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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智慧-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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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孝感还留有许多有关董永的文物古迹。根据有关材料介绍,孝感城北门外有一古碑,碑身由青石砌成,下面是巨石凿成的(,传说中的一种动物,象龟),其上立有两米高的石碑,碑文为“汉孝子董永故里”七个正楷大字。此碑是董永故里的见证。
这里还有董公墓。孝感城关东南五公里处有一董永湖,湖边汤家老屋村的北面有两座并立的古墓,左边是“汉孝子董公永先代之墓”,右边是“汉孝子董公永墓”。两墓皆有高耸之石碑,为清代所立。此被称为“古孝感八景之一”。
孝感还有董永的“孝子董公永祠”,在城关小东门处。原祠正堂立有董永塑像。据《孝感县志》记载,孝子董永祠最早建于城关北门,明代迁至文庙东面,与唐代忠臣张汴合祀,改名“孝祠”。清代改建于文昌殿西北门,立匾为“孝子董公永祠”。现孝子祠在董永公园内,祠内以浮雕形式展示民间传说的16个孝子、孝女的故事,集孝子事迹于一祠。
董永公园在孝感城北傅家冲南端,相传为董永卖身的傅员外的家址。公园占地72亩,以仿古建筑为主,根据神话故事设置了瑶池仙境、槐荫古树、理丝桥、升仙台等景观,展示了董永孝敬老人、勤劳朴实、热爱生活的美好情感。
郭巨:为母埋儿
《为母埋儿》,又名《为母弃儿》等,讲述了孝子郭巨的孝行。此为《二十四孝》中第九则故事。
[汉]郭巨,字文举。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子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金上有字云:“天赐黄金,郭巨孝子,官不得夺,民不得取。”
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
黄金天所赐,光彩耀寒门。
【评说】
汉代有个叫郭巨的人,或说是今山东长清县人,或说是隆虑(今河南林县)人,或说是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人。
郭巨家贫,有个儿子三岁。郭巨的母亲常分减自己的饮食而给孙子吃。郭巨就对其妻说:“贫穷困乏不能供养母亲,儿子又分吃老母之食,何不抛弃这个小子?儿子可以再生,母亲不可再有了。”“盍”,就是“何不”的意思。《二十四孝》的其他版本上为“盍埋此子”,或作“盍弃此子”,一个“埋”字,意思更加显豁。
于是挖地掘坑三尺,这时却从土中获得黄金一釜。“釜”,古代六斗四升为一釜。金子上面写着字,意思是:“上天赏赐黄金,给郭巨孝子,官员不准抢夺,民众不准分取。”
这则故事是荒诞不经的,但是一个孝子的深情跃然纸上。当在孝敬母亲、关爱儿子的天平上只能倾斜一方的时候,他选择了做孝子,而舍弃了做慈父。
此故事又重复地申说一个主旨,即行孝是会感动天地的,是会获得好报的;在挖地获得黄金一釜之后,既不用埋儿,又可以孝养老母,一个难题因孝而产生,也因孝而圆满解决。
此故事虽然荒诞,但是对于今人未必没有启示。如今每家只生一个孩子,孩子是家中的“皇帝”、“宝贝”,父母对孩子是做牛做马都可以,但是往往把年迈的双亲、甚至是夫妇双方的四位亲人冷落了。当然反过来也不能只是为了老人一头,而忽视孩子。因此忙忙碌碌的现代人,要寻找一种智慧来求其平衡:既对父母不失其孝,又对孩子不失其慈。这也是一道不易解的难题。
山东省长清县孝里铺的孝堂山相传是郭巨故里,据传“郭巨埋儿”的故事就发生在这里。笔者虽心向往一游,但终未成行。看到一些材料的介绍,更是为其魅力吸引。
孝堂山,其实是一座高约30米的土山,古代曾称作巫山。因为这里有一座石祠郭氏祠堂,即东汉孝子郭巨的墓祠,因而自南北朝以来,这座土山就著称于世,且山名因之更名为“孝堂山”。
先看其祠堂结构,有关材料说:石祠坐北朝南,平面呈长方形,面阔米、进深米,高米,墙厚米,全部用青石砌筑而成。屋顶两面坡的石板刻出脊背等形状,作单檐悬山顶式。前面正中置八角形石柱,高86厘米,上下端刻成斗形,与后墙间置跨度米的三角石梁,负载着重达20多吨的屋顶,并将石祠分为东西两间。就祠内题记和画像风格判断,建筑年代约为公元一世纪,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地面房屋建筑。
再看此中的文化层积,有关材料介绍:祠的各种建筑构件上雕刻有垂帐纹、菱纹等简朴的装饰,石壁和三角形石梁上还雕刻有精美的图画,内容包括神话传说、历史故事、天文星象以及朝会、出行、迎宾、征战、献俘、狩猎、庖厨、百戏等,十分丰富。雕刻手法多采用平地线刻法,风格劲利,在汉画像石中独具一格。
祠内还保存着许多汉唐以来的游人题记,其中最早的是东汉永建四年(129年)和永康元年(167年)的两则题记。在石祠的山墙外侧,刻有北齐武平元年陇东王的《感孝颂》,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和书法艺术价值。
郭巨墓祠由于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所以自宋代著名的金石学家赵明诚把它录入其著作《金石录》后,后人又多有著录。虽然有关建筑的确切年代仍是千古之谜,至今众说纷纭,但依然是研究我国建筑史的宝贵实物资料。
又听闻孝里镇正在热热闹闹地评选“孝里镇十大孝子”,此也可以悟通一个地方的文化传承是如此绵绵不绝的,那么也可以进而晓悟一个民族的文化传承更是不绝绵绵的了。
姜诗:涌泉跃鲤
《涌泉跃鲤》讲述了汉代姜诗与其妻的孝行。此为《二十四孝》的第十则故事。
[汉]姜诗,事母至孝。妻庞氏,奉姑尤谨。母性好饮江水,妻汲而奉之。母更嗜鱼脍,夫妇作而进之,召邻母共食。舍侧忽有涌泉,味如江水。日跃双鲤,诗取以供母。
舍侧甘泉出,一朝双鲤鱼。
子能知事母,妇更孝于姑。
【评说】
汉代的姜诗,广汉(今四川德阳)人,事母至孝。据说,赤眉军经过姜诗的住地,不仅不侵犯他,而且赠送他米和肉。姜诗后来出任江阳令,卒于官。
此则故事写姜诗的孝行很简单,且主要写其妻的孝行。其妻庞氏,侍奉姑,也即是婆婆,尤其谨慎。姜诗的母亲性好饮江水,其妻就外出汲江水来奉养婆婆。母亲又特别嗜好鱼脍,指切细的鱼与肉。夫妇常烹调供养,并且还召来邻居的母亲一起食用。后来在他们房舍的旁边忽然喷涌出泉水。泉水的味道就如江水一样,且每日还跃出两条鲤鱼,姜诗夫妇就取来供养母亲。在《后汉书·列女传中》有更为详细的记载,可以参见。
姜诗家的孝行对现代人也很有启示:一是除了儿子孝顺外,还有媳妇的孝顺问题,当然最好的就像他家那样,子是孝子,媳妇也孝顺。正如诗句说:“子能知事母,妇更孝于姑。”此点醒世人,儿子的孝敬更为重要,因为会影响到自己的妻子;如果儿子自己都不孝顺父母,那么很可能妻子也步其后尘了。当然也有这样的情况,儿媳妇很贤惠,自己孝敬公公婆婆,从而感应并改变了丈夫对父母的不孝敬。
二,有时老父母有特殊的嗜好,对子女提出了一些难办到的事情,比如“好饮江水”、“更嗜鱼脍”,但是孝子还是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要求。
三,这里的至诚之孝又来个“感应”说,什么“有涌泉,味如江水”、“日跃双鲤”等,这当然是不科学的。但是,社会中至诚之孝也会产生其他的“感应”,比如感应了下一代的孝心,比如会给周边的家庭带来感应,使之家庭和谐,这不也是一种有意义的回报吗?
再看看当地对这一孝文化的传承,也很有启发。自从《后汉书·列女传》中记载了姜诗妻的故事,后来又选录入《二十四孝》以后,这个处在四川成都平原西北部边缘的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也成为了一个著名的“孝子故里”、一个历史文化名镇。他们曾举办“中国孝文化节”,而“孝文化节”又为今日的孝泉镇拓展了巨大的德孝文化空间。
他们那里演绎着许多故事,其中一个就是“皇帝做广告,‘强盗’敬孝子”。这是说东汉明帝刘庄于永平三年曾表彰过姜诗妻庞三春,另外是所谓的“强盗”赤眉军不侵犯他们,并且还赠送了米和肉。
据有关材料说,当地还建立了一个以宣扬孝文化为宗旨的有教化意义的“德孝城”。这里崇阁巍峨,层楼高起,画栋雕梁,龙盘螭护,古色古香。石砌山门上刻着御敕“圣旨”二字,在门坊的正中镶有两块石碣,一是“姜孝祠”,一是“跃鲤名区”。
这里有一副对联也有意思:“赤眉滔天,曾教万马衔枚去;清泉涌地,犹想双鲤献瑞来。”上联写的是,传说东汉造反的赤眉军路过孝泉时,首领听说这是孝子姜诗故里,立即翻身下马,传令三军悄悄地衔枚行军,以免惊扰了孝子。所以,有史以来,凡是经过孝泉镇的达官贵人,武官下马,文官下轿,逐渐成为传统。下联的意思是,姜诗的妻子庞三春每日往返离孝泉镇七里远的临江河中挑水,姜氏至孝,感动上苍,井中涌出泉水和鲤鱼,每日庞三春打水时都会随带打上两条鲤鱼来。
民间还创造性地丰富了这一故事,“姜诗孝亲,涌泉跃鲤;一门三孝,安安送米”的美丽传说,在当地流传了一千多年。
姜家因为有庞三春这个孝顺媳妇,全家人本来过得十分幸福和睦。不过后来姜诗的姑姑从中挑拨离间,使姜家遭遇家破的危险。姜母听信了谣言,于是请人做了一尖底桶,让庞三春在距临江七里的挑水路上不能歇息。后来,天上的太白金星知道了人间有这样一个孝子媳妇,便下凡来,将一根马鞭给了庞三春,要她拿回去放在水缸里,从此就再也不用挑水了。果然,庞三春不仅不用每天去七里以外的临江挑水,每天还有两条鲤鱼从井中跳跃起来,改善了姜家的生活。
但姜母知道这件事后大怒,硬逼着儿子姜诗休了庞三春。姜诗遵循了母亲的意愿,将妻子庞三春休了。有位邻居可怜三春,找到了白衣庵道姑收留了庞三春。
姜诗的儿子叫姜石泉,也称为安安,知道母亲被休,想到妈妈吃不饱饭,就在每日上学时抓一把米藏在路边的土地菩萨背后。日积月累,安安终于积蓄了一小口袋米,便给住在白衣庵的母亲送去。
庞三春住在白衣庵,每日砍柴,做针线活,托人卖了,就给婆婆买米买肉回去,仍然尽她一个媳妇的孝道。当安安将米送到白衣庵时,庞三春抓起米来,见那米的颜色深浅不一,顿时愤怒地质问儿子。安安只得说出这是自己积攒起来的米。三春再也忍不住了,抱着儿子痛哭了一场。后来,姜诗弄清楚了事情原委后,将三春领回家,一家人才又幸福和睦地生活在一起……
我读到这些有关的材料,心中也掀起情感之波澜,被深深打动。这一延伸出来的民间故事,让这“一门三孝”的情节更加丰富生动了。孝泉镇的孝子故事真的很美丽,颇能洗涤今人的心灵,在流传了一千多年后,还会默默地传播下去的。
蔡顺:拾椹供亲
《拾椹供母》讲述了汉代蔡顺的孝行。此为《二十四孝》的第十一则故事。
[汉]蔡顺,字君仲,少孤,事母至孝。遭王莽乱,岁荒不给,拾桑椹,以异器盛之。赤眉贼见而问曰:“何异乎?”顺曰:“黑者奉母,赤者自食。”贼悯其孝,以白米三斗、牛蹄一只赠之。
黑椹奉萱帏,啼饥泪满衣。
赤眉知孝顺,牛米赠君归。
【评说】
此则故事又称为《拾桑异器》等。东汉蔡顺,安城人,字君仲。幼时便成了孤儿。文中的“孤”,是指幼年失去父亲。他侍奉母亲,极其孝顺。后来遭遇王莽之乱,又逢饥荒,口粮不足,于是采拾桑葚,并用不同的容器来盛放。文中的“给”(),是丰足的意思。“不给”就是不足。“桑椹”,即“桑葚”,是桑树的果实,可以吃。桑葚黑色的比较成熟,甜一些,红色的就差一点。
赤眉军遇见蔡顺,便问他:为什么桑葚要分开来盛放?蔡顺说:“桑葚黑色的给母亲吃,赤红色的自己吃。”诗句中的“黑椹奉萱帏”便是这意思,“萱帏”也即是“萱闱”,是指母亲所居处,也指母亲。赤眉军怜悯他的孝顺,就给了他白米三斗、牛蹄一只。这也就是诗句所说的“赤眉知孝意,牛米赠君归”。
这个孝子孝心纯厚,最感动人处又是一个细节:桑葚分成两种,给母亲吃好的,自己吃差的。
《后汉书·蔡顺传》的记载也可一读:蔡顺,汝南人,字君仲,以至孝称。少时,其父去世,赡养母亲。尝出外砍柴火,有客人至,母亲望蔡顺还不回来,乃噬咬手指,而远在外面的蔡顺即刻心动,于是弃柴奔驰而回,跪地问缘故。母亲说:“有急客来,吾噬指以悟汝耳。”
其母九十而寿终。未及葬,邻里发生火灾,火逼近他家,蔡顺便抱伏棺柩呼天号哭。火灾过后,蔡顺独得以免灾。
他的母亲害怕打雷,自从其母死后,每逢打雷,他都绕母亲的坟墓哭泣,曰:“我蔡顺就在这里!”当时的太守韩崇很关照蔡顺,每遇到打雷时,就会派人遣车马到墓地去。
当时,有太守召他为东阁祭酒,有太守召举他为孝廉,他都因为不肯远离母亲的坟墓而不应召。八十岁终老于家中。
蔡顺的故事也被选用在《二十四孝》中,不过有两点很有意思:一,我们会发觉,其中“啮指心痛”的细节和《二十四孝》中的曾子叙述是一个模式。这说明孝子的行为的背后潜伏着一种约定俗成的行为模式的表述,因此会出现重复的情况。二,《二十四孝》的作者为了避免重复,曾子用了“啮指心痛”的内容,而写蔡顺则绕过了这一历史故事,用“拾椹供亲”的故事,而在《后汉书》中没有这一记载。三是,蔡顺怕死后的母亲害怕打雷,因此常在雷雨天绕墓哭泣。这一情节,与《二十四孝》的孝子王裒《闻雷泣墓》又有类似了。
虽然今人去读这些历史上的孝子孝行,会产生种种想法,或不可理解,或理解不了,或厌其做作,或恶其封建,或恨其落后,但是往深处的内核思考一下,不就是尽其尊亲、养亲、孝亲之心吗?难道古今人心就不能沟通吗?
丁兰:刻木事亲
《刻木事亲》讲述了孝子丁兰的孝行。此为《二十四孝》中的第十二则故事。
[汉]丁兰,幼丧父母,未得奉养,而思念劬劳之恩,刻木为像,事之如生。其妻久而不敬,以针戏刺其指,血出。木像见兰,眼中垂泪。因询得其情,即将妻弃之。
刻木为父母,形容在日身。
寄言诸子女,及早孝双亲。
【评说】
丁兰,或说是东汉河内人。丁兰年幼即父母丧亡,想到未能奉养父母,又思念父母养育自己的辛劳,因此雕刻木头制成肖像,侍奉他们,就如活着一样。文中“劬()劳”,就是辛苦劳累的意思。
丁兰的妻子时间一长就开始不敬重了,用针戏谑地刺木像的手指,竟然流出血来。木像见到丁兰来了,眼中还居然掉下了眼泪。丁兰询问得到真情,于是把妻子休了。
这个故事虽然不符合事实逻辑,但是符合《孝经》的“感应”说,也合乎浪漫主义的创作理路。正因为孝子深情,木像才能“感应”,不仅成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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