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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色生枭-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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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不时在他的裤腿上摩挲两下,喉中发出咕咕低鸣。
二傻收起口哨声,嘿嘿一笑:“没事了。”也不知道他是对宋阳说话,还是在安慰怪鸟。
这可是任谁都不曾想到的稀奇事,宋阳的神情和旁人毫无差异,愕然瞪大眼睛,过了半晌才开口问道:“你还会驯鸟么?以前怎么没听你提过?”
二傻一脸无所谓:“鸟没良心,一飞到天上就听不见口哨了,我不喜欢。”言语间根本就不把自己会训鸟当回事,旋即他的神情又现悲苦:“还是刘三好。”二傻自己都不知道,和萧琪相马一样,他驯鸟的本事也是与生俱来,可他不喜欢鸟,把这桩本领全都放在了‘刘三儿’身上……
两个人刚说完,有红波卫得了公主之令,来到台上扬声询问:“这种鸟有人见过么?它是雏鸟还是老鸟?”
宋阳当即回答:“还是雏鸟,若长大,能长到两人高,十几个壮汉都休想靠近。”
公主哈的一声笑了出来,大声宣布:“过了,这个也过了!”
任小捕为人大大咧咧,不懂阴谋算计,但是在‘选贤’这件事上毫不糊涂。
选贤真正的目的是,是要去参加燕国‘一品’之擂,借着那个机会去彰显南理国威。
距离明年端午之期还有半年时间,到时候这头鸟就算长不到两人高,一人高总也有了吧。连南理本地人都不认识的凶鸟,其他几个国家的权贵自然也不识得,在显示了它的力量和凶猛之后,其他一切都由南理使团去吹好了。
这种只能用‘怪兽’来形容的猛禽,如果驯化了十头,放在战场上就是一支不容小觑的力量,若能集结一百头,力量堪比一支军队……这种鸟南理究竟有多少?南理朝廷又驯化了多少?让燕国和吐蕃去想破头好了,只要二傻能带着这一头过去,就足以警示列强了。
如果说萧琪的本领,代表了南理国的骑兵质量;那二傻和凶鸟,昭示的则是南理蛮荒的可怕。
公主在台上拍板,所有人都知道她的‘过了’是指二傻说的,唯独二傻自己不知道,眉头大皱着抱怨:“那个神汉胳膊都差点被咬掉了,还能过?”
宋阳大喜,急忙张罗着让二傻登台谢过公主,心里琢磨着,这还真是托了那位神汉的福,待会下来自己得帮人家看看伤口……
二傻迷迷糊糊地就去找萧琪就伴了,台下欢呼声不停,前面两天多都没开张,现在短短一会儿功夫就入选两人,南阳城民与有荣焉,兴高采烈。
神汉的号牌是一二九九,二傻紧随其后,一人登台变成了两人献艺。在二傻过后就轮到秦锥献艺。丑汉子没啥特殊之处,上台打了一套拳,虽然无意中选,但在家主面前也不敢有丝毫倦怠,拳脚卖力身法翻腾,打得异常好看。
这个时候青阳长史高大人终于露出了一个笑容,取出一本卷宗,恭恭敬敬递到太守身前:“大人,卑职日前查阅参选者名录,察觉到些可疑,又再回顾卷宗时,总算查出……请大人过目。”
卷宗内是一份通缉令,两个流窜三省、作案无数、身背十余条人命的恶盗,虽然姓名不相符,但相貌体态明明白白,一个就是台上正在打拳的秦锥,另一个则是准备下一个登场的宋阳。
高长史城本来只打算对付宋阳一个人,但后来他在城内的眼线呈报,又有一个丑陋汉子‘入伙’。没人知道秦锥底细,但不难看出此人杀气内敛、武功不凡,长史把他当成了宋阳师门或者江湖上的朋友,伪造卷宗干脆一起办了。
即便明知道太守会把卷宗呈给公主,高长史还是认真说道:“卑职已经安排好人手,只等太守一声令下即生擒恶贼。当着公主殿下的面,正是太守显示手段的大好时机。”
正如高长史所料,太守大人嘿嘿嘿地笑了起来:“老高啊,你的心思没得说,但论起为官之道,比起本官你还略逊一筹,拿贼这件事……你看我如何处理。”说着,拿起卷宗快步走到公主的丝幔前,对守卫的红波卫低声说了几句。
红波卫接过卷宗,转身去程秉公主,太守大人则转回头,笑眯眯地看了高长史一眼。
高长史则摆出一副又是恍悟、又是钦佩的表情……
片刻之后,‘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容突兀从公主的丝幔中响起,听得出,不止公主一个人,而是与内中众多卫士一起在放声大笑,仿佛发现了天下最有趣的事情。

第一卷 将进酒 第四十四章 人证

笑声之中,一个红波卫跨步走出,先对着太守抱拳道:“请太守大人稍待,公主殿下要亲审此案。”
太守小心提醒:“这两个盗匪都有惊人武艺,最好是先把他们两人拿下。”
红波卫摇头道:“公主殿下自有分寸,不劳大人费心。”说完,伸手一指还在台上纵跃来去打拳不休的秦锥:“你,”刚说了一个字,红波卫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又赶忙收敛笑容,虎着脸继续喊:“你先停手,站在原地不许乱动!”
跟着,红波卫又伸手指向台下宋阳:“你也上台,站到他身旁,不得号令不许稍动,否则格杀勿论!”
青阳太守眉头微皱,心中责怪公主糊涂,通缉大令上写的明白,两个贼人都是厉害武者。现在选贤突然中断,他们明白自己暴露了行踪,哪会安心听令,必会发难以求逃走……可没想到,秦锥老老实实地站在了原地,宋阳也安安分分的上台,全无反抗之意。
高长史远远坐在一旁,手捻须髯,公主这是要审案……待会几句问讯下来,两个恶贼肯定是喊冤、不服,哪会怎么办?红波家将岂是好相与的,自然是严刑拷打,一想到此,高长史不禁微笑,目光转动,望向就站在台下不远处的大侄子。
绸衫青年脸上笑容洋溢。
这个无声的交流,被宋阳尽收眼底,本来宋阳还不知主使是哪个,没想到对方却自己‘举手’了。
台下百姓本来正兴高采烈的看打拳,突见台上形式急转,不知公主打算做什么,一时间尽做哗然,台上那位红波卫则高声叱喝:“公主法眼如炬,发觉此地有作奸犯科、重罪之人,暂停选贤亲自断案,借此高台暂作公堂,旁人一律噤声,不得扰乱公堂!”
选贤变成了查案,大伙打从心眼里那么高兴,此刻只嫌站得远看不清、听不清,哪会有人喧哗,人人嘴巴紧闭,目光兴奋盯着台上。
等彻底安静下来,红波卫转目望向台上两人:“报上名来!”
“草民秦锥。”
“草民宋阳。”
红波卫点了点头,回身对着公主所在处躬身一揖,退开了一步,剩下的话就要由任小捕亲自问了。
任小捕半天没出声,她正躲在丝幔里,一手捂住嘴一手捂着肚子没完没了的笑,足足过了半盏茶的功夫,她才勉强平复声音,开口道:“秦锥、宋阳,本宫收到密报,指你二人为凶残恶盗。”说着,加重了语气:“辗转三州,作案数十起,身上背了十多条人命!”
秦锥不吭声,宋阳大声喊冤,已经坐上‘中选’席位的二傻也帮他一起喊冤。
任小捕哼了一声不怎么冷的冷哼:“再胡乱喊冤,就重打五十大板!”
宋阳立刻闭嘴。
任小捕吓唬了个平民,声音都得意起来,循着卷宗上罗列的案子念道:“四年前,正月初一,东罗城刘员外家遭劫,死三人,伤十一人,劫银七百两;三年前,六月十三,铁桥关如意金宝行遭劫,死五人,伤两人,遭劫珠宝作价三千两;两年前,九月初六,青阳本地吉祥赌档遭劫……别的先不提了,就说这三桩案子,都是你俩做的吧!”
宋阳又喊了声‘冤’,开口道:“这些年里,小人一直住在燕子坪,从未远行,街坊四邻都能作证。”
公主语气不屑:“他们都是你的同伙也说不定,不足证信。秦锥,你又有什么话说?”
秦锥循礼躬身,恭敬回答:“四年前,小人在西陲苦水关;三年前落户京都凤凰城,一直跟随家主办差……”
不等他说完,任小捕就呵呵笑道:“说得头头是道,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刘太守,您看该如何?”
青阳太守姓刘,听到公主询问,明白公主是把‘断定真假’的差事交给自己了,当即转回头望向自己的长史。
平时城中大案,都由高长史主办,总能做得妥妥帖帖,这种事情还是要指望他。
高长史没想到自己还有在公主面前露脸的机会,心里着实高兴,郑重开口代太守问话:“秦锥,你所说的这四年中的行踪,可有人证?”
对公主躬身回话,对姓高的秦锥可就没那么客气了,直起了腰身,冷着脸应了句:“有,与我共事的同僚甚多,都能证明。”
“同僚?”高长史冷笑:“或许是同伙吧!也罢,你说出人证在何处,本官当派快马寻证,放心,你若是清白的,没人能害你;你若真是贼盗,也没人能救得了你!来人,先将两名疑犯收监,等人证到时再仔细审过。”
当着钦差公主的面,高长史也不敢招呼用刑,事情到现在和他想象中的略有差异,不过也尽在控制之中,姓高的有自己的想法,等‘取证’回来,公主早就回京,而秦、宋两人,也早都变成大牢中的枯骨了。就算公主一时兴起,又想起这桩案子再来垂询也不怕,连刑部的通缉大令都能伪造,何况区区几句证言证词,这是桩‘铁案’,两个恶贼死定了。
高长史传令,不料秦锥却摇了摇头:“不用快马,证人就在眼前。”说着,伸手一指就守在他身边的那个红波卫。
高长史一愣,一时间有些分不清,是自己眼花看错了,还是那个丑陋壮汉突然发了失心疯……而被指到的红波卫却笑了起来:“不错,我能证明,四年前我和秦大哥一起在苦水关戍边,那一年里我一共杀了七个西境越界的恶匪,秦大哥杀的,是我的两倍还多!”
秦锥哈哈一笑:“好兄弟,你也不错!”跟着又伸手向前一指:“他们也能证明。”
他手指的方向,不知何时从公主丝幔中走出了十余个红波卫,为首之人也点头笑道:“我也能证明,我与秦大哥一起,同为红波家将为王爷效命,两年前受王爷之命,追随玄机公主殿下。”
这个时候任小捕哪舍得不吭声,人在幔后,声音清脆传出:“我也能证明!秦大哥的清白,就是红波府的清白。”
咕咚一声,太守大人跪倒在地。虽然还有些想不通事情为什么会这样,但他又哪能不明白,这次麻烦大了,竟然把公主身边的红波卫错当成‘通缉大盗’,更要命的,这个丑陋汉子在红波卫中竟还颇有些地位,在他面前公主只以家人相称,唤他‘秦大哥’。
心中又惊又怕,还有无尽愤恨,刘太守转头狠狠瞪向高长史。
高长史此刻面无血色,目光惊骇,愣愣站在原地,彻底呆住了,如果不是额头一滴一滴不停渗出的冷汗,让人几乎难以分辨,他究竟是个活人还是个泥塑。

第一卷 将进酒 第四十五章 勇士

先是两名参选之人被指做盗匪,随即其中一人竟是大名鼎鼎的红波家将。台下百姓早都忘了不久前的‘噤声严令’,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有人觉得是州官昏庸,有人却以为刑部通缉大令不会有错……这时宋阳踏上半步:“启禀公主,小人有话想说。”
任小捕痛快得很:“有话就说!”
不知为什么,一‘沾上’宋阳,任小捕总恨不得多说几句,所以片刻后又加了句:“说得好有赏,说不好挨打!”
宋阳笑着转回身,望向秦锥:“秦大哥,请问你在苦水关戍边多久?”
秦锥回应:“十八岁秦某应征入伍,驻防苦水关,到调任红波卫止,整整十五年。”
宋阳又问:“苦水关太平么?”
“南理的娃娃都知道,那里是封拒西域的第一道关卡,百多年里就从未太平过,每隔几日都有吐蕃健卒化作盗匪,少则数十,多则上千,打不绝杀不尽,只有打醒十二分的精神,一见烽烟便出征杀贼。”
不知不觉里,场面再度安静下来,宋阳的声音清晰异常:“咱们南理将士杀贼,可有凭据么?”
秦锥淡然回答:“人头就是凭证,狗贼伤我南理无辜,我们便割了狗脑袋回来交差。”
宋阳点了点头,继续道:“那你杀过多少人,还记得么?”
“每交上一颗人头,营吏都会记录在案,调任时我曾查证过,十五年间,秦某共缴回三百一十六颗藩贼狗头。此事有案可查,苦水关每一位兄弟都是秦某的证人!”
宋阳沉默片刻,突兀道:“秦大哥,宋阳拜谢!”说着投身欲拜,可秦锥却一挥手托住了他,声音沉闷也沉重:“不受!男儿当报国,自幼学艺便是为了杀贼,分内事,无功,不受拜谢。”
这时台下忽然响起一声喝彩,不知是谁,而下一瞬间里,无数喝彩声于寂静之中遽然爆发!
南理西陲匪患举国皆知,吐蕃藩主残忍好杀,手下军兵时常越境掠劫,屠村之事司空平常,所有南理人都视吐蕃毒蛇猛兽,心中恨极了他们,此刻大好战士锵锵而言,如何能不换来漫天喝彩。
半晌之后,场面才再度恢复平静,而宋阳的话还没说完:“秦大哥,你的脸为何会被烧成这样?”
秦锥昂首,神情骄傲,丝毫不觉得自己面孔丑陋:“为救人,十三年前恶贼掠劫、烧村,我们赶到时贼人已退,眼前只剩一片火海,我听到有娃娃哭声就冲了进去。总算老天保佑,娃娃被我救出来了,是个男孩。”
“我粗通医术,明白这样的重伤,一辈子也无法彻底痊愈,每逢天气变化都会剧痛不已,视力也会慢慢减退,现在或许不觉,但少则十载、多则二十年,会失明的……秦锥,你后悔么?”
秦锥狰狞而笑:“后悔?你可知,我救下的那个娃娃,如今也学了一身好武艺,入伍当兵,与数不清的好娃娃一起镇守苦水关,上个月传来消息,小兔崽子已经交回来三颗狗贼头颅!你说我后悔么?!”
台下有人饮泣,有人咬牙,更多的人则双拳紧握。
宋阳却还嫌不够,继续道:“有个不情之请,秦大哥能否除下上衫?”
“有何不可,这张脸都不怕见人,何况胸口肚皮。”笑声中,秦锥伸手撕裂上衫,从前胸到后背,除了烧伤痕迹外,只有数不清的纵横伤疤,肚皮上还有两处凹陷纠结的皮肤,曾被长枪破洞后长好的样子。
宋阳的声音渐响:“我听说,真正勇士只在胸前留疤,后背的伤痕是逃跑时才会留下的。”
“你说的那些‘真正勇士’一定人数众多。”
宋阳故作不解:“为什么?”
秦锥大笑:“一个打八个的时候,被人围住了乱砍的时候,让你说的‘真正勇士’来试试,看看他们后背上留不留疤?”
狰狞汉子大笑,台下百姓也跟着一起笑,大半眼中有泪,但也笑……吐蕃人多,南理兵寡,背后的伤疤不是胆小的象征,恰恰相反,正说明秦锥悍不畏死,以寡敌众仍奋勇杀上!而远在前线,戍边拒敌的南理将士,从来都是以少敌多。
这个时候任小捕的声音传来:“红波卫,除却上衫。”
几十名精壮汉子同时卸除甲胄,脱掉上衫,与秦锥并列一排,每个人都和秦锥一样,满身恐怖刀枪疤痕,宋阳则再度提高了声音,盯住他们问道:“秦锥,你图什么?红波卫,你们又图个什么?”
没人开口,宋阳却宽衣解带,也把自己的上身赤裸出来,与一群铁卫并肩而立,虽然宋阳不算细皮嫩肉,但和这些出生入死的凶卒比起来,也光滑得醒目。
宋阳长长吸气:“你们这一身难看伤疤,换来的是我这一身好皮肉。这就是你们的所图吧。”
一句话平静说完,宋阳陡然挥手,把手中的衣衫狠狠地砸在个高台上,声音里灌注全部真元,咆哮大吼:“那我就不明白了,为何还有人要陷害秦锥!”
声音落处,台下在此爆发大吼,但这次不再是欢呼,而是愤怒咒骂。虽然众多百姓想不到究竟是谁在诬陷秦锥,但无论这个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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