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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看水浒:字缝里的梁山规则与江湖世界(出书版)-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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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伦为了找个本领不相上下的人制约林冲,热情主动地邀请杨志入伙,杨志不为所动,但决非表演宋江第一次被晁盖挽留在梁山,为表示自己的忠心和所谓的名节,拿一把刀要自杀那样的“秀”,而是非常艺术委婉地拒绝了王伦:“重蒙众头领如此带携,只是洒家有个亲眷,见在东京居住,前者官事连累了他,不曾酬谢得他,今日欲要投那里走一遭,望众头领还了洒家行李,如不肯还,杨志空手也去了。”连跑官的钱财可以不要,但决不屈身做贼,言语温和却态度坚决,话中无一字自表忠于朝廷,但耿耿忠心可昭日月。
可是,“将出那担儿内金银财物,买上告下,再要补殿司府制使职役。把许多东西都使尽了,方才得申文书,引去见殿帅高太尉。”钱花光了,官没谋成,反而被高太尉臭骂了一顿。——拿了钱不办事,此时大宋朝枢密院连潜规则都不讲了。前朝先烈的后代杨志碰到了高太尉这种不讲理的新权贵,他能有什么办法?杨志已经将全部家产赌在“谋官”上,可是输得干干净净,此时连生存都成问题。那么他剩下的生存赌资是什么呢?
此时,杨志对朝廷的怨恨更深了:“王伦劝俺,也见得是。只为洒家。只为洒家清白姓字,不肯将父母遗体点污了,指望把一身本事,边庭上一枪一刀,博个封妻荫子,也与祖宗争口气,不想又吃了这一闪。高太尉,你忒毒害,恁地刻薄!”他最后只能去卖刀。杨志此时卖的不仅仅是一把宝刀,将出卖的是代表军人尊严和家族荣誉的象征。读杨志卖刀我不由得想起秦琼卖马,英雄落魄,将出卖他最珍爱的物品时,也在出售自己的理想与抱负。
即使是虎落平阳,碰到牛二这种地痞的纠缠,杨志依然表现出一种职业素质:忍让谦恭。牛二活该倒霉,将一个人逼到忍无可忍时,连兔子都会咬人,何况连日来饱受委屈的杨制使?牛二死不足惜,可惜是世代忠良的杨家后代,与体制渐行渐远了。
刺配到大名府后,蔡太师的女婿梁中书还算眼力不差,看出了杨志的价值。梁中书也不得不如此,大名府地处大宋北疆,是对付第一强敌辽国的最前线,完全靠一帮吹牛拍马的混蛋是不及事,任何一个当领导的人都需要两类部下,一类是会奉承自己,了解上峰心事的可人儿,否则当官就没有乐趣了;另一类是有本事能办事的人,因为要对付朝廷不能什么事都不干。
杨志接受了一项最艰巨的政治任务,为梁中书押送给蔡太师的生日礼物上京。当然现在看来,这女婿兼下属的送礼行为行为是私人事务,可在公权力私属化的王朝内,送礼自然也是最重要的公家事务。
有着丰富底层经验的杨志对完成这项任务的风险是有充分估计的,他对大宋朝廷在民间的威望与基层控制力也是清醒的。可笑的梁中书在前一年给老丈人的礼物被人劫了后,虽然明白要选个有能耐的押送官,可竟然提出在运送生辰纲的小车上,插上“敬贺太师生辰纲”的黄旗。这位镇守北疆的重臣天真得可以,他以为官场内吓人的名号能够吓住江湖上的盗贼。在官场内时间呆长的人,总有权力能包办一切的迷信。——别人认可你这种权力,你的权力就有用,如果人家压根儿不认可这种权力,再大的名号,哪怕把道君皇帝的圣旨搬出来,也许连吓鸟雀的稻草人都不如。
对于靠裙带关系上去的官员们的智慧,杨志恐怕只能心中嘲笑。他历数了途中的险恶:“紫金山、二龙山、桃花山、伞盖山、黄泥冈、白沙坞、野云渡、赤松林,这几处都是强人出没得去处。”堂堂大宋太平世界,从大名府到首都,竟有这么多的坎。开始迷信权力的梁中书这回又迷信武力了,吩咐多派军校押送。杨志一语道出“天机”:“恩相便差一万人去,也不济事,这厮们一声听得强人来时,都是先走了。”千古官军,在手无寸铁的老百姓面前,很有战斗力,一碰到真正的强盗,大多如此。最后梁中书只得依照杨志的建议,让押送人员化装成生意人,悄悄地连夜往东京赶。
堂堂大宋地方政府办公事,却如做贼一样不敢声张;明明是政府军,却不敢穿戴官服,只得装成百姓。和政府关系越近,安全系数越小,对应当保境安民的朝廷来说,真是莫大的讽刺。梁中书也非完全信任杨志,他派了夫人的亲信奶公谢都管,并两个虞候,以押送夫人私人礼物为名,随途监视杨志。
杨志据理力争,甚至以撂挑子威胁,争来了他在押送队伍的指挥权,此非杨志贪权,而是他敬业的表现。深知路远途险,必须号令统一。饶是杨制使算无遗策,但作为一个配军出身的押送总指挥,那些梁中书的亲信是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当杨志催打军士快速通过危险地带时,谢都管显出了他的威风,他责骂杨志:“我在东京太师府里做奶公时,门下军官,见了无千无万,都向着我诺诺连声。不是我口贱,量你是个遭死的军人,相公可怜抬举你做个提辖,比得芥菜子大小的官职,直得恁地逞能!……”高官身边的奴才,大多是这种口吻,他们以伺候权贵为荣,不要说是当奶公,就算替权贵舔疽,也是无比荣耀。当杨志说:“如今须不比太平时节。”便被忠实的奴才上纲上线:“你说这话,该剜口割舌,今日天下,怎地不太平?”在以说谎话为晋身之道的社会,说真话却是罪过。所有的人,包括高官、奴才和百姓,只有都掩耳盗铃,齐颂太平,似乎就真的太平了。要是做个说皇帝光屁股的小孩,不但不会给他糖果,可能真的会“剜口割舌”。
正是因为杨志有太师亲信制肘,他没有真正的权威,放松了警惕,使晁盖等人才有机可乘,失陷了生辰纲。生辰纲的失陷,杨志固然有渎职之过,可军汉的偷懒,奶公谢都管的横加干涉,都是重要原因。但有失陷花石纲后的遭遇,杨志知道回到大名府,他百口莫辨,甚至会有性命之忧,除了逃亡,他还能干什么呢?谢都管和军士便和天下做公的人一样,首先是撇清自己,那么也就顺理成章地订立攻守同盟,诬陷杨志和强人合伙劫了生辰纲。——诬人为匪者,人必为匪。 “杨志”这个姓名,非是作者随意为之。“杨”表明他不愿侮辱父母清白的原由,要延续忠心报国的家族传统。“志”则说明这是个志向远大的军人。但有国难报,有志难酬,杨志只得背离家族传统、违背自己的人生理想。
杨志两次办公差,是用自己的本事去赌前程;积攒全部财产去买官,是想用钱去赌前程;卖祖传的宝刀,是用家族最后的遗产来求生存。但是他都赌输了,只剩下一条路,用自己的生命去赌生存。
渎职以后,无法律救济渠道;花钱买官未成,潜规则也不给他提供补偿。在明暗两种规则都寻求不到公平时,落草是惟一的选择。
结 语
? 天道无常 谁人可替??
宋江一统梁山后,一百单八将排定了座次。梁山水泊虽是落草之地,可俨然是小朝廷的建制。世上大多做强盗的人不会明明白白说自己是强盗。一旦强盗做大了,总想办法来漂白自己。
宋公明在忠义堂外面,设有飞龙飞虎旗,飞熊飞豹旗,黄钺白旄,青幡皂盖,绯缨黑纛。——这可是大宋皇帝的仪仗。祭献了天地神明后,又立起了“替天行道”的杏黄旗。 宋江一方面僭越朝廷的制度和礼仪,另一方面又每次将”忠义”挂在口上。还自称是“替天行道”。这比寻常强盗”杀富济贫”的口号还要虚伪。”杀富济贫”虽然也大多胡说八道,强盗头子自己吃肉,小喽罗只能喝汤,普通的老百姓能不被骚扰就谢天谢地了。但这口号却不掩饰自己强盗的本色。而“替天行道”则是彻头彻尾政治上的骗人幌子。将自己造反的行为,蒙上一层合法性的外衣。他已不是简单的官逼民反,也不是简单的杀富济贫,而是代表着上天——这个谁也没有见过的神秘主人,来人世间主持公道,惩恶扬善。这种口号具有超验性,可以自己无限制地进行解释。宋江打出这样的政治口号也是必须的选择。他没有“拜上帝教”可选择,更没有先进的革命理论可以选择,公孙胜除了装神弄鬼,也提不出任何对梁山人有吸引力的理论。总不能梁山搞到这么大的规模,还对一帮老兄弟们说:“我们造大宋的反,是为了银子为了美女为了进东京城享受荣华富贵。”——其实许多兄弟们心里都是这样想的,“千里作官只为财”,而“风风火火闯九州”的强盗,其目的也差不了多少。只是彼此的路径略有区别而已。因此做官和做贼在“公关形象”的塑造上,手法惊人相似。再贪墨的官员也说自己只是替皇帝守牧一方,是为老百姓作主的;再残暴的强盗也会说自己是要铲除人间的不平。而宋江没能像洪秀全那些更高明的强盗那样,从西方贩卖来一些基督教的玩艺,给老百姓许诺一个虚无飘渺的天堂,他只能从中国传统的旧货铺里翻出来一些老古董。而“天道”这张糊里糊涂朦朦胧胧但遮掩百羞的面具,被历史上争夺权力者使用无数次,我宋公明用它一次又何妨?
“替天行道”的杏黄旗一旦树起来,对内宋江可以和大家一起回避“强盗”“反贼”这个听起来不爽的词,就像将性服务者说成“妓女”那样,买卖双方都难为情,一旦说成“小姐”。“三陪”,嫖客和妓女似乎去掉了心理上的一些负担,显得理直气壮一些;而对外则留有很大的回旋余地。能完全代替大宋,“夺了皇帝的鸟位”,则可以将“替天行道”的旗号延伸为“天命所归”,如果没这能耐,只能走“杀人放火受招安”的老路,“替天行道”则为回归体制寻找合理的解释。
“天命”“天道”可算是中国历史上说得最多但最说不明白的词。什么是“天道”“天命”?谁有资格“奉天承运”“天命所归”?谁又有资格“替天行道”?这种代理资格谁授权?这样的授权需不需要一定的程序?
这些聚讼几千年的概念,不但宋江这个文面小吏说不清,就是历朝历代那么多的大儒也未必能说清。“天道”,“天命”最终总是成了“暴力最强者”夺取和巩固权力的自我标榜。翻开历史,我们看到“天道”“天命”总是归赢的那一方任意解释。输了的就是“贼道”,“乱命”。胜王败寇的历史规律很好地解释了所谓的“天道”“天命”的虚伪性。既然它是个假东西,那么谁都可以借用。夏商周三代,邈远幽古,许多史实只能散落在神话传说中,但从那时起,“天命”,“天道”的大旗就被一切兴兵造反的人打了出来。
成汤伐夏桀,作《汤誓》,王(汤)曰:“格尔众庶,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翻译成现代白话就是:“告诉你们这些小老百姓,都来给老子仔细听着。不是俺这个人敢随便造反作乱,而是夏桀这人罪恶滔天,上天命令我来灭掉他。”于是,历数了那一段历史上很有名的夏桀罪状,老百姓都说:“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 (那个毒日头啥时候能完蛋,我情愿和你一起灭!)!”“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夏王的德行如此的不堪,今天我必须不畏艰险带领大伙去讨伐他)。” 历史上的夏桀是否真的真的这样混蛋,今天也没有确切的记载,想必这小子也有点胡作非为,当时没有美国民选总统那样搞电视辩论,成汤单方面的控诉是否和事实吻合,几千年后不得而知,反正汤赢了,即使夏桀有什么为自己辩论的档案想必也被后来的胜利者毁灭或篡改掉了。只留下中汤的一面之词。——因为历史是胜利者写的,中国的话语霸权早已存在。
成汤搞夏桀的这套把戏,到了他的子孙商纣王执政期间,又被商的敌人周武王完完全全学过去了,而且加以发扬光大。周武伐纣,洋洋洒洒作了《泰誓》和《牧誓》,为文的篇幅气势以及占据道德制高点的自信,比《汤誓》进步多了。不过虽文有简繁之分,却理由完全一样。武王姬发说:“今商王受(即纣)弗敬上天,降灾下民,沉湎冒色,敢行暴虐,罪人以族,官人以世,惟宫室台榭陂池侈服,以残害于尔万姓,焚炙忠良,刳剔孕妇。皇天震怒。” 反正就是数落商纣种种劣迹,简直是头上长疮,脚底流脓,坏透了!什么酒池肉林,什么炮烙之行,什么破开孕妇的肚皮呀,大约《封神演艺》中关于这位鹿台自焚的国王残暴的故事,源头就是这篇文章。“肆予小子发,以尔友邦冢君观政于商。”“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商罪贯盈,天命诛之。”“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纵之。尔尚弼予一人,永清四海,时哉弗可失。”
将商纣师说成恶贯满盈的暴君后,姬发同志就可以洋洋洒洒大谈特谈自己进攻商国的合法性。姬发的聪明在于他已经将天意和民意微妙地混为一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儒家思想在这篇檄文里已经可以窥见。因为纣王荒淫无度,残害百姓,已经得罪了上天,上天让我姬发来出头,给老百姓讨个公道。我既在维护天道,更在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俺就是在为民做主,完全可以代表他们。老百姓支持的事情,上天一定同意的。仔细分析这是个自己预设前提的推理。前提是纣是坏蛋,得罪了上天,我是好人,代表上天。因为纣残害百姓,于是获罪于天,百姓不堪其苦,希望有救星出现。我是上天派来的,我了解到百姓的普遍要求,于是我上承天命,下应民心,代表广大人民讨伐纣王那小子,而且我会给老百姓带来幸福与安定,“永清四海”。自然我就是正义之师、仁义之师。
当时自然没有现代的国际法,但周和商是不同的两个国家,这是没有问题的,伤因为强大,名义上是周等小国的共主,但彼此的关系很松散。武王讨伐商纣的理由似乎就是“人权高于主权”。人家商纣剖大臣的心也好,开孕妇的肚皮也好,宠幸自己的妃子也好,盖高高的形象工程鹿台也好,那是人家的家务事,用现在的话来说,这是内政,你丫管得着吗?可周武王不但要干涉人家的内政,而且是大大的干涉,他纠集一支联合国部队,东渡孟津,进入商国的领土,而且理由冠冕堂皇,为了东方那些苦难的老百姓。就像布什和布莱尔组成联军进入伊拉克一样,有很多很多理由,其中一条理由好像是为了拯救伊拉克人民,要救民于水火。呵呵,照俺们的推测,还不是看上伊拉克的石油?就像武王东进一样,看上肥沃的中原大地。
可中国的史书认为这种干涉是正确的。武王的部队是不是正义仁义之师?如果当年牧野之战要是纣王赢了怎么办?仁义和赢得战争没有必然的联系。秦王扫六合,成吉思汗的铁蹄踏遍欧亚,难道他们是仁义之师吗?仁义之师不一定赢,但赢了的部队就可以说自己是仁义之师。谁敢反对?
因此,当我看到宋江在忠义堂前树起“替天行道”的大旗时,我总感觉有些滑稽。连李逵这样抡着斧头见人就砍的主,都敢说是在行天道。他在三十六天罡中称“天杀星”,用公孙胜师父罗真人的话来说,他是上天恨天下失德,派他来专门杀人的。呵呵,杀人的理由都这样充分,就如张献忠屠川一样。难怪匈奴人之王阿提拉蹂躏欧洲,后来欧洲人说那是“上帝的鞭子”。
“天道”的解释权归暴力最强者所有。天道不仅仅是吴思先生所说的“元规则”,它超出了社会活动的一般规则,超过了法律道德,而是整个社会存在的最原初的理由都是暴力最强者给予的,在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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