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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合-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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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雷裕,比我高一届,他女友是我们班的班花,上课时坐在我前排,和我的同桌顾铭是老乡。
据说,他们的相识过程也是接新生那种老梗,而我认识他却是在学生会纳新的会议上。那时,他还不是体育部的部长,但大概已经是内定了吧,常看到他跟在我们班的带班学长身边。
他并没有小说中的那些学长那样帅,个子不算高,加鞋底也就一八零的样子,长得也不很壮实,T恤穿在身上有种在飘的感觉,但就这样的他,却让我一眼就记下了。
那之后,我递了入体育部的申请书,虽然我在这方面并无特长,应该说,我其实是个运动白痴吧。不过这不要紧,每个部总是需要些打杂的人。
班花也进了体育部,她人长得漂亮,又开朗活泼,很自然的后来成了经理人。
十点多的时候,狼又敲了过来,问我在做什么,我说在画图,他问我画什么,我说画一个人,一个我喜欢的人。
这次他没回得很快,而是等我洗漱完准备关电脑时,他才回了一句,是个帅哥吧?
我想他终于是明白了我昨天的话,大概也是挺难接受这种事的吧,不过,他今天还能跟我像之前那样聊天,我觉得这样已经很好。
我说,不帅,就是个普通人而己。他说,那画完要记得发出来看看,好久没看我画的图了,我说好啊,到时候吓死他们。
我画图都很慢,一般半个月或一个月才能画个人出来,并不是因为画的动作慢,主要是因为我是个注意力很难集中的人,我会一边盯着群消息,一边画上几笔,今天摆弄了几个小时,现在也就一个轮廓而己。
作者有话要说:
☆、我病了
十点半准时睡觉,这是我一直以来保持的良好习惯,很多人羡慕我睡眠好,连带着皮肤都好,可狼却说我这种规律的作息时间像个行将就木的小老头。
其实,我也不想,只是呵欠连天地坐在电脑前,我真的不知道该项做些什么。
睡前写日志也是我的一个习惯之一,我习惯把心情写出来,也许,我只是希望能有人懂那些所谓的万千风情吧。
今天有人问我,怎么也开始隐身了...
是啊
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就这样了,下班回家就挂的QQ
一直隐身到下线...
记得以前是最讨厌隐身的人...
那时候时间太多,想找个人聊天,可是没有人理会...
QQ版本正好可以看隐身...发出的信息没人回,生气是正常的...
现在重新下了个QQ,不能再看隐身了...
可我,也学会了隐身...
记得有看过一篇文章,”你的QQ为谁隐身”
隐身大概是为了躲人吧..
我更想知道,我的QQ该为谁上线呢?
那个小小的头像,是亮是暗,能带动谁的牵挂呢?
又有谁期待那个小小头像的跳动???
还有谁因为那头像的暗淡而失落呢???
……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答案,就是没有答案...
——————————————XX年10月20日
第二天上午醒来的时候,状况很糟。鼻子里火烧火燎,稍稍动动脑袋就天旋地转的,耳朵里还充斥着刺耳的鸣响,我只能闭着眼躺着不动。可时间久了,总得喝水上厕所,没成想挣扎着起来了,还没走几步就有想吐的感觉,然后也顾不上那天花板转不转,直接冲到厕所吐了起来。
每次老毛病一犯,我就要在心里狠狠地把这该死的秋天咒上百八十遍,然后发誓等以后有条件了,一定要去个只有夏天的地方定居。
吃不下东西,喝了点水,在床上一直躺到下午两点多,才感觉好了些。勉强到外边吃了点东西,又拐到了附近的诊所。这诊所的医生都认得我了,一到季节变化时,我就准往这跑,然后拎着一堆药剂回去,还好这些药都不苦,不然打死我也不吃。
回宿舍时,宿舍还是没人,舍友又和他的小女友爬山去了,这是他们每周的必休课,我觉得我也该多煅炼一下,可是,早起这种事我真做不到,而且,当电灯泡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会羡慕成双成对的人,觉得自己不够现实,什么爱啊情啊的,不过就是两个害怕寂寞的人凑在一起取暖罢了,也想过随便找个人,能陪着自己就好,可就是学不会将就。
偶尔生病了,偶尔想说说话,偶尔情人节,就会郁闷那些曾经说喜欢我的人都死去哪了,需要的时候,一个都没有。
吃完药,嘴里总有股子药味,干干苦苦的。我翻出半包大白兔,打开电脑,边开QQ边剥着糖纸。
QQ里有狼的留言,像是在回复我昨天的日志,他说,“会有答案的,如果有一天不能看到你亮着的qq,当然会好牵挂。”
只简单的一句,也让我心里暖暖的,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还是有朋友的。我对他回了个谢谢,便又戳到空间里去回复其他朋友的回复。
每天看到大家都会来看我写的日志,心里就觉得挺充实,看他们跟着一起吐槽,然后一条条的回复,感受自己依然存在的事实。
不知道算不算悲哀,我现实生活中没什么朋友,朝夕相处的同事也不过是淡如水的关系,上班便是朋友,下班就不再联系,如果哪天离职了,估计也就从此是路人了吧。
狼似乎天天都对着电脑的样子,每次总能很快地回复我。他问我最近怎么了,看起来情绪不太好。
我说,我病了,人不舒服,连带着心情也不顺畅,真正是心雨天也雨了。他让我要多喝些水,排排毒,就能好得快些。
我望着旁边那个空了的大水杯,有些无奈,那诊所的药费虽不贵,可开得真不少。我吃药不像别的人那样,一大把抓进嘴里,一口水就全下去了,我得一颗一口水的吃,这是小时候的习惯,到现在还一直改不了,我也挺头痛,也试过多几颗一起,可一多就吐,遇到大点药片,还得掰成两半才能入口。
而且我怕苦,医生开的大多是冲剂,这也就造成了,我每吃一回药,就能一次喝足一天的水,也不知道这算不是好事。
作者有话要说:
☆、就是我的人了
水喝得太多,饭本根本吃不下,舍友的小女友晚上炖了鸡汤,据说喝了对感冒有好处,我就腼着肚子喝了两碗。
我对补品或是只要对身体有益的东西向来是来者不拒,哪怕它再难以下咽,我也会想办法塞下去。我也时不时的会用医保卡刷些钙片和维生素什么的,可吃得再多,生病这种事还是无法避免。
狼发了一个文件给我,他说,那是他和朋友去玩时拍的照,他挑了一些不错的做成了电子书,发给我一起分享下。文件挺大的,估计得传上几个小时,而且我们租的是校工楼,校园网,网速渣,再小也得需要不少时间。
文件以十几KB每秒的龟速传送着,我边和群里的朋友们聊着天,边打开PS继续未绘完的图。
和雷裕真正接触也是在秋天,那之前,我认得他,他却不认得我。那时,他正在追我们班的班花,蔡方燕。
我很难记住人,见过一两面的人,我几乎记不下。便是认识许久的人,若是分开数月,重见时,我也不能确定会不会认错人。所以,即使与班上的同学相处已经两个月了,我依然还有许多人认不得,包括蔡方燕。虽然她长得很漂亮,但对于我这个对女人没兴趣的男生而言,她也不过就是个看起来不会吓到人的女生而己。先前一直听到有人叫她方燕,我还以为她姓方,后来顾铭告诉我,她姓蔡。
雷裕常常来我们班上晚自修,坐在班花后排,也就是我白天上课坐的位置,但我们却并没坐在一起,因为晚上我会坐到教室的最后一排,趴在桌子上打瞌睡。
记得那天,我照常趴在桌上睡觉,耳朵里塞着MP3,声音开得老大,以避免顾铭他们那些没营养的话题吵到我。睡得正酣,被顾铭推醒了,他给了我半个烤地瓜,金灿灿的,冒着热气。
诱人的香味勾起了我的馋虫,也没问他哪弄来的,逮着了就下口,刚吃两口,一本书拍在我头上,然后听到一个声音说,纪检部来了。我一惊,赶紧将手中的食物放低,用桌子挡住。抬头一看,才赫然发现雷裕坐在我前面,一脸坏笑地看着我。
他好像说了什么,我没听见,就见他抬手靠近我,我以为他还得给我来一下,就下意识的往旁边一躲,正好跟顾铭的脑袋碰上,嘭的一声,我戴着耳塞都听见了,引得旁边一群人偷笑。
雷裕笑了一会,才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打了个手势,我这才明白他刚才是想把我的耳塞摘下来。
他说,〃早就听说这班上有个睡神,上课睡,下课睡,白天睡,晚上睡,以为是头猪呢,没想到这么逗。你该不会是高中那会天天悬梁刺股的,从没睡过觉,现在来补的吧?〃
看到他,我心里有点紧张,因为那会,对他已经有好感了。本来吧,他跟我说话,我该欣喜若狂,该没话找话地套他一堆事,该小小地表现一下自己,可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我竟只对他笑了笑,戴上耳塞,猫下头,继续啃那个没吃完地瓜。
我觉得,我这人就是贱,越是喜欢一个人,就越是不敢靠近,人家若是靠近我,我反而会想方设法躲得远远的。
看我没理他,他好像有点不高兴,毕竟是学长,又是下一任的体育部长,来这上自修,周围的人哪个不围着他的,遇到我这冷头,挺拉面的。趁我脸正埋在桌下,他又用书敲了下我的头。
我抬起头疑惑地看着他,他不耐烦地又指了下耳朵,等我摘下耳塞,他扬了扬下巴说,〃吃那么欢,知道谁给的不?〃
我自然地看向顾铭,他朝我嘿嘿一笑,说,〃不是我的,是学长给的。〃
把最后一点塞进嘴里,看了一眼从前面转过身子来的人,我淡淡地说,〃哦,为了追班花来套近乎的。〃
他并没有生气,扬了下眉毛,有点张狂的说,〃吃了我的东西,就是我的人了,以后在体育部跟着我混,我罩你们。〃
我说,〃你又不姓罩又没胸罩,怎么罩。〃
他噗的一声笑了起来,说,〃我妈姓赵,成不?还以为你都睡傻了呢,没想到挺逗的。考虑下,跟着我有烤地瓜吃哦。〃
说完抬着卷成卷的书敲过来,我用手挡了,然后没再理他,戴上耳塞,趴下去继续睡觉。其实,那之后我并没再睡着,因为我的心里并没有脸上表现得那么淡定。
作者有话要说:
☆、嗯,很帅很帅
秋天,总是这样不知趣地跟在夏天后面,在一场场的雷雨后,踩着夏天的脚跟,腆着脸撵着来了,而后,白天越来越短,晚上越来越长。
总是这样没有理由的讨厌秋天,讨厌秋天的风,讨厌它的温柔。
讨厌每天下午在路边,它总是用它假装出的温柔,轻扫着地上寻些脆弱的“小尸体”,发出阵阵“沙沙”的、像骨头断裂的声音,让人起毛骨悚然。
讨厌秋天,讨厌秋天的月,讨厌它的圆亮。
讨厌中秋月亮是那么的圆,圆让人嫉妒。它以它自身的圆来嘲笑别人的“缺”。讨厌它的亮,亮得让人心慌慌,它把没有了叶子的树照得j□j阴森。
讨厌秋天,讨厌秋天的傍晚,讨厌它的短暂。
讨厌黄昏时的夕阳,它是那么的短暂,就像人的生命一样,很美,却又不长,让人遗憾。它是多少人叹息的原因,叹青春,叹白发。
讨厌秋天,讨厌秋天的枫,讨厌它的血腥。
讨厌秋天的枫林,总是飘着一股血腥味,更讨厌关于它的爱情故事,唯美而又悲伤。
——————————XX年10月21日
时间过得真挺快,感觉得自己都没画几下,也没怎么聊天,写完日志就已经到了该睡觉的时候了。
狼发的文件还没传完,上面显示还需两小时四十分钟,我很困,特别今天又不太舒服,便跟狼说了声,让他明天接着传。狼说,万一弄不好明天要重传很麻烦,不如就今天传完得了。
之后,我对狼申请了远程协助,让他在文件传完后帮我把电脑关了。
周一的工作总是繁忙的,等我拖着疲惫回来,吃饱喝足时,才发现电脑已经一天一夜未休息了。显示器还停留在文件传送完成的页面上,在那之前,提示的是网络异常,远程协助断开。
我再次登录QQ,戳了狼,问他怎么没提醒我关电脑,他回了个委屈的表情给我,说昨晚等太久,后来就睡着了,还以为我早上起床能发现呢,所以没跟我说。
我能怎么说呢,总不能跟他说我早上起床都是闭着眼睛的,衣服没穿反就已经很不错了,慌慌张张地出门,哪会去注意电脑。庆幸的是文件传完了,也算是欣慰。
电子书做得很精美,相片也拍得活灵活现,高山流水,峭岩飞瀑,再搭上合适的景背景音乐和动画效果,显得很专业,看来他没少费心思。
我很羡慕狼,羡慕他去过很多地方,他曾说,他已经看过了大半个中国,而我,居然连省都没出过。都说人的一生都应该经历两件事,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和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后者我这一生大概是不可能了,而前者呢,唉,算了,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运动了,也不知道大学成绩单上,那每个学期的九十五分是怎么来的。
狼出奇地说,他要睡了,我看了一眼时间,才刚九点而己,就是我,平常也没这么早睡过,更何况是夜猫子的他。
他说,他今天打了一下午的球,很累。他说自大学毕业后就再没碰过球了,今天跟别的公司友情赛,战况激烈,而且,许久没碰球,今天一摸着了,就觉得像找回初恋一样,激情澎湃,这会激情过去了,立马就萎了。
我笑说他还挺持久的,接着与他道了晚安,然后又打开PS开始画线。
我是个没有运动细胞的人,我这辈子做得最多的运动大概就是上床下床,睁眼闭眼了。
记得刚申请进体育部的时候,就有人问我特长是什么,还没开口,顾铭就替我答了,睡觉。我无地自容,只好说自己不擅运动,但喜欢篮球,喜欢看球赛。就是如此,最后也顺利入了部,也常常参加球赛,不过,并不是奔跑在赛场上,而是站在树阴下拿个本子记分。
这是个简单的工作,并不需要认真地盯着球场看,因为比赛时旁边都会站着几个边裁,每进一球,或是犯规,边裁都会过来跟我说,几号进了三分球,几号黄牌一次,我只需要登记好就行。
刚开始的时候,我只是偶尔参加一次记分,或是顾铭有上场时,我才会去看现场,否则,绝对是雷打不动地窝在宿舍睡觉。后来,因为吃烤地瓜和雷裕扯上了,也就常常被他要求去旁观,几乎他上场的每一场比赛,都是我记的分。
不得不说,雷裕是个有水仙花情节的人,每次赛后,他总是要问我他打得帅不帅。我觉得他这话就像是在调戏迷恋他的小女生,虽然我的确是喜欢他,但却不是小女生,所以每次都拉开他搭在我肩膀上的胳膊,白他一眼,假装敷衍地说,嗯,很帅很帅,一大片女生都口吐白沫,晕倒了。
其实,雷裕的篮球也就一般般,并不算很强,不过,他的足球却还不错,虽然我只见他踢过一次。
我们很少有足球赛,而且我对这一方面并不关注,因为我不喜欢足球。我实在无法耐着性子,在那没有树阴光秃秃的球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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