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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明珠蒙暗尘-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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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倏然起身,他妖冶的丹凤眼闪过厉意,“你嘱托的事情方某已经悉数办妥,若无其他吩咐,请恕方某生意繁忙,不能继续闲散逗留。就此别过吧,崇和王妃!”
  玉麟的每一字每一句都宛若刀刃划过我心头,我们曾经是无话不谈,心灵相通的挚友,一起欢笑过,一起失意过,如今怎会闹到这般境地?
  玉麟没有向任何人辞行,很符合他一贯自由自在又嚣张不羁的做派,只是临行时在马厩碰到了沈倾尘。
  两人犹如宿敌般对视很久都不言不语,我一度以为他们会在下一刻大打出手。最后,是沈倾尘率先打破这种令人窒息的尴尬对峙,谦和温煦道:“方公子仁厚慈善,乃是倾尘和南安百姓的恩人,岂能如此不声不响匆匆离去?还请方公子与倾尘同往京城,将功劳禀得圣上,加官晋爵。”
  玉麟冷笑,咬着牙不屑一顾,“多谢五殿下美意,志不同道不合,方某不…稀…罕!”
  玉麟和沈倾尘不是同一种人,后者擅于笑里藏刀,就算是和别人争吵,也跟聊天似的。而前者张扬率直,就算是和别人聊天,也跟争吵似的。
  ………………争吵分割线………………
  农历四月初一,宜出行。
  天刚刚微亮,银雀已经高高兴兴地跑进我屋里帮我收拾行囊。来南安一个多月里,她属今儿个最兴奋,脸上的喜悦藏都藏不住。
  “娘娘,您又在发什么呆呢?”她问。
  窗外空气清新宜人,花红柳绿,飞莺欢唱。江南地界气候四季如春,有些应季的花种已经凋谢,为下一次的竞放而化作茎下春泥。
  一切景象都那么朝气蓬勃,我心里的景象却一直定格在玉麟漠然离去那一刻,苍凉无措。
  玉麟是个顽劣不羁,张扬明媚之人,向来都是他把别人气到抓狂,捉弄我的事更是不知做过多少,很少像那天那样满脸冷漠寒凉。
  我无措于一个挚友被我伤了心;无措于他那个提议成功地诱惑了我,我却只能违心摇头;无措于……
  自打我被指婚给沈倾尘,我有太多的无措,太多的无从选择。
  “娘娘!”银雀气得跺脚,“方公子走后您就整天这样发呆,丢了魂儿似的,殿下忙前忙后地讨您欢心您也视无目睹,怎地还抵不过一个来了几日的男妖精。”
  银雀说话愈发口无遮拦,哪里有半分婢女该有的规矩。我轻叹一声,她自然不明白我和玉麟多年来的友情是怎样,“何时启程?”
  “午时启程,殿下说此时露重,担心您受凉。”她抿唇看我,扭着手指,“娘娘,奴婢虽然见识的男子不多,但奴婢知道世间男子如殿下这般细腻贴心的着实极为少见。在大多男子心中,即便再喜爱一个女子也不会亲自去为她报复人。此番奴婢终于明白,事事没有绝对,要看受到伤害的是谁。一个男子为了自己妻子也许什么有失体面的事情都能做得出来,尊贵如殿下也不例外,如果他无动于衷,则说明那人不是他心爱的。”
  我失笑,“小小年纪,何时成感情专家了。”整天像沈倾尘的代言人似的。
  她无辜且茫然地眨眨眼,“看来…您是一句也未听进去,娘娘啊,您真是…铁石心肠!”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五章

  厚重的城门外,一支浩浩荡荡的亲卫队伍从南安城出发,马车鸾轿多辆,护卫精干,城主杨伦宽率领众多本地官员恭身相送,太医杜勤和户部侍郎陈卓随队启程,连我的贴身婢女银雀也在其列中。
  此情此景,全然一副崇和王胜利班师回朝的景象。
  目送队伍淹没在滚滚飞尘中,我侧头凝视身旁的沈倾尘,他脸上是一贯的云淡风轻,寡漠静谧,看不出任何情绪。
  “我们能顺利抵达京城的胜算有几何?”我问。
  如今朝中风云莫测,皇权动荡,皇后和二皇子定然不会让他这个得宠皇子出现,现在我们兵分两路回程,不过是一个简单的障眼法,用以迷惑敌人视线。
  他回视我,微微勾唇,笑意虽浅,却晕染至眸,“终归不会让他们如愿的。”
  我不清楚这算不算是他正面回答问题,反正这一个多月以来无论京城传来多么不利的消息,他都如此漫不经心,轻松随意,甚至更多的时间都在专心于和我下棋对弈或跟我研习茎叶雕刻,俨然一副闲散度日的架势,似乎前面等待他的不是一场生死较量。
  有时候我真想不明白他似有若无的自信源于何处,毕竟敌人的势力不容小视,那是一对难以应付的母子,连皇上都会对他们有几分忌惮。
  越是看不透,越是觉得玉麟对他的评价并不是空口乱说。
  一个时辰后,我们一行二十余人做江湖人士装扮,没有大队人马,没有马车鸾轿,没有城主恭送,从侧城门悄然启程。
  途中我们行进缓慢,沈倾尘每日至少都能收到两次飞鸽传书。他阅信后会立即焚烧,也会适当与我说一些信中事宜。他面上依旧云淡风轻,眼底却愈发深沉难辨,我感觉也许他对信内情况略有隐瞒。坦诚也罢,隐瞒也罢,他说我便听,他不说我不也猜测追问。
  五日后,他第二次临时改变行程,由水路变为山路。尽管如此,我们仍然遇到两次截杀,不得不说,皇后已是势在必得。
  有一种感情叫做患难爱情,记得前世我们外科主任与他爱人就是因为2003年非典在前线时相爱的。据说本来两人各自有男女朋友,平时工作中也互相瞧不顺眼。后来,他们在隔离区共同经历了生死与共,两个月重新归来时,分别与前任分手,义无反顾地相爱结婚。
  所以说,世间没有什么事情是绝对的,此一时彼一时而已。
  我与沈倾尘此番也算是患难与共过,至于能不能滋生出爱情先不说,起码我现在不排斥和他一路走下去。他高深莫测也好,笑里藏刀也罢,只要他不触碰我的底线,我便愿意与他同仇敌忾。
  ………………患难分割线………………
  我手里拿着牛皮图细细查看,发现沈倾尘所走路线虽然崎岖险峻,但属实是安全性极高。这几日当中,我们只遇到过一次刺杀,可以说明两件事,一是皇后势力果然只在千润,二是沈倾尘似乎对印月境地十分熟悉。
  这山叫做梧桐山,紧邻相思山,距千润景丰驻地也不是很远。想到此,我心跳赫然乱了频率。
  “此印月境图颇为详晰,你自己绘制的?”沈倾尘不知何时凑近我身边。
  我瞧了瞧他依旧整洁的衣裾,气若游丝地说:“殿下抬举小女子了,我只会看不会画,这图是以前我从阿锦那里拿来的。”男人跟女人端地是不可比较,同路而行,同样遭遇刺杀,此时我与他的形象可谓天壤之别。他还是那样清逸俊雅,我则犹如非洲难民。
  这一路上,犹如死亡之旅,王府亲卫兵纵然皆武艺精湛,却已然死伤折半,我们随时有丢掉性命的可能。作为一个女人,说不害怕那是假的,奈何我选择了这条路,便无法回头。
  沈倾尘自始至终镇定自若,淡然从容,丝毫未有退缩和畏惧之举,似乎他早已看淡生死,也或许因性情使然,他有何真实情绪基本从不外露。
  不管怎样,他如此态度属实让我心里颇有安全感,是以,也没那么害怕了。
  他仿佛没能理解我口中的阿锦是何人,微微凝眉。于是我主动解惑答疑,“阿锦就是上官锦,平日里我与兄长彼此甚为熟念,没规矩惯了,向来唤他名字。”现下我倒是忘了之前与他聊天时已经解释过此事。
  提起阿锦,总是禁不住既伤感又心悦。自幼到大,我们从未如现在这般分开过。阿锦十二岁就随阿爹一起肆意沙场冲锋陷阵,我自然也时常和他东奔西走。可彼时我形象却不曾像此时一般狼狈过,他永远会把护我周全作为首要因素,所以阿爹总说我是拖后腿的。
  回想起以前在一起时的惬意,忍不住想自己这桩姻缘到底是对是错。那时我们相互陪伴,即便不言不语,也一直不离不弃;即便风餐露宿,也一直相守相依。现下他已不在我眼前,只能化作思念住在我心里。
  阿锦,在我此世十七年生命中,他都是不可剥离的温暖之源。亲人就像是星星,不一定总是能见到他们,但你知道,他们会一直在那里。
  沈倾尘眉眼稍冷,“我以为经历过南安事件后,我们已经彼此认可与信任,却原来只是倾尘一厢情愿。”
  我恍然回神,愣愣望着他背影,完全不明所以,真真是想不出哪句话又惹他生了气。诚然,玉麟负气离开后,我心情一直很低落,路上便未曾主动与他说话聊天,莫非在气我不识抬举?
  夜幕降临时,弹尽粮绝的我们终于找到了水源。泉水并不多,大概有七八升左右,囤积在一棵大树下,清澈见底。由顺着树干细流的水痕可以看出,此处显然不是泉眼。
  沈倾尘已有两日未跟我说过只言片语,仿佛在同我置气,其他人时刻保持对外界的高度警惕自然察觉不到,近身服侍的墨寒岂能看不出来。“娘娘,属下已试过此水,殿下让您即刻饮些润润喉。”
  “谢谢。”我几乎一饮而尽,口中余存缕缕甘甜。瞥眼沈倾尘,他也喝了一整碗。
  路上我在心里将我们二人前日的对话仔细琢磨过,南安时,我们经历了生死离别,给予对方全身心的信任和依赖,我便唤他名讳。沈倾尘此番闹别扭之因或许是我无意中称呼他为殿下,疏离了我们的同盟关系。
  彰显友好对我来说并非难事,放下心防做自己即可。
  晚风拂面,月光荼蘼。
  篝火已经燃尽,我主动找来一些树枝铺在地面,把干草垫在上面摊平,最后把一直背在身后的小包袱取下来。
  拍拍身上灰土,我殷勤启口,“咳,小尘,你手臂和背上还有伤口尚未痊愈,不宜久躺,且把这个当枕头趴着会舒服些。”
  许是我口中的亲昵称呼恶心到他了,他抬头看我,眸光惊愣,嘴角抽|搐不已。
  我心下呼出一口气,有些无奈,“看我作甚,崇和王妃亲自铺的床,就算不平整也会保证你一夜无梦安眠。”没叫你小沈已经很不错了,若不论心机和智慧,我可比他年长很多。
  他豁然失笑,缓缓趴下,白皙脸颊熠熠生辉。我眼眶莫名灼热,揉揉太阳穴,没想到深山里的月光如此醉人,竟是有些眩晕感。
  “小尘?”他突然哼笑,尾音稍长。
  嗯?唔,他果然被恶心到了。我继续拍脸,“还是叫你倾尘吧。”友爱过度也不好。
  “眩晕否?”他语气慵懒温和,已无丝毫恼意,变幻无常的情绪如同六月天气。
  我狐疑,他居然看出来了,“很晕,跟喝了几坛酒似的。”
  他下颚枕着包袱,姿态闲散,“我也晕。”
  我扭头一瞧,他脸上果然泛起细细红晕,“唔,我们不会被人下|药了吧。”
  沈倾尘冲我招招手,弯唇而笑,“方才那棵树常年受烟雾笼罩污染,便把自身糖分转化成酒液分泌出来,喝起来自然会醉人。”
  我听话地踱过去,瞪圆双目,惊叹他居然懂得挺多。不愧是千润国最惊才绝艳的五殿下,博学多才,学识渊博,难怪那么多女人着迷他。
  男人和女人的审美观一样,如果只是拥有出色皮相,便只会吸引对方一阵子而已,永远吸引人的自然还是内在美。
  诚然,女人喜欢一个男人,大多是由崇|拜开始,沈倾尘具有令人崇|拜的诸多优越条件。
  待我在他身侧坐下,他忽然伸手捏捏我脸颊,醉眸映着笑颜,隐隐有些玩世不恭之态,“捏起来和想象中一样舒服,像个红桃子。”
  我愣了愣,不甘示弱地鼓起腮,也伸手捏他的脸颊,“捏起来和想象中一样滑嫩,像个红樱桃。”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六章

  沈倾尘似乎并不急于赶路程,只要没有追杀,他便如同游山玩水般走走停停,好不惬意。只苦了我这个十来天没有洗澡换衣服之人,而且我包袱里自储的盐巴、药物、食物等等都已用光,接下来生计也成了问题,委实无心情在深山老林中游山玩水,真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还好不久之后,我们便在山脚下发现一个小镇。住店时只有沈倾尘和墨寒我们三人,其他亲卫兵不见踪影,毕竟在他国境内,我们需要低调减小目标。
  沐浴洗漱过后有种再世为人之感,我的心情便随之欢悦不少。“小二哥,来一坛米酒。”
  墨寒抬头,看看我又看看沈倾尘,欲言又止。
  我心下疑惑,米酒甘甜爽口,极易入口,只不过后劲十足,很多人都喜欢喝,他二人怎会有如此谈酒色变的形容。
  “阿鸾,喝竹叶青吧。”沈倾尘说。
  我:“……”
  他略带歉意地微笑,“阿鸾,我不沾米酒,闻到就会吐,照顾一下我的坏习惯吧。”
  他一口一个阿鸾,我岂能不依,“唔…我中了美男计,此番就喝竹叶青。”
  岂料他失神须臾,随后居然以手指刮了我鼻尖一下,笑得眉眼飞扬。
  我:“……”
  我是那样的……反应不过来。
  看来我们在外闲散太久了,他不再算计,我不再装温婉,彼此真产生了些许革|命友谊。
  “我说店小二,爷要的是十年女儿红,你这酒根本不是十年的!”一道突兀声音响彻小店。
  说话之人是隔壁桌一个大胡子男人,他举着一个酒坛,怒气冲冲。
  店小二连忙上前,点头哈腰,“这位客官,您这坛酒确实是十年女儿红,错不了。”
  那个大胡子摆出不信态度,“休要诓爷爷我,你这酒哪里写着十年女儿红了?!以次充好的酒爷爷我可不会付银子!”
  店小二抓耳挠腮,脑门沁汗,“这…这…”
  我蹙眉瞥一眼,酒坛已空,此人分明是想吃霸王餐,才故意闹这一出,关键是他的口水都喷在我碗里了。“若这是十年女儿红,你是否该按价付酒钱。”
  大胡子似乎未料到我突然插言,粗声粗气道:“那个…自然。”
  我去柜台拿过一支笔,“这位壮士,你确实要‘十年女儿红’?”
  他愣愣点头,我执笔在酒坛上写下他要的那几个字。“唔,方才你说这里没写,我替店家给你补上了,一字不少。你且仔细瞧瞧,看是否还需要再添加什么字?”
  众人似乎皆被石化,我全然想不出此举哪里惊世骇俗了。回头问沈倾尘,“倾尘,我是不是惹了麻烦?”那大胡子人高马大身形粗壮,一副很不好对付的样子。
  沈倾尘勾唇,面容依然睿静清隽,“有我。”
  嗯,很能撩|拨小姑娘的两个字。
  大胡子忽然伸拳头,明明是欲打人的架势,却又瞬间竖起拇指。“姑娘真是……人才。”
  我慢慢睁眼,深呼吸压下险些呼出口的尖叫,“好说好说。”原来不是打人。
  大胡子不再理会我,扔下一块碎银子而去。
  我回身坐下,淡然接受店小二的欣赏目光。沈倾尘换上一贯寡淡表情,“你方才……”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已,何足挂齿。”我喝下一口竹叶青,准备接受赞誉。
  他唇边的笑意再也藏不住,“唔,我想说的是,你所塑造的英姿在怕挨打而闭眼时,已然毁之一旦。”
  我:“……”唉,我打不过他。
  ………………笑闹分割线………………
  农历四月十五,街上人山人海,仿佛整个小镇的人都聚集在此欢度节日,热闹非凡。
  我们带足充裕食物,准备启程出发。哪里会想到还未出客栈,就听说衙门的捕快在捉拿罪犯。
  墨寒连忙提高戒备,微微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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