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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如青丝暮成雪-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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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台楼阁,长廊曼回,一草一木,一花一石,就连她挂的风铃和苇帘都是她走时的样子。
“公子。”
“小姐。”
“慕成雪。”
慕成雪笑着看走向自己的人,“兰萝、奶娘、袁管家、柳云、孔休、商少良。”
所有的人都在。
而你,就在我的身边。
世间最美好的,莫过于此。
慕成雪转身环住梁玦的腰身:“谢谢你,梁玦。我最美好的你。”
秋冬之交的早晨,太阳早就晒屁股了,慕成雪却睁着眼睛跟梁玦角力。
“真的没说什么,你好重,我要起来了。”
梁玦撑起自己不压着她,也不放过她。
“没说什么,你们那个样子。”
“什么样子?”
“他抱你了。”梁玦伸手到她的腰上,他有的是办法让她说实话。
“好痒,别动,那是礼节的拥抱,离别的朋友抱一抱很正常。”跟一个分开的人吃什么醋啊,真是越来越幼稚了。
梁玦的手带着魔力四处游离,让她渐渐呼吸沉重,“好了,我说。”
其实没什么,昨天无忧告别时,说了几句话,他说,那时你一剑刺向他后抱着他失了自己,我就知道,你们之间再也容不下别的人。
慕成雪看向远处等着无忧的绾绾,想起一首晏殊的词:一向年光有限身,等闲离别易销魂。酒筵歌席莫辞频。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
谢无忧是聪明人,定能明白她的意思。
“不如怜取眼前人。”梁玦呢喃,“慕成雪,你懂吗?”
“当然了,梁公子。”
梁玦把挣扎着起床的女人重新压到身下,“那就现在怜取吧。”
昨夜红销帐暖,今晨食髓知味,意犹未尽。
“不是吧。”
“就是。”
等到他们起床的时候,已经下午了,慕成雪揉着自己酸疼的腰抱怨:“幸好你不是皇帝了,不然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我会被骂死的。”
梁玦笑得如偷腥的猫:“你也知道春宵苦短,咱们的洞房花烛夜你都欠了多久了。该体谅体谅我。”
“我还不够体谅你。”慕成雪挺起腰倒吸一口凉气。
他伸手把她打横抱起,“喂,你干嘛,不要再来了。”
“想什么呢?你还有力气洗澡?”
沐浴更衣,吃了点小菜,晚霞普照,正好,梁玦拉着慕成雪神神秘秘地蒙上她的眼,要给她一个惊喜。
慕成雪觉得自己被抱上了马车,颠簸一阵后,上升,该是上楼,放下来后,解下布料,她忘记了呼吸。
天边晚霞掩映下,漫山的红色海棠随风飞舞,如此高大繁盛的海棠,婀娜摇曳的身姿,绝美的红,怒放的红,她只在来时的姜川古城山上见过。
腰间一双手从背后环上来,耳边是他略显紧张的声音,“喜欢吗?每一棵都是我亲手所植,今年第一次开花。”
站在楼阁上俯瞰这花海与晚霞相接的天地。慕成雪稳住乱跳的心,转身抚上他的脸颊,“原来是你,原来是你。”
梁玦疑惑。
她紧紧抱住他劲瘦的腰身,踮起脚尖在他耳边轻轻说了五个字。
“你说什么?”不怪梁玦听不清,她简直是含在嗓子眼里说的,他耳朵再灵也拼凑不齐你我什么的。
叹一口气,“我何德何能呢,梁玦,田叔说你为我做那么多,我为你做了什么,我也常常问自己为你做了什么,你总能带给我感动,我该为你做些什么呢?”
“其实,你已经做了很多,为我报了母亲、弟弟之仇,为我解了蛊毒,成全了我的天下,成全了我的心。你不用再做什么,在我身边就好。”
这个男人,总能温暖她的心,“我再也不会离开这里了。”
“只是这里吗?刚刚你到底说了什么?再也不离开我?”
慕成雪得意一笑,指着远方,夕阳在山头给大地镀上了一层金色,“山的那边也许是山,也许是我的家乡。”
她跪了下来,梁玦直挺挺站着不解地看着她,她拉拉他的衣襟,“跪下啊,跟我一样。”
“干什么?”
她急了,这时候拽什么大男子又没人,掐着他的腿弯让他跪在了她旁边。
“我们一起向山那边的方向磕三个响头给我的爹娘,给我的故乡,从此后,慕成雪只是慕成雪,是梁玦的妻子,好不好?”
她忽然有些明白,因为那五个字:我为你而来。原来我为你而来。
梁玦虽然不太懂她的话,但意识到这是一种郑重的仪式,点头说好。
再见了,我的故乡,和故乡的你们,我的亲人、朋友。从此后,有梁玦的地方便是慕成雪的家。
“以后都你做饭好不好?”
“好。”
“你洗衣服?”
“好。”
慕成雪满足地把自己最讨厌的两件事解决掉了。
“你非拉着我定居这里就是因为这啊。”
“你不喜欢吗?”
“喜欢,梁公子,你不做皇帝,没钱了。只能我养你了。”
“是找公孙仅桑甘吧。”
“你知道?”
梁玦笑看着她不说话。
“说,你还瞒着我什么。”
“没了。”
“好啊,梁玦,今晚不许进我的房间。”
梁大公子才不担心,等了这么多年,他可不会再亏待自己的。
江南烟雨楼,几家欢喜几家愁。
美男看多了也会免疫的。慕成雪已经很久不研究自家男人的美丽睡颜了,因为有天她蓬头垢面地照了个镜子把自己吓到了,再看床上那个披散着一头乌黑亮丽青丝的人,决定再也不研究了。
打个哈欠起身,旁边的位置已经空了,慕成雪奇怪,明明他们说好每天睁开眼一定要看到彼此的,等她醒了他才能起床做饭的。谁叫她习惯了他的怀抱,没他睡不安稳。特别是近来,她变得嗜睡又粘人,脾气更是难伺候。
出了小院,哪里都没见梁玦的人影,邻居家的小女孩跑来告诉她,东边的林子着火了。东边?海棠林?
慕成雪到的时候火势汹汹,高大的海棠树枝烧成了黑色的枯木,她不敢太快,叫了几声楼阁上的梁玦,他背对着她没有回答。
一步步走上楼阁,正看到梁玦扔下一个火把。她已来不及阻止。
她冲上去怒斥:“你在干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
梁玦见是她,把她狠狠地搂在怀中。
“不要走,留下来。”
慕成雪听出了里面的落寞神伤,还有恐惧不安,安抚地抱着他问:“出了什么事?我怎么会走呢?”
“谢无忧说你要利用海棠回家,回你口中那个自由平等的世界。”
慕成雪无语,谢无忧捣什么鬼,难道昨天受了什么刺激,还是绾绾给他气受了?
“你放心,我要离开的话早就走了,怎么会等到冬去春来,花儿早落了。”她站在花儿中间多少回也没被带走啊。
“可是你最近不正常。”梁玦说的委委屈屈。
她不知该哭还是笑,拉着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傻瓜,你要当爹了。”
梁玦一脸的震惊后,把头埋在了她的肩上。
她纳闷,这是什么表情,难道不该是欣喜若狂吗?感觉到肩头湿湿的,她也忍不住红了眼眶,傻瓜,成亲的时候怎么没见你哭,要当爹了反而哭了。
“你哭了?”
“没有。”
“好吧,别做傻事了,你看看这些可怜的树,它们才要哭呢。”
“我说了没哭。你喜欢的话咱们种些别的树。”
“行,反正我不喜欢海棠,也不对,没有不喜欢海棠,可这里没有紫荆花。”“你不喜欢海棠?紫荆是什么?”
“哎呀,没有不喜欢,不纠结这个了。不如种葡萄吧,能吃,还能卖钱,晒葡萄干,酿葡萄酒,太有用了。”
“什么葡萄酒?”
“等葡萄熟了再说,我这么想吃葡萄,肯定是宝宝爱吃,将来孩子还可以叫葡萄。”
“梁葡萄?”
“好听吧。”
“你起小名,大名还是我来取吧。”
“好。我想喝三鲜汤。”
“好。咱们回家给你做。”
☆、番外
那一天晚上校学生会聚会吃饭,林潇潇是钱恩弟常常提到的好朋友,我们因她熟识,自然坐在一起。
不知谁提议要玩真心话大冒险,轮到我时我选择了大冒险,那人要求我选一个女生喝交杯酒,这话一出,大家起哄,都想看看大学单身三年的我在这一群伙伴里到底有没有目标。
一个个坏笑的表情,期待的眼神,让我很不自在。我确实没有什么心仪的女生,身边时间最长的女生只有钱恩弟,从小玩到大。现在这种境况我更不想造成任何误会。装着倒酒的样子对右边的林潇潇低声说:“帮个忙。”
她会意,端起酒杯就要喝。旁边的男生拦下来:“交杯酒,我们要看交杯酒啊,是不是?”
这一帮损友。
我挽起胳膊,林潇潇是个豪爽的人,一点儿不扭捏地与我在口哨声、欢呼声中喝了这杯酒。
“林大美女就收了我们才子主席阳哥吧。”不知谁叫了一句,大家笑作一团。
“这就叫那个男什么郎?”
“男才女貌,天作之合。”起哄声越来越大。
林潇潇低头不语,我笑骂一句别乱说,跟着笑了笑。
自此后,每次我们校学生会开会、聚餐,大家都有意地把我们安排在一起,低一点的小学弟学妹们还会腆着脸叫她嫂子。
我解释过无数次,结果反而越描越黑,这帮学生会的小子更加认定我们早就暗渡陈仓。我算是明白了那句解释就是掩饰的无奈,还不如不解释。
有时候大家当着我俩的面叫她嫂子,她并没说什么,我不好意思失了女孩子的脸面,也就没说什么,就这样不痛不痒地过着。直到开学之后,学生会为庆祝成功举办校歌手大赛,晚上去K歌,谁点了一首男女混唱的《不得不爱》,拗不过大家的推搡,我与她一起站起来唱,她起身时握住了我的手。
当着大家的面我没有挣开,这帮人更加起哄,“我就说男才女貌,天作之合,阳哥还偷着藏着。你俩得多唱几首。”
他们一脸暧昧地笑起来,歌曲开始,我开唱,她接下一句,一首歌唱的契合完美,相握的手始终没有分开。
我也不知道她怎么就成了我的女朋友,我成了她的男朋友,就是这样而已。我们默认了这样的关系。
听到陆杰向钱恩弟表白的时候,我说不上来的滋味,就像自己放在身边多年未碰过的玩具突然被别人提起惦记上了,我无法确定这种感觉。我和林潇潇出去玩,去了很多地方,我的心渐渐清晰。
我已经意识到我出口的每句话都只和钱恩弟有关,我与林潇潇,说的最多的还是钱恩弟。钱恩弟喜欢电影里的这个演员,钱恩弟喜欢海,钱恩弟害怕太高的地方,钱恩弟一定也想来学骑马,钱恩弟不喜欢这种嘈杂的音乐,钱恩弟不会喜欢这个木偶,钱恩弟……
她在我身边太久已成习惯,习惯得我忽略了她,习惯得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身边没有她。陆杰那场轰动的表白让我心慌,原来我会失去,我跟林潇潇提分手,她表现得并没有太多惊讶,只说再过几天,她要亲口说分手,这次我说的不算。我答应了她。
我知道这样不好,可是我明白了自己的心,我没有办法。不能欺骗林潇潇,也不能欺骗我自己。
钱恩弟和林潇潇喝了酒,我去接她们。在雨中,我看到那辆疾驰而来的车,没有任何犹豫,没有思考,下意识地抱住钱恩弟滚落一边,我彻底清醒,我愿用命换的人是钱恩弟,我的青梅竹马。
但是,我没想到,真的没有想到,我无法对林潇潇的父母交代,她因我那一推伤了头部失去了记忆,而且很可能一辈子站不起来。
我知道,我不能丢下她不管。她是如此开朗豪爽的女孩,花样年华,却只能在轮椅上度过,我不能再伤她。
陆杰叫我下去那天晚上,也是微雨,他一个拳头上来,我没有避开,这是我该受的,后来,我们开始撕扯,积聚在我心中的悲痛呼啸而出,“我也爱钱恩弟,陆杰,不是只有你难过。”
“你已经没有资格了。”
擦擦嘴角的血,我绝望地发现,我真的没有资格了。
如果,我没有那么早地认识你,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可是太晚的话,我又怕,再也遇不到你。
在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多么不易。
有的人,错过了,再也不会重来。
“她喜欢吃辣的不喜欢甜食,她喜欢冬天吃冰激凌夏天喝绿茶,她怕黑喜欢彩色的灯,她害怕一个人过马路你一定要牵着她,她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对任何香水都过敏,她喜欢看休谟的书还有二十四史,你就算不懂也一定要耐心听她讲。她爱看电影,你一定要带她看喜剧,不然她总会容易陷入伤感中很长时间。她看起来理智其实很自卑,你一定要……”
陆杰僵硬地站着,身上和我一样沾了不少泥巴,背对着我说道,“赵诚阳,你听好,你记住,钱恩弟是我女朋友,将来还会是我老婆,我孩子的妈,我会比你更了解她,也会比你更爱她,更懂得珍惜她。这些,都与你无关。”
他一步步离开。而我,只能站在原地,祈求雨大一点更大一点,冲去我的泪我的痛,还有,来不及的遗憾。
钱恩弟,我心底深处美好的女孩,时光的河明明把你送到我身边这么多年,没能让我交汇这段尘缘,最后我才明白,静水流深,越深厚越平静,你早就在这里与我的心跳融为一体。而我,只剩下祝福。
☆、番外
自从四岁的时候见到母亲在自己面前闭上眼睛,襁褓中的弟弟停止了哭泣,我便沉寂了自己。我看着高高在上的父皇,我明白,只有更强大,比他更强大,我才能活下去,因为这条命,是用母亲的命换来的。
机缘巧合,我遇见了我的师父,他是个世外高人,我跪在他的门前三天三夜,终于他愿意收我为徒,他教我学武教我奇门遁甲教我做人,他更像我的父亲。十六岁的时候,我成为第一个质子来到离国。
去慕王府拜访,与慕王爷走在去书房的路上时,一个眼睛蒙着墨色布料六七岁的小男孩突然冲出来抱住我的双腿,兴奋地叫道:“抓到了抓到了。”
他解开墨色,仰起头,一张小脸粉粉嫩嫩,鼻子小巧,眸子明亮闪光,小嘴微张呆呆地望着我。头上扎着两个总角,身着绛紫色细锦衣,这是皇亲国戚才能穿戴的颜色。我立即明白,这个小男孩该是传说中雪天降生离国连下七天大雪,手握海棠花瓣的慕王府四公子慕成雪。
“成儿,又胡闹,今日可有练功?”
与我对视的他低下头来,乖乖地,“爹爹教训地是,我马上去扎马步。”一溜烟小跑了,边跑嘴里嘀咕了一句我听不懂的话。
“公子见笑,这是小儿慕成雪。”
在离国,我渐渐摸透了离国朝臣间的明争暗斗,主要是慕王爷和郑伯甫两派,离国皇帝羸弱,郑伯甫想要的东西我能猜到,慕王爷虽代表皇上的势力,深受器重,但戍守边防□□乏术。郑伯甫常在朝中,位高权重,朝臣归依者渐多。
他们都用得上,我要求田叔派人过来,一个到郑府,一个到慕府。到慕府的七七服侍的是四公子慕成雪。
我原以为让七七服侍一个孩子却没跟着慕王爷是个失误,没想到结果比我想象的有趣多了。
七七报说:
慕公子学射箭,结果自己睡了一下午,逼着太子代自己学完了所有的课程射完了所有的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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