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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暮雪-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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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点了点头:“你猜的不错,是我劝说我父亲,我说服了他,这件事情到现在的局面,姐姐本身要负很大方的责任。她受到了伤害,可是有人因她受到了更深的伤害,所以因该结束了。”
我慢慢叹了口气,是啊,够了,早就应该结束了,这一切。
他问我:还有个问题是什么?“
其实我没指望他会老实回答,结果他竟然还真的老实答了:“我是故意的——听到有人叫你的名字,然后看到你站在人群外——姐姐那时候还不知道有你存在,但我早就知道了。”
我瞠目结舌,忍不住问:“为什么你会知道?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他对着我笑,一脸阳光灿烂:“你说过只问我两个问题,我已经都答了。”
尾声
我终于还是按照计划出国,交换留学一年。
警方的调查中止了,案子为民事纠纷,到了最后,其实是在和双方律师努力下,不了了之。悦莹给我找的那个徐大状真的挺有办法,让我清清白白无罪脱身。慕家没有纠缠,就像慕振飞说过的,他们没有进行经济索赔。系里只让我写了一份材料,说明事情的经过,证明我和这件案子无关,就继续帮我办完交换留学的手续。
林姿娴的情况稳定了下来,可是仍旧昏迷不醒。医生说她也许半个月会醒来,也许永远也不会醒过来。林家父母从崩溃中已经渐渐麻木,我去医院看林姿娴时,林爸爸对我说:“尽心罢了,反正有我这把老骨头在一天,就不会让人拔了她的氧气。”
我不知道ICU每天的费用是多少,林家还能够支付多久。林姿娴的家境一直很优越,我想任何父母都不会放弃者最后一丝希望,倾家荡产,也会让孩子继续活下去。萧山做了很多事情,医院里的一切事情都是他处理的,林家父母都说:“难为这孩子了。”
他们已经将萧山视作半个儿子,最后的依靠。林妈妈对我说:“小娴就算死了也是值得的,有萧山这样对她。”
她说道:死“字的时候,甚至平静得不再流泪。
萧山也非常平静,他对我说:“你先出国去吧,林家这样子,我想即使我和你一起去,你心里也不会安心的。”
再说他还有一年毕业,到时候也许林姿娴已经醒过来了,也许林姿娴永远也不会醒过来了。
他留在这里,是我们两个人的心安罢了。
悦莹一直骂我傻,这次她又骂萧山傻。她气呼呼地戳着我的脑门子:就你圣母!就他圣人!你们真是圣成了一对!”
我傻呵呵地对她笑,她更生气了:“喂!我在骂你呢!”
我说:“我就要走了,好长时间你都不能骂我了,也不能戳我脑门了。”
一句话只差把悦莹的眼泪都说下来了,她重重地捶了我一下:“你为什么总是这样讨厌啊!”
悦莹一直陪我到机场,还有一堆同学。行李箱是悦莹安排几个男生帮我拎的,我带的东西很多,因为收拾行李的时候,悦莹老是在我面前念叨:“把这个带上,你用惯了,美国没这个牌子卖!把这个也带上,省得到时候你去了美国,人生地不熟的,想买也一时找不着……”
我觉得我都不是去美国了,而像是去非洲。除了肯定超重的大箱子,我还带了允许随身携带的最大尺寸的小箱子,打算放在机舱行李架上。
萧山也来机场送我,他一直没有和我单独说话。悦莹跟我直使眼色,我想我和他已经不需要再有交谈。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他也知道我在想什么。
快到安检时间,每个人都上前来和我拥抱告别,这样的场合大家都变得大方。班上同学们大部分都 是开玩笑,让我在美国好好干,争取顺手申请到奖学金继续读硕士,大家都祝我好运。
我和每一个人拥抱,别离在即,我才知道我有多么舍不得。我一直想要离开这里,到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去,可是到了今天,我才知道自己有多么舍不得。我在这个城市三年的大学时光,给予我的并不只是伤痛,还有许多点点滴滴,在日常不动声色地滋生着情绪。
我想我终归还是要回来的,不管我怎么样念书,不管我读到什么学位,我想我一定会再回来的。
悦莹上来拥抱我,在我耳畔说:“找个北欧男朋友吧,超帅的!”
我想起来和她一起去逛名店买衣服时那个有着灰绿眸子的Jack。我忍着眼泪,对她笑:“像Jack那样的,如果真有,我一定替你先留一个。”
悦莹也对着我笑,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和我一样,有盈盈的泪光:“I'm the king of the world!”
她紧紧握着我的手,我也紧紧握着她的手。
这辈子有悦莹做我的朋友,真是我的福气。
萧山最后一个上来跟我告别,他用轻得只有我们俩才能听见的声音,对我说:“我会永远等你。”
我极力忍着眼泪,我用尽了整个青春爱着的少年啊,我一直以为,那是我的萧山。
命运总是一次次将他从我身边夺走,到了今天,他只能说他会永远等我。
也许我们是真的没有缘分,可是谁知道呢,也许在命运的下一个拐角,我们还可以再次相逢。
大箱子已经办了托运,我站在安检队的地方,转过身来,对着大家最后一次挥手。
我见到悦莹最后向我挥手,我见到萧山最后向我挥手,我见到班上的同学最后向我挥手。
再见,悦莹。
再见,萧山。
再见,我所有的同学和朋友。
安检的队伍排得很长,因为正是航班起降频繁的时间。而且检查又非常仔细,我想是因为最近这座城市有重要会议的缘故。每当这城市有重要的会议召开,机场的安检就会严格得令人发指。轮到我的时候,我把随身携带的箱子搁到传送带上,然后把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取出来,放进杂物筐里。
我走过安全门,忽然听到透视仪那边的安检人员叫我:“这是你的箱子?麻烦打开一下暗格。”
我稀里糊涂地看着他:“我箱子没暗格。”
“请配合我们的检查。”
这箱子还是莫绍谦买给我的那只,我用了这么久也不知道有什么暗格。因为小巧,又非常结实,尺寸正好搁在机舱行李架上,所以这次远行我随身带着它,我打开密码锁,然后把整个箱盖掀起来,朝向他们:“你们自己看,没有暗格。”
安检人员伸手将箱子里的东西拿了一部分出来,手在箱底摸索着,我不知道他按到了什么地方,总之“嗒”一声轻响,有活盖弹起,里面竟然真的有暗格。
安检人员将一只手机拿出来,带着一种职业化的语气:“安检规定所有随身行李中的手机、笔记本电脑全都拿出来单独检查,你怎么还放暗格里?”
我都要傻了,我不知道这箱子有暗格,当然更不知道这暗格里会有手机。安检人员已经把手机从仪器上过了一下,然后还给我,依然是教育的口气:“下次别这样了。”
我这才认出来,这手机是莫绍谦的,那次慕咏飞逼我找他的时候,我曾拨打过无数次他的私人号码,一直是关机。我以为他是换了号码了,我不知道他的手机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会在箱子的暗格里,上次我用这只箱子还是陪他去海边。
我还曾经偷看过这个手机,而且偷看的结果让我阵脚大乱。
也许就是我们从海边回来的时候,他把这手机放进了我箱子的暗格里,那时候行李是他收拾的,也是他办的托运。
我心里乱成了一团麻,拇指本能在按在开机键上,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
也许我还希冀可以看到什么——还有什么呢?我和他之间,早就没有了任何关系。
手机被打开了,开面界面非常正常,找到了信号。我低头想翻找那两张照片还在不在,但安检人员在催促我,因为后面的人还在排队。
我一手拿着两个手机,一手胡乱地将箱子关上,夹着笔记本电脑,给后面的人腾地方。
就在这时候,我自己的手机突然响起来,是短信的提示音,我以为是悦莹发短信问我安检是否顺利。我手忙脚乱,差点把夹着的笔记本电脑摔在了地上。我又往前走了两步,走到稍微开阔些的滑道,把箱子暂搁在墙边的地上,推开自己手机的滑盖。
短信的发送人竟然是莫绍谦的私人号码。他的私人号码早已经被我从手机中删除了,可是我一直记得很熟。
而且这个私人号码的手机,明明也拿在我自己手里。莫绍谦从来没有给我发过短信,他觉得短信浪费时间,所以从来就只打电话给我。我疑惑地把笔记本电脑搁在箱子上,然后腾出手来推开莫绍谦手机的滑盖,发现里面早就设好一个预设任务,就是开机的时候自动向我发送一条已经编辑好的短信。
如果我不再用这箱子,如果我把箱子扔了,也许这个手机就永远关在暗格里,再也不能重见天日。
他为什么要做这么奇怪的事?
我用有些发抖的手,打开自己手机上收到的那条短信。
短信非常简单,简单得只有三个字。
这三个字清楚地显示在手机屏幕上,没有抬头,没有署名,没有任何多余的话,就像他从来做事的态度,就像他从来对我的态度。
而我的视线渐渐模糊。
我拿着他的手机,拼命地按着功能键,我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我终于找到了相册。里面的照片却成了三张,前面两张是我看过的那两张,第一张是我睡着了的样子,照片命名为“童雪”,另一张是我笑着的时候,照片命名为“童雪2”。我终于翻到了第三张。
第三张照片中的我也睡着了,可照片里的我不是一个,我被莫绍谦揽在怀里,他的胳膊举不了太远,所以照片中他只小半张脸,可是把我拍得非常好,我的脸就安然贴在他胸口,唇角微有笑意。我从来不知道自己会在睡着的时候这样笑,我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曾这样贴近他的胸口。
这张照片的命名,和那个预设发送的短信内容一模一样。都只是最简单的三个字。
我看着这张照片,看着他抱着我的样子,看着我自己唇角的笑意,看着他仅有的半张脸。如果我没有带着这个箱子,如果我不再用这个箱子,如果我扔掉了这个箱子,或许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他做个什么。他从来不知道我偷看过他的手机,当他把手机放进暗格的时候,他也许一直想的就是,这一生永远也不要我知道,他到底做过些什么。
我看着手机屏幕上的那三个字,那最陌生最熟悉,那最简单最直白,我从来没有想过他会对我说出的那三个字:
“我爱你。”
我站在人来人往的航站楼,突然像孩子一般号啕大哭。
——完——
番外:风景依稀似旧年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再来一次,我依然会选择爱你。
——题记
签字的时候我顿了一下,望了一眼离我不过咫尺之遥的那个男人。他似乎很放松地坐在沙发上,但明显心不在焉,眼睛看着窗外,心更是不知道又飘忽到什么地方。
倒是他的律师比他更紧张,见我如此,连忙半是疑惑半是催促地看着我。
只要我在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那么从此和他再无半分关系。或者还是有的,圈子里那些闲得发慌的太太们,也许背地里会将我称作他的前妻。不过我想,不至于有人这般不识趣,敢当面对我这样说。
前妻。
多么可笑的两个字。
我从来不曾做过他的妻子,他心知肚明,我亦心知肚明。
十年,从二十岁到三十岁,我这一生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去。
和我结婚的时候他二十三岁,那时还是略显青涩的大男生,如今时光已经将他雕琢成稳重成熟的男人。岁月几乎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除了气质,他的一切恍若不曾改变。
我签完自己的名字,推开那份协议,再签另一份。
笔画出奇地流畅。十年前新婚之夜他第一次提出离婚,我用最尖酸刻薄的词汇与他大吵,最后他摔门而去。在他走后,我独自泣不成声,倒在床上放声大哭。
十年,我用最渴爱的孤独熬成了毒,一丝一缕,侵入了血脉。我以为自己会一生一世与他纠缠下去,不死不休。
没想到还有这一天。
我还记得他的私人助理给我打电话,他从来不给我打电话,连最起码的沟通亦是通过助理。一如既往公事公办的语气,恭谨而疏离:“慕小姐,莫先生同意出让港业49%的股份给慕氏,具体详情,您看是否方便让您的助理过来详谈?”
十年来,他第一次在我面前低了头,认了输,还是因为那个女人。
童雪。
他这样爱她到底为什么?
我一直以为他这样的人,铁石心肠,岿然不动,我一度都疑惑他是不是根本就不爱女人。
直到终于让我觉察到蛛丝马迹。
八卦报纸登载的新闻,照片里他紧紧牵着一个女人的手,十指相扣。
他从来没有牵过我的手。
十年挂名夫妻,我单独见到他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即使是在家族的聚会中,大部分情况下,他和振飞的关系都比和我热络。所以父亲在委派执行董事去莫氏的时候,特意选择了振飞,而不是我。
父亲轻描淡写地说:“你不适合担任这类职务。”
我明白父亲的弦外之音,其实我更不适合做他的妻子。
我知道自己是发了狂。
那个演电影的女人,凭什么被他牵着手?
我要让她一辈子再也演不了电影。
敢阻在我和他之间的一切人和事,我都要毁掉。
振飞曾经劝过我,他说:“姐姐,算了吧。”
算了吧?
多么轻巧的三个字,十年来我倾尽一颗心,结果不过是一场笑话。
十年前我见到他,我发过誓,一定要嫁给他。
我的父亲是慕长河,我是慕氏最骄傲的掌上明珠,我想要什么,一定就可以得到。
十年前他第一次拒绝我,我没动声色,而是悄悄地布局。
我授意别人买通了他父亲手下的人,把整盘的商业计划偷出来给他父亲的竞争对手,然后步步为营,小心谋划。我想如果当他的父亲陷入困境,他也许会改了主意。我需要借助外力,才可以使他更接近我。
可是我没想到他的父亲会心脏病发猝死在机场,幸好我的目的已经达到。
我做的一切都非常隐秘,我很庆幸他永远不会知道我做过些什么,因为我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样的反应。我十分清楚他怎样对待童雪,哪怕他那样爱她,却终究有着心魔。
他负着罪,以为爱她就是背叛自己的父亲。
我带着肆意的残忍看着私家侦探给我发来的那些照片,有一组拍得很清楚,童雪低着头,他就一直在她的身后,几次试探着伸出手,有一次他的指尖几乎触到了她的发梢,却终究还是垂下去,慢慢握成了拳头。
他的目光中有那样多的落寞,可惜她永远不会回头看见。
其实她对他而言,亦是唾手可得,却永不可得。
我觉得快意,多好,我受过的一切煎熬,他都要一遍遍经过。
她不爱他,如同他不爱我。
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掌握中。我无数次端详着童雪的照片,虽然五官端正清丽,可是比她美的人太多太多,莫绍谦到底看中她哪一点?
我渐渐觉得失落,或许在他和她认识之初,他已经知道她是谁的女儿。
也许就是因为这种禁忌,他反而对她更加无法自拔。甚至在认识之初,他就是带着一种猎奇与报复的心态,也许他起初,只是纯粹想逗她玩玩。
结果最后陷落的却是他。
我不能不想办法拆开他们,哪怕她根本就不爱他。
可是他爱她,已经太深。
深到他情愿逢场作戏,用一个演电影的女人来转移我的注意力。深到他已经宁可自己挣扎,却不让她知晓当年的事情。
他这样爱她,到底为什么?
十年前我执意要和他结婚,他说:“我不爱你,所以你务必考虑清楚。”
坦白得令我觉得心寒。
可那时候我以为,我可以改变一切,我可以让他爱上我,就如同,我爱他。
十年来,原来都是枉然。
这一切原来只是我自己痴人说梦。
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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