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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通-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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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传,无家可宅,丽以世家为称,岂当然乎?夫史之篇目,皆迁所创,岂以自我作故,一作“古”,集内屡见此语,并作“故”。而名实无准。



且诸侯、大夫,家国本别。三晋之与田氏,自未为君而前,齿列陪臣,屈身落后,而前后一统,俱归世家。使君臣相杂,升降失序,何以责季孙之八佾舞庭,
管氏之三归反坫?三晋田齐之先,犹帝纪之上世也。又当有“田齐”二字。列号东帝,抗衡西秦,地方千里,高视六国,而没其本号,唯以田完制名,原注:谓
《田完世家》也。求之人情,孰谓其可?



当汉氏之有天下也,其诸侯与古不同。夫古者诸侯,皆即位建元,专制一国,绵绵瓜瓞,卜世长久。至于汉代则不然。其宗子称王者,皆受制京邑,自同州
郡:异姓封侯者,必从宦一作“官”。天朝,不临方域。汉初不尽然。



或传国唯止一身,或袭爵才经数世,虽名班一多“爵”字,非。胙土,而礼异人君。必编世家,实同列传。而马迁强加别录,以类相从,虽得画一之宜,讵
识随时之义?



盖班《汉》知其若是,厘革前非。至如萧、曹茅土之封,荆、楚葭莩之属,并一概称传,无复世家,事势当然,非矫枉也。自兹已降,年将四百。



及魏有中夏,而扬、吴。益蜀,不宾,终亦受屈中朝,见称伪主。为史者必题之以纪,则上通帝王;榜之以传,则下同臣妾。梁主敕撰《通史》,定为吴、
蜀世家。持彼僭君,比诸列国,去太去甚,其得折中之规乎!此论于蜀未允。次有子显《齐书》,北编《魏虏》;牛弘《周史》,南记萧察。考其传体,宜曰世
家。但近或作“今”,误。古著书,通无此称。用使马迁之目,或讹作“册”。湮没不行;班固之名,相传靡易者矣。



列传第六



夫纪传之兴,肇于《史》、《汉》。盖纪者,编年也;传者,列事也。



编年者,历帝王之岁月,犹《春秋》之经;列事者,录人臣之行状,犹《春秋》之传。《春秋》则传以解经,《史》、《汉》则传以释纪。



寻兹例草创,始自子长,而朴略犹存,区分未尽。如项王宜旧讹作“立”。



传,而以本纪为名,非惟羽之僭盗,不可同于天子;且推其序事,一谓脱“事”



字。皆作传言,年从秦、汉,便是传体。求谓之纪,不可得也。或曰:迁纪五帝、夏、殷,亦皆列事而已。《史记》此三纪皆无年,子曾不之怪,问独尤于
《项纪》哉?对曰:不然。夫五帝之与夏、殷旧作“殷、夏”。也,正朔相承,子孙递及,虽无年可著,纪亦何伤!如项羽者,事起秦余,身终汉始,殊夏氏之
后羿,羿世无君。似黄帝之蚩尤。譬诸闰位,容可列纪;谓羿。



方之骈拇,难以成编。谓蚩尤。且夏、殷之纪,不引他事。纪体尊严。夷、齐谏周,实当纣日,而■古“析”字。为列传,不入殷篇。《项纪》则上下同载,
君臣交杂,多端时事,尽入篇中。纪名传体,所以成嗤。一作“媸”。



夫纪传一作“传纪”。之不同,犹诗赋之有别;而后来继作,亦多所未详。案范晔《汉书》记或作“纪”。后妃六宫,其实传也,从君之年。而谓之为纪;
陈寿《国志》载孙、刘二帝,其实纪也,用其国年。而呼之曰传。



考数家之所作,其未达纪传之情乎?苟上智犹且若斯,则中庸故可知矣。



又传之为体,大抵相同,而述者多方,有时而异。旧有“耳”字。如二人行事,首尾相随,则有一传兼书,包括令尽。若陈余、张耳合体成篇,陈胜、吴广
相参并录是也。亦有事迹虽寡,名行可崇,寄在他篇,为其标冠。



若商一作“南”。山四皓,事列王阳之首;庐江毛义,名在刘平之上是也。



自兹已后,史氏相承,述作虽多,斯道都一作“多”。废。其同于古者,唯有附出而已。寻附出之为义,攀列传以垂名,若纪季之入齐,颛臾之事鲁,皆附
庸自托,得厕旧有“于”字。朋流。然世之求名者,咸以附出为小。盖以其因人成事,不足称多故也。窃以书名竹素,岂限详略,但问其事竟如何耳。借如召平、
纪信、沮授、陈容,或运一异谋,树一奇节,并能传之不朽,人到于今称之。岂假编名作传,然后播其遗烈也。嗟乎!自班、马以来,获书于国史者多矣。其间
则有主无令闻,一作“向”。死无异一作“遗”。迹,用使游谈者靡征其事,讲习者罕记其名,而虚班史传,妄占篇目。若斯人者,可胜纪哉!古人以没而不朽
为难,盖为此也。



卷三表历第七



盖谱之建名,起于周代;一作“氏”。表之所作,因谱象形。故桓君山有云:“太史公《三代世表》,旁行邪通“斜”。上,并效周谱。”此其证欤?



夫以表为文,用述时事,施彼谱牒,旧本作“历”容或可取,载诸史传,未见其宜。何则?《易》以六爻穷变化,《经》《春秋》。以一字成褒贬,《传》
包五始,《诗》含六义。故知文尚简要,语恶烦芜,何必款曲重沓,方称周备。



观一作“睹”。马迁《史记》则不然矣。一作“夫”,属下句。天子有本纪,诸侯有世家,公卿以下有列传;至于祖孙昭穆,年月职官,各在其篇,具有其
说,用相考核,居然可知。而重列之以表,成其烦费,岂非谬乎?且表次在篇第,编诸卷轴,得之不为益,失之不为损。用使读者莫不先看本纪,越至世家,表
在一有“乎”字。其间,缄而不视,语其无用,可胜道哉!



既而班、《东》二史,原注:《东》谓《东观汉记》。各相祖述,迷而不悟,无异逐狂。必曲为铨择,强加引进,则列国年表或可存焉。何者?当春秋、战
国之时,天下无主,群雄错峙,各自年世。若申之于表以统其时,则诸国分年,一时尽见。如两汉御历,四海成家,公卿既为臣子,王侯才比郡县,何用表其年
数以别于天子者哉!



又有甚于斯者。异哉,班氏之《人表》也!区别九品,网罗千载,论世则异时,语姓则他族,自可方以类聚,物以群分,使善恶相从,先后为次,何藉而为
表乎?且其书上自庖牺,下穷羸氏,不言汉事,而编入《汉书》;鸠居鹊巢,茑施松上,附生疣赘,不知翦截,何断而为限乎?一脱“乎”字。



至法盛书载中兴,改表为注,名目虽巧,芜累亦多。当晋氏播迁,南据扬、越,魏宗勃起,北雄燕、代;其间诸伪,十有六家,不附正朔,自相君长。一作
“臣”。崔鸿著表,颇有甄明,比于《史》、《汉》群篇,其要为切者矣。



若诸子小说,编年杂记,如韦昭《洞纪》、陶弘景《帝代年历》。旧作“帝王历”。皆因表而作,用成其书。既非国史之流,故存而不述。



书志第八



夫刑法、礼乐、风土、山川,求诸文籍,出于《三礼》。及班、马著史,别裁书志。考其所记,多效《礼经》。且纪一讹“记”。传之外,有所不尽,只字
片文,于斯备录。语其通博,信作者之渊海也。



原夫司马迁曰书,班固曰志,蔡邕曰意,旧作“《东观》曰记”,非。



华峤曰典,张勃曰录,何法盛曰说。名目虽异,体统不殊。亦犹楚谓之一无“之”字。梼杌,晋谓之乘,鲁谓之春秋,其义一也。



于其编目,旧作“次”,非。则有前曰《平准》,《史记》中名。后云《食货》;《汉书》改名。古号《河渠》,《史记》中名。今称《沟洫》;《汉书》
改名,析《郊祀》《汉书》中名。为《宗庙》,《后汉》有此篇名,然非总类名,分《礼乐》《汉书》中名,为《威仪》;《隋志》之礼名《礼仪》。《悬象》
《魏书》作《天象》。出于《天文》,《汉书》中初名。《郡国》《后汉》改名。生于《地理》。《汉书》中初名。如斯变革,不可胜计,或名非而物是,或小
异而大同。但作者爱奇,耻于仍旧,必寻源讨本,其归一揆也。



若乃《五行》、《艺文》,班补子长之阙;八书中无此也,《百官》、《舆服》,谢谢承。拾孟坚之遗。班有《百官》,无《舆服》也。王隐后来,加以《
瑞异》;隐书无考,《新晋书》删去。《宋书》有《符瑞》。魏收晚进,弘以《释老》。《魏。志》末篇。斯则自我作故,出乎胸臆,求诸历代,不过一二者焉。



大抵志之为篇,其流十五六家而已。其间则有妄入编次,虚张部帙,而积习已久,不悟其非。亦有事应可书,宜别际一有“篇”字。题,而古来作者曾未觉
察。今略陈其义,列于下云。此下或注“已上总序”,或注“书志序”,皆非原文,可删也。中后同。



夫两曜百星,丽于玄象,非如九州万国,废置无恒。故海田可变,而景纬无易。古之天犹今之天也,今之天即古之天也,必欲刊之国史,施于何代不可也?



但《史记》包括所及,区域指世代言。绵长,故书有《天官》,读者竟忘其误,榷而为论,未见其宜。班固因循,复以天文作志,志无汉事而隶入《汉书》,
寻篇考限,睹其乖越者矣。降及有晋,迄于隋氏,或地止一隅,或年才二世,而彼苍列志,其篇倍多,流宕忘归,不知纪极。方于《汉史》,又孟坚之罪人也。



窃以国史所书,宜述当时之事。必为志而论天象也,但载其时彗孛氛祲,薄食晦明,裨灶、梓慎之所占,京房、李郃之所候。至如一作“于”。荧惑退舍,
宋公延龄,中台告诉,晋相速祸,星集颍川而贤人聚,月犯少微而处士亡,如斯之类,志之可也。若乃体分濛澒,色著青苍,丹曦、日也。素魄月也。之躔次,
黄道、日行之道,紫宫紫微宫垣。之分野,既不顶于人事,辄编之于策书,故曰刊之国史,施于何代不可也。其间唯有袁山松、著《后汉书》。沈约、著《宋书
》。萧子显、著《南齐书》。魏收著《魏书》。等数家,颇觉其非,不遵旧例。凡所记录,多合事宜。寸有所长,贤于班、马远矣。



伏羲已降,文籍始备;逮于战国,其书五车,传之无穷,是曰不朽。夫古之所制,我有何力,而班《汉》定其流别,编为《艺文志》。论其妄载,事等上篇。
《续汉》已还,祖述不暇。夫前志已录,而后志仍书,篇目如旧,频烦互出,何异以水济水,谁能饮之者乎?



且《汉书》之志天文、艺文也,盖欲广列篇名,示存书体而已;文字既少,披阅易周,故虽乖节文,而未甚秽累。既而后来继述,其流日广。天文则星占、
月会、浑图、浑天。周髀盖天之流,艺文则四部、《七录》、《中经》、秘阁之辈,莫不各逾三箧,自成一家。史臣所书,宜其辍简。而近世有著《隋书》者,
乃广包众作,勒成二志,骋其繁富,百倍前修。非唯循覆车而重轨,亦复加阔眉以半额者矣。



但自史之立志,非复一门,其理有不安,多从沿革。唯艺文一体,古今是同,详求厥义,未见其可。愚谓凡撰志者,宜除此篇;必不能去,当变其体。近者
宋孝王《关东风俗传》赤有《坟籍志》,其所录皆邺下文儒之士,雠校之司。所列书名,唯取当时撰者。习兹楷则,庶免讥嫌。语曰:“虽有丝麻,无弃营蒯。”
于宋生得之矣。



夫灾祥之作,以表吉凶。此理昭昭,不易诬也。然则麒麟斗而日月蚀,鲸鲵死而彗星出,河变应于千年,山崩由于朽壤。又语曰:“太岁在西,旧作“丑”,
误。乞浆得酒;太岁在酉,贩妻鬻子。”皆贴气数说,则知吉凶递代,如盈缩循环,此乃关诸天道,不复系乎人事。



且周王决疑,龟焦蓍折,宋皇誓众,竿坏幡亡,枭止凉一作“梁”,一作“京”,并非。师之营,鵩集贾生之舍。斯皆妖灾著象,而福禄来钟,愚智不能知,
晦明莫之测也。然而古之国史,闻异则书,未必皆审其休咎,详其美恶也。故诸侯相赴,有异不为灾,见于《春秋》,其事非一。



洎汉兴,儒者乃考《洪范》以释阴阳。其事也如江壁传于郑客,一作“谷”,误。远应始皇;卧柳植于上林,近符宣帝。门枢白发,元后之祥,桂树一作
“梓柱”。黄雀,新都之谶。举夫一二,良有可称。至于蜚蜮蝝螽,震食崩坼,陨霜雨雹,大水无冰,其所证明,实皆迂阔。故当春秋之世,其在于鲁也,如有
旱雩钟侯,螟■伤苗之属;是时或秦人归摇蛎兔螂③ト氤蚪⒊雌浮=猿执撕闶拢Ρ司陶鳎饣蜃鳌皶F”。穹垂谪,厥罚安在?探赜索
隐,其可略诸。



且史之记载,难以周悉。近者宋氏,年唯五纪,地止江、淮,书满百篇,号为繁富。作者犹广之以《拾遗》,加之以《语录》。况彼《春秋》之所记也,二
百四十年行事,夷夏之国尽书,而《经传集解》杜预注本。卷才三十。



则知其言一无“言”字,所略,盖亦多矣。而汉代儒者,罗灾眚于二百年外,讨符会于三十卷中,安知事有不应于人,应而人旧作“人而”。失其事?何得
苟有变而必知其兆者哉!



若乃采前文而改易其说,谓王札子之作乱,在彼成年;原注:《春秋》成公元年二月,无冰。董仲舒以为其时王札子杀召伯、毛伯。案今《春秋经》,札子
杀毛伯事在宣十五年,非成公时。夏征舒之构逆,当夫昭代;原注:《春秋》昭公九年,陈灾。董仲舒以为楚庄王为陈讨夏征舒,因灭陈,陈之臣子毒恨,故致
火灾。案楚庄王之灭陈,在宣十一年,如昭九年所灭者,乃楚灵王时。且庄王卒,恭王立,恭王卒,康王立;康王卒,夹敖立;夹敖卒,灵王立。相去凡五世。
楚庄作霸,荆国始僭称王;原注:《春秋》桓公三年,日有食之,既。京房《易传》以为后楚庄称王,兼地千里。案自武王始僭号,历文、成、穆三王,始至于
庄,然则楚之称王已四世矣,何得言庄始称哉!



又鲁桓薨后,世历庄、闵、釐、文、宣,凡五君而楚作霸,安有桓三年日食而应之邪?高宗谅阴,毫都实生桑谷。原注:《书序》曰:“伊陟相太戊,毫有
桑谷共生。”刘向以为殷道衰,高宗承弊而起,尽谅阴之哀,天下应之。



既获显荣,怠于政事,而国将危亡,故桑谷之异见。案太戊崩,其后嗣有仲丁、河亶甲、祖乙、盘庚,凡历五世,始至武丁,即高宗是也。桑谷自太戊时生,
非高宗事。高宗又本不都于毫。晋悼临国,六卿专政,以君事臣;原注:董仲舒以为成公十七年六月甲戍朔,日有食之,时宿在毕,晋国象也。



晋厉公诛四大夫,四大夫欲杀厉公。后莫敢责大夫,六卿遂相与比周专晋,国君还事之。案《春秋》成公十二月丁巳朔,日食,非是六月。鲁僖末年,三桓
世官,杀嫡立庶。原注:《春秋》釐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陨霜,不杀革。



刘向以为是时公子遂专权,三桓始世官,向又曰:嗣君微,失秉事之象也。



又釐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刘向以为釐公末年信用公子遂,专权自恣,至于杀君,故阴胁阳之象见。釐公不悟,遂终专权。后二年,杀子赤,立宣公。



案此事乃文公末世,不是釐公时也。遂即东门襄仲。赤,文公太子,即恶也。



斯皆不凭章句,直取胸怀。或以前为后,以虚为实;移的就箭,曲取相谐;掩耳盗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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