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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传-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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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这让他深深的羡慕雷吉娜,因为她有一段固定而明确的历史。而这正是纠结迷茫的奥巴马所缺失的。
这次奇妙的对话使得奥巴马的心境发生了大大的改变。他不确定自己究竟找到了什么,但是他唯一明确的是,他的一些想法发生了变化。这变化让自己终于有勇气面对最本真的自己,并且在面对自己的时候,变得更加坚强和诚实。
就是这个时候,奥巴马参与了撤资运动里。撤资运动初始于20世纪60年代,目的在于抵制南非的种族隔离制度。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大规模的展开。起初参与这个活动,被奥巴马当成一个玩笑来对待,他真正认真起来,是发觉自己已经在和非洲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们联系:请他们到学校里来发表演讲,给全体教员写信,印刷传单,争论策略。而奥巴马惊奇的发现,人们开始听到他的声音了。
这是奥巴马第一次接触到演讲。他迫切的渴求语言,希望能通过丰富的语言来触动人们的心灵。他记起了中学时期,父亲在全班同学面前所发表的那次演讲,他清晰的回忆起了同学们脸上专注的神情。这让他深刻的感觉到:“用恰当的赐予,一切都会改变。改变南非,改变住在仅有几公里远的犹太人教区的孩子的生活。改变这个世界上所有贫瘠的土地。”
当他把这思想通过语言表达出来,躁动不安的人群安静了下来。
“正在进行一场战争,这场战争在大洋彼岸。但是它跟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不管我们是否知道它,也不管我们是否想要它。这是一场要求我们选择阵营的战争,不是在黑人与白人之间,不是在富裕与贫穷之间。不——那是比那些更难的选择。它是在尊严与奴役之间的选择,是公平与不公平之间的选择,是勇于承担和冷漠推卸之间的选择,是对与错之间的选择……”
有人开始鼓掌,有人开始欢呼。奥巴马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演讲已经吸引了台下的人们。这让他很激动,以至于忘了自己是在演戏——奥巴马和几个同学设计了这个场景:奥巴马负责演说的部分,但是演说到一半,则要被人拉下讲台,奥巴马要佯装挣脱,要表现出迫切想留在台上,完成他的精神演讲的感觉。
但是,奥巴马“假戏真做”了。当他得到人们的关注与掌声时,他是真的希望自己就是那个能够打动人心的演讲者。
当天晚会上,雷吉娜来和奥巴马道贺。但是奥巴马并不觉得兴奋,因为时间太短了。他刚一发觉演讲对他的重要意义,就被掐断了。这让他很沮丧。奥巴马那种习惯性的置身事外、观察、评论、怀疑的态度有出现了。他粗暴的打算了雷吉娜的祝贺,说:“你再也不会从我口中听到任何演讲了。我准备把传道的任务留给你。至于我,我已经决定不会再为黑人说什么了。”
雷吉娜问他为什么。奥巴马说,他不相信自己今天的演说能改变什么。那不过是一场漂亮的演说词而已,除了让他自己内心的那个我感到一种美好而廉价的兴奋感,再没有其他任何意义。并且,奥巴马还捎带上了雷吉娜,他劝告她不要太过天真。
雷吉娜被激怒了:“如果有人天真,那就是你。你是那个自以为可以逃避斯沃的人。你是那个认为自己可以逃避自身感觉的人。”她用手戳着奥巴马的胸膛,“你想知道你真正的问题是什么吗?你总是以自我为中心。这场集会是你的。演讲是你的,伤痛永远是只是你的伤痛。好吧,让我来告诉你,奥巴马先生。它不仅仅跟你有关,跟那些需要依靠你的人们有关。他们对你受伤的自尊不感兴趣!”
有人需要他的帮助,那些在贫困线上挣扎的儿童,那些并不在乎他是否迷失了自我的人们,其实奥巴马需要面对的事情。而不是长久以来,萦绕他心头无法驱除的恐惧。是的,就是那种没有归属感的恐惧。这种感觉让他认为只要将自己隐藏起来,或者表现出一个并不真实的自我,他就是一个局外人,可以远离那些对他品头论足的人们。这就在雷吉娜的质问下,奥巴马所明白的事。他明白了自己真正的自我一定和种族有关系,但又不全是。
但,那又是什么呢?
经历了这些事情之后,奥巴马感觉到自己需要一个群体,一个社区,一个可以让他停下脚步来扎根在那里,考验自己忠诚的地方。
那时,离毕业还有两年。但奥巴马已经做出决定,参加西方学院与哥伦比亚大学的一个交流项目,前往纽约读书。
(本章完)
第11章 纽约旅人
奥巴马之所以会选择哥伦比亚,是因为他觉得那里是一个真正的城市,能让他见到更多的黑人。与此同时,西方学院也已经没有什么让他留恋,朋友们都去到了自己想去的地方,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了:雷吉娜去了安达卢西亚,研究她感兴趣的吉普赛人去了。而马库斯决定辍学。
朋友们的陆续离开让奥巴马对西方学院再无留恋。但是,纽约对于奥巴马来说,同样是一座孤岛。他会在那里找到迷失已久的东西吗?
到曼哈顿的第一个晚上,奥巴马身无分文,只好露宿街头。
在洛杉矶的时候,奥巴马经由朋友介绍,要租下一套位于哥伦比亚大学附近的公寓。这套公寓位于纽约市中心的岛屿上,曼哈顿。但是原来约定好碰头的朋友,因为要通宵在酒吧里工作,所以奥巴马只能一直等待直到他回来。他浑身上下没有任何值钱的家当。有一封父亲很久以前寄来的信。那封信写得欢快而又冷静。透过这封信,奥巴马只感觉到父子间那遥远而空洞的情感。而这样的情感只会加剧奥巴马的迷茫。
当奥巴马爬过一道围墙跳到小巷里的时候,已经过了午夜了。他找到一片干地,躺在行李上睡着了。当他在晨光中醒来时,就看到了这座让人眼花缭乱的城市,纽约。同时,奥巴马也见到了他在纽约的新朋友,赛迪克。
赛迪克是位矮小的巴基斯坦人,是个生意人。因此他在见到奥巴马的最初,就劝告他,用他那时髦的学历及早去赚些钱来。并且,他对奥巴马来到这座城市的高尚的初衷很不以为然。奥巴马更多的是为了修正他的心灵而来,但是赛迪克却认为,奥巴马的崇高情操迟早要被这座适者生存、腥牙血爪的城市锁吞噬。
事实上,奥巴马确实很快便感受到了纽约的与众不同——他独特的繁华以及冷漠。在地铁上,他给长者让的座位会被高大的年轻人抢去。商场里到处都是惊天价格的华美服饰。因为没有暖气,奥巴马放弃了哥伦比亚附近的公寓,但是第二次求租的过程里却被中介骗掉钱财。
奥巴马更多的看到了这城市的阴暗面,但是他却没有像他那位巴基斯坦朋友所期待的那样,开始把更多的精力放到赚钱上面来。反而,奥巴马开始培养出了一种与这城市格格不入的,属于他自己的生活方式:每天跑三公里,坚持下日记记下每日反思。有朋友来邀他一同找乐子,他也总是婉言拒绝。他努力控制着自己,像一个站在街角传道的传教士,准备用自己薄弱的意志,面对这城市里无处不在的诱惑。
没来纽约之前,奥巴马试图在这种大城市里寻找到一种心灵上的避难所。但当身处其中时才发觉,纽约市里的种族和等级问题,比他以往接触过的任何一个城市都要激烈。当他站在楼顶,俯瞰整个城市,想象着自己能过上一种有假期、家人、幸福家庭的生活时,现实总是轻轻的将他的幻想摔得粉碎:高等公司里的黑人们,大多做着类似信差这样的工作。他们不停的算计着时间,以便能在下班高峰期,顺畅的回到城市另一端的家中。
整整一年,奥巴马像个旅人一样,从城市的一端走到城市的另一端。他默默的观察着人生百态:为长长的巨额账单苦恼的年轻人。躲在角落里暗自哭泣的酒鬼。为了孩子要缴纳私立学校的读书费用辛苦劳作的人们。并试图从他们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这让他日渐消瘦。
母亲和妹妹来纽约看他,惊叹他已经瘦得皮包骨了。晚餐时,母女俩兴奋的和奥巴马讲述她们在纽约街头所看到的新奇景象,但是奥巴马不为所动,反而长篇大论的谈论他一直关注的民生问题。这换来了妹妹玛雅的抱怨,她希望奥巴马不要成为在街上随处可见的那种奇怪的人。
一天晚上,母亲突然邀请奥巴马和玛雅去看她十六岁时看过的第一部电影,《黑人奥菲斯》。母亲坚持要兄妹俩同去,她强调那是她看过的最好看的东西。但是电影开演不到二十分钟,奥巴马就失去兴趣了。就是那种画面很漂亮,但是没什么深刻含义的爱情故事,主角还是黑人,这让奥巴马感到烦躁。
当他百无聊赖的茫然四顾时,突然发现母亲的侧脸在黑暗中出神的凝望着屏幕。那副神情让奥巴马暗自吃惊。他好像看见了年轻时的母亲,心中暗藏着的简单的幻想,对充满温暖、情欲、异国情调以及与现实迥异的另一种生活的向往。电影中魅力的黑人形象总萦绕在她脑海中。直至后来,她遇上了成为自己爱人的黑人男子。那是非常坦率真挚的爱,以至于后来她承受了来自爱人带来的失望,她依然爱。
恰好,这次观影之后的几天,奥巴马在和母亲的闲谈中,无意中提到了父亲。当时他正写好了一封信,准备寄给父亲。但是邮票粘住了,母亲帮他烧水用蒸汽分开它们。闲谈中,那是奥巴马第一次听到母亲那么详细和深情的讲述她和他父亲之间的点滴过往。听起来,那些陈旧的记忆是那么的温馨。
她说,第一次约会的时候,老奥巴马迟到了。她在图书馆钱的长椅上等他,等了很久都没有等到。她在长椅上迷迷糊糊的睡着了。一个小时以后,老奥巴马才和几个朋友一同赶来。看着睡眼惺忪的女孩,老奥巴马一脸严肃的对同伴说:“看吧,先生们,我说过她是个好女孩。她会等我的。”
如果说,父母之间的感情真正存在什么裂痕,这些裂痕很大程度上来来源于外部。比如奥巴马的祖父。当他听说儿子和一个白人女子打算结婚时,他给奥巴马的外祖父母一连写了好几封言辞激烈的信。他在信中声称,不想让老奥巴马的血统被一个白人女子玷污。可想而知,本来就对女儿婚事比较犹豫的外祖父母,听到这个说辞之后会是什么反应。而奥巴马的外祖母近乎歇斯底里,因为她听说几年前肯尼亚曾经发生过种族起义,而西方媒体不断的对其加以渲染,以至于使她相信,她的女儿如果和肯尼亚人结婚,一定会被砍头,她的外孙子也会被人带走。
当然,这些不快回忆都成为了过往。包括老奥巴马的第一场婚姻,老奥巴马告诉过奥巴马的母亲,他和他的第一任妻子已经离婚,但是因为那是一场乡村婚礼,所以没有合法文件证可以证明他们的离婚。类似这样的委屈,如果母亲不提,奥巴马一生都不会了解。
但是,她还是希望儿子不要记恨他的父亲。实际上,除了感情有些复杂和生疏,奥巴马确实从未对父亲怀有恨意。当然,童年时期那些孩子式的虚荣不能算在此列。只是,让人遗憾的是,奥巴马这一生都再没有机会像父亲表达,那份没有恨意的复杂情感里,究竟有几分爱,几分想念。
过完二十一岁生日之后的某一天,奥巴马正在位于纽约哈莱姆以东和曼哈顿区交界处的一所破旧公寓里,焦躁不安的忙碌与眼前的生活时,他接到了从未谋面的婶婶的电话。婶婶在电话仓促的告诉他:“巴利,你的父亲死了。”
就这样,奥巴马和父亲之间的纽带,骤然间断裂了。
一年之后,奥巴马又见到了他的父亲。那是在他的梦里。父亲坐在监狱里,非常瘦,衬托出大大的脑袋。他看起来很苍白,但是他微笑着。向沉默着的监狱看守坐着手势,请他站到旁边,好能看清楚站在外边的奥巴马。奥巴马走进他,拥抱他。奥巴马呜呜的哭着,他听见父亲说:
“巴拉克,我总想告诉你,我有多爱你。”
奥巴马醒来,泪流满面。那是他生平唯一一次为父亲真实的哭泣。这是让人内疚的事,奥巴马感觉到了。他后来所做的很多事,都是为了填补这份内疚。他需要找到父亲的踪迹,也许这和他长久以来的寻找自我的道路,是不谋而合的。
总之,经历了所有的一切之后,迷茫挣扎,转转流离,感受恨意,触碰温暖,等等。这一切随着时间的齿轮慢慢驶过之后,这个有着复杂身世,成长得十分艰难的黑人男孩,终于学会了一件事,那就是成长。
(本章完)
第12章 他的选择
奥巴马的父母,父母各自的家庭,对印尼的记忆,在夏威夷的时光,西方学院里的求学生涯,以及这期间形形色色的人:迷失在权利中的继父罗洛,雷和弗兰克,马库斯和雷吉娜,还有他未曾道别便悄然离世的父亲。这个长长的故事里,奥巴马依然没能理出一个清晰的脉络——他所寻求的东西还是模糊着的。像水底的鹅卵石,只能在粼粼波光里窥着它的轮廓。
但是奥巴马经历了这一切以后,毕竟成熟了。他的寻找之路在继续,却不再那么的慌不择路。很快,他找到了更为科学的方式,成为一名社区工作者。
奥巴马无法对每个人都解释清楚他这么做的目的,因为不是人人都能了解他孤独但深刻的内心。但是当时政局的混乱,给了奥巴马很好的理由来实现这个举动:里根政府的腐败,导致了官员们互相勾结,民心浮躁,这一切都急需改变。而奥巴马所能做的,就是从动员底层民众开始。他将把平民阶级的黑人组织起来,为了改变当前现状而努力。
最初奥巴马在做着这一切的时候,是真挚而积极的。他满怀着期许,希望能从中看到他期待的那种改变。这是一个浩大到不切实际的工程,那是奥巴马后来才明白过来的事。
在邻近毕业的几个月里,奥巴马给每一个他能想到的民权组织写信,给这个国家里所有主张改革的黑人官员写信,给社区理事会和承租人权利团体写信。寥寥无几的回复并不没有打消奥巴马的积极性。他已经计划好了,用一年的时间来做些普通的工作,以维持正常生活,还完学生贷款。社区工作者并不需要太多的财富,因为他们的贫穷是他们正直的最好证明。
最终,奥巴马在一家为跨国公司服务的咨询公司找到了一份助理的工作。他是那里唯一的黑人,因此深得公司里那些黑人妇女的欢心。她们都在公司底层,因此很希望有一天看到奥巴马能够掌管整个公司。但是奥巴马并不为此感到丁点自豪,他满怀憧憬的跟这些黑人妇女描述他那些美好的组织筹办计划,那才是他生活的重心。但是,不出所料,没人理解他的行为。
公司大厅里的黑人警卫艾克,是个脾气暴躁但心直口快的人。有一次,他直言不讳的告诉奥巴马,他所作的事情一点意义都没有。“做一些能让你赚钱的事吧,不是要你贪婪,你明白的,而是足够多的钱。你无法帮助那些绝不会成功的人,而他们也不会感激你的努力。如果你把青春浪费在了这些事情上,巴拉克先生,某一天清晨醒来,你会发现自己成为一个像我这样的老头子。”
艾克的话并没让奥巴马太在意。但是事实更强大,它比艾克的话更有说服力:奥巴马升职了。他被提升为财经记者,拥有了独立的办公室,甚至给配备了一个秘书。人的欲望总是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当奥巴马在镜子里看见西装革履的自己时,他想到更多是如何成为一个产业巨头,而不再是帮助底层的贫苦黑人开展一场革命,带领他们脱离困境。
与此同时,奥巴马的姐姐打来电话,要来顺道拜访她。
奥巴马从没见过这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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