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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理论十讲-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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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不到位,导致飞机左翼的两个发动机失灵而全毁。这次空难的确切死亡人数为125人。
先看第一条报道,报告“至少死了10人”,还不及后来确切数字的十分之一,而且说事故原因不明。第二条报道告诉你,死了几十人,显然比第一条报道具体些了,但仍然说不清楚,因为还有32人下落不明。第三条报道中,仍然有模糊的事项没有搞清楚。第四条报道,清晰地交代了这次坠机事件的五个“W”,真实程度最高。
这四条新闻导语,曾经作为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新闻系的招生考题,让考生们回答新闻真实的特征是什么。结果大部分考生死板地按照教科书的说法回答:新闻每一个要素都必须真实等等,甚至有的考生说,前三条新闻都是不真实的,只有第四条新闻才是真实的。如果按照这种标准要求,我们就只有等到事情全搞清楚的时候才能报道,那你报道的东西还是新闻吗?时效就没有了。
显然,在所有新闻报道的过程中,新闻真实具有共同的特点:事实本身在发展,人们对这个事实的认识也在发展,人们对事实认识到什么程度,新闻才可能真实到什么程度。如果严格遵循“新闻必须完全真实”的要求,那么前三条新闻在细节上都有不真实的地方。然而,几乎没有人会指责这样的报道“失实”。因为绝大多数人本能地理解了新闻真实的特点。倒是我们的新闻教科书太机械了,它还赶不上普通人对新闻的理解。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种现象,我们再看一个例子:2006年国内部分媒体对红海沉船事件的报道。
这年2月初,一艘渡轮从沙特阿拉伯横渡红海到埃及,中途沉没。关于这次海难,第一天的报道,各种说法都有,有人说是恐怖袭击,有人说是遇到风暴了,也有人说是轮船的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等等。死了多少人也搞不清楚,有人说1000多人,有人说几百人。例如,《新京报》的标题是《失事前,红海有强风暴和沙尘暴》;《北京青年报》在《埃及客轮红海神秘沉没》一文中说,“红海悲剧原因不明,不排除恐怖袭击。”传媒的各种猜测也都有消息来源,导语中不是“根据某某人说”,就是“某与事件有关联的人说”。你不能说,经过后来的检验,传媒当时的报道都不真实,都该受到批评,这样传媒就没法工作了。
第二天的报道仍然比较混乱,但主题开始转向人祸,例如《北京青年报》的消息标题为《埃及海难人祸大于天灾》,这是一种不能完全得到证实的说法;《新京报》的消息则为:《客船沉没前三小时曾经发生火灾》、《失事客轮没有救生艇》。
第三天的报道又转向了,几家报纸都报道了这样的消息:《幸存者指责船长弃船逃生》(图3…1),然而第四天的报道又说:《获救船员称船长未弃船先逃》(图3…2)。同时,出现《埃及红海岸边发生的骚乱》、《数百名家属袭击沉船公司》等报道。
图3…1 2006年2月红海沉船事故第三天的报道
图3…2 2006年2月红海沉船事故第四天的报道
再后来呢?没有了。开始热闹极了,所有的媒体都是整版的相关新闻,第五天没有新闻源了,报道突然中断。我找来找去,直到5月26日,也就是三个半月后,才在《新京报》的B叠2版上找到一条二三百字的简讯:《红海沉船责任人被起诉》。
红海沉船事件死了1000多人,全世界都在关注,但是我们的媒体直到现在,仍没有后续的报道,这是我们专业新闻传播的弊病。一个事儿开头热热闹闹,到后面突然没有信息了,再没有人去采访。随后,新的事实又出现了,遮蔽了尚没有了结的旧闻。记者永远在赶浪潮,永远在赶着前面的事实。这种情况应该对媒体提出批评。作为新闻传媒,对所报道的这个事件要一直追下去,应该有个结果。
不管怎么说,这个事情再次印证了刚才提到的新闻工作的特点,事实发展到什么程度,人们对这个事实认识到什么程度,新闻才能真实到什么程度。
马克思有一段话,论证了这个道理,其核心表述便是“有机的报纸运动”。他写道:
“一个报纸记者也只能把他自己视为一个复杂机体的一个小小的器官,他在这个机体里可以自由地为自己选择一种职能。例如,一个人可以侧重于描写他从民众意见中获得的有关贫困状况的直接印象,另一个人作为历史学家则可以谈论这种状况产生的历史,沉着冷静的人可以谈论贫困状况本身,经济学家则可以谈论消灭贫困的办法,而且这样一个问题还可以从各方面来解决:有时较多地着眼于地方范围,有时较多地着眼于同整个国家的关系等等。这样,在有机的报纸运动下,全部事实就被揭示出来。”(1)
这里谈到的历史学家、经济学家,都是指报社中熟悉这些方面的记者,不是指外来的人。也就是说,一个事实能够真实地报道出来,要通过很多人从不同的角度——从历史学角度、从经济学角度、从现实状况角度来报道这个事实,最后的报道应该是比较真实的。最初的报道应该允许有所差误。
“有机的报纸运动”,从1988年起,成为我国新闻学词典中一个独立的词条,它讲的是新闻真实的特点。
任何报道都只能是对事实的一种简约的、一定程度上割断的(一个事实非常复杂,他只能从一个侧面去报道,就像一大块肉,我们只能从某一个地方咬下去,不可能一口吞掉)、扬弃的(放弃一部分和接受一部分)、概括性质的报道,不可能完全将事实原原本本地展现出来,即使电视新闻也是这样。
一位法国学者写道:
我们可以稍稍夸张地说,50位机灵的游行者在电视上成功地露面5分钟,其政治效果不亚于一场50万人的大游行。
这是电视媒体造成的一种技术上的割裂现象。这并不是说,新闻必然都是假的,而是说,我们需要经过努力,才可能做到全面、客观地反映事实的“真实”。这个真实还加了引号,你在尽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事实,但实际上不可能完完全全地做到,新闻工作的特征决定了新闻的真实是有限的。
3.新闻是否真实还取决于接受者的认同
前面是从传媒和具体报道者的角度来说的,下面我们从接受者角度来看新闻真实。
我们生活中有一句话——“信不信由你”——真实的效果是通过传—受之间的关系来完成的,传—受双方彼此信任,受方就会认为是真实的,否则相反。在新闻报道中也有这种情况,你的观点跟我是对立的,你报道的事实我总会认为不够真实。尽管在很多问题上你说的内容是真实的,他也要千方百计找理由说你不真实。在辩论中这种情况会经常出现。
有一句俗话——“真实总是以原告为条件的”。如果原告认为是真的就是真的,如果原告认为不是真的,那你们就扯皮吧,关键在于得到受众的认同。得到认同的,就会被认为是真实的。在这里,受众的主观性成为新闻真实的一种标准,尽管我们知道它不应该成为一种标准。可能在现实中就是这样,如果他信任你,即使你的报道中存在一定虚假成分,他也会认为你的报道是真实的;如果他和你的观点是对立的,即使你的报道是真实的,他也会认为是假的,你怎么说都不可能说服对方。
这种现象不完全涉及从传播角度说的新闻真实,主要涉及传播能否达到预期效果的问题。
4.选择事实时的文化背景、现实政治经济体制的影响,使得真实性难以被完全确认
我们都生活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中,而且还生活在一定的政治经济体制中,这就使得新闻真实有时候很难完全被确认。不同的体制中产生的新闻,经常发生不被对方承认的情况,有时候,甚至永远也无法确认是真实的还是不真实的,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可能到发生事实的地点去调查。
这里我引证李普曼的一段话:
多数情况下我们不是先理解后定义,而是先定义后理解。置身于庞杂喧闹的外部世界,我们一眼就能认出早已为我们定义好的自己的文化,而我们也倾向于按照我们的文化所给定的、我们所熟悉的方式去理解。
很多受众在接受新闻的时候,首先看报道者是不是他熟悉、喜欢的,如果是,他就会毫不犹豫地、不假思索地、不经检验地接受报道者告诉他的信息。我为什么经常看《北京青年报》和《新京报》?因为我认为这两张报纸比较专业,它的信息我比较相信,很多读者也是以这种心态来读报纸的。当然,作为学者,我看报纸习惯性地带着一种批判的态度,能够经常挑出报纸毛病。我不是对所有的报道都怀疑,大部分的事情还是相信了。可是后来发现,我相信的一些事儿是假的。我们往往不可能那么费劲地先理解再定义,而是先入为主一下子就接受了。
相当多的新闻被看不见的权力(政治和意识形态的、经济的、传统文化的权力)——自动地剪裁(很多问题不必上面下指令,记者编辑习惯性地自动剪裁了)、化装,原汁原味的新闻很少。说了什么,更多地意味着不说什么。传播学中“把关人”理论,从另一种角度看,意味着不说什么。没有说的,往往比说出来的更有意思。
下面我们考察一下文化背景影响新闻真实的若干情形。
第一,把新闻事实类型化(新闻其实是老故事)。
比如法治新闻,千变万化,人物、情节都不一样,但是看多了以后就会发现,这个事儿和那个事儿,除了人名、地名、时间的差别外,叙事套路是一样的,职业新闻工作往往就是这样,某类新闻的写作方式千篇一律。这种模式化的报道真实吗?
传播者选择某些故事而舍弃其他故事,将事实的叙述编入特定的叙事格式中,或偏执于某个特定的角度来叙事,强调某些细节而舍弃其他细节,这是我们常见的写作程式。新闻的架构过程,就是把事实的碎片往一个先定的框架里填充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情形不可避免,因为你总得按照一定的框架、角度去报道这个事实。现在的问题在于框架、角度变成了一种相对固定的程式,一旦这样做了,新闻还真实吗?所谓典型报道也是这样,人物的姓名、性别和年龄变化了,叙述套路,甚至语态都是一样的,总是说某人几十年如一日,一定会有带病坚持工作的情节,人物换了很多,报道套路都差不多。通过这套框架构造的故事,能说完全真实的吗?
马克思曾经引证海涅的一句话:“这是一个老故事,但永远是新闻。”(2)记者不过是改变了旧新闻故事中的可变项,保留了故事中的常项(框架结构),于是,它永远是新闻。这是真实的新闻吗?说不清楚了。不是说我们絶对不能这么做,而是说,对这种情况我们需要有深刻的理解。作为职业化的新闻工作,采访写作还真得有个框架,当你理智而清晰地意识到框架的束缚时,才可能打破传统的框架,依据具体的人和事,创造出接近真事实情新框架。
第二,新闻礼仪化。
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很多不同的事实,我们习惯性地用一个框架去套这个事实;生活中也存在着很多套路性事实,采用不同的语调和文字来叙述都难,诸如各类循环往复召开的例行会议、例行的外交活动、各级干部群众学习党政文件的场景、领导们的基层考察活动等等,换了日期、姓名、地点要素,行文几乎一样。这就造成了一种特有的现象——新闻礼仪化,这个概念是美国新闻教育协会会长凯瑞提出来的。这种情况下,内容已不再重要(一定程度上内容变成了形式本身),重要的是形式。这些例行活动,党政官员十分看重,而普通大众则希望跳过这些令人反感的东西。
早上,《北京晨报》说《市第十届党代会胜利闭幕》,到了晚上《北京晚报》又接着说《市第十届党代会胜利闭幕》;拿起广东省的报纸,标题与北京的一模一样:《广东省第十届党代会胜利闭幕》,连会场的布置,官员位置都是一样的。除了地名、人名、时间换了,剩下的连用词都一样。其实,各种活动即使存在较多的相同之处,只要认真观察和具有敏锐的新闻价值理念,仍然可以抓住有新闻价值的瞬间言论、场景,写出较好的新闻。但是现有的报道套路,将本来有些表演性质的活动变得更不真实。
第三,传媒有意无意对事实的命名、定义。
写新闻,需要对事实本身,以及事实涉及的人物和其他事项做出一定的判断、命名,与其他事件联系起来。这些很大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于是,一些复杂的社会事件被简化为“行凶抢劫”、“恐怖分子袭击”或者“虐待儿童”等,正面的有“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这样给事件“贴标签”,较为容易进入传媒的传播活动场所。这是一种职业要求。然而,如果我们做得太轻率、太随意,很可能会造成新闻的不真实。你在定义的时候,很容易绝对化,排除这一事件以其他方式进入人们视野中的可能性。实际上有些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一旦传媒简单给它定义后,就很难甩掉这个说法,在这个意义上,传媒的报道是不真实的。
例如,我们在传媒上经常看到这样的标题或行文:“盲目的民工流给城市管理带来困难”、“没见世面的乡下佬”。这种标签不可能把农民与勤劳简朴联系起来,也很难与社会生存机会不均、为生计奔波劳累的生存条件联系在一起。传媒总得给一个具体的事实定义、命名,然后才能传播具体内容。如果事实很复杂,你只能几句话把它说出来,说什么,不说什么,其实记者承担的责任很大。所以,你在给一个事实定义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尽可能说得全面一点。即使这样,不完全真实的结果恐怕也是不可避免的。
也就是说,社会认知和职业新闻工作的流程本身,会影响新闻的真实。传媒无意中每天都在表露相同的对社会意向的一种假设:所有的人都会用同样的方式(传媒对事实定义、命名的方式)看待这些事实,在现存的社会结构中,人们的差别与命运的不同只是个人的问题。传媒使用标签和语境,是对新闻进行价值判断的一部分。如果一些事件恰好被输入现成的传媒定义的框架中(诸如好人、坏人、强盗、歹徒等现成的标准),它们就可能被报道。这样,现实被“扭曲”以适应由传媒对这个世界的看法所设定的框架。
这种情况在工作中不可避免,但会造成对事实的一种曲解。比如,《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的通讯《中国铁嘴沙祖康》(图3…3),标题使用的“中国铁嘴”,便是给沙祖康贴的标签,如果其他传媒再跟着说,沙祖康就真是“铁嘴”了,即使他本人不同意,也被强行赋予了这个标签,想摘也摘不掉。当然,使用这顶帽子是传媒的好意,是个正面帽子。但是,对沙祖康也有不同的评价。比如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的洪俊浩教授来我们新闻学院讲课,特意谈到我国传媒给沙祖康贴的标签“铁嘴”。他说,外交上的“铁嘴”在国际上是反面形象。沙祖康是外交官,咄咄逼人、寸步不让的形态,不是一个外交官应该做的,这实际上影响了中国的国家形象。从国际传播的研究角度评价沙祖康,他的一些做法和言论的表达方式,不是外交官的风度,外交官的风度应该是温文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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