儿,永远不再回崖山。
就在这时,门被推开了,封海齐走了进来――冯臻臻靠着墙站着,自己已经失去了最后的机会。
如果换了是茅丽,她一定会趁着四周崖山众人不备,大咬一通,借着混乱逃跑,就是逃不了,多咬伤几个人也赚了。
然而冯臻臻却一动不动,她束手待毙,不食人,是她永远的底线。
关新迎了上去,满脸是笑:“爸,你回来了?事情办好了?对了,冯臻臻刚才也回来了,她运气真好,摆脱了丧尸的包围,自己一个人又找到了我们。”
封海齐瞟了冯臻臻一眼,点点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冯臻臻当下就愣住了,她原以为封海齐看到自己后,会怒骂着举枪就射,可是、可是,他居然无动于衷,难道说,他并没发现自己的异样?不,不可能,把封海齐当白痴的人,自己才是真正的白痴。
可为什么封海齐就这样轻轻放过了自己?
冯臻臻百思不得其解,下意识的跟随着大家,回到了机场路立交桥,当王路等着桥面上,给她一个热烈的拥抱时,冯臻臻在心中叹了口气,即使再回崖山是一场冒险,为了这个男人,值得。

第六百一十二章玩什么不要玩感情

运钞车从甬港市回崖山的路上,随着时间的流逝,冯臻臻反而越来越平静,封海齐既没有杀自己也没有向众人捅破自己的秘密。难道说,他真是看在当初两人五散房共患难的分上,不想对自己赶尽杀绝?
这种侥幸心理,一直到冯臻臻在卫生院参与了王路的手术,送他去病房,遇上钱正昂说封海齐在外面等着自己时,才被彻底打破了。
封海齐是要避开别人,对自己暗中下手,才一直忍到现在吗?
不,这根本没有必要。
只不过,现在自己就是想逃,也没法逃了,就是能逃出卫生院,也逃不出镇子,逃不过封海齐的追杀。
也许,自己还有机会,封海齐没有见到自己第一面时就杀了自己,这本身就是个机会,虽然冯臻臻不知道原因为何,但这个机会,她一定要紧紧抓住。
冯臻臻深吸一口气,向大厅走去。
封海齐站在大厅入口处,两手空空,不过,他要想杀人或丧尸,即使没有武器,也多的是办法。
看到冯臻臻披着长发走过来,封海齐点了点头:“走走?”
冯臻臻道:“好。”
一老一少,一前一后,慢慢地出了卫生院,向崖山龙王庙走去。
封海齐走在前面,一路无话,冯臻臻也默不作声。两人一直来到龙王庙的平台上,封海齐捡了块大青石坐了下来,示意冯臻臻也坐下,他望着下面白带一样的鄞江,拉家常一样的道:“王路这个人啊,放在末世前,实在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扔在人堆里,你绝对找不出他来。”
“可就是这个普通人,在末世来临后。却做出了非常人能及的事。所谓的英雄,就是这样一种人,他们只是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中,被逼不得以走上了一条被称为英雄的道路。”
“不过,我老头子欣赏他,并不因为他是英雄。而是他至今仍然在心里坚持着人性。不过你别误会啊,你要真把王路他当大好人,那你绝对是错得离谱。这世上,所谓的好人根本不存在。但即使这个家伙有点虚伪,行事不着调,可他还是坚守着身为人的底线。”
“这样的男人。没有女人喜欢,才见鬼了。”
“谢玲这丫头,就是因为这个,才一直守在他的身边吧。可怜这孩子,至今没名没分的,而且等王比安长大了,更懂世事,恐怕再也不会叫她声‘姐姐’,不知会闹出什么事来。这情之一字。当真是误人啊。”
冯臻臻半张着嘴,混不明白,封海齐为什么对自己说这番话,王路是英雄还是王八蛋,是好人还是孬种,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还有,为什么要扯进谢玲啊。王比安又是怎么回事?
封海齐难得叹了口气:“不行啊,这样子不行啊。我知道别处的定居点,有三妻四妾也是常事,可问题是,你们对王路都是动了真感情的。说句难听的,玩什么不要玩感情,哪怕是一夜情,也比动真感情要好啊。这感情的事。真是麻烦,真是麻烦,陈薇那是不用说了,谢玲也是执迷不悟,难道连冯臻臻你,也要跳入这个圈子吗?”
冯臻臻是智尸。没有感情,然而即使没有感情,听了封海齐这番话,冯臻臻也张口结舌呆在当场。
她觉得自己的整个脑海一片空白。
整个身体都不受自己的控制,她似乎成了一个旁观者,正站在一边,看着封海齐依然在向呆坐着的自己唠叨着。
“冯臻臻啊,不要管我老头子多事,实在是我不忍心你也卷入这个是非圈。你掩饰得很好,也很辛苦,平时里在公众场合遇上王路,看也不多看他一眼。可我老头子吃过的盐都比你吃过的饭多,走过的桥都比你走过的路多,你偶然看着王路背影的那种眼神,是怎么也骗不过我的。”
“你爱上王路了。”
“可这样子不行啊。我知道,照你们年轻人的说法,都已经是末世了,轰轰烈烈爱一场又有什么不可以?但是,我们毕竟活在现实之中,这世上,除了爱情,还有盐油柴米这些俗事。谢玲说起来也算是你的好朋友,可她的处境你也看得清清楚楚,虽然和王路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却是没名没分,两个人都不敢公开表达感情,不仅如此,崖山的一些碎嘴婆子还在背后向谢玲这样的好姑娘泼脏水。原本的话,以谢玲的能力,照我老头子的意见,怎么也得在管理层给她安排一个职务,她可比大多数人能干。谢玲至今天不收地不管的乱晃,就是因为有些人将她和王路的关系看得龌龊不堪,以为她和王路也同那些只求性欲的混账一样。”
“冯臻臻啊,谢玲就是你的前车之鉴啊。你要是再搅和进去,那可成什么样子了?到时候,受伤的不仅仅是你一个人,还有王路、陈薇、谢玲,甚至还有王比安和陈琼两个孩子。”
“放弃吧。孩子。把这段感情放弃吧。趁着你现在还没有向王路表白,赶紧的收手。快刀斩乱麻,一刀两断。你以后一定会遇上比王路更好的男人的。”
冯臻臻从来没想到过封海齐这样一个毅然决断的大老爷们,居然能碎嘴到这个地步,拉拉扯扯一大通话,炸得自己耳朵都快嗡嗡响了。她却不知道,封海齐这乡镇派出所长,最擅长的就是和村民们扯皮,就是面对七大姑八大姨齐上阵,也是不惧,舌战群妇那是小菜一碟。
冯臻臻很想对封海齐说,你老人家吃过的盐不可能比我的饭多,我也压根儿没爱上王路。
笑话,智尸,哪里可能有爱。
爱情,那只是人类的一种内分泌失调而已。
然而,鬼使神差一般,冯臻臻低声说出的却是:“如果我不放手呢?”
这几个字,几乎是无意识地从冯臻臻嘴里说出来的,等话出口后,冯臻臻似乎才明白过来话中之意--我不放手。我绝不能放手。
是的。没错。我不能放手,因为王路就是我的天我的地,我的未来,我的希望。
我的,新生。
我需要他。我要他。我绝不能失去他。
陈薇也好,谢玲也好,她们都不可能像我一样从生命的最深处,渴望着王路。
失去他。那我就死了。
自从觉醒后,品尝过身为智尸的自由和尊严,再让我变回丧尸那样的行尸走肉,那就是让我去死!
我不想死!
封海齐看着冯臻臻眼中越来越明亮的眼神。和眼神中的那份坚毅,长叹一口气,唉,情之弄人不过如此。
王路这个混蛋,你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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