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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闺秀-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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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燕老三和他媳妇儿都出去了,而店里的其他人又大多趴在门口和窗户看热闹,谁也没注意到底是哪个不要命的顺走了燕老三的包袱。
其实这小贼也笨,一看燕老三夫妻两个的打扮也就知道,这两口子包袱里能有什么好东西?估计就是几件破衣服了不起了,能值几个钱?
不过这次很多人都猜错了。燕老三包袱里还真有些好东西!
那小贼离开小饭馆后就摸到码头边一间仓库后面,抖开了燕老三的包袱。
里面除了夫妻两人的几件破衣服,意外的在衣服里面还包着几根骨头和几块树皮。那小贼初时一愣,随即便瞪大了眼睛。放在包袱中间的骨头,能是一般的骨头么?看这形状,应该是胫骨,再看大小……难道是虎骨?
那这树皮……小贼凑到鼻子下面闻了闻,果然有一股药味儿。这也是药材?
小贼立即欢喜地往最近的药材店跑去。
“老板,你们收虎骨不?还有这……”
“小子,胆子不小啊!”
“啊,大,大哥,不,好汉饶命!好汉饶命……”
小贼原本的喜悦立即被恐惧替代,那双手环胸的络腮胡子,可不就是先前在小饭馆里吃饭,后来出去跟人打架的燕老三么?
小贼不但乖乖地将自己顺走的包袱交了出来,还将自己兜里的几十个大钱都赔了出去:“这位好汉,是小的有眼无珠,一时财迷心窍顺走了好汉的包袱……”
燕老三也是在江湖上讨生活的人,也没跟这小贼计较。他大手一伸,拿回自己的包袱,收下那小贼赔罪的五六十个铜钱,哼了一声道:“不是谁都跟老子一样好说话的,小子还是找个正经营生做吧!好手好脚的小伙子,做什么不能填饱肚子,非要做这个?”
说完,他也不管那小贼听进去没有,带着自己的东西去城里的云来客栈找媳妇儿去了。
“芸娘,我回来了!”燕老三高兴地走进客栈,却一下子怔了。
“你们怎么在这儿?怎么?不服气?要再打过?”燕老三缓缓走过去,目光迅速在这小客栈里扫了一遍。他媳妇儿呢?
凌云起身抱拳道:“在下凌啸云,久仰燕大侠英明,奈何之前相见却是误会重重,特来赔罪。”
燕老三一听凌云的名字,眼底的怀疑之色尽去,不禁哈哈大笑道:“我倒是谁有这么一身好功夫,居然能让老子吃亏。原来是俊面飞鹰凌啸云,兄弟归隐江湖两三年了吧?今日在此不打不相识,倒是难得,幸会,幸会!”
凌云也在江湖上混了几年,闯出了一个俊面飞鹰的名号,不过,他对“俊面”二字其实深恶痛绝,可惜这名号是江湖朋友给的,他想换一个都不成。
但俊面飞鹰在江湖上虽然算不得最出名的那一类人,却从来没有负面传闻,都说这位游侠虽然经常冷着一张俊脸,但为人却是恩怨分明急公好义的,江湖白道上但凡与他相识的,没有不夸赞的。
“燕大哥,东西可追回来了?”江湖人不拘小节,既然燕老三开口称兄弟,凌云随即也称呼一声大哥,立即拉近了距离。
“取回来了!”燕老三将提在手中的包袱举起来一晃道,“原本这包袱里不过几件换洗衣裳,不值几个钱,但里面还有给祖母的药,却不能不找回来。”
凌云随即善解人意道:“燕大哥先回房看看嫂夫人,咱们兄弟等会儿再好好喝几杯!”
“哈哈哈哈,这话大哥我爱听。兄弟你稍坐,我去去就来。”燕老三将包袱送回房,见媳妇儿好好的在房里,便换了一套衣服,打了声招呼,便又出门来寻凌云喝酒。
“燕大哥!”
“凌兄弟!”
“燕大哥,今天都是在下的不是……”
“不说了不说了,既然说了是误会,那就肯定是误会。再说了,之前是不认识,早知道是俊面飞鹰凌兄弟,哥哥我肯定也不会跟那小兄弟动手。对了,那小兄弟的伤不要紧吧?”
“那小子活该!谁让他不把事情弄清楚就随便跟人动手的?不过燕大哥,你得听兄弟把话说完。”
燕老三点点头。虽然他相信今天的事情肯定有误会,但凌云一上来就动手,还是与他之前的名声有些相悖。
“首先兄弟得给燕大哥坦白,先前那小子是我调教出来的护卫。兄弟这次是护送我家公子和少奶奶去余杭的。那小子把燕大哥当成有意惹事的仇家了,不瞒燕大哥,兄弟我一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
燕老三释然地点点头道:“我就说嘛,为他娘的一点樱桃,有必要这么激动么?”
凌云点点头,再次致歉并解释道:
“还有嫂夫人,也实在是抱歉得很。燕大哥你不知道,去年我家少奶奶在街上看到一位动了胎气的孕妇,好心将人送去医馆,谁知那孕妇竟然是假的,最后把人掳走了……为此,我家少奶奶可是吃了不少苦头。所以,今天看到嫂夫人大着肚子,兄弟我第一个念头却是在怀疑嫂夫人这肚子到底是真是假……”
燕老三恍然大悟。难怪先前自己媳妇儿出来,这凌兄弟居然拉着他后退了几步,明显是一副防备的模样。估计后来还是看他媳妇儿真不会武功,这才开始怀疑是误会。
事情说清楚了,燕老三心里的最后一点芥蒂也没有了。只不过想着凌云竟然给人做了护卫,他还是很意外。
凌云再问:“嫂夫人可还好?刚才没吓倒她吧?要不要请个大夫看看?”
燕老三摇头笑道:“兄弟放心,你嫂子好着呢!她身体结实,这点惊吓不算什么。倒是兄弟你淡出江湖,原来是找到了好差事。”
燕老三没有直接问凌云的主家是谁,也没有讽刺他自甘堕落给人做了奴仆。人各有志,江湖上的人,给权贵当护卫的人不少。
凌云先掏出两瓶药来递给燕老三道:“一瓶外用,一瓶内服,这是兄弟我的歉意,燕大哥千万别推迟。”
燕老三接过药瓶子打开闻了闻,随即便赞道:“好药!兄弟这份心意,大哥我就收下了。”
这时,卫七提着一个用白布遮着的小篮子过来道:“燕大侠,之前都是晚辈失礼。这是在下刚刚在城里找到的,我家少奶奶留下一半,这一半让送来给嫂夫人赔罪。”
卫七掀开白布,里面有估摸一两斤的樱桃。颜色橘红,估计刚刚能吃。
燕老三也不是那等婆婆妈妈的人,既然自己媳妇稀罕这个,人家又送了来赔礼,自己不收反倒不好。他当下接过来,拍着卫七的肩膀道:“小兄弟功夫不赖!替我谢过你家少奶奶。”
凌云笑着解释道:“我家少奶奶也是怀着身孕,一会儿想吃这个,一会儿想吃那个,就这樱桃,估计不得多酸呢!也就怀孕的女人才吃得下。”
燕老三一听,好似找到了知音一般拍着大腿道:“兄弟这话说得不错,可不就是这样嘛!这女人怀了孩子,可真他娘的烦人,可是你不管还不行……”
“呵呵,燕大哥,你先将樱桃给嫂夫人送去吧!咱们等会儿接着喝酒。”凌云之前听了燕老三的江湖传闻就觉得此人不错,可以招揽过来为太子殿下所用。如今亲眼见过人,又交了手,倒是越发心动起来。
凌云毕竟要负责情报收集和护卫训练等工作,不能时时刻刻都跟在杨彦身边,若有燕老三这样一个高手作为近身护卫跟随在殿下身边,他没亲自跟在太子身边的时候也能放心得多。
却说燕老三将樱桃拿到厨房去洗了,再给媳妇儿送到房里,只见芸娘正坐在窗户下面给自己缝补今天打斗划破的衣裳,心里只觉得异常的幸福。只可惜,自己没本事,不能让她享福,反而跟着自己吃苦受累。
“你急什么?等我晚上洗了明天晾干了再补不迟。来,这是人家送的樱桃,你尝尝。”
芸娘抬头睨了燕老三一眼道:“你手劲大,我要是不先补好,你晚上还不把一个小口子洗成大口子?”
燕老三呵呵地傻笑两声,端了樱桃过去,将衣服收走,把装樱桃的盘子放在她手上。
芸娘吃了一个,不禁皱着眉道:“呀,好酸!”
“酸的?那就不要吃了!”燕老三走过来就想将盘子取走。
芸娘拦住他道:“酸的才好吃呢!”
燕老三故作不悦道:“女人就是麻烦!”但眼睛里却满是笑意。
“我去大堂里跟凌兄弟喝酒了,你有事到前面叫我就是。”
“你今天才受了伤,少喝点酒!”
“知道了,知道了……”
来到大堂里,凌云已经点了酒菜等着他了。
燕老三坐下来道:“凌兄弟,久等了。”
“燕大哥何必客气?咱们今天也是不打不相识,燕大哥,兄弟敬你一杯!”
“好,干杯!”
……
“不知燕大哥和嫂夫人这是要去哪儿?”
“越州(即绍兴),你嫂子娘家在那儿。我父母早亡,家里也没什么亲人了,去年年度带着你嫂子回去拜祭了一下祖宗,不想她有了孩子,害喜害得厉害,这才拖到现在才出发,以后我打算就在越州住下了。”
“哦,不知燕大哥以后打算作何营生?”
“等回去再说吧!活人难道还能给尿憋死?实在不行,老子就杀猪去!”
“燕大哥,以你的本事,没必要如此辛苦吧?只要大哥你愿意……”
“凌兄弟不必说了。想我燕老三在江湖上混了这么多年,向来自由自在,不喜受人管束,更不耐烦向那些有权有势的人低头,兄弟的好意为兄心领了。”
凌云还当他喝醉了呢,原来没醉。他话都还没说出口呢,人家就明白了。不过,既然人家不愿意,他自然也不好勉强。
“是兄弟逾越了,还请燕大哥不要怪罪才好。实在是兄弟佩服燕大哥的功夫,所以才想着,嘿嘿……”
“凌兄弟不要多心,我燕老三向来是个直来直去的人。不是我信不过凌兄弟,而是如今有了家室,再不能像从前那样亡命江湖了。”
凌云点头道:“这个,兄弟自然明白。燕大哥要是不嫌弃,不如搭我们的船吧。我们船上有大夫,我家少奶奶也是孕妇,还整天捣鼓什么胎教。说孩子在肚子里就要开始教起,这样生下来才更聪明。我家公子和少奶奶都是极好的人,就当是交个朋友。容兄弟说句自大的话,燕大哥要是能与我家公子和少奶奶相识,绝对不会后悔的!”
“哦?”燕老三考虑了一下,问道,“我相信凌兄弟的人品,既然是凌兄弟如此推崇的人物,想来这位公子应该不是普通人。不知这位公子是江湖中人还是官场中人?”
凌云摇头道:“我家公子现在正在研究一种机器,说装在轮船上,以后逆水行舟也不用人拉纤了。”
燕老三惊讶了一下,还真是没有想到。
“原来这位公子是一位杰出的工匠?”燕老三立即拍着凌云的肩膀道,“既然不是江湖中人,也不是官场中人,那我燕老三还真想要结识一下这位公子!”
要说江湖人除了佩服比自己武功高的人,能让他们从心底里尊重的就是这种靠手艺吃饭的杰出的工匠了。
“好!燕大哥,兄弟跟你保证,你一定会喜欢我家公子和少奶奶的!”
“咳咳,我说凌兄弟,你总是提你家少奶奶,也不怕你家公子听了多心?”这话其实燕老三早就想说了。
“哈哈,不要紧。燕大哥不知道,兄弟我之所以总是提我家少奶奶,是因为她跟我家公子一样,都是值得尊敬的人!而且,我家公子也不是看不起女人的人。他不但尊重女子,也尊重所有那些靠自己劳力吃饭的人。哪怕是像这样的小二,在我家公子眼里,那也是值得尊重的。”
说着,凌云随意地指了指正在麻利地扫地的店小二。
“哦?还有这样的人?”到现在,燕老三才真的有些好奇了。这位让俊面飞鹰如此推崇的公子,真的有这样好?
不过,当初在江湖上也有不少人想招揽俊面飞鹰,最后都无果。据说,这位凌兄弟虽然急公好义,好交朋友,但也自有一股子傲气在,一般人只怕还真的不能折服他。
嗯,他要去见识一下这位与众不同的公子!
“好,不如我们现在就去?”燕老三主动道。
第199章 巧遇
午饭后,杨彦带着安然坐上马车进入内城,在预订好的客栈里住下。两人睡了个午觉,半下午的时候才起床重新梳洗换了衣服出门。
他们要去据说是徐州最好的酒楼“天外天”用晚饭,而天外天距离他们居住的福运客栈并不远,他们打算走路过去,顺便逛一逛徐州的街道和店铺。
这些天在船上,杨彦一行人都打扮得很低调,如今要出门,就打扮得更低调了。
四月初,天气已经很暖和了,特别是他们不断南下,气温也是逐渐升高。安然内穿月白色细葛布的衫子,外罩蓝色绣点点杏花的比甲,下面是一条杏色绣蓝色鸢尾花的八幅裙。
这样清雅宁静的颜色让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成熟了些,有一种沉静娴雅之美。再戴上帷帽,白色软烟罗一直垂到肩上,使她的容颜若隐若现,不过她透过这软烟罗看外面却是清清楚楚的。
杨彦带着安然出行,自然是前后左右都有人保护着,外人根本就靠不过去。杨彦牵着安然的手,走得很慢,就当是每天的散步了。
一路上,除了饭馆酒楼茶楼这一类店铺,其余的店铺他们都要进去看一看,问一问价格。物价反应了一个城市的综合水平,作为上位者,了解一下民生是很有必要的。
王静妍是难得出门一次,对于逛街可是向往已久,看什么都稀奇。她本来是想拉着安然一起逛的,但见杨彦牵着安然的手,那样亲密,她就不好意思过去了。好在还有堂兄王锦文在,多少能陪着她。
走过几家店铺以后,他们一行人走进了一家成衣铺子。
前面是男装,后面是女装,另一面是各类布匹。
没有女人不喜欢漂亮衣服的,王静妍一进门,就欢喜地去看女式的衣服。这家成衣店很大,高中低档男装女装各类衣服都有,另外还卖布匹。
王锦文自然是不好意思去看女装的,便走到另一面去看男装。
女人挑衣服,男人一般都不好意思看,不过杨彦显然是男人里的异类。
他直接带着安然往女装这边走去,细细地将店铺里的所有女装都看了一遍,挑了一件月白色绣牡丹的比甲出来,在安然身上比了比,笑道:“我看这件衣服还行,要不要试试?”
安然的衣服即便现在出于“微服出行”的需要,用的布料和颜色不太好,但款式做工都是极好的,一般的衣服他还真看不上眼。不过这件比甲,倒还算有些特色。
老板娘在一边见了,立即赞道:“哎哟,这位公子眼光真好!看看这绣花,可是咱们徐州城里独一无二的!少奶奶穿上这衣服一定好看!”
安然看上面的绣花居然是根据自己刊登在大隋之音上的牡丹锦鸡图绣的,牡丹从左肩上伸展出来,锦鸡在右下方遥望着在牡丹上飞舞的蝴蝶。。
这件比甲的构思选得好,绣工也极为不错。安然一见就喜欢。
“试就不用了,买回去洗了明天试试。”
“好!”杨彦直接将衣服交给剑兰,这才对老板娘道,“多少钱?”
“公子一看就是大富大贵的人,真真是气派。呵呵,这衣服不算贵,公子您给十两银子就行。”老板娘一看杨彦这架势,要是不知道宰他,那就真的是傻瓜了。做了这么些年的生意,倒是难得看到有男人主动帮女人选衣服的呢!
十两银子,普通的五口之家就是在县城里也足够能生活一年了。但你要说很贵,也确实算不上,可是花十两银子买一件杭绸绣花比甲,却绝对是天价了。安然估计这衣服的正常价格应该在一两银子左右。
安然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对老板娘道:“老板娘,做生意可不能这样宰一个是一个。你说个卖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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