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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遗梦-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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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复祈求了N次后,也实在是感觉太冷了,动身回去。经过园子里的小亭子时,意外的发现里面竟然有个人影,吓了我一跳!
脚不由自主的走了进亭子,看他的穿着倒不俗,反正我的地位在宫里并不高,所以不管是谁的,也福了福身子:“这位大人,天色越发暗了,您要是没人跟着,还是尽快回去吧,这宫门可要关了的。”其实觉得自己是多管闲事的。
“哦,是么?”声音真好听啊!我一愣,是个年轻男子呀。只见他慢慢的转过身来,虽然光线已经不那么亮了,但是,我还是忘了呼吸。面如冠玉,眉若朗星,气质卓绝……真是大帅哥啊!
我目瞪口呆的说不出话来,就差没流口水了,“神仙哥哥!”不由自主的染上了段某人的毛病,现在,我终于了解段某人叫神仙姐姐时的心情了。
他惊讶的挑了挑眉,但随即笑了,真温柔的笑啊!温柔的可以滴出水来了!“才刚你在那边做什么呢?怪有意思的。”啊,幸福啊,帅哥刚才注意到我了呢!
“回神仙哥哥,我刚才捧着珠子在祈福呢!给我家里的人祈福……”实在是太激动了,花痴的毛病犯了,两眼冒心啊!
“为家里人祈福?你倒也算有孝心,这么冷的天也出来,你是哪个宫的?嗯?”为啥我觉得他有一丝落莫泥?奇怪。
“回神仙哥哥,我是十四阿哥的宫女,我叫小李子,也叫沙包李,因为我以前是给十四阿哥当沙包的,今天看雪景不错,所以出来为家里人祈福,希望美景能让老天爷更关照我呀。”镇静啊!一定要镇静,不要在帅哥面前丢脸。还有,花痴的表情不可以太露,以免唐突帅哥!
帅哥只是笑了笑,依旧看着亭子外的天空,我也奇怪的看了看,没有月亮嘛,有什么好看的呢?心里说着自己应该回房了,但脚硬是动不了,唉,为帅哥所迷鸟!
该帅哥应该是心情不怎么好,竟然跟我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了起来,真是幸福啊!‘他们都说我额娘是最美丽最温柔的女子,可惜……在生我时难产了……”帅哥叹气了,忧郁的脸更是迷人。
“神仙哥哥的额娘?我想一定是比仙女还美丽的,嗯,应该就是天上的仙女下凡的才对,但时候到了,老天爷就召回她了…神仙哥哥,你不要难过,当仙女比当凡人更好呀…”这话恶心的让我自己都受不了,简直太文艺腔了!要在现代,我说这话铁定会被人拍死!但在古代嘛,没人认识我,当个恶心点的小白也算啦!
可偏偏帅哥并不以为意,“今天突然想起了额娘,受不了那里的吵闹,出来见这里清静,想不到碰到你这么个有意思的丫头。”
我只有傻笑,幸福的有点发抖了,看着那张温柔又有点忧郁的脸,迷糊了。直到回房后还是醒不过来,轻飘飘啊!今天看到绝世帅哥了呢!只可惜清朝的破发型,要是换了其他朝代的发型,估计更能倾国倾城啊!清代的这条辫子,真是毁帅哥无数啊!BS一下!

 9 '本章字数:5019 最新更新时间:20070318 12:24:02。0'

 我是个标准的“一见帅哥便花痴”的人,自从那天见到神仙哥哥后,简直是天天跑那小园子N次了,巴望着能再跟他相见,可惜,仙踪难再寻!关于他的身份,我也猜了很久,在我心里,清代能有此绝世风华的,当首推纳兰容若,可惜该帅哥在康熙24年就已经上天做神仙了。能在宫里出入的年轻男子,想来也不多,阿哥们虽然我没见全,可却颇肯定他不是,因为他长的并不像我见过的阿哥们,老康我还无缘得见,想起来也惨啊!在宫里待了快5年了,竟然连皇帝的面都没见到过,想来那个白头宫女吟也是千真万确的。
是以我终日长吁短叹,为伊消的人渐瘦,我再一次体会了古诗的真谛。新年的大红包也没能让我高兴起来,十四看我一直很郁闷,大出血的送我了件很漂亮的衣服,希望我能活过来~可是,我依然想念着我的神仙哥哥。红包虽可贵,衣服价也高,若为帅哥故,两者皆可抛!

新年是我们宫女也极为快乐的日子,虽然会忙些,但各宫主子的赏赐也多,因我的关系,年前荷花跟浅浅就全力承担了十四的所有事宜,事实上往年也只有她们两个。简直可以用忙的天昏地暗来形容了。年后我终于打点起精神为她们分担一点,不能见色忘友啊!同时也得知十四也被指婚了!是老康同志亲自订的,是侍郎罗察之女。
十四要是成亲后,自然也会分地建府,不再住在宫中了,这时,我也终于发现了一件很让人忧虑的事,这事荷花跟浅浅早就说过了:分府后,十四的贴身小太监自是跟着去的,但我们三个,难了!据说德妃物色了几个比我们更稳妥的人。
那,我们三个今后又何去何从?事关未来,我暂将花痴抛一边,跟荷花她们商量着要全力讨好十四,巴望着他能带我们出去。

正月间,阿哥们相互走动的倒也挺多,加上正月里学业减少,我倒是沾光几乎见全了老康的儿子,除了那个倒霉的废太子跟大阿哥,但这两人现在估计都快三十了,基本不能列入美男,所以,我并不遗憾。老九果然是美形男,但因之前期望值过高,反而还是老十给我的感觉更好,老九过于阴柔,老十倒颇为符合电视及书中所言,很是豪爽大气,跟十四颇为相得,这哥俩简直是一唱一合,什么荒唐事都能做……我常在想,十四帮八八,会不会是因为跟老十最合拍的缘故?
说起来,老康的生育能力也真强!儿子可真多,我以前还以为就那九条龙咧,我印象比较深的是五阿哥胤?跟七阿哥胤?。老五在我看来很有名士风度,言谈举止很有化外之人的风范。这个七阿哥么,我就不知道怎么说了,我对他的印象深刻仅仅是没想到皇帝的儿子也有残疾的……这个令我震惊了N久。

我有个现代人通常都有的毛病,就是毛笔字写的不行。虽然上小学时曾学过几年,但后来习惯了用钢笔水笔,毛笔怎么拿都几乎忘记了,虽然说在这种年代不识字也正常,但宫里的生活实在无聊,我又不会绣花,当然只好趁有空练练字了,记得当初十四知道我要练字时简直惊讶的半天合不上嘴,后来看了我写的字后直呼上当,说我的字简直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歪歪扭扭,落笔无神,糟蹋笔墨……真是个恶毒的小P孩!
为此我奋发图强的日练夜练,终于小有所成,哼哼哼~~~把自己最得意的一张拿了去找那小P孩准备一雪前耻,但一进小花厅就知道自己来错了。人多呀,五、八、九、十、十三也都在呢!
“哎哟,小沙包,正说的口渴呢,快去再给爷沏壶好茶来!”眼尖的十阿哥胤?看到我了,想溜也来不及了,下意识的把纸往身后藏。
“是,奴婢这就去。”
“等等,你手上那是什么?拿过来看看”小P孩十四眼神贼亮,我只好郁闷的走进去双手把我的得意之做奉上,转身去泡茶。
端茶回来时觉得大家看我的眼神怪怪地,不禁想,是不是被我的毛笔字给倾倒了?得意!
“这词不错呀,小李子,倒没想你文采这么好呢!”老五开了口,满是欣赏,受宠若惊呀,可惜词不是我写的,是曹老的东东呀!
“就是这字写的太难看了,有些字竟然还少几笔,十四也不教教。”老九可真挑剔,我这字还差么?练了N久啊!还有,我这是简体字,当然跟你们的繁体字不太一样啦。
纸还在八八手里,他脸上似有赞叹之意,对我微笑了一下,随手递给了十三,我曾经的偶像看了后也说:“女孩子家的心倒巧,写出来的东西就是不一样”
哦哦,这下子误会可大了,我是个善良诚实的人,怎么能把别人的东西说成是自己的呢?给他们换好茶后,立刻澄清:“回各位爷,这词不是奴婢写的,是以前在宫外时偶尔听别人念的,因觉得别致,是以一直记着,前儿练字,就默了出来。”
“哼,我说呢,老十四的沙包李怎么可能突然变才女了”老十喝了口茶,哼哼了几下。
“岂是绣绒残吐。卷起半帘香雾。纤手自拈来,空使鹃啼燕妒。且住,且住。莫使春光别去。”八八念了一遍“无论是谁是写的,词倒是不错呢!小李子,你练字也得加把劲儿,据十四说,你这字也是有点进步了。” 
“真的吗?谢十四爷夸奖!”我从善如流,十四果然也觉得我进步了呀,被人表扬了,心情N好的继续站着侍候。

“过几日是太子爷的生辰了,你们想好怎么送了没?”十三开了口,看起来倒是一脸苦恼。
“还能怎么送,往年如何,今年就如何呗。”老十一脸无所谓。又喝茶,郁闷,那壶刚沏的茶估计快见底了…我又要跑一趟了。
“他这生日每年都不见的怎么样,生日即是他额娘的忌日,皇阿玛每年到那一天也都不见开怀,哪有什么心思给他好好操办?”老九哼了声,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饿滴神哪,那手真纤细啊!真像一把水葱似的,美男果然连手指都跟普通人不一样。就不知道他的箭射的如何了。这手应该是弹钢琴的料呀!
“横竖咱兄弟的礼数尽到也就是了,到时去给他拜个寿,太子爷喜欢西洋玩意儿,我前阵子倒得了件,送他得了。”十四也无所谓,盯着我,微微笑了下,“小李子,去,把你上次弄的什么笋给几位阿哥带回去尝尝。”
“啊?十四爷,那笋又不是什么好东西,几位爷未必喜欢呀。”重点是我还想多留点自个儿吃呀,在宫里做一回可不容易。
“叫你去就给我动作快点!”十四怒鸟…有点气势呀…我只好灰溜溜的去拿了。
隐约听见他跟其他几位说:“这笋味道不错,我前几次吃着都很好,突然想到几个哥哥估计也会喜欢…配粥是难得的…小李子就这手艺还行……”

尽量少装的把笋弄成了五份,装在荷花找来的五个小瓷坛里,肉痛呀!在荷花一脸的好笑中,放在托盘里送了过去。十四啊,你真是个败家子!什么好东西都要送,我做一次可是很累的呀,呜。
送回来的时候突然想到也应该送四四一份,否则多没兄弟情呀!我就自做主张滴也装了一小坛,比给那几位多多了,请小禄子给四四送去了,继续肉痛……顺便也BS了自己一下,这做的不是有点谄媚,是实在太谄媚了!

我长的不漂亮,甚至可以说是很不起眼的,虽然并不丑,但在皇宫这个美女多的让你看不过来的地方,像我这种类型的,也只能算是丑小鸭了,还是那种永远也变不了天鹅的丑小鸭!在网上曾经看过清宫的宫女照片,一度也同情清朝的皇帝们,后宫全是一群恐龙!
可事实显然并非如此,老康的后宫里,漂亮MM还是很多的,汉八旗选上来的很多都水灵的让人叹息,大部份等级不高,像那些名位居高的妃嫔们,大都是各旗中的大家闺秀,有些虽然容貌一般,但从小养尊处优的,自有一番气度是我们这种平民百姓所无法比拟的。
我圆滚滚的身材也在花痴上神仙哥哥后慢慢变瘦了,终于有了点曲线,值得庆贺!果然,男色瘦身法也是可行的!就是思念的味道太难受了,我好想再见帅哥一面啊!

捧着送去给七阿哥的油焖笋,我简直要捶胸顿足了!十四这个小混蛋,自上次发神经送了那几位各一小坛后,据说刚开始那几位爷都不愿意吃,那卖相也实在难看,黑乎乎的谁看了都不喜欢呀。可在十四的拍胸脯担保下,都试了点,结果……我就成了专门给他们做这个东东的人了!命苦啊!
我明明跟他们说了做法很简单,可没人信,这票皇子们都相信调料越多味道才能越好,完全不明白食物也是要“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他们大鱼大肉的吃惯了,偶尔吃了点天然的东东,就当做什么天下美味了,结果就苦了我!在没有小费的情况下每天都在小厨房里奋斗,这奋斗的成果还不够他们这一大伙人两天吃的TT 
最可怕的还是这票兄弟消息灵通,结果谁都上十四这儿来要,不给也不行,可怜的十四也终于知道了后果严重,拍着我的肩膀郁闷极了:“小李子呀,早知道我就不多事送他们了……现在爷也大破财了……”哼!活该!谁叫你爱现的!一边郁闷去吧!我在心里恨恨的想。

这位七阿哥,平时也算是深居简出的,我压根儿对他一无所知,就是挺同情他那脚的,多惨哪!脚是残的。这次估计是老十跑去现的,结果就是他也差了个小太监过来向十四要,可怜的十四平时以大方著称,岂能不给?于是,在荷花及浅浅都无瑕分身之际,我也只得抱着这坛子笋上他那儿去了,命苦啊!
算起来,送东西这种差事,我做的还是很少的,十四这边送东西的差事都是浅浅负责的,因为她长的最体面最漂亮啦!想起浅浅我还乐,她最近可凄惨了,为啥?自从十四被指婚后,她就郁闷了,担心往后的日子,刚又凑上我们的烧笋大工程,忙里忙外的,前几天终于病了……于是,我们这边人手严重不够,十四终于有推拖的理由,大部分的人都打了回票,但七阿哥这坛还是得送。我就光荣担任了这个送笋的差事啦,呼吸着宫里的新鲜空气,我简直就要感动了,这段日子我就光围在那小厨房里了,就差没疯掉!再这样下去,我提前得成黄脸婆啦!

我跟在七阿哥的派来的方圆儿后面一路到了“修身居”,这里我也是第一次来呢。地方不大,但很清幽,几杆翠竹相当惹眼,七阿哥要是个女的,我估计可能会像林MM呢!
论理七阿哥早年就封了贝勒,又已娶了侧福晋,两三年前老康就已经为他建府了,本不该再住宫里头了,但老康似乎对这个儿子特别优厚,还是保留了他的院子,让他继续住着,估计是想就近照顾这个腿有残疾的儿子吧。
顾不得看院子里的美景,心想着快送好了东西完了事,看这天都像是快下雨了,我又只是个小宫女,没人会护送我回去的。要是淋了雨,也病了,荷花不就惨啦?一个人忙都忙晕呀。再一次郁闷十四身边的宫女太少!
“狗奴才,这么烫的茶,存心烫死我么?”还没进厅门呢,加杂着杯子破碎的声音,就听到有人在大发雷霆,吓了我一跳,真可怕啊!
“回七爷,十四爷让小李子送笋过来了。”方圆儿过去禀报了声,示意我过去。
“奴婢给七爷请安,七爷吉祥。十四爷让奴婢给您送这油梦笋过来了,说是配着小粥吃很是爽口。”眼角的余光瞄过地上的碎片,看着两小太监在小心的收拾着,我在心惊之下特别的小心谨慎,比在四四跟前还觉得可怕。
“起来吧。”还算平和的声音,我稍稍放了点心,抬头看向这个很少见到的七阿哥,犹有怒气的清瘦的脸,白皙的肤色宣示了主人并不经常外出活动,以外貌来说,他在老康的众多儿子中并不算出色。
“回去跟老十四说,费心了。”坐在软椅上的他又说了句,脸色也已平复“方圆儿,去内室把那柄小弯刀拿来,顺便把鲤鱼砚拿来赏小李子。”
“老十四前阵子直嚷着要配柄弯刀,正巧我这儿倒有,反正我无甚用处,拿去给他倒是好的,听五哥说你上次有首词写的倒别致,只是那字还欠火候。”他喝了口茶笑道:“好词也得有好字配才是,回去多练练吧。”
“谢七爷,不过,那词也不是奴婢写的,只是偶然听到记下来的。”哈,有点惭愧呢,我哪会写词啊!
方圆儿依言进去了片刻,托了东西出来。我伸头一看,那弯刀甚是小巧,刀鞘上嵌着颗珍珠,看着倒挺讨喜的,鲤鱼砚看着也甚为精巧,我行了礼:“谢七爷,如果没别的事儿,那奴婢先行告退了。”顺手接过托盘捧着。
“嗯,下去吧。有空让老十四多过来坐坐,你也来,说说还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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