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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雪奇缘-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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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雪奇缘
作者:辛祺
文案
霜雪奇缘。
侠女,不是天生的侠女,是为情势所逼成的
英雄,不是天生的英雄,是为时事所造就的
身在乱世,是英雄侠女的不幸还是幸运?
英侠已逝,情又何堪?
内容标签:布衣生活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傲霜 ┃ 配角:罗云,方晓天 ┃ 其它:飞雪
上篇
偶思
也许,这部作品正象有些人说的,它更像是一部人物传奇。
可是,我更想说,它是一本女性的书!
在这里,女性不再是配角,不再是陪衬调色的红花,她们才是主角!可她们并不是又一种的独裁者,她们不是女斗士!男性不是她们的敌人,而是她们的爱人和同伴!她们所抗争的,是命运!
在一个特殊的年代,一个动荡不安的年代,女性所遭受的磨难,也许更多一些。面对这一切,她们选择了什么呢?屈服?斗争?软弱?坚强?
有人说,女人是水做的。我说,女人是为情而生的。没有了爱情,她们会枯竭,会凋零。男人们可以抛却情感,追求一生的事业。可女人们,可以抛却事业,只为了追求一生的爱情。可是,当这份情,不能有所归属,这份情,不为世俗所容,她们又该作什么选择呢?
不知是不是私心,我不喜欢我的主人公成了爱情的奴隶,我想让她超脱,我想让她在感情面前,变得坚强。可是,这样的女性能有几人?在真情面前,一切的世俗道德和理智显得那样脆弱,不堪一击!
当民族和国家的命运,同样遭受着磨难的时候,她们不是躲在后面,哀叹自己的不幸,她们同样可以和男人们并肩而战!
我很喜欢主人公:傲霜,她花费了我很多的心血。可是我更中意这形形色色的一群女子,为她们难过哭泣,为她们鼓掌叫好!
如果读者念念不忘于情节,只钟情专注于傲霜一人的话,那该是我的成功,还是失败?
这番话,只是我有感而发,也许作为这本书的前言有些词不达意。我只是想,追求虚幻的现代人,能静下心来,和我一起去探究,一起去经历——霜雪之奇缘!
卷一 独傲霜雪
第一节 异乡
古诗云:“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而当你在家乡被陷害,飘零到了异乡。在你的家乡,没有你的亲人,只有你的耻辱时,思乡会不会变成一种折磨呢?
李文博望着天边的满月,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四月的天已经不冷了,可是深夜的旷野,夜风吹过,还带着少许的凉意。他不觉得收紧了双臂,想给怀中的稚儿多一点温暖,为她挡住所有的风霜雪雨。
“妈妈!妈妈!不要丢下雪儿!不要…!!”
李文博吃了一惊,忙低下头去看怀里的女儿。却看到她喃喃地说着梦话,轻皱着眉头,头摇摆了一下,又钻进了他的怀里。似乎是得到了满足,磬着泪珠的脸上绽出了一个微笑。
随父亲离开白玉镇的这几日,雪儿从来不问他们要去那里,也从来不提起母亲和弟弟。就好像,白玉镇的日子从来没有存在过,从她有生之年就是这个样子:父亲带着她不停地赶路,绕过人群,绕过城镇,绕过一切可能注意到他们的人和东西。
她的表现不像个七八岁的孩子,不吵不恼,听话的倒像个士兵。
李文博只觉得心中一酸,一股腥甜之气又自胸腹间向喉头拥来。他连忙昂起头押下了这一片烦躁之气。
孩子毕竟是个孩子,在她幼小的心灵里,还是怀念白玉镇上那段无忧无虑的生活,怀念疼爱她的母亲的!白天不说,在梦里还寻找着她所思念的人和事。可能,她也朦朦胧胧的知道,有什么大事发生了,母亲不再是她的母亲了,弟弟也不再是她的弟弟了。只有父亲……
他拂着胸,苦笑了一下。手不由得轻轻地抚着女儿的后背。
不知道,这个父亲还能陪伴她多久!他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在自己发生什么不测之前,把女儿托付给好友,明心法师!通往京城的路,不好走呀。过了省城,就能乘坐一段火车了,只是剩下的路……
他不相信,方家就这么轻易地放过自己了,放他逃生,大概是为了给“她”一个交待吧!可是,他们会不会跟着自己找到明心呢?他只要乘了火车,就留下了目的地的方向,他不得不小心一点。一连串的事件发生,让他不再相信任何事与人。
当从最初的被背叛的愤恨中清醒过来之后,他逐一反思了发生的这些事情。
“她”带着竹儿进了方府这是真的,可见方剑窥伺自己妻子的美色也是真的,可是,那天所听到一切——“竹儿是方家的子孙”,却真假难辨。以他对妻子一向的了解,被逼或者为了救他而勉为其难,更有可能!
后来他的被放,与其说是方剑良心不安放了他,不如说是交易的一部分吧。可是,真的只有这么简单吗?
连着几日,他带着女儿风餐露宿,逃开被跟踪的一切可能,就连救他离开的那个王三“好心”留下的可以求助的地址,他也都逐一刻意地绕过去了。
也许,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一场戏,那个好心的王三,也不过是戏里的一个角色。而他,可不想做个被牵着线木偶,演着别人所希望的一切!
他握紧了手,狠狠地捶在了地上。诺大的中国,难道没有讲理的地方!?
地上尖利的石头,划破了他的手指,鲜红的血一滴滴地滴落在地上,他还是无知无觉,兀自昂着头,看着朗朗夜空中,几点稀落的星辰。
按照李文博的计划,父女俩耗费了近一个月,才来到一个靠近京城的大镇。而他的病也已经越见沉重了,许多时候,他要靠着雪儿幼小肩膀的支撑着,才可以前进一小步。
“爹爹,我们找个客店休息一下吧。”短短一个月,雪儿的脸上已经没有了往日的稚嫩,看着父亲的脸上满是忧虑。父亲的病越来越重了,许多次都咳出血来。大夫说,他是急怒攻心,又有些劳累过度,身体有些不堪负荷,要他静养,多多保养。可是旅途之中,又是在逃难,到什么地方去静养呢?
“好,雪儿,我们就歇下吧。”虽然恨不得一步跨到京城里,李文博还是听从了女儿的劝告。他知道自己是一步都走不动了,再坚持,不过是给女儿找累罢了!
看着消瘦了不少的雪儿,他不觉有些心疼。这一路上,如果不是有了雪儿,他自己恐怕是走不到这里的。
要了一间偏一点的房间,交了定金,雪儿看着一直瘪下去的荷包,不觉有些焦虑。
王三给那些钱已经所剩无几了,现在多亏了临行前邻居大婶塞给她的荷包里的钱,在支撑着开销。她知道,这是母亲留给她的。
她原本是不想要的,是大婶硬塞给了她。大婶抹着泪说:“傻娃儿,留着吧,你用得着的!别怨你妈妈了!长大了你就明白了。”
自从那天母亲带着弟弟进了方府,她就再也没见到他们。后来见到了父亲,两人也都没提起他们。
她不知道自己怨不怨妈妈,只是就是不想要她的东西。既然她只要弟弟,不要自己和父亲了,自己又为什么要她的东西呢!她已经不是自己的母亲了!
可是,现在却多亏了这个荷包里的钱,她才能多为父亲抓服药,买一点好吃的。不管管不管用,她就是不能眼看着,山一样的父亲,就那样的吐着血倒下去。
“雪儿,你要去哪儿?”李文博靠在床头上,努力挣开眼,叫住了女儿离去的身影。
“父亲,你先休息吧,我出去看看就回来的。”雪儿回了一个甜甜的笑容,可是笑容在那消瘦了的小脸上,让人看了倒有些心酸。
“雪儿,这里…可不是别的…地方,你不敢乱跑的!”李文博无力地闭上了眼睛,努力想要想起往日的那个纯真的笑脸了。
“没事的,我一会儿就回来的。”背过父亲,雪儿的脸上又恢复了淡淡的愁容。
“我知道,你又是去找大夫,对吗?”李文博挣开眼,坚决地命令道:“不许去!爹爹的病到了京城就好了,现在找那些个庸医,不过是白花钱罢了”
“可是,为什么我们要去京城?京城里的医生真的能看好爹的病吗?”小雪儿的脸上写着无数的问号,现在的她,倒比较象白玉镇上那个无忧无虑的小姑娘了。
李文博想了一下,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雪儿,你千万记住了:京城相国寺,是最安全的地方。这话你对谁都不要讲!知道吗?”
“雪儿听不明白,为什么不能对别人讲?是怕别人知道了,都跑到哪里去吗?”
“嘘!”李文博觉得自己今天特别的疲劳,他叫女儿静静地躺到了自己的身旁,闭上眼睛,轻轻地说:“不要问,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雪儿,当年父亲为你取名傲霜,本是想让你能傲对霜雪,不畏严寒。谁知道你小小年纪,却要历经坎坷,独对风霜了。雪儿,父亲希望,你能象你的名字,独傲霜雪!笑对挫折!”
他越说越低,最后的声音几不可闻。雪儿仔细一看,父亲已经睡去了。连日的疲劳,让她也朦胧入睡。
谁又会想到,这一睡去,从此尔后,两人便是阴阳两隔,人鬼殊途了!
逝者逝矣,生者何堪呢!
第二节 青梅竹马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在雪儿朦胧的梦中,仿佛又回到了六岁的那一年。她开心快乐的成长着,在父母的呵护下,无忧无虑。
在那无忧无虑的梦中,却出现了另一个不属于亲人的身影。还出现了另一个灰色的,看不清楚的阴森高大的影子。
人类的好战,是从动物时期所传延下来的,这表现在孩子时期没未经雕琢的游戏:对垒。
两伙孩子,各有其首领、军师,在首领的指挥下,展开各种对垒的游戏。在游戏中,每个孩子找得自己的位置,也培养着自己的性格。有时,长大了会和儿时一样,龙鼠自分,有时,却是截然不同的结局。
夏日的午后,大人们都在家中午睡了,巷子里却是一番紧张的局面:白玉镇最大的两伙孩子在进行“巷战”!
“天哥,还是没找到他们的踪迹。”
被称作天哥的是一个十岁大的孩子,叫方晓天,他面目俊秀,梳着个小分头,上身是暗花的白色缎子对襟褂,下身是同系的黑色暗花缎子裤,小小的年纪却有着少见的沉着。
“都找了大半天了,却只找到几个小不点,他们到底都跑到哪儿去了?”
“巷战”进行了都快半个时辰了,他们却连对手的主要成员都找不到,感觉就像是瞎子摸象,不知道前方有什么。
“天哥,他们该不会是害怕输,都躲回家去了吧?”
叫他天哥的孩子已有十几岁了,他似乎一点也不介意叫一个比自己小的孩子“天哥”
“不会,那几个小子天不怕地不怕的,不会这么孬。我总觉得好像那里有点不对经。”
方晓天一脸严肃地思考着,此时的他,更加不像个只有十岁的孩子了。
“哈哈!抓住了!投降吧!”
突如其来的一声喝叫,证实了他的预感。几个大小不一的孩子突然不知从那里跳了出来,不是别人,正是对手的头领“小路”,和他的几个亲信。
“你们都跑到哪里去了?我们还以为你们退出比赛了呢。”
自己一方的孩子都去寻找“敌人”的踪迹了,谁知自己却被“敌人”给包抄!眼前的形势是敌众我寡,非常不利。方晓天努力压下心中的懊丧,故作镇定地说道。心中却暗暗考量着自己的胜算有几分。
“我们就是藏起来,等你的人都走了,再来抓住你。怎么样,服气了吧?”小路吸了一下鼻子,自得地说。
“我才不信你有这样的心机呢!”对手小路是典型的有勇无谋,怎么会想到迂回包抄的计谋。也正是这样,他才大意轻敌,中了埋伏。
“这个…”小路尴尬地好了脸,指了指身边的小个子女孩,又挺起胸,骄傲地说:“这是雪儿的主意,怎么样,亏你还自称孔明再世,连个小姑娘也不如!”
其实,要不是雪儿坚持说这样能赢,眼看着好几个孩子被抓住,他又怎么能忍着不出来。
“雪儿?”方晓天凝着眉,一步步地逼近那个小小的身影,奇怪地注视着这个从没注意过的小女孩。
由于刚刚的躲藏,雪儿的小小的脸上满是灰尘,看不出她的长相,整张脸上只看见一双大眼睛,宛若晨星般,在方晓天的眼前闪啊闪的,闪的他有些心慌。
“你怎么知道要这样的?”小孩子的语言总是没有一点修饰。
“你不知道‘擒贼先擒王’这句话吗?”小雪儿挺胸抬头,瞪着这个高自己一头的男孩说,稚嫩的声音掩盖了话锋的犀利,那亮晶晶的眼睛,透出对眼前的男孩高度的无惧。
“你是谁家的孩子?”在省城念书的方晓天,第一次发现,在这家乡的小镇上,竟然还有这样特别的小女孩,那双星星般的眼睛,像是能看到别人的脑子里去。
“她是镇上学堂李先生的女儿,名叫小雪。”一旁半响没出声的跟班,献宝似的报告道。
方晓天不高兴地回头瞥了他一眼:“谁要你多嘴。”那清脆悦耳的声音才是他想听的。
“我知道你,方家的小少爷,你不在镇上住。”小雪儿都着嘴说道,算是原谅他的无知。
“雪儿是我们的军师,她可有主意了!”小路吸了一下鼻子,插嘴道:“下回你可要小心了!”天太热了,今天的游戏算以胜利告终。
“谁说要等下回了?你以为,光找到我,你们就算赢了啊?”
“天哥!”
“也要你们打得过我,抓住我才行。”方晓天的平淡语气,倒像是个临危不乱的男子汉。他一边说,一边昂起下巴,满意地看着小孩们惊奇的目光。
可当他看到那两颗星星时,下巴不由得低下来一点。为什么她的眼睛总是那么亮呢?亮得他有心慌起来。不知为什么,他突然觉得一点胜算也没有了。
“算了,今天就到这儿吧!”他潇洒的挥挥手,转过身离去。
“天哥,我们怎么办?”那个跟班赶紧叫他。
“通知大家,解散回家!”方晓天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
直到再也看不到其他人了,他才慢下脚步,一边走,一边踢着脚下的石子,心中有点懊丧。
为什么就那样认输了呢?如果放手一搏的话,还不知道结果会怎样呢。自幼习武的他,未必打不过那些孩子,至少不会被他们抓住的,那样的话,他就有五成胜算了。可是…
他跳上路边的石狮子,抬头看看,才知道自己不知不觉中走错了路。方正也不急着回家,索性四处游逛。
突然,前方传来的一阵喝叫声,中间还夹杂着小孩的哭声,吸引了他的注意。他加快脚步,跑到前方的巷子口,探头张望。只见两个半大的孩子围着一个瘦小的孩子在数落着什么。
那两个半大的孩子有十四五岁的光景,穿着光鲜,膀大腰圆,更显得缩在角落里的小孩瘦弱幼小,衣着寒酸了。
眼见此景,方晓天明白,肯定是两个富家的大孩子在欺负穷家的小孩子了。
“无聊!”心里嘀咕一声,他还在想,怎样出场才比较象路见不平的大侠客,一个刚刚熟悉的清脆悦耳的声音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你们两个大的欺负一个小孩,不觉得可耻吗?”
“可耻?哪里来的小女娃,敢管本大爷的闲事?”其中一个孩子一脸的横肉,斜着衣领,十足的地痞无赖相。
“我们就欺负他又怎样?你再管,我连你也一起欺负!”另一个高个子,一边说着,一边又推了墙角的小孩一把:“穷小子,快点跪下磕头!要不小心还要挨拳头!”
“好呀,臭小子还有人出头,那你就承受两份吧!”前一个胖子,一边说着一边踢了小孩一脚。墙角的小孩嘤嘤地哭起来。气息很弱,让人为他担心。
“难道你们就不怕出人命吗?”小雪儿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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