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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我其谁:胡适-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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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 if the slain think he is slain,
They know not well the subtle ways
I keep; and pass; and turn again。
They reckon ill who leave me out;
When me they fy; I am the wings;
I am the doubter and the doubt,
And I the hymn the Brahmin sings。
这两章的韵脚都是abab,胡适的翻译就完全摆脱了韵脚的限制。他用散文体把这两章翻成:
杀人者自谓能死人,
见杀者自谓死于人,
两者皆未深知吾所运用周行之大道者也。
(吾,天自谓也。下同。)
老子曰:“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存不伤其手者灾。”
弃我者,其为计拙也。
背我而高飞者,不知我即其高飞之翼也。
疑我者,不知疑亦我也,疑我者亦我也。
其歌颂我者,不知其歌亦我也。'22'
1914年5月31日,胡适作了进一步的尝试,把自己的文言诗翻成英文。他在当天早上作了一首《春朝》:
叶香清不厌,鸟语韵无嚣。柳絮随风舞,榆钱作雨飘。
何须乞糟粕,即此是醇醪。天地真有趣,会心殊未遥。
胡适把这首诗译成英文。序曰:“试以此诗译为英文。余作英文诗甚少,记诵亦寡,故不能佳,然亦一时雅事,故记之。”
Amidst the fragrance of the leaves es Spring,
When tunefully the sweet birds sing。
And on the winds oft fy the willowfowers,
And fast the elmseeds fall in showers。
Oh!Leave the“ancients'dregs”however fne,
And learn that here is Nature's wine!
Drink deeply; and her beauty contemplate,
Now that Spring's here and will not wait。'23'
胡适这首英诗用的是两句转韵体:aabbccdd。
除了把自己的诗译成英文,胡适也尝试着把别人的诗翻成英文。比如说,他在1914年12月3日的日记里记他翻译了《诗经》里的《木瓜》:“偶思及《木瓜》之诗,检英人所译观之,殊未惬心,因译之如下:‘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Peaches were the gifts which to me you made,/And I gave you back a piece of jade—/Not to pensate Your kindness; friend,/But to celebrate Our friendship which shall never end。胡适在这首英译短诗用的押韵是:aabb。
从写作英诗、翻译英诗,到转借、挪用英诗的体例、押韵来写中文诗,只不过是那顺理成章的下一步罢了。胡适在《尝试集》的《自序》里说,他在康乃尔大学所选的英文课给了他一些“无形之中”的影响:“所以我那几年的诗,胆子已大得多。《去国集》里的《耶稣诞节歌》和《久雪后大风作歌》都带有试验意味。”'24'其实,在这之前胡适就已经注意到英诗在韵脚上,要比文言诗自由一点。他在1913年10月16日的日记里就说:“西文诗歌多换韵,甚少全篇一韵者。”'25'他写《久雪后大风作歌》就是一个挪用英诗转韵体的尝试。他在1914年1月29日的日记里说:“此诗用三句转韵体,乃西文诗中常见之格,在吾国诗中,自谓此为创见矣。”胡适后来把这首诗给许先甲看。许先甲回信告诉他,“三句转韵体,古诗中亦有之”,他引岑参《走马川行》为证。胡适找出来读了以后说:“此诗后五韵三句一转,惟起数句不然,则亦未为全用此体也。”'26'胡适显然写了文字发表在《留美学生年报》上,以自己从英诗里挪用过来的三句转韵体诗为创见。结果又引来了张准的批评,张准的证据是元稹的《大唐中兴颂》,但胡适一直没能读到这首诗。几个月后,胡适读到黄庭坚的三句转韵体诗《观伯时画马》,于是在5月31日的日记里自责:“吾久自悔吾前此之失言(见《年报》第三年),读书不多而与妄为论议,宜其见讥于博雅君子也。”'27'
从胡适的英诗写作,到他的诗歌翻译,不管是英翻中还是中翻英,我们①《胡适日记全集》,1:554555。
发现胡适是非常重视押韵和音节的。1915年上半年,在他和任鸿隽、梅光迪等人在那年夏天讨论中国文学与文字之前,也就是他被“逼上梁山”的前夕,他在日记里常记录的是他对诗词押韵的钻研。他除了认为三句转韵体是一种比较自由的诗体以外,同时更认为词是诗的进化。例如6月6日的日记:“词乃诗之进化,即如上所引'秦少游的'《八六子》半阕,万非诗所能道。吾国诗句之长短、韵之变化不出数途。又每句必顿住,故甚不能达曲折之意,传婉转顿挫之神。至词则不然。”'28'同一天的日记又比较南宋陈亮的诗与词:“陈同甫,天下奇士,其文为有宋一代作手。吾读其《龙川集》,仅得数诗,无一佳者,其词则无一首不佳。此岂以诗之不自由而词之自由欤?”'29'
在8月3日的日记里,胡适更进一步地赞美词调变化的神奇。他根据自己读词、填词的经验,给初学者提供了读词、填词的门径:
年来阅历所得,以为读词须用逐调分读之法。每调选读若干首,一调读毕,然后再读他调。每读一调,须以同调各首互校,玩其变化无穷仪态万方之旨,然后不致为调所拘,流入死板一路。即如《水调歌头》,稼轩'辛弃疾'一人曾作三十五阕,其变化之神奇,足开拓初学者心胸不少。今试举数例以明之。此调凡八韵。第一韵与第八韵,皆十字两截,或排或不排……第二韵与第六韵……
稼轩有《贺新郎》二十二首、《念奴娇》十九首、《沁园春》十三首、《满江红》三十三首、《水龙吟》十三首、《水调歌头》三十五首,最便初学。初学者,宜用吾上所记之法,比较同调诸词,细心领会其文法变化,看其魄力之雄伟,词胆之大,词律之细,然后可读他家词。'30'
从胡适自诩为留学生当中他跟任鸿隽是“我诗君文两无敌”的背景来看,胡适会注重诗词的押韵与音节其实是相当自然的事。事实上,胡适在留美期间,甚至在回到中国的前两年,都还没有办法摆脱押韵与音节的桎梏。我们不妨听听他的夫子自道:
我做白话诗,比较的可算最早,但是我的诗变化最迟缓……'《尝试集》'第一编的诗,除了《蝴蝶》和《他》两首之外,实在不过是一些刷洗过的旧诗。作到后来的《朋友篇》、《文学篇》,简直又可以进《去国集》了'即他的文言诗'!第二编的诗,虽然打破了五言七言的整齐句法,虽然改成长短不整齐的句子,但是初作的几首,如《一念》、《鸽子》、《新婚杂诗》、《四月二十五夜》,都还脱不了词曲的气味与声调……故这个时期——六年'1917'秋天到七年'1918'底——还只是一个自由变化的词调时期。自此以后,我的诗方才渐渐做到“新诗”的地位。《关不住了》一首是我的“新诗”成立的纪元……自此以后,《威权》、《乐观》、《上山》、《周岁》、《一颗遭劫的星》,都极自由、极自然,可算得我自己的“新诗”进化的最高一步。'31'
如果我们把胡适在摆脱了押韵与音节的桎梏以后的观点,来对比他留学时期写诗、译诗的做法,就更别有意味了。比如说,他在《四十自述》里激烈地抨击了律诗。他说他在中国公学学会了作律诗以后方才醒悟:“作惯律诗之后,我才明白这种体裁是似难而实易的把戏;不必有内容,不必有情绪,不必有意思,只要会变戏法,会搬运典故,会调音节,会对对子,就可以诌成一首律诗。”'32'胡适当然不会承认,但他从英诗那儿转借、挪用过来的调音节、对对子的把戏,其实跟律诗相比,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在异文化里习作、从异文化转借过来的翻译,甚至只是从异文化转借过来的新名词,都可以是新鲜甚至是很“酷”(cool)的,特别是从所谓“酷”的文化转借、挪用过来的新名词。
胡适说:“《关不住了》一首是我的‘新诗’成立的纪元。”这是胡适翻译美国抒情诗人绨丝黛儿(Sara Teasdale,18841933)的《屋顶上》(Over the Roofs)的一部分。绨丝黛儿的第一本诗集是十四行诗集,是1907年出版的。她以写情诗闻名。《关不住了》是翻译《屋顶上》的第四节:
I said,“I have shut my heart
As one shuts an open door,
That Love may starve therein
And trouble me no more。”
But over the roofs there came
The wet new wind of May,
And a tune blew up from the curb
Where the streetpianos play。
My room was white with the sun
And Love cried out in me,
“I am strong; I will break your heart
Unless you set me free。”
胡适的译文是:
我说,“我把心收起,
像人家把门关了,
叫爱情生生的饿死,
也许不再和我为难了。”
但是五月的湿风,
时时从屋顶上吹来;
还有那街心的琴调
一阵阵的飞来。
一屋里都是太阳光,
这时候爱情有点醉了,
他说,“我是关不住的,
我要把你的心打碎了!”
傅云博说得好,他说这首《关不住了》的体例是胡适体形成后的诗的典型:押韵与音节是西方的,而不是中国的;措词白简;拟人化的类比法甚于象征的意象;用句读来调节顿挫与感情。讽刺的是,这些相当传统的英诗的体例,变成了胡适白话诗革命性的创意。傅云博的证据是用原诗与胡适的译文来作比较分析:
我们来看原诗与译文的押韵与音节。很显然地,胡适采用了绨丝黛儿的abcb韵脚。然而,这跟传统中国诗的作法并没有不同到可以说是进口货的地步。比较有趣的,是胡适用两个音节来作的押韵:关了/难了;吹来/飞来;醉了/碎了。这点,胡适是从其它英诗,而不是从绨丝黛儿那儿转借来的。然而,重点是这是从外国进口的押韵法:是西方传统,而不是本土的创新。
然而,这个译文最有意味的地方是胡适模仿绨丝黛儿的音节。绨丝黛儿这首诗用的是抑扬三音格(iambic trimetre):每行有三个重音,中间隔着的是一个轻音节。偶尔,用一个额外的轻音,来营造一种急促、席卷的力道的意象。胡适模仿这种音格,模仿得维妙维肖。他用中文的平仄以及中文句法里自然的抑扬顿挫,来作出与绨丝黛儿类似的三音格。更令人折服的是,胡适甚至有办法在重音字前后加进介词或轻音字,以此来模仿绨丝黛儿所用的轻/轻/重的三音格(anapests)。从文法上看,在四韵尾加上“了”字对现在式的诗句来说是不必要的,然而,那给胡适的诗带来了些许原诗所具有的轻盈、急促的意味。'33'
如果作为胡适所自诩的胡适体“‘新诗’成立的纪元”的《关不住了》这首诗,其押韵、音节、象征手法在英诗的体例里实际上都很传统,这就印证了傅云博的论点。他说胡适所受的影响不是许多学者因先入为主的观念而想象的现代诗,其实是维多利亚时期的传统英诗及其遗风。《关不住了》是胡适在1919年2月26日翻译的。当时他回国已经一年零五个月了。如果连作为胡适体新诗成立的纪元的诗都脱不了传统西方诗词的窠臼,更遑论还在留学阶段甚至是“逼上梁山”前夕的胡适了。事实上,二十世纪新诗在西方的潮流为何?胡适说得很清楚。他在1918年写的《论短篇小说》里说:“最近世界文学的趋势,都是由长趋短,由繁多趋简要。”表现在戏剧上,是“独幕剧”;表现在小说上,是“短篇小说”;表现在诗歌上,则是“抒情短诗”(Lyrical Poetry)。'34'这也是胡适对绨丝黛儿这样的抒情诗人格外钟情的原因。
我在《星星·月亮·太阳》里强调胡适并不像周质平所说的,是一个没有艺术细胞的人。就像我所强调的,只要肯用心,胡适自有他分析、鉴赏艺术的能力。'35'然而,胡适在艺术上的品味是保守的,是属于十九世纪、是属于维多利亚时代的,尽管他同情“新潮流”、而且也颇能体会韦莲司的前卫作品。他对前卫艺术的态度是同情和容忍的混合。就像他第二次去参观韦莲司参展的“独立艺术家协会”(Society of Independent Artists)以后,在1917年5月4日的日记里所说的:“吾两次往观之,虽不能深得其意味,但觉其中‘空气’皆含有‘实地试验’之精神。其所造作或未必多有永久之价值者,然此‘试验’之精神大足令人起舞也。”'36'任鸿隽就举韦莲司为例,来说明新文体跟新艺术一样,不是人人都能欣赏的:“今人倡新体的,动以‘自然’二字为护身符。殊不知‘自然’也要有点研究。不然,我以为自然的,人家不以为自然,又将奈何?足下记得尊友威廉'韦莲司'女士的新画‘Two Rhythms’'《双旋律》',足下看了,也是‘莫名其妙’。再差一点,对于此种新美术素乏信仰的,就少不得要皱眉了。但是画画的人,岂不以为其画为自然得很吗?所以我说‘自然’二字也要加以研究,才有一个公共的理解。”'37'
同样地,胡适对现代诗的态度是敬而远之的。最值得玩味的是他1931年3月5日的一则日记:
晚上与志摩谈。他拿T。S。Eliot'艾略特,18881965'的一本诗集给我读,我读了几首,如“The Hollow Men”'空洞的人'等,丝毫不懂得,并且不觉得是诗。志摩又拿Joyce'James Joyce,18821941,乔伊斯,爱尔兰作家'等人的东西给我看,我更不懂。又看了E。E。Cummings'坎冥思,18941962'的“Is 5”,连志摩也承认不很懂了。其中的诗,有这样的例子:
Ta
ta
ppin
g
toe
hip
popot
amus Back
gen
teelly lugu
bri ous
eyes
LOOPTHELOOP
as
fathandsbangrag
这'也算'是一首诗!
志摩说,这些新诗人有些经验是我们没有的,所以我们不能用平常标准来评判他们的作品。我想,他们也许有他们的特殊经验,'可是,'到底他们不曾把他们的经验写出来。
志摩历举现代名人之推许T。S。Eliot,终不能叫我心服。我对他说:“不要忘了,小脚可以受一千年的人们的赞美,八股可以笼罩五百年的士大夫的心思!”
孔二先生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是不可磨灭的格言,可以防身。'38'
坎冥思这首“Ta”诗,据说它所要捕捉的是一个瞬间的意象:一个肥胖的、像一只硕大的河马的男人,在弹奏爵士乐钢琴时的动作和形象。'39'坎冥思这首《打拍子》(“Ta”)可以试译如下:

拍子

趾头儿
河马


驯的

眸儿
溜儿~转儿~溜儿
肥肥的大手敲打着键儿
胡适对这首诗嗤之以鼻。这就印证了任鸿隽所说的话:“殊不知‘自然’也要有点研究。不然,我以为自然的,人家不以为自然,又将奈何?”讽刺的是,任鸿隽说这句话的用意,是在告诉胡适:白话诗是须要研究和实验的,才能让人们了解和接受,不是一蹴可几的。我们可以借任鸿隽的话,来回敬对坎冥思的这首现代意象诗吹胡瞪眼的胡适。胡适说:“他们不曾把他们的经验写出来。”我们可以回敬胡适说:问题不在于“他们不曾把他们的经验写出来”,而在于“我们”是否试图去揣摩、理解徐志摩所说的“他们的特殊经验”,在于我们是否能像他自己在《留学日记》里所说的,要对他们“‘实地试验’之精神”肃然起敬;或者像他在1922年替汪静之《蕙的风》作序时说的,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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