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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面娇妻霸气夫-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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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果,花轿到了,该上花轿了。”

“好。”执着三三的手,她要一步一步地向他走去了。

就像那天,她一步一步跟在他身后,向他走去一样。

“你不要跟着我。这里天色黑了之后就会有很多野兽出没,你快点回去你来的地方。”

面对女孩的一路尾随,清风显得有点不耐烦。抛下这句话之后他就转身继续走,但她还是一句话也没说地静静地跟在他的身后。

突然间他的一阵加速,在前面转角处就突然消失不见了。她慌乱地四处寻找着他的身影,怎么也找不到他的她最后终于因为害怕而低头放声大哭。

一直到眼前出现了刚才他穿着的那双草鞋,她才满脸鼻涕满脸泪地抬头看着他。

“哭这么大声是想要把野兽都引过来吗!还不快点起来!”说完他就在前面慢悠悠地走着,等待她的跟上。

“新娘出门,大吉大利!”

跨出家里的大门,在盖头下看到不远处他那双熟悉的脚的时候,她开心地笑出了眼泪。坐上花轿,在他的马的引领下,像那天那样尾随在他的身后,一点一点地走近、走进,他的家。

那天,他带着她回到了他居住的那个洞穴。潮湿,却不寒冷,因为有他生的火,因为,有他在。

“你坐在那里不要到处乱走,我去拾点柴火和给你弄点吃的。”他脸上还是面无表情,但他不自觉流露出的关心却让她感到非常窝心。

可是,她并没有按照他说的那样等在原地,因为等待他的时间太过孤独。还因为,她闻到了来自洞穴深处的花香。

拿过一支火把,她好奇地向洞穴深处走去。

越走越深,越走越深,直到看到远处明亮的光线之后,眼前的景象却让她一怔。

一个女人,静静地躺在一堆鲜花之间,静静地,一动不动,就像妈妈死去那天一样。

她轻轻地走上前去,似害怕惊扰了石床上的人的美梦。

靠近了才看到,虽然她衣衫褴褛,全身伤口的血也已经凝结了发黑,但是那凌乱头发下掩盖的,却是一张灰白但依旧美丽的容颜,她的脸上,就像娘那天走的时候一样挂着安详的笑。

她折回去打了点水,拿出了身上携带着的小手绢,一点,一点地帮她擦拭着身上的血迹、污迹,为她整理好褴褛的衣衫,为她挽好散乱的头发,为她插上芬芳的鲜花。

“你在干什么。”去而复返不见她的他很快就寻到了她,正在专心手上的事情的她完全没有意识到他那一瞬间爆发出来的浓烈的杀气。

“我在帮这位美丽的婶婶梳洗打扮啊”,朝他粲然一笑之后,她继续说:“我的娘说过,姑娘家家最重要的是仪容。送她走的那天,也是我帮她打扮得漂漂亮亮才送她去另一个世界的。她说,她在那个世界也会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过得好好的,因为她要一直看着我。”

那一晚,她一边专心地打扮着躺着的那位美丽的婶婶,一边轻轻地跟他说着她和娘亲之间的事情;那一晚,他就静静地站在那里,用她看不懂的眼神,看着她,看着床上的婶婶,看了一晚上。

之后的一天,在她的帮忙下,他们造了一个摆满鲜花的木筏,之后的一天,他们一起把婶婶放在了木筏上,顺着河流把她送去了她的娘所在的那个世界。

“其实找你的人昨天就在这附近徘徊了,现在应该还没有走,你顺着这条河流往下游走,一刻钟左右应该就可以遇上他们了。”

目送着木筏的走远,他抱着手中的牌位,从那天晚上之后就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的他终于开口了。

“我们一起走吧。”那天,在夕阳的余晖下,她微笑着真诚地向他伸出了她的小手,把他带回了家。

“到达新郎家,新郎下马迎接新娘!”

看着出现在红盖头下的已经变得强劲有力充满安全感的手掌,她将手轻轻地放了上去。这次,是他来带她回家。

“吉时到,行礼!”

“一拜天地!”

感谢上天,让她和清风哥哥相遇、相知、相爱、相守。天父地母为证,她落果果愿意永远陪伴在清风哥哥身边,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二拜高堂!”

就在昨天,他带着她去了他的娘亲的坟前,对她许下了山盟海誓,将他娘的传家之宝“红玉镯”传给了她,还用他们那里成亲时的习俗跟她行了“生死契”。

爹,娘,今天女儿终于找到了可以照顾我一辈子的人了;娘,儿媳向你保证,我一定会好好照顾清风哥哥的,谢谢你的生育之恩。

“夫妻交拜!”

谢谢你,清风哥哥。遇见你,是我今生第二大的幸福,嫁给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清风哥哥,我喜欢你。

“送入洞房!”

-一题外话-这章州象写得有昆乱耶!不知道大家看得懂吗?看不懂的童鞋要积极发言哦!大大很乐意解答你的一切问题oo哈哈~

 十七 、 别

十七、别

花好月圆夜,美事成就时。

从送落果果上花轿,到游街,到新郎的府邸,到拜堂,三三都全程近距离观看着。

喇叭唢呐声、街上游人的欢呼声、宾客亲戚的祝福声,一切的事物都被染上了喜庆的气氛;新郎新娘身上洋溢着的甜蜜幸福的气息,把旁人也熏得如痴如醉。

妈妈,今天晚上我的好朋友终于和她心爱的人终成眷属了,真心为她感到高兴呢。

“手里金鹧鸪,胸前绣凤凰;

偷眼暗形相,不如从嫁与,作鸳鸯。”

温庭筠先生作的词,只有亲身体会过之后,才会显得更有韵味呢。

“好词!好词!想不到你一个姑娘家家不仅对经商有兴趣,而且在诗词也颇有成就啊。真心令我万分敬佩!”一个人的静谧被打破,变态落叶真是无处不在啊。

“不敢当不敢当,这只是引用于一位我敬佩的先生之作而已。小女子才疏学浅、胸无点墨,只好借用别人之作来赞颂今夜这醉人气氛。”不要佩服她,快点嫌弃她吧!

“哦?!想不到你还上过私塾?!还真是令我意外。看来我以后还要更加努力才能更加全面地了解你呢。”了解你个大头鬼啦!谁稀罕你了解!

“今晚是果果出嫁耶!这个时间你难道不是在招呼宾客的吗,或者如果你闲的无聊的话闹洞房应该会很有趣啊。”委婉不成就来直接的吧!言外之意就是你还不快点走!

“招呼宾客和闹洞房这些事情跟陪你比起来,我当然是选择陪伴美人的啦。试问有谁会忍心看见一个美人在月下独酌感叹而不来陪伴呢?”说完落叶就抢过了三三手中的那壶酒,对着她刚才喝的地方就喝了下去。

“喂!那是我的酒啦!要喝下面多的是!为什么抢我的啦!还给我!”好不容易适应了手中酒的辛辣,并开始尝出了韵味,怎么允许被别人抢去!

“想喝?来抢啊。抢到就还给你。”说完之后落叶竟然还闲适地找了个地方躺下继续喝?!这完全是对她的藐视!不可原谅!

被激起斗志的三三立刻手脚并用,第一反应就是冲过去将变态落叶扑倒!把他紧紧抱住之后就可以抢回来了!

完全没有料到三三会出这招的落叶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唔”的一声被三三扑倒了,当然手上的酒也完璧归赵了。

“哈哈!看你还怎么嚣张!酒被我抢回来!”洋洋得意的三三调皮地向身下的他展现着自己的胜利成果,并没有注意到身下的人越来越深的眼眸。

所以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他反客为主压在了身下,紧接着压上来的,是他的唇。

落叶的薄唇带着丝丝凉意,霸道、狂野、略有点粗鲁地一遍一遍地研磨着三三的唇瓣,瞬间两唇之间的接合处就变得火热;三三因为惊讶而微张的小嘴,更好地帮助了他更深的攻城略地,他灵活的舌头就这样在她毫无防备的时候钻了进来,扫荡着她的口腔,挑逗着她的小舌,陌生、酥麻的感觉,一瞬间就从嘴里蔓延到全身……

“乖,闭上眼睛。”暧昧含糊的低语从他的口中发出,诱惑着他怀中越陷越深,越陷越深。

但就是这短短的一句话,却让三三刚才还一片混沌的脑海瞬间恢复了清明。

反应过来的三三立刻挣扎着想要退出他的钳制,但他的铁臂却越缠越紧,吻得也越来越深。情急之下她就咬住了他的舌头,等他吃痛的时候伺机退出他的钳制,然后落荒而逃……

——

今晚这场婚礼的主角,是他的妹妹。但他的主角,却是站在果果旁边的那一抹同样艳丽的大红身影。

自从上次她受箭伤之后,深夜里他爱怜地抚摸她的脸颊的时候就发现了她原来一直隐藏在人皮面具底下的面容。

秀气的眉眼,挺翘可爱的小鼻,苍白却依旧饱满动人的唇,原来,这才是她原来的模样。算不上惊艳,算不上妩媚,但就是那一晚之后,这张清丽的面容就深深地留在了他的脑海中,刻在了他的心上。

之后的日子,有点甜蜜,因为貌似只有自己知道这个秘密,但又有点忧伤,为她的隐藏,为她为什么要以人皮面具示人的原因。

真正让彻底乱了心神的是,就在果果成亲的这天,她脱下了人皮面具,以自己的真面目面向大家。

平时简单地披在身后的墨染青丝,今天挽了一个调皮可爱的双头髻,露出了后颈雪白细腻的肌肤;平时不施粉黛的脸庞上,今晚特意摸上了淡淡的腮红,雪白的肌肤配上淡粉的腮红,可爱得让人看了就想咬上一口;灵动狡黠的水眸自一进门就好奇地转来转去,再加上嘴角那抹若有若无的浅笑,真真是一只让人看了就转不开眼睛的小狐狸!

因为新娘是盖着头巾的,所以大家的目光都停留在了她的身上。那种裸的带点好奇、带点惊艳、带点探究的目光,让他好不容易才忍住了上前把她藏在怀里的冲动。

自从见到她之后,他的大部分心思都放在了她的身上。耐心地看着果果拜完堂,草草地应付了一下宾客,他就四处焦急地寻找着自拜完堂后就消失在会客厅的她。

最后,他是在酒楼的楼顶上找到的她。

一个人、一壶酒、一轮明月、一首词,寂寥却又不像孤独。

她总是这样,总是在不经意间,就能吸引他的所有目光,让他忍不住靠近,再靠近。

抢过她手中的酒壶纯属一时兴起,可是没想到换来的,是她的飞身而至。

心脏在狂跳,相贴的肌肤瞬间热得在叫嚣,自她发间飘来的若有若无的香气,一切的一切,他遵循身体的本能就这样反客为主吻上了她。

渴望已久的唇,一碰上就一发不可收拾,只想狠狠地吻她,多一点,深一点,尝遍她的每一寸甘美……

可是终究是失去分寸了,看着她落荒而逃的背影,他心中顿时涌起万分懊悔。

但是,却不后悔。

是时候让她明确地知道自己的心意了,是时候应该询问她的心意了,因为就刚才那一吻,他突然间就觉得,这就是自己想要携手一辈子的人了吧。

料到了她会逃避,特意叫暗卫暗中照顾着她,但没想到,第二天他去找她的时候,迎接他的已经是一张冰冷的床了。

她就这样消失了,在他生命中留下深深的烙印之后就这样消失了,只留下一句“珍重”,就将这段时间他们相处的点点滴滴全部都抹杀了。

不可能!他不甘心!既然是他已经认定的人了,就算上天入地,他也会把她找出来,好好地问清楚她究竟有没有……心。

——

而在同一天晚上好不容易下定决心离开之后的包子兄,并不知道,就在他离开后的一个时辰,她也跟随着他的足迹,却走上了另一条路。

又是要到何年何月,两人才会再次相遇。

-一题外话--一又一次离开了呢,其实是人道无情却有情啊,只是三三的思想太别扭了。

 十八、暗夜门

十八、暗夜门

疏星朗朗,夜色下一行四个人骑着马无声地在小路上飞奔,匆匆赶路。

为避免被人追踪,一行本来十人的队伍分别在不同的时间出城,走不同的路线行进。

虽然少主所在的队伍是最迟出城的,但因为按照计划他们走的都是便捷小道,所以最先到达“死亡森林”的,也是他们。

“死亡森林”,本来是附近当地人对这座森林的称呼。因为据说里面的每一寸地方都布满了剧毒的蛇虫鼠蚁,还有一道天然的毒气屏障。白天,是毒物肆虐,晚上,是毒气把关。无论是不小心走进去或者是故意闯进去的人,都无一生还。

偶有路过附近村庄的商旅从当地人口中听到这个说法,他们敏锐的触觉让他们发现了这可能是一个很好的商机,谋划一番后,就开始夸大其词地在江湖中散播消息,开赌局、卖装备、设奖励,鼓吹人们征服“死亡森林”。

好胜虚荣的江湖人士果然上当,一开始大家都不相信这样的妖言惑众之说,并且每个人都想以身试法打破这个他们认为很荒唐的谣言然后一举成名。不同宗派甚至以此为契机展开较量。

但无论是谁有多少人从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进入森林的,最后都是有去无回。

久而久之,森林里就累积了森森白骨,“死亡森林”这个名号更是被一度又一度被夸大其词之后在江湖人口中流传,从此这里就成了江湖中无人不知的禁地,人人敬而远之。

可是,这一行四人却神态自若地在“死亡森林”前的最后接界处翻身下马,然后走入惨白月色下更显鬼影重重、阴森恐怖的森林。

脚下,是不断踩到断树残枝发出的“咯吱”、“咯吱”声;耳边,是毒虫毒蚁的骇人悲鸣声;前方,是虚无缥缈的重重毒雾。

可是这一行四人却对眼前、周边的一切视若无睹,脚步轻快有条不紊如入无人之境!

明明前方直走就是要穿越要命毒雾,但他们却脚步微转堪堪避开;偶遇群蚁毒兽,也能不做任何动作安全通过?!

一切的一切,无不淋漓尽致地诠释着“诡异”二字。

乍一看,他们所走过的路线都是毫无章法可言的;但仔细一看,看似无形却有形,刚道有形又无形,这神奇之处不是只有阵法才能做到吗?!

走过路即断,追影影无踪!竟然貌似是江湖上失传了曾经名震天下的“断阵”?!

一行四人安静又快速地在林中走着,走了大概三炷香的时间,他们终于走出了森林?!然后再向另一座森林走去?!

难道之前冒着这么大的危险穿越的“死亡森林”,竟也是为了迷惑视线,目的地竟然不是在这里!

一行人再次走入另一座普通的森林,此时只是用了一炷香的时间就到达森林深处。然后他们熟门熟路地找到了隐藏在一堆普通灌木从中的通向地下的石门,少主拿出随身佩戴着的火形钥匙插入右上角一个隐蔽的洞中,“咔搭”一声,石门微微弹起,拉起石门,是一条一次仅能容一个人通过的灯火通明的石阶通道,通向地下不知名的深处。

一行人翻身而下,石门关上,森林恢复一片寂静。

石阶一层叠一层,像是永远也走不完。当走到尽头时,是一道两人高四人宽的大门,平时禁闭的大门此时已经洞开,门上最高处写着的,是用浑厚内力刻上去的入石三分的三个字--暗夜门。

暗夜门,很久之前令所有江湖人士闻风丧胆的杀手组织,被组织内杀手锁定目标者,必死。

但不知为何,二十年前这个组织突然一夜之间就销声匿迹,这在当时成为了江湖上的一大谜团。

可是更加令人惊讶的是,十年前这个组织再次不动声息地一夜崛起!

据说十年前江湖上最大的门派“冷门”差点遭灭族之灾就是“暗夜门”所为!

一时间这个杀手组织声名大噪!威名甚至比起销声匿迹前更盛!一跃就成为江湖上比邪教更令人恐惧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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