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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之大公爵-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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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之大公爵》作者:霜天
晋江VIP,2011。9。2完结
总点击数:64550当前被收藏数: 1243 文章积分: 9;754;622 
文案
木云,木头佣兵团团长,穿越者一枚;【别扭炸毛受?】
爱得莱德。布雷恩,哈代帝国公爵,小攻一个;【媲美乌龟耐心的攻?】
当魔法贵族遇到不解风情的穿越牌木头,是偶然还是命定?
内容标签: 异世大陆
搜索关键字:主角:木云,爱得莱德。布雷恩 
配角:雷诺尔;卡玛;潼恩
1、第一章 。。。 
  魔兽森林林如其名,是大陆上魔兽种类最齐全、面积最大的森林之一。它位于贝伦纳斯大陆北方,紧挨着精灵之森,既是魔兽的乐园更是探险的宝地。
  木云看着数不尽的繁茂的参天大树,他们之中最细的都有合抱之粗,叶子更是大得离谱,有一种居然都可以摘下来当被子盖了,他已经走了快半个月了,可看见的景色还是毫无差别,唉,什么时候能看见人啊!
  这半个月之中,他彻底当了一回野人,喝的是露水,吃的是果子,睡觉都是靠着树,时刻紧抱一把断剑,为毛是断剑,因为只能找到这么一把铁器,总比树枝好的多了。而现在,他就是把断剑当扁担用,扁担上面挂着用大叶子包着的一堆水果,他佝偻着腰,使劲的朝南边的方位走去,在他的身后,跟着稀稀落落几只灰灰的兔子。他往后一看,心里暗笑:跟着吧,哼,果子吃完了,就吃你们!
  又走了一段路,到了一处水流之处,他便停下来,准备歇息一下吃点东西再继续。正午的阳光炙热的洒在森林中,在地面上形成斑驳的影子,他狠狠地啃着足有西瓜大的果子,一边恨恨的道:
  “让你们欺负我,让你们欺负我!”
  回想当初,他也是社会主义下鲜灵灵的少年一枚,白天上学,晚上修行,偶尔打打游戏,看看小说,旅旅游,掐掐架,日子要多滋润就有多滋润。要不是那些老怪物们心血来潮要搞一次什么“寻找异世之旅,挽救修真之梦“的鬼玩意,他能到这种地步!真是的,也怪自己,其实是有两个选择的,一是穿越时空到达与现世环境相似的平行空间,不过据占卜那里应该是封建时代;而是冒险穿过黑洞到达异世,至于异世什么样子,那就没有人知道了。当时他是经过千挑万选出来的唯二人选,他不想天天给人下跪磕头,就毫不犹豫的否决了一,哪知道那些家伙也不再由他在好好想想,就直接把他打包送到这里来了。
  不过这里的确灵气浓厚,尤其是这片森林里面,年代古老的树木数不胜数,又没有工业污染,所以灵气之浓更胜于其他地方。经过半个月的修行,他已经成功筑基,所谓筑基,也就是打地基的意思。有道是高楼大厦平地起,所以打好地基,是修行高级功法、得成大道的必经之路。地球灵气稀薄,他曾经闭关几次都不能筑基,而现在居然轻轻松松的就成了,不得不说这片大陆的环境实在太好。筑基之时身体经过灵气的改造,经脉被拓宽,身体内的杂质也被排出,可惜尚不能辟谷。穿越时候老家伙们使劲的给他塞功法,反正到了异世也不怕他泄露,可惜竟然没有一个人给他关于任何神通法术的秘籍,否则他也不至于还当苦力。
  不过好在身体改造的好处也很多,比如他能听到方圆一里内的任何动静,草木沙沙的摇晃声,小动物的跳跃声,以及空气中鸟儿翅膀扑棱扑棱的声音,他的呼吸融入空气中,仿佛无人一般,他的身体轻盈的好像是蝴蝶一样,跳跃躲闪,灵敏无比。仗着这些优异的条件,他才能不被里面多如牛毛的魔兽拆吞入腹,在外人闻之色变的魔兽森林如鱼得水。
  如此又走了几天,他发现高大的树木越来越稀疏,也越来越矮,举目远眺,可以看到连绵无尽的大草原,更有袅袅炊烟升起,他忍不住高呼一声:
  “终于有人啦!噢耶!”
  他将背上的大叶子解下来,扔掉大半的果子,只留了几个揣在怀里,然后拿着断剑,飞一般的向着炊烟处奔去。
  ******************
  木云跑到炊烟附近便小心翼翼的隐藏起来,这里是异世,也许这里的人类跟地球并不一样,所以小心为上。找了一个比较隐蔽的山丘藏身,木云偷偷地探头,看到一些异常高大的人?野兽在喝酒谈笑,天啊,他擦擦眼睛,没错,是兽人!
  那些兽人上半身是人类的形态,只是脑袋上顶着硕大的一对羊角,全身覆盖着各色的皮毛,耳朵也尖尖的,像羊耳朵,下半身则是像羊一样,长着四蹄,腰间围着宽大的由植物的叶子编制而成的短裙。原来网络小说里面杜撰的兽人居然是真的,木云惊悚了。
  怎么办?难道这个世界的人类都是这样的吗?木云开始思考,那我不就是怪物了!心里暗暗地流泪,怎么这么倒霉,居然变怪物了,难道我要一直呆在森林里,一直修行不成? 
作者有话要说:开新坑啦!
最近好迷佣兵天下,所以就想写一下玄幻系bl,大家多多支持哦
大家一定多多指教啊,有错误一定要提,鞠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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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思来想去,木云既不甘心一直呆在森林里,也不甘心和一群非人类生活在一起,决定再观察观察再说。
  他又回到森林里,然而这一次他却发现有什么东西不太对了。往里走了约两里地,就感觉自己好像被几双眼睛盯着一样,并且地面传来轻微的有规律的震动声。他小心翼翼的放慢步伐,灵力四放,脑海里顿时出现了几只高大的怪物,两米多高的壮实的身体,身上覆盖着手掌大的火红色的鳞甲,四肢极其粗壮,身后拖着一条足有半个身躯大的尾巴,像鞭子一样甩来甩去。个个两眼圆睁,狠狠地瞪着他。
  木云额头冒汗,心里默默祈祷:神啊,它们可别是肉食动物啊!
  他轻轻地转身,对着鳞甲兽的地方,谨慎的观察着它们。那鳞甲兽的首领也一样,它很纳闷,它的领地里什么时候出了一只怪物,那家伙与他们魔兽一样,吸收魔法元素修炼,可怎么长了一副人类的模样?不过它很弱小,大概有二级魔法师的水准,不过跑的倒是很轻很快,要不是去进食,他们也不会看到。
  木云早已经汗流浃背,他现在可不像小说里面的主人公,仗着自己有些道行,就敢在异世横行无忌,他转头快速的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发现似乎只有一个办法,后退。想到这里,便将灵力都集中到脚下,朝着那些兽人的方向飞奔而去,好在他还有一些良心,边跑边喊:
  “怪兽来了!怪兽来了!……”
  在他心里,兽人好歹是人啊,怪兽可跟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羊头人部落,是菲尔德帝国靠近魔兽森林外围的一个小镇,地处贝伦纳斯大陆的西北方,水草丰美,是食草性兽人喜爱的居住地,羊头人便是其中一种。这一日天气晴朗,羊头人像往常一样正在为他们的伙伴火象准备食物,却听见一向缓慢行进的火象居然大踏步向他们奔来,仔细一看,前面居然还有一个人类!
  一向没什么新闻可八卦的巫山部落沸腾了,他们这个部落因为在魔兽森林的最西,魔兽一般集中在魔兽森林的中部及北部,西部只有一些散落的小型魔兽,而且一般是杂食性的,所以冒险者、佣兵、试炼的人类很少踏足他们这块地方,以至于兽人族养人类当宠物的习俗在他们这里根本发展不起来。
  而现在,他们终于有机会了!
  羊头人高呼一声,放下手里的工作,哗啦啦兴奋地涌向火象奔来的地方,等待着他们的宠物投向自己的怀抱!
  木云一路狂奔,也顾不上羊头人把自己当妖怪看了,只想赶紧找个地方避开那些怪兽。可瞪眼一看,羊头人居然都出来了,还兴奋地在呀呀怪叫,唉,没想到他们这么热情,他都不好意思了。
  “有怪兽!”木云跑到那些兽人身后,指尖颤抖的指着那群火象。
  可连续喊了几声,还是没有人拿武器准备自卫,木云纳闷的看向他们,发现人家居然在看他。
  “谁抢到是谁的!”首领大喝一声。
  羊头人们疯狂了,无数双前蹄抓向木云,木云吃惊,反应慢了一拍,一眨眼的功夫身上的衣服就成了碎片,他怪叫一声,用双手将可怜的下体捂住,再次准备撒丫子狂奔。
  可惜在一群羊头人之间的他简直就像是误入狼群的小白羊,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最后干脆蹲下身子准备爬出去算了。可他还没蹲下去,就被一双——蹄子抱在了满是白毛的怀中,鼻子中充斥着一股子骚味,差点吐出来。
  正准备集中力气把人甩开,哪知却看到自己的双手双脚被一种绿色的藤蔓给绑了起来。那藤蔓像灵活的小蛇一般,不断地将他缠了个结结实实,木云欲哭无泪,枉他有一身灵力,却是半丝神通不会,被一群兽人给绑了回去当宠物。
  羊头人得了一个人类宠物,大肆庆祝了一番,便决定带着这个宠物到附近的部落炫耀一番。于是,第二天,兴高采烈的羊头人给木云换了一套他们自己用草编织成的衣裙,带着十几位勇士浩浩荡荡的开始了他们的巡游展览。
  木云已经无语了,他曾经试着用灵力变成火焰灼烧绑着他的藤蔓,藤蔓断了,可下一瞬间断口处的地方又重新生长出新的藤蔓,将他绑了起来。又试了几次,他没办法了,只好装作老老实实的样子,任人围观。不过他倒是增长了不少见闻,见到了蛇头人、牛头人、狐人、狮人、豹人等,也就是在被围观的过程中,他兴奋地发现了——人类。
  那些人类似乎与他一样,也是被抓起来的,他们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被兽人们带出去炫耀,也许这里的兽人有养人类宠物的嗜好吧,不过好在他暂时没发现吃人的现象存在,心下稍安。
  如此几日过后,他们到达了巫山镇,这是菲尔德帝国的一个较为有名的地方,有实力的兽人们再次聚集一起去菲尔德帝国的都城——龙兽之城,在那里进入军队或者组团冒险、进入佣兵工会赚取军功或者金币。所以这里很是热闹,羊头人首领来这里是为了将他们的宠物卖出去,因为经过这几日的展览,他们已经了解到这个宠物的不凡之处——黑发黑眼,皮肤更是少有的光泽如玉,美丽非常——当然,这是狮人首领告诉他的人类的审美标准。大陆上各色人种都有,可是真正纯黑的种族他们确是第一次遇见,所以物以稀为贵,他相信,一定可以卖个好价钱,为部落换取一些上等的武器。
   
作者有话要说:花啊,呜呜,人家要花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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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羊头人首领带着木云到了巫山镇的奴隶市场,可怜的木云像粽子一样被羊头人扛在背上,脑袋朝下,可他偏偏对大名鼎鼎的奴隶市场可是好奇无比,只好仰着脑袋不停地观察。
  市场分为上下两层,下层都是一些普通人,相貌不出色,能力也普通,大多是用来干苦力的,买卖的奴隶主也不是富贵之人,对着客户一脸的讨好,对着奴隶凶神恶煞,鞭子甩的震天响。二层的奴隶则明显不同,穿着与普通人无异,被一群穿着长袍或背着武器的法师和战士包围着,但身上却没有枷锁之类的东西,想来是有更好的办法困住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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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头人首领将木云放下,立刻便有一个穿着长袍的中年人将他接了过去,顺便为他解了身上的藤蔓。木云重获自由,看着奴隶们麻木的脸孔,心里凉气森森。中年人对他叽里咕噜的说了一通,木云听不懂,那人见他毫无反应,便对羊头人首领道:
  “他是哑巴?”
  羊头人首领纳闷的看着木云,忽然想起没有一路上都没有跟人交流过,就是族人让他吃饭,他似乎都听不懂,心里也开始怀疑莫不是真是哑巴,可那天明明听见他吼叫着跑进他们部落的。
  “不是。”想了想,为了换得更多的利益,羊头人首领决定隐瞒木云似乎听不懂大陆通用语的事情。毕竟,在他看来,不会大陆通用语的人应该不存在(贝伦纳斯大陆虽说有多种语言,可即使是最卑贱的奴隶,他的主人也会让他学会大陆通用语的)。
  木云看着两人叽里咕噜的说话,深切感受到语言真是大问题啊,不过当务之急是先离开这个地方,一进入二层空间,他就发现看守的长袍人身上有着挺强的力量波动,让他莫名的不安。
  装作很累的样子,木云退后两步靠在附近的一棵柱子上,迅速将灵力集中到双脚,趁着对面的看守转头呼喝一个奴隶的时候,像箭一般的射出去,向着人群密集之处逃去。羊头人首领和中年人只觉得一阵劲风扑面,那个黑发黑眼的奴隶已经飞了出去,几个眨眼消失在人群之中,速度之快让他们只看见一串的残影。
  羊头人看着到手的金币没有了,愤怒的仰天咩咩叫(他们还保留着一些野兽的习惯):
  “追!!!”
  木云两耳不闻身后事,一心只顾向前跑,虽说他神通没练成一丁半点,可体内灵力充沛,再加上全心向前冲,脚下速度飞快,也不管周围环境,只要看见空就钻,不一会儿便跑出了市场,来到了居民区。
  心念急转,想起来老祖宗的名言:大隐隐于市。于是决定找一家高门大户先躲上几天,等风声过后在寻出路。
  小心翼翼的藏在角落的阴影里,将呼吸放到最自然的状态,他开始观察周围的环境,寻找护身符。突然,他感到有东西在抓他的小腿,忙低下头看。
  一个绿色的小狗正在使劲的挠他的腿,尖尖的脑袋上大眼睛足足占了约四分之一的地方,身高只到他的膝盖左右(木云身高175),浑身上下都是绿油油的,不是近看恐怕以为是长苔藓。
  ET?木云震惊了,这个小东西怎么看都像是电影里面的外星人,难道外星人也想考察这个世界吗?
  “你是外星人?哪个星系的?为什么来这里?”
  小地精乌索看见踩着它一枚铜币的人类蹲下身,激动地握住它的双肩,嘴里吐出一连串的话,不过他听不懂,也没兴趣,这个人类穿着破破烂烂的长袍,还是是草织的,哼,肯定是被赶出来的仆人,天啊,他要有多么愚蠢,才会连通用语都不会讲,被主人家撵走!现在还敢踩在他辛辛苦苦挣来的钱上!
  地精是贝伦纳斯大陆的弱势族群,它们的身高只有普通人类的一半左右,而幼年的地精则更矮小。它们长相丑陋,体质瘦弱,虽然和人类一样也可以修习魔法和斗气,但是天赋所限,他们之中很少有人能够达到圣级,所以大多生活在高山之上的山洞,防止被其他种族袭击。它们长期处于这种被欺压的状况,也导致它们一个显著地性格特征:欺软怕硬。
  附:魔法师等级一般分为:
  光明系见习、一级魔法师、二级魔法师、大魔法师、圣魔导师,着红袍;
  黑暗系见习、二级魔法师、一级魔法师、大魔法师、暗魔导师,着黑袍;
  中立见习、二级魔法师、一级魔法师、大魔法师、自然魔导师,着蓝袍。
  中立系包括:水系、火系、土系、木系。
  乌索看着眼前的人类,想起自己足足搬了一天的武器,才挣几枚铜币,而和他干一样活的人类苦力老板却给了二十个铜币,不由自主的就把气撒在了这个倒霉鬼身上。
  “水球术!”随着它的召唤,空气中凭空生出来一个直径一米的水球,然后朝着木云便砸了下去。
  冷水当头浇下,木云站起身,抹了抹脸上的水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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