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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狐千窟-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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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魂云这个古书上有记载的,是一种邪术?众说纷纭,这里只是借用一下。
  还有这一章出现的赭祈和元暮公子,是我另一篇古文《暮里青衿》的主CP,是一个帝王攻和狐狸受的故事,当然,攻是在和受相遇后才一点点当上皇帝的,类似养成的故事吧。
  圣制,这里不是我打错字了,皇帝的旨意不是全称圣旨,有圣制圣谕各种不同的类型。
  再就是要说一下阿禄的问题,宿昔这一章发现他要害自己之后就杀了他,我写到这里也猜不透宿昔的想法,可能他带兵打仗这么多年心硬了,发现人背叛自己就……直接KO,其实仔细看的话,宿昔自己也说了,他一开始不喜欢福禄,因为福禄让他想起宿渫才把他带在身边(看着他活活泼泼,好像看到宿渫活活泼泼一样),但是后来福禄背叛他了,让宿昔觉得,好像是疼爱的宿渫背叛他了一样,心理就受不了,而且他是带兵打仗的,对背叛啊内奸啊什么的肯定受不了,我拿真心对你,结果你骗了我,要杀我,危害到我的性命,我不得不杀你,更何况宿昔和他解释了害死皇后的是夙慕,是福禄自己不相信,刀都架到脖子上了,宿昔能不杀他吗,留下他他还是会再杀宿昔一次的,而且那个时候可能更会危害到迟誉的性命。
  最后,第三十章出现了前文里屡次提到的人物云昔弦,他是夙慕的CP,是我另一篇古文《天下缟素》的主CP,云熙鸾的弟弟,下一章他就会和夙慕,和云熙鸾见面
  话说,还是好想看评论啊,没有评论亲们有什么想法和建议我都不知道啊……


☆、生同寝玄武拒尸

  第三十一章
  迟誉既下了不得延误的旨意,这几日时间便都花费在路上,又因皇子身子蓄弱,走走停停了半月光景,才抵达宿城,夜里便歇在驿馆,路上连下了几场大雪,车马行走得也不易,迟誉便让随行的侍卫并嬷嬷下去吃茶歇息,派自己的几个侍从远远看护着皇子。
  云昔弦是云霁五皇子,正儿八经再尊贵不过的元后嫡出,却是个十足十的疯子,心智不过稚儿,难怪连宿昔也要叹一句“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他傍晚的时候闹小性子不吃饭,在庭院里一直待到晚上,宿昔用过晚膳和迟誉一同回来,就见他半坐在庭里的石阶上,手里把玩一只梧桐花。
  “现下已近年关,大雪纷飞,哪里有开得这样好的桐花?”宿昔低声问。
  “宿城一景就是这银梧桐,春夏里不开花,独冬日百花杀尽,它才开得如火如荼,一枝独秀。”
  迟誉为他披上大氅,系好丝络,宿昔极衬红色,一套上这大红猩猩氅,五官都格外明丽鲜妍起来,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原来如此。”
  “我看他倒与你投缘。”迟誉道:“不如你去和他说说话?”
  “我正有此意。”宿昔莞尔,“皇子一人来到异国,心下必也惴惴不安,我去和他在一处也好,爵爷就先回去吧。”
  他看着迟誉走远了,才踱步走进庭院里面,这时早已入夜,天边悬着一轮下弦月,映照着角落里一树开得正好的梧桐,那桐花是银色的,月光清辉垂在上面,仿若凝着一层薄薄的霜,他走到梧桐树下微仰起头看着桐花,也不出声说话。
  云昔弦专心把玩手里的花朵,根本不抬头看他一眼,两个人各自立在庭院一隅,各做各的事情,宿昔捻着桐花覆着月光的花瓣,似是无意道:“你是元后嫡子,何等贵重的身份,云霁皇帝竟也舍得你来做这人质,可见云霁节节衰败,国将不国啊……”
  一个疯子能听得懂什么呢,云昔弦把花瓣撕下来,放进嘴里慢慢咀嚼,苦涩的味道溢满舌面,他也不在意,缓缓露出一个笑容。
  “陵苑不也是要依仗你委身夙朝皇室才得以苟延残喘?想你一介战神,威名赫赫,竟也忍得下这样屈辱。”
  “以后五皇子屈辱的日子,可要比我多得多了。”宿昔冷笑,垂下碾压花瓣的手,从云昔弦的方向可以看到他一点侧脸,月光下皎白如玉,覆着一层朦胧而清凉的微光,衬着华贵的猩猩毡更显矜傲,只是立在那里,就带出无可比拟的气场。
  “我本想云霁送来一个痴痴傻傻的皇子用以抵押,夙慕的性子必要动怒,不曾想皇子殿下这样伶牙俐齿,半分不饶人,真是宿昔多虑了。”
  “宿昔?”因还有看守的人,云昔弦不敢提高声音,只弃了手里的梧桐花站起来,走到宿昔身边,“罢,罢,宿昔也好,别的什么身份也好,只要你与我同心同德,必不会再生波澜,事到如今,不管你愿不愿意,与我之间,都只有一条路可走……”
  他牵起宿昔的手展开,冰冷的指尖点在宿昔掌心,写下“共患难”三字,低语道:“宿涟将军……”
  宿昔微微一笑,适逢迟誉从走廊另一端走过来,对着他招了招手。
  “明日有机会,再在一起玩吧。”宿昔从他手里抽回自己的手,转身向迟誉走去。
  “爵爷有什么吩咐?”他笑吟吟问。
  “带你去一个地方。”迟誉的目光从他脸上掠过去,伸手揽了一下他的肩膀,随即松开,示意他往驿馆外走,馆外停着一辆马车,马懒洋洋的打着呼,却看不到车夫,宿昔看迟誉一眼,迟誉道:“今日只你我二人,我为你驾车。”
  “有什么新奇的景儿要拿给我看。”宿昔面上一僵,随即笑得不动声色,坐进车里:“真是沾了这景色的光,让爵爷为我赶车了。”
  迟誉看他坐好了才翻身上马,挥鞭赶动了马车,车辙骨碌碌转动起来,驶向驿馆外的街道。
  宿昔到底是个安分不住的,马车走了没一会儿又撩开车帘,把头探出来,摇头晃脑的唱道:“驱车登唐蒲,旃辙碾辛夷,可惜这里不是唐蒲山,也没有辛夷花给爵爷去碾。”
  “再过一两月,唐蒲山上的辛夷也开了,等我带你回夙都交旨,再与你去看一次便是。”迟誉唇角不自觉带了笑意,驾着马车回答。
  “被爵爷驾车伺候着,感觉好稀奇。”宿昔笑笑收回撩着帘子的手,又旁敲侧击道:“夜游宿城,似乎也别有趣味。”
  此时夜色已深,街道上早没了行人,只一轮月亮斜斜挂在天边,向世间万物投射下朦胧的清辉,迟誉却驾车走出一条条街道,往城门驶去。
  “我们不去宿城城里。”迟誉道,“我们去城郊。”
  “城郊?城门已闭,要如何去。”
  “我是宿城城主。”迟誉抓紧缰绳,手指硌到食指上的指环,他的动作停滞须臾,很快又露出微笑:“早让他们给我留着门,无妨。”
  城城郊荒凉,不过几座孤零零的高山,夜色浓郁也看不清,宿昔心里十分不解,却不急着问,只跳下车,倚在马车边上抬眼打量。
  “就是这里。”
  迟誉摸摸马的鬓毛,对他道:“就是这座山,我们上去。”
  “爵爷想看日出?”宿昔道,“可现在未过——”
  “带你去一个地方。”迟誉绝口不提,只是率先走向山上,宿昔无奈,只好跟在他身后。
  这座山倒是不高,约莫着半个时辰宽宽裕裕就能登上山顶,只入夜了看不清脚下的路,因此宿昔一步步走得仔细,迟誉在他身前三步远的地方等他。
  冬夜寂静,耳畔一点虫鸣碎声也听不见,夜色如浓郁的墨泼下来,染在这天地山水间,仿佛世间只剩下迟誉与自己二人,这感觉有点新鲜,宿昔慢慢跟着迟誉的步伐走着,脚踩在冰冷的岩石上,一步步登向更高的地方。
  “像不像我们在山上那一次?”迟誉伸手扶他一把,笑问。
  “爵爷是指唐蒲山一夜?”宿昔反手握住他手臂,把自己带到稍高的一块岩石上,眼看着山顶就在眼前了,做出一副回想的姿态:“似乎……不记得了。”
  “你与我追踪刺杀陵苑郡主的刺客,一路追到山上,最后还是在人家借宿。”迟誉忍不住夹他的鼻子,知道他是佯装不知。
  宿昔的呼吸因为这个毫不掩饰亲昵的动作停顿了一下,面上稍有些不自然,迟誉发现这一点,慢慢松开了自己的手,轻声道:“累不累?马上就到了。”
  “无碍。”宿昔连忙露出笑容,以此掩饰,走到他身边。
  到了山顶约莫是半刻钟之后,这时已是午夜,夜空浓郁如墨,什么也看不真切了,宿昔四处张望,什么也没有看到,正在疑惑,便听迟誉淡淡道:“我死后想葬在这里。”
  什么?
  宿昔心里一惊,连掩饰自己的讶异都做不到了,抬头看着迟誉。
  “爵爷?”
  “就葬在这里,我脚下这个地方。”
  “……”
  迟誉跺跺脚下的土地,山风呼啸着刮过,寒冷刺骨,风里仿佛带着瞬息万变的诡谲呢喃声,这是宿昔第一次感觉不到寒冷,全身的血液都滚烫得沸腾起来,激得他手足无措:
  “爵爷的意思——”
  他环顾四周,唇边带了一点迷惑的笑:“爵爷可是在与宿昔开玩笑?”
  “我虽是先帝亲子,但早已出继,撤了宗庙牌位,非是皇亲。”迟誉直直的看着他,第一次眼神没有一丝一毫偏差,夜色那么深,四周景象那么模糊,宿昔却能在他眼里看到自己的眼睛,仿佛雾气融化在里面,那么晶亮那么湿润:
  “等我临终,也不过自己捡一处穴下葬,断没有葬入皇陵的道理。”
  这句话竟然让宿昔感觉到一点酸涩,他直觉不能继续这个话题,急忙打断迟誉,转而道:“今日觉得疲惫,又和皇子说了那么多话,现下想休息了,不如爵爷与我一同回去吧。”
  “你与皇子果真投缘。”迟誉似笑非笑,笑里却带着苦涩。
  “皇子养尊处优,此番作为人质被送往夙都,来到如此陌生的环境,定也十分惶恐惧怕,他是小孩子心智,我难免多怜惜他一些。”
  “是啊,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孩子都会害怕的。”迟誉低声道,“当时,我也这么害怕。”
  宿昔皱眉看着他,却只看到朦朦胧胧一个剪影。
  “我生下来就没有生母,在宫里养到五岁,虽然当时夙慕出生,先帝喜不自胜,十分疼爱,到底也时时来探望我,照拂许多,后来一朝被出继到迟郡王名下,他虽疼我如亲子,到底不是骨肉至亲,情分就是不一样,我那时不过五岁,初进郡王府,也非常忐忑——非常害怕。”
  这番话说得有点混乱,迟誉用手揉着鬓角,宿昔却听懂了,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向前走了一步,却又停在原地。
  迟誉却不再说这个话题。
  “后来郡王病逝,我封了子爵,也不过在先帝面前小心翼翼度日,君臣之分何其泾渭分明,我哪里敢当他是我的父亲?既这辈子与他父子情分已断,离了皇家,也可自己做自己的主了,我打算等我百年之后,就葬在这高山之上,清清净净了无牵挂。”
  “可此处山高水险,风水不佳,是大恶之地——”宿昔脱口而出:“古来玄武拒尸之所,朱雀不舞之地为大凶,葬于此地,必祸及子孙,牵连门楣,并非宿昔咒爵爷,就算真要自己择地安寝,也该选一方风水宝地才好。”
  “我命中注定无后,哪里来的子孙可牵累?”迟誉笑了,“若是迟珹,我信我儿子必不会为我下葬之地风水所累,他若有儿孙,子子孙孙必也都大富大贵一生无虞。”
  “注定无后?”迟誉的话是不是他以为的那个意思?宿昔笑里带了点苦涩:“为何无后?”
  “我母亲出身苏杭,听说是个温婉美貌的女子,可惜生我时血崩离世,我未曾见过她一眼,也不能尽我的孝心。”迟誉却避而不答,在宿昔面前展开右手五指,露出拇指上一枚指环:
  “这指环是她怀我时为我备下的见面礼,原不是什么珍奇玩意,但选料是云霁暖石,这块暖石说来也奇怪,通身雪白晶莹,与肌肤相触即生温,当时云霁把暖石进贡,先帝说新奇,特别拿去给我母亲赏玩,我母亲琢了一枚指环留给我,可惜她没有机会亲手为我戴上——”
  “暖石触肌生温,这颜色也很衬你,你——能不能收下?”
  迟誉摘下食指上的扳指,放到宿昔手上,手心还能感觉到他食指的余温,那哪里是一枚指环,分明是迟誉沉甸甸的一颗心!宿昔哪里敢收,连忙挥手打掉它,后退几步,指环骨碌碌滚到地上。
  “这指环对我来说意义非凡,陪伴我二十余年,今日我把它赠予你,是我与母亲对你的心意。”
  迟誉也不恼,弯腰把指环捡起来,“还有今夜带你来看墓穴,也是我一点私心,虽这里风水不佳,但我甘愿为你冒天下之大不韪,断子绝孙又如何?我今日定要问你一句话,看着这墓穴——”
  “你可愿意与我……生同寝死同穴?”
  山风刺骨,疼得宿昔几乎站立不住,迟誉看他不回答,又叹口气:“我知你性子最是敏感,这样唐突,你必觉得冒犯,只这次经过宿城,我无论如何也想带你来看一看,想问你一句,你可愿意做这宿城,做三城之主?待入皇都面见圣上,我定向他言明,将你我之事昭告天下。”
  “爵爷……”
  宿昔觉得无力极了,深吸了一口气,迟誉不会懂,他是男子,是夙朝侯爵,这都不要紧,只他欺骗迟誉在先,又辜负他在后,迟誉这份真心他如何担待得起?
  他终要辜负迟誉,迟誉何必拿真心对他?
  见他不答话,迟誉捧起他的手,慢慢在他的食指上套上指环,那指环果真精致极了,通体雪白剔透,一丝杂质也无,温润而暖意融融,不似看上去那般冰冷,宿昔的手指太细,指环套在上面摇摇欲坠,迟誉便转而为他戴到左手拇指上,轻笑道:“如此一来倒成了扳指了。”
  两手相触的瞬间,他摸到宿昔指上薄薄的一层茧,却并未放在心上,宿昔亦不说话,目光缓缓流转在拇指的指环上,他的眼睛太美了,与夙朝人的黑眸截然不同,是剔透而莹润的琥珀色,仿佛盛了一汪水在里面,迟誉看着他的眼睛,忍不住凑过去,用双臂拥住了他。
  原本的行程却在那一夜之后被耽误下来了,云昔弦忽然发起高热,卧榻不起,他昏昏沉沉的病着,迟誉也不能贸然动身,只好暂时留在宿城等他养病,这一病就是两个多月,待他痊愈,已是二月末三月初光景了,从启程的马车帘子向外看,城里看了满城的杏花,绰约得雪白一片。
  接连几日赶路,终于在一月后抵达夙都,不比边境气候温和,夙都四季分明,初春时是极冷的,但那冷是风刮到身上,刮到心里,被十里锦绣,延绵繁华一吹就散了,只余下触目富贵的融融暖意。
  四月里桃杏花都慢慢败了,杏树梢结了玲珑的青果,摘下洗净掏空了塞进腊梅蜜糖馅,是难得的开胃小菜,装点着夙朝繁华的皇都,那样富贵,那样热闹,连刺骨的北风都抵不过这样熏人欲醉的富贵暖风,化作了雕花窗杦边一朵湿润的雾。
  云昔弦昨夜就被送入夙皇宫里,歇在宫室,倚窗看着窗外千种奢丽,万般富贵,人人都道夙朝繁华,漏夜丝竹,寸土寸金,可亲眼看见到底又有所不同,这样的尊贵无匹,岂是他看惯了的云霁能够比拟的?都道夙朝是国上国,今日一见方知此言不虚,他看了二十余年的云霁宫室,与之相较简直是茅屋草舍了!
  这样的天朝大国,莫说云霁,就是出了战神的陵苑也无力与之相较啊,莫怪父皇把他一路送进夙朝皇帝身边,且不说他是云霁元后的嫡皇子,就是云霁国君,也断没有看着百姓受战乱之苦置之不理的道理,牺牲他一个换来云霁举国安然,这笔买卖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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