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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穆皇后-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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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着俩字发呆,正巧被她家夫婿看见了。
平日里处理家务她倒是精明能干,事事妥当,难得见她这么目瞪口呆的样子。
“有事为难了?”
抬头看她夫婿,然后才想起,似乎他学问不差?
拿请简给他看,“这字?”
司马懿又如何不懂了,“侍中钟元常所创,你以前没见过?”
春华眼微挑,摇头。
钟繇出生于望族,家世不是寻常能比。作为早期就追随曹孟德的人,历任要职,最后官至太傅。
不但如此,他与司马朗的关系也很好。当然这时候,主要还是作为后辈的伯达更殷勤些。司马朗还在老曹小班底里混司空掾属时,人家已经御史中丞兼前军师了。
春华有些欲哭无泪,她要早知道已经有了楷书了,还写那些歪歪扭扭屁股很大的隶书做什么?
姑娘,别傻了,钟神人不但把楷书弄了出来,连行书都有了。
她这里还在想,司马懿已经从请简上认出了字迹,“这是王羲伯(王象)的字了。”
在同一县里又差不多年岁的,年轻人之间很熟悉。
“是她夫人写给我的。”心里想着,杨琬以前没出嫁的时候有什么要写的都还都是让她代笔的。
哎,人家有老公了。
大概是看出她感兴趣,便有意卖好,“我那里也有,要来书房看看?”
春华当然是欣然同意。
实话说,即便是夫妻一体,但封建大家族中的夫妇各自都有一亩三分地。
还是头一次进他的书房,感觉和进自己兄弟的书房一样,其实都是差不多的摆设陈列。
书案上还留着几页先前写的字,偷瞄了一眼,写得还真不错。
又现场给写几个字,当然磨墨由春华代劳。
刚有了几分红袖添香的意韵,也是司马懿客气了声,“我来就好,自己磨的墨深淡有分寸。”
谁知他家娘子竟是一点儿也不会意,“我也是这么想的。”
冁然一笑,毫不客气给了交他手上。
哪怕美人如玉,这一顾首的笑颜实在若光风霁月,但形容的狡黠也不由让他有点哭笑不得的无奈。
我本将心照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他家不体贴的明月还在一旁催促,“快写几个我看看。”
随了她的意,平心而论,仲达的字写得还真不错,一张好脸蛋一手好字,就是当时士族阶级评判人的标准。
先是写楷书,又怕她不懂在下面写隶书。让春华有些无语,有些像给小孩标拼音的架势,哎,她被古代土著鄙视了。
这真的是横平竖直啊,那么多年后再次看见亲切的字体,实在是激动得如同见到了老乡。
“你想学的话,要我来教你?”仲达很好心的提议了,年轻人总有些对婚姻生活的美好构想。
换做是其他女子,这会儿都该识相地顺竿儿爬了,夫妇在书房中的怡情怡趣也是闺中一乐。
奈何这话听在春华耳边听来,更觉得自己像是被鄙视了。
“这哪用你教了。”扭过头拒绝了,“我自己学也使得。”
姐姐我写楷书的时候……哎,你已经过世千年了。
看着丈夫眼中的不以为意,“你可别当我逞强,三日,再过三日你再来看看,铁定是写得不差的。”
此类的玩笑本就是无伤大雅,更兼做妻子的那位虽是看着“倔强”,也没有半点解语花的作用,但同样的话用笑盈盈的语气说来,整个人反倒生动起来。
受不了他家好折腾的明月,年轻时候的仲达也实在无奈。
家中父亲是个爱折腾的,妻子也是个爱折腾的……虽然也很有趣就是了。
“你说了三日,定是成的。”新婚期,仲达很想拉进两人关系地恭维了句。
他倒还记得妻子未出阁前还算是本县的才女,每日练两页字的习惯至今没有断下。
以她素来行事的妥当,既然她有信心说,那就肯定做得到。
看丈夫一点儿惊讶都没有,反而是顺着她说话,春华却有点泄气。
声音带着点儿腻人的委屈,“你不看好我呀?”
仲达真心觉得自己冤死了,他就是顺着她话说的。
可见和女人打交道真难。
“……”
索性不说了。
哪知道就这么一会儿,春华干脆拿了支笔,先试过了几次后,在纸上端端正正地将《孟子尽心》给写了出来。
“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
不但写了出来,还写得很好。
这回是真把她家夫婿给惊讶到了。
“你以前学过?”
真心写得不错,字迹很有女子所书隽秀的味道,并非是气势磅礴,矫若惊龙的架势,却是难得的秀气。
楷书可以说是她老本行了。打死她也不会说出来,穿越前她可是无奈地写了十年的颜勤礼的字,后来又练了两年的《雁圣塔序》。
足足吃了十年的萝卜干饭,看到横细竖粗的字都可以吐出来。
既不能说出穿越前的事,直说没学过又显得矫情,干脆搁置了笔,凑近他面前抬头看着他的眼。
眼神清澈又带笑意,“要不,你猜?”
你质疑吗?
你质疑吗?
打死你也想不出我是个穿的。
回头给杨琬回了拜帖,此后便改写了小楷。
又有些后悔,那会儿学校里应试教育下,开了多少书法课了。大家一般都是从颜真卿的字写起。
早知道有今日,或许她该改写王羲之的字?
不过就是这么一想,然后马上就搁开了。
她要仿了王羲之的字,还在大庭广众之下照抄一遍《兰亭序》,出彩的不是她,被人明着暗着整死的铁定是她。
穿越者并不是万能,甚至在适应性方面比不过土著。
她擅长的并不该是技艺,这只是次的。多少起点种马文里仅仅凭着造玻璃就能王霸天下的,其实这些雕虫小技并不是时代的主流。
她手上的王牌应该是对于整个历史方向的预知,主动出击是太高看自己的能耐了,三国有多少英雄豪杰了,朝前朝后三百年间的能人几乎都在这个时间段扎堆生了。
主动和这些人拼,她就是找死。她该做的就是尽量的按照历史的剧本,不修改主线,然后低调地顺手把对她家不利的元素给处置了。
这年秋,春华亲去给杨琬送行。
“到了那边别忘了来信,往后再见就难了。”
春华这么说完,让人给她送上了一包衣料。
“你这是做什么了?不是已经送过别礼了。”杨琬翻看了下,“我还差这些衣料穿了?”
“都是我没出阁前攒下的,以前做的衣裳一时做多了,就存着了。这些料子我瞧着还不错,到了国都你做几套光鲜的穿,在我这儿存了时间长了,颜色就不好看了。”
抚挲着绫罗,的确是上好,本地不易得的。
杨琬叹道,“知道你是好心,但我如今这样子怕是派不是用场。”
“还在担心你家阿母说呢?”
这个阿母说的是她婆婆。
杨琬的丈夫王象不过是王家的普通族人,因为家贫甚至为人放过牧。
他本人虽然凭着自身努力获得了他人的赏识,家人却大多见识行止鄙陋。这也就是为什么刚开始春华并不看好杨琬婚事的原因。
哪怕丈夫本人是好的,但古代嫁人就是和夫家住一块儿,婆婆小姑天天见面。寡妇爱独子,王母性子木讷,但事情涉及到儿子却是犯耿的。小姑更只是个野丫头,没有受过半些世家女的教养。
和这样的家人住一块儿,就算初时性格木讷的婆婆对高门下嫁的媳妇满意至极,当做仙女一般供着,到了后来这样的婆媳间矛盾也一定是不少的。
以前她为杨琬担心,但人家杨琬也实在放得下。王家家贫,她带去的陪嫁人手太多,退回了娘家一半儿。平日也换下了染色鲜艳的丝制衣裙,退下丝履,非正式场合仅着木屐。
问题最大的就是世家层面的妇人交际。
让春华也不由有几分佩服,原先杨琬是杨家正经的嫡女,如今却做了王家普通旁支的媳妇,待人接物依然不卑不亢。婆婆小姑不懂这一圈子的交际法则,她竟然也有办法在其中周旋,既没让她们出丑,也说足了好话,没让家人反弹。
春华是一路看着她过来的,知道她走过的艰辛。
“你便收下吧,这里面还有些软和的料子,正好给你家阿舒做衣服穿。”
阿舒即是杨琬和王象的长子,两人成亲已经两年了,有孩子也是常事。
见推却不过,杨琬就收了下来。
也是说了句体己话,“你和你家郎君什么时候也生一个?”
春华有些窘迫,她才成亲多久。
“别不拿我的话听进去。”杨琬也是为她着想,“趁男人的心还在你这儿,快写生下长子。”
“你这么说,难道?”难道你家老公已经有……小三了?
两人表情微妙起来,杨琬撇嘴,“想什么呢。我是为了你好,你倒来揶揄我。”
“哪敢。”赶忙歪了这个话题,“我家两位老大人都在许都,你要是得空代我去问个安。”有事,娘家虽然离得远,但还有同乡撑腰。
春华的父亲张汪,自离狐太守退下后,等了几个月,这次是从外任上平调去了许都。
杨琬自然是答应了。
这两家人关系很密切,丈夫之间是互相熟识的朋友,妻子则是打小长大的闺蜜。
确如春华所料,两家人在未来见面的机会不会少。
但她绝没想到会这么快。
“准备下,下个月咱家就要也要走了。”想起父亲吩咐的话,司马懿也并不是没有芥蒂,但却没对妻子多说,“这次家里是一起走,怕是往后难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姑娘,驾!
向着许都,向着曹操,向着大魏朝,速度去吧~
文中:说明下,关于书法的问题我后来又咨询了我某友。
此人,就是写了十年颜勤礼字,在他师父手下吃了十年萝卜干饭,然后,写王字,自己不喜欢,中途不知道怎样。。。总之现在在玩狂草
每次看他写都觉得,他这是在折腾毛笔!
他写的还都是巨贵巨贵的笔,陪他去买的,75块一支啊~又不是没用的作者她随便拿着小学发的美术毛笔写字%》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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