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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城-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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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了斯俄达拉镇,说它是一个镇,不如说它只是一个小型聚居更准确,整个镇子只有三四十座低矮破旧地房屋,而且看起来还有许多家已经没有了人。
    肖恩让人将车停在了镇子里最大地房屋旁,这里是一个客栈。
    进入了客栈,已经有人等着了,却是一个骆驼队,大约十来人,而且都背着一种老式的长枪,虽然这些人看来个个都很强壮,但恐怕未必能够对付那个什么月亮部落。
    不过这时,莱特兄弟却从旅行车上拿出了两个长箱,江凌峰也不用铺,就知道是重机枪之类。这样的玩意儿,相信是能够派上大用场的。
    就在此刻,江凌峰才意识到,在一起来的九个人中,肖恩是领头人,翠茜博士是语言学家,干瘦老头儿莫里厄是历史学家,中年男子伯伦是建筑学家,河水是沙漠生存专家,莱特兄弟应该是武器专家,而宋晚婷虽然不能说是什么家,但可以肯定,从宋清濂那里一定学了不少地考古知识。而说起来,自己倒是最弱的一环了,好像没有什么特长,就算是搏击水浏 览 器上输入w…α…р.①~⑥~κ.с'Ν看最新内容-”平强一点儿,可是又有什么用,他就算能够打倒十来个正常男人,但对方要是有百个千个呢。更何况的是,说不定自己还在霍霍霍,霍家拳地套路招式灵活。活活活,活着生命就该完整渡过的时候,冷不防哪里飞来一颗小小的子弹,自己的生命就全部破碎消失,永远无法完整了。
    这样的念头竟让江凌峰大是羞愧,不过他很快就恢复了自尊,一个男人,要是自己觉得自己都没用,那也不用活了,最起码他的头脑还算灵活,身手还算敏捷,综合素质还不错。
    肖恩并没有让大家立刻出发,第一件事,就是让大家开始学习骑骆驼,这是行走沙漠非常重要的一节。
    有那些骆驼队的人指点,江凌峰又头脑聪明,身强力壮,学骑骆驼自然没有太大的问题,不需要太多的时间。宋晚婷也学得很快,河水自然不提,伯伦、莱特兄弟半天时间就能勉强驾御了,不过老头儿莫里厄就要慢一些,不过算他倔强坚持,很刻苦的由专人指导,反复练习着,相信一天之后就能够学会。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翠茜博士,是她证明了世界上任何的宗教意识都是薄弱的,因为她学骆驼的时候已经有四五个阿拉伯男人争着去教她,而当她骑上去的时候,连店老板都在偷窥她的乳峰随着驼峰美妙的荡漾了。那眼神甚至有些可怕,让江凌峰完全有理由相信,如果翠茜博士不是跟着这么一大群男人,准会被掳去关在地窖里当性奴,估计那对奶子是保不住了,真的会被野蛮的捏得爆乳。
    在斯俄达拉镇里呆了三天,在这三天里,江凌峰发现河水很奇怪,因为他在不停的喝水,虽然每次都喝一小口,但一直没有断过。
    其实水对于斯俄拉镇来说,也是非常的珍贵,因为整个镇子里只有一口井,而且水并不多,更有杂着泥沙的黄浊。第一天时江凌峰还很喝不惯,不过到了后来实在没有办法,也只有闭着眼睛喝下去,但不到很渴的时候,他是不愿意喝水的。河水这样做,江凌峰真不理解为什么,莫非他患了严重的失水症不成?
    不过还是店老板看出了他的疑惑,走了过来,拍着他的肩,用很标准的英语道:“小兄弟,你知道河水为什么要不停的喝水吗?”
    江凌峰摇了摇头道:“不知道。”
    店老板道:“我年轻的时候曾经去过中国,中国人对阿拉伯的人很友善,不像西方人那么傲慢,所以我来提醒你,多学学河水,到了沙漠,他就是你们所有人中最厉害的。他这么做,就是想尽可能的在身体里蓄积水份,不过大口大口的喝下去是很浪费的。”
    江凌峰奇道:“我们都带了水,需得着这样吗?”
    店老板微笑起来,道:“你知不知道河水过去叫什么,他叫穆罕默德,是后来穿越了几次沙漠,他才自己改名叫河水的。”
    江凌峰道:“他穿越沙漠都经历了些什么?”
    店老板凝望着仍然坐在凳子上慢慢吞水的河水,摇了摇头道:“他没有说,因为他几乎就不会跟人说话,不过我想他一定遇到过非常艰难非常恐惧的事,让他害怕,所以才变成这个样子。而且我听过别人说,他至少有三次都该死在沙漠里,可最后都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江凌峰瞧着河水的眼神也充满敬意了,对于从九死一生之中过来的人,他都有着无皆敬意,因为他也经历过那种等待死亡的滋味,那实在很可怕。
    所以他也拿过一个瓷碗,去倒满了整整一碗水,然后坐了下来,就坐在河水的身旁,忍受着那难闻的泥沙味,河水喝一口,他也喝一口。
    但河水却当他是空气般的不存在,双眸呆滞无神,也不知他头脑里有没有想问题。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一章 沙漠之途(2)
     更新时间:2009…11…26 13:14:39 本章字数:3149

    然而就在这时,江凌峰不注意的动了一下,碗里的水不小心淌了一些出来,但那只是很少的一部分,正顺着他的碗向下滴。
    江凌峰没有在意,这么一点水,谁会在意。
    但是,河水见到了那滴下的水,木纳的脸上顿时一变,然后竟将头伸了过来,接住了碗底的水滴,一直等到那水不再滴了,甚至还伸出舌头将最后一颗半挂在碗底的水滴舔了进去。
    他舔完了水滴,原本无神的眼睛却瞪着江凌峰,已经布满了愤怒,就像满意夫峰滴下的不是水,而是他的血一样。
    这样的动作,让江凌峰感到了怪异,也感到了太过夸张,就算沙漠里很缺水,可是用得着这样吗。
    河水的眼神让他有些毛骨悚然,所以他赶紧离开了,骑上了骆驼,在镇上小跑了一圈。
    
    出发的时间选择在第四天的傍晚,眼看着太阳昏淡下来,肖恩就让大家全部换上了阿拉伯长袍,然后骑上了骆驼。
    这个队伍中,江凌峰等一共九人,那些带着长枪的骆驼队有十三人,总计共二十二人,不过领头的就变成了河水。
    彻底进入沙漠,河水就变了。呆滞的眼睛已经有了神光,身子也在骆峰之上坐得笑挺,双唇紧闭。一脸地坚毅,那样子仿佛就是沙漠中无可替代的王者。
    那些骆驼队的队员显然对河水都很是敬服,完全听从他地安排,而河水也尽量少开口,只是用手势指挥。
    驼队缓缓的向前行走着,两个小时之后,就已经被整个沙漠包围,不过江凌峰并没有感到有什么,因为似乎这沙漠并没有传说中的那样可怕,虽然有风,但很细微,只能让沙粒微微的扬起,而就在头上,却出现了一轮明月,清幽的照着这漫漫黄沙,真是充满了诗情画意。
    江凌峰从来没有像这样在沙漠上行走过,一切对于他来说,都是那么地新鲜,那么的新奇,心里充满着难以压抑的兴奋。
    此时他忍不住向身边的宋晚婷望去,却见她已经拉下了遮挡风沙的面纱。
    沙漠之中,月光之下,有着这么一名美女,香肌腻雪,玉骨含冰,春山横黛,秋水盈波,琼鼻尖挺,樱唇如涂,宽大的长袍全然掩不住她纤细的柳腰,长细而不柔,清华而不艳,实在如月宫仙子下凡一般。
    江凌峰虽然没有看呆,但也有些发愣,翠茜博士虽然美艳,但比起宋晚婷来,她就像地上的芙蓉,但宋晚婷却是天池中地仙葩,那种清美,艳丽,是可以让男人有朝圣般感觉的。
    宋晚婷对于这样的景致,自然也很赏心悦目,不时的望着明月,又望着左右起伏的沙丘,显得大是兴奋。
    江凌峰害怕她看到自己在悄悄窥视她的社会容颜,赶紧回过了头,心中却是一叹,像宋晚婷这样的姑娘,自己的确是配不上她,也只能远远的,默默的欣赏了。
    继续行走中,却听得前面的大莱特在吼道:“我渴了,快给我水喝。”
    在从斯俄达拉镇出发之产,驼队一共准备了六十六个大皮囊的水,每人三袋,这是按三的量配地,少喝一些可以管五六天,那阿卡多米地区要走足足五天才能到,不过肖恩说河水告诉他,在路途的中间将有一小片绿洲,可以在那里取到水,三袋水已经是足够了,东西带得太多,会让骆驼地脚程变慢,影响到达的时间。要知道,月亮部落会在月圆之时彻夜祷告,这将是大家进入他们的居住地寻墓的机会。而这月圆之夜,只有六天了,也就是说,整个驼队,最多只能有一天的耽搁,而水,当然就由河水统一管理。
    听着大莱特叫渴,河水就骑着骆驼到了他那里,沉着脸道:“不行,太早。”
    他知道大莱特听不懂阿拉伯话,说的也是英语,不过惜字如金,只要表达出意思,就绝不肯多说一字。
    小莱特比大莱特要沉默些,不过这时也忍不住了,道:“什么叫太早,我们渴了,当然就要喝水,有那么多水,为什么不给我们喝,少罗嗦,快拿来,否则我要你好看。”
    他一边说着,一边晃动着手上的武器,江凌峰并没有猜错,那两个长箱子装的果然是重型机枪。莱特兄弟身上此时已经挂满了一串串小指大的子弹,很有些影视上美国英雄的形象,只是穿着长袍,骑着骆驼,未必又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河水静静的凝视着一脸凶光的莱特兄弟,过了一会儿,就忽然道:“把水分了,一人三袋,想喝的,就使劲喝吧。”
    随着他的话语,就有人取来了水,然后平均每人分了三袋。
    那莱特兄弟打开了水囊,就仰着脖子一气的猛灌,末了还抹了抹嘴,看起来真的畅快无比。
    河水看着他们,刻板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冷浏 览 器上输入w…α…р.①~⑥~κ.с'Ν看最新内容-”笑,就返身到了前面,继续带头行进。
    当走了六七个小时之后,河水就令人搭起了帐篷,竟是要开始宿营。
    此时江凌峰已经与驼队中一名叫穆罕默德会英语的中年男子搭上了话,见状有些好奇,道:“怎么要休息了,晚上凉快,应该多多赶路啊,白天大家可以在骆驼上睡。”
    那穆罕默德微笑着道:“江先生,这你就不知道了,在沙漠行走,保证充足的体力是非常重要的,等天亮了,太阳出来了,你能够在骆驼上睡,我真是佩服你。你就放心听河水的吧,在沙漠上,他就是我们的神,可以让我们保住命的。”
    过了一阵,四个帐篷就搭好了,各自分配,除了宋晚婷与翠茜博士睡一间帐篷,其余的二十名男人就挤在另外三个帐篷里睡,沙漠里昼夜的温差相当的大,每人还裹了一张毛毯。
    第一次睡在沙漠之上,江凌峰还有些不适应,翻来覆去的好久都睡不着,等好不容易有了些睡意,开始迷迷糊糊起来,却听着那些驼队的人叫起身,竟是天亮了。
    重新上了骆驼,太阳就出来了。
    沙漠的日出不可否认是极美的,火红的一轮,无遮无挡的照在一片起伏如海洋般的沙粒上,便如渡上了一层金子般的。
    可是,江凌峰对这太阳的好印象也只是很短的一段时间,没过多久,那太阳就变了脸色,开始发白发狠了,温度一下子升高起来,只短短的一个小时,江凌峰的汗水就浸湿衣袍。
    莱特兄弟顿时大骂起这太阳来,跟着就脱去了穿的阿拉伯袍子,露出了古铜色,凸结鼓动的肌肉,看来这样不但凉爽,还可以享受一下日光浴。
    不过这样的想法很快就被验证是不可行的,因为虽然世上只有一个太阳,但沙漠里的太阳实在比别处猛毒得多,像是要将整个沙漠一下子燃烧起来般的。江凌峰虽然穿着袍子,但还是感到皮肤如同被烫烤似的,脸口发闷,有一种窒息的感觉,这温度估计至少有五十度以上了,也许已达到人类可以忍受的极限,身子稍弱的人一定会晕倒。
    这时候江凌峰只担心一件事,他侧头去看了一下宋晚婷,却见她骑在骆驼上,已经蒙上了面纱,但眼眸仍然秋水含神,这才放下心来。倒是她旁边的那个翠茜博士,却不停的拿着手帕擦汗,而她的脸实在是太大了,宽大的阿拉伯长袍仍然挡不住它的高高凸起,只是脸前已经是一片水渍,如果在平时,一定会被怀疑是生了孩子后流出的奶渍。
    不过这些江凌峰已经没有心情欣赏,现在他唯一做的,就是默默的祈祷太阳大哥早点儿下班回去休息。
    不过他的祈祷看来是很不成功的,那太阳除了越来截止毒,越来越晒人,根本就没有任何要消退的迹象。
    过了三四个小时之后,沙漠里就渐渐像是死寂下来。
    再没有风了。
    哪怕是一丝风都没有。
    整个沙漠里的生命已经出现了一种晕死的状态。
    这也包括江凌峰,他此时已经被晒得头昏脑涨,思想已经被禁锢起来,只能下意识的骑着骆驼,让自己不掉下来,实在太热,水分蒸发得厉害,他已经喝掉了半皮囊水,而莱特兄弟那里,早已经一皮囊下肚了。
    而此刻,太阳又现出了另一种状态,除了发白,它的边缘还有了一些细细的毛芒。
    这时河水忽然骑着骆驼奔了回来,他一边奔,一边高喊道:“快下骆驼,大家快下骆驼,尽量将身子靠在骆驼后面,快快,大风沙来了,大风沙马上就要来了。”
    听着河水的话,众人都骇了一跳,赶紧纷纷下了骆驼,然后将身子紧紧的贴在已经下跪的骆驼之后。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二章 龙卷风(1)
     更新时间:2009…11…26 13:15:14 本章字数:3112

    又过了五分钟,天地之间,顿时就现出了一片灰暗之色。
    风,终于来了。
    开始的时候,还只是将大家的衣袍吹得烈烈作响,但很快,沙粒就被吹得飞扬而起,江凌峰的眼前一片昏茫,什么也看不见了。
    这时他听到了一股声音,宛如山崩海啸,呼号而至,那黄沙就劈头盖脸的从空中打了下来,虽然隔着衣裳,却也隐隐生痛。
    江凌峰喊了一声“师姐。”
    可是这声音一发出,连他自己都听不见,更别说宋晚婷了。
    此刻的江凌峰才明白,如果在沙漠之上,人,只能自保,要想去管别人,那是绝对无法做到的。
    风呼啸着,黄沙飞扬着,眼睛是无法睁开的,此时唯一能够的就只是等待,江凌峰只觉自己的双腿处一片沉重,他知道,那是堆积的黄沙,如果这风沙持续的时间长一些,他和骆驼就会被这沙子整个淹没,将在这沙漠之上与日月同辉与天地同寿了。
    江凌峰没有再祈祷,他只有等候,等候着死亡是否来临,对于沙漠,他这才真真切切的感到了它的可怕。
    风声一直在耳边厉响,持续了近三个小时之后,才渐渐的小了一些,等着就平静下来。
    江凌峰这才敢睁开眼睛,他这才发现,自己的身子竟已经被黄沙淹没了一半。若不是有高大地骆驼挡着,这沙漠只怕已经成了他地坟墓。
    等他从沙堆里跳将出来,却见宋晚婷她们都是一般,多多少少的都陷在了沙堆之中。而放眼四处望去,顿时一愣,因为周围的景像与风沙之前已经完全变了,过去的沙丘,已经变成了凹地,过去的凹地,却成了一个沙丘,就像是全然换了一付图画似的。
    河水面无表情的一挥手,大家就重新翻身上了骆驼继续前行,肖恩、莫里厄一行人都是面带惧色,就连那莱特兄弟也不再大声诅咒了,倒是那十三名驼队队员,都是一付若无其事的样子。
    这时那穆罕默德到了江凌峰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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