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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狐千窟-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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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宿昔还以头脚颠倒的姿势悬在空中偷袭他,那几枚飞镖何其凌厉,被宿昔咬在嘴里,借着双腿悬空的力向四面急促踢动,他脚下力道十足,那几个将士几乎防不胜防立刻被踹了出去,狼狈的倒在地上,宿昔又扔出霜迟回旋一圈,所到之处鲜血四溅,须臾后霜迟安然回到他手里,那几个偷袭的将士却已头颅分离身首异处了。
宿昔没能如愿刺穿他头顶,心里正郁郁,见有人干扰下手就狠了点,把那几枚飞镖从嘴里吐出来,又擦了擦霜迟上的血迹,言笑晏晏道:“不管那些没眼色的,我们继续。”
话音未落他就又携着风而来,速度快得几欲划破空气,这人仿佛是生来就该站在沙场之上的,心术之诡变,行动之敏捷,手段之狠辣,杀气之凌厉,无一不让迟誉心生佩服,他曾想无论如何都要与陵苑宿涟将军比上一比,如今真的站在这里了,却觉得有心无力,举步维艰。
宿昔手里的匕首破风而来,比主人还要敏捷可怖,他连忙伸手去挡,霜迟只是轻轻划过皮肤就立刻撕裂了他手背肌理,留下一道透明的深刻划痕,迟誉的手指也点到了宿昔腕上的大穴,只突如其来,用上的力道不大,他本以为若是宿昔定会立刻又攻过来的,摆好姿势等了一会儿却不见人影,定睛一看,就见宿昔停在十几步远,给自己揉着手腕,鬓角沾着摇摇欲坠的汗,那汗水分明片刻前还没有的。
“你的手怎么了?”迟誉皱眉道。
“锦王这话说的怕是不合时宜罢?”宿昔语气却变了,充斥着一股怒气,再下手时比之前更重了两三分,迟誉不敢大意,亦拿出全力迎战,长剑与匕首在半空撞击出紫色剑花,几个回合下来迟誉手里的长剑都有了大大小小的豁口,霜迟却仍光洁如新,刀锋泛着雪亮的刀光,那光亮到几近诡谲的程度。
一时间剑锋与匕刃旋转,碰击,相接,宿昔似是被拂到逆鳞,招招都狠辣想要致他雨死地,迟誉亦是半分不容让,目光透过剑鞘纠缠在一起,却是凉薄而杀气腾腾的眼,再不复从前那样言笑晏晏,明丽柔和了,迟誉在心底叹了口气,猛地抽出剑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驾到了宿昔颈边。
宿昔神色一动不动,即使被利刃掌控着致命之处,他的神色仍然是冷淡而凉薄的,让人不知是那些火热的感情都掩埋在了冰面之下,还是从一开始就不曾存在,迟誉目光如铁,渐渐加重手上的力道,锋利的剑锋陷入柔嫩肌肤,刺破血管,暗红色的血液沿着剑锋蜿蜒而下,他轻声道:“原来你的血不是黑的。”
“人的血自然不是黑的——”
“只不知你的心……是什么颜色……”迟誉的剑又缓缓下滑到他胸口,隔着戎装,剑锋在细铠上碰出泠泠的声音。
“爵爷若想知道,剖开一看便知。”宿昔笑眯眯道:“我也很想知道,不如你取出来,我们一同看?”
剑刃又移回脖颈,这次不知是若有若无的试探,宿昔都能感到缠绵的血色沿着银色铠甲,沿着迟誉的长剑淌下,汇出一洼血泊,他身体动也不动,平静道:“王爷还是三思得好,一旦一剑刺进去,我体内毒血崩裂而出,这沙场上几十万将士兵马,沾染即死。”
“这又如何?”迟誉轻声微笑,凑过去拨弄他额前一缕乱了的头发,态度亲昵无间,宿昔只感到厌恶,下意识避去,他却用五指扳过他下颌,逼他直视自己,微笑道:“我们体内流着一样的血。”
这句话让宿昔面上闪烁了一下,迟誉却没看到:“我现在才知道,为何以往接触你,你总一副避之若浼的模样,我以为你不愿我视你为女子,其实,你根本是厌恶这龙阳欢好,厌恶我,是不是?”
“世间至情至爱,原与男女无关。”宿昔厌恶的皱紧了眉:“龙阳磨镜,不过世间愚钝人编造出来中伤有情人的谬语,我只是——不愿被——”
“你当初救我性命,不过是为了有朝一日亲自来取,可叹我当时未看出这点,还多番感叹,推心置腹……本王真是,瞎了眼……”
迟誉说的隐隐动怒,宿昔一个错手把他推开,反手推下去一个骑在马背上的士兵,夺了他的马翻身而上,随手擦了一把脖子上的血,蛊血向来有剧毒,稍有不测就是害人害己,更何况他并非这蛊血原主,万事岂能不更小心翼翼?
“本王真是瞎了眼,错信了你。”迟誉冷眼看着他夺马慌忙逃走,冷冷笑道。
宿昔也是一笑。
“既然王爷还记得我当日救你一命,夙朝古语有借有还,那今日我把借你的这条命拿回来,也不算无凭无据,谋害人命吧?”
有借有还这个词不是这么用的,宿昔只是夙朝谚语欠缺,听在迟誉耳里,却无疑是把他的心掏出来狠狠撕成碎片再撒在地上肆无忌惮的踩几脚,宿昔话音一落他双目都赤红了,高声道:
“我欠的是宿昔,不是你!”
这句话对宿昔而言不啻一把刀紧紧捅进他心窝,血疯了似往外冒,连扶着马背的手都有点不稳,几乎从战马上摔下来,他想狠狠抽自己一耳光,手却一点使不上劲,仿佛迟誉的一句话顷刻间把他所有的力气都抽去了。
宿昔握住怀里的霜迟,缓缓加重力道。
他看着自己的手。
就是这双手,扶持浦粟继任为帝,指挥兵马连夜收复十三城叛乱,就是这双手,抹去了纭丹存在的痕迹,将其纳入陵苑的版图,就是这双手,牢牢扶持着陵苑十多年,开创了陵苑有史以来最富强兴隆的时代。
这是能握剑,能拉弓,能指挥千军万马,扶持国家的英雄的手,而不是一双为情所困,庸者的手。
宿涟不需要情,浦粟不需要他有情,陵苑不需要他有情,他只能在云巅上做一个英雄,而不需要招惹情愫,让自己从云端跌落。
他从来都是这样的,坚定不拔,无坚不摧,认准了一个目标,就一直向前走,从不犹豫,从不回头。
如果被所谓的感情而影响,而困扰,那岂不是……太羞耻了吗……
迟誉发觉宿昔的眼神变了,但一时之间也没想到防御,就在同一刹那宿昔从马背上纵身而起,迅雷不及掩耳,那速度几乎如一阵风疯狂的掠过,一点痕迹都不留下,迟誉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刀刺进了肩窝,霎时间血流如注,他后退几步,捂住受伤的肩膀。
霜迟还扎在肩上,鲜血染红了它的刀锋,那血是鲜红的,滚烫的,生机勃勃,和他中毒放血时滚落到木桶里的血那么相像。
那些血里,也有宿昔的血。
然而已经过去了那么久的时间。
宿昔眼看着他后退,捂住伤口,心里竟然瞬间抽搐了一下,他在迟誉身边两年,扮演伶俐而有谋术的文士角色,迟誉受圣宠,掌兵权,武艺高强,性子又不苟言笑,从来没有在他面前受过伤,仿若天神一般无坚不摧,看着他吃痛的捂住伤口,宿昔几乎有些慌了,下意识就要伸手去扶,然而手伸到一半又收了回来,静默的站在那里,眼底晦暗难明。
而这时,陵苑的兵马已经不支了。
夙慕与迟誉的话没错,甚至连浦粟的说辞也是有几分道理的,夙朝地大物博,富庶盛强,是这几个国家之冠,连兵力也较之陵苑富强十倍,陵苑虽然出了个遇祖弑祖遇佛杀佛的宿涟,但单凭兵马抗衡,那是万万没有胜算的。
这次陵苑连夜赶来了二十万大军到前线,迟誉麾下兵马却足有三十五万,几乎足足是陵苑的两倍,更何况夙慕早有灭陵苑之心,那夙朝兵马都是按着死士的标准练的,一个能顶普通三个,陵苑虽然宿涟在时天天赶到兵场里去操练,但他去了这两年浦粟只管饮酒作乐,逮着美人罢早朝,练兵之类的事宜早耽误了,底下人看上头都不要紧,哪有人费心去干这吃力不讨好的活儿。
十五万训练有素的死士是什么概念?别说一个宿涟,就是上来两个也不够人家吃的。
眼看着陵苑士兵一个个倒下去了,宿昔心里亦着急,但他到底这么多年练出来了,人家夙朝的兵个个打起来不要命,把自己当死人看,挨了刀子断了手脚哼都不哼一声,陵苑一个个身娇肉贵的,难怪胜不过,俗语说打赢不要命的人就要比他更不要命,可一时之下哪里想得出好法子?
他翻身上马,也不再管迟誉,回到那边帮着陵苑的人一块杀,看到将军来了,陵苑自然士气大涨,冲刺呐喊的声音又大了许多,宿昔不管那么多,霜迟在迟誉手里,他就空手打死一个夙朝人,夺了人家的佩剑一路杀过去,五步杀一人十步杀一双,不一会儿沙场上尸体已经堆积如山,他连眼都杀红了,手上的东西一下不停,剁人脑袋跟剁瓜切菜似的。
可不是么,这一战要是输了,陵苑大门一敞开,亡国就是明天的事儿,像从前的云霁似的,本来也以为没事,和迟誉在前线磨了小半年,结果夙慕瘟毒一下去,不到三日被灭了国,那偌大一个皇城,几乎一个有气儿的活人都没有了。
这一仗非胜不可,否则,云霁就是前车之鉴!
夙慕早就杀红了眼,不把周遭这一片都打下来,他就是到了棺材也不能安心,给了他一口喘气的机会,明天他不是杀你全家,他杀你全国!
在他带动下陵苑将士渐渐放开了手脚,迟誉也带着夙朝兵马和他正面对上了,宿昔看着他肩上的伤口一动没动,仍旧那么血淋淋的放着,心里也不是滋味,举高手里的长剑道:“今日一战,只有一个胜者,锦王若是败了,不过罚几个月俸禄挨顿教训,本王若是败了,就要拱手让出陵苑三千里河山,届时我陵苑饿殍遍地,民不聊生,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本王就是在地下,也死不瞑目,闭不上这双眼。”
“所以,对不住了,你们的性命,今日通通要给我留下!”
“杀,杀啊!”
“杀啊!”
“杀,杀,杀!!”
听自己将军这么说底下的将士都沸腾了,高举长剑冲了过去,两军都是血肉之躯,除了兵力精湛与否,士气高低之外,最主要还是要看兵力强盛,兵马多少,直接就影响到两军相接,试问你上了前线,自己有一百个人,敌方一万人还要多,你怕不怕?那陵苑士兵纵然士气高昂,见了也难免胆怯,虽然大多数越杀越勇,但还是有十几二十个打了没几招就腿软了,被夙兵当胸踹了一脚狠狠踹了出去。
而再多的士气,命没了也是白搭,陵苑将士死一个拖一个夙兵,这么拖下去夙兵还没死绝他们已经死绝了,渐渐就开始力不从心,迟誉高坐在马背上,乍一看是个居高在上的姿态:
“你太自负了,宿涟,你说你要让我们都死在这里,可夙朝有三十五万大军,陵苑只区区二十万人,业已是倾巢而出的兵力了,就算你今年侥幸把这三十五万人一个不留诛杀在这里,明天夙朝派五十万兵,后天派五十万兵,你有多少人来挡?夙朝随时可以调动数百万兵马,你的二十万人,能顶到什么时候?”
宿昔一言不发。
“以夙朝兵力,陵苑绝无可能获胜,你连……”迟誉似乎还要说什么,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宿昔收回看他的目光,别过脸轻蔑的笑了一声。
他脸上神情丝纹未变,甚至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以身作则携剑冲进了战况最惨烈的地方,被他鼓动,越来越多士兵跟随着他的脚步,一时间两军短兵相接,杀得血光冲天。
宿昔越杀越勇,眼睛都红了,他是拿命在拼,怎么能不拼?今天输了,明天夙朝大军就踏平你数十城池,国将不国,谁人能袖手,谁人敢袖手?!
就在这时身边传来一声凄惨的嚎叫,他回眸一看,却是麾下的副将被夙兵当胸一剑,几乎顷刻间就猛地喷出一口血,眼看着快要不行了,旁边人杀得热火朝天,根本没看到他,他只拼命伸着手,向宿昔求救。
那副将四十岁左右,是家里亲戚犯了罪连坐下来的,在军营里多少年才熬成一个副将,还有几分威信,宿昔纵马过去给他查看伤口,这伤口虽然危险,但立刻退兵回营还有救,只是,谁能做主在这时为了他区区一个副将下退兵的命令?这场仗稍有不慎,赔上的就是陵苑所有百姓的命!
宿昔当机立断,扶他起来,扶着他胸口的手微微弓起,柔软的指腹顷刻化为坚硬的铁块,只听噗的一声,他左手五指深深嵌入副将不住颤抖的胸膛,霎时血肉模糊,副将从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声音,一声不吭就软了,从马背上倒栽葱样的栽了下去。
“李副将?”然后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响起来,带着一点压制得很好的惊讶和慌乱:“李副将?”
没有人应答。
“李副将!”
那人胸前先中了一剑,又受了他五个指头,几乎整个心口都被戳烂了,能有气才怪。
他松了一口气,缓缓在马背上挺直身体,环顾四周,用最大的声音,一字一顿的道:
“李副将不敌敌军,惨死万马蹄下,为国捐躯——”
这句话一说出来陵苑将士都沸腾了,好歹李副将也是个有威望有实权的人物,当时宿涟没带兵闯叛乱的十三城,他就在军营里勤勤勉勉,好容易熬到今天这个位置,在场几乎十分之七八的陵苑将士都与他共事或受过他的提携,一听之下还了得,一个个红着眼恨不得冲上去看看遗体。
“副将被一剑穿心,死状……惨烈。”宿昔缓声道。
“为李副将报仇。”他说。
“为李副将报仇!”
话音未落陵苑将士骤然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呐喊,如果方才的气势是狂风骤雨,此时便像沸腾的油锅猛地炸开,霎时间火花四溅四处作响,陵苑的兵马发疯一般冲了上去,宿昔远远看着那些奋勇杀敌的背影,心想李德这下死得真是不冤。
夙朝兵马就是再多,碰上不要命的也是一纸虚话,陵苑将士一人当十,杀得双目赤红,较之地府爬上来的恶鬼还要可怖几分,李副将惨死,这其实是个很空泛的概念,死了又能如何呢,到底非亲非故,回去上柱香哭几声尽尽哀思也就罢了,不值得为他拼上性命去复仇,宿昔这句话其实有很多含义,例如李副将多少年的老兵都死在这里,再不拼上全力下一个死得这么惨的就是你们,例如李副将都死了,若这只军大败,夙朝攻入陵苑,一家妻小亲人都要没命,人在自己与重要的人性命得到威胁时,总是能爆发最大潜力的。
眼看着夙朝三十五万大军杀的差不多了,陵苑只剩下不到五千人,他粗略点了点,也安心了几分,军马没有了可以再送,只要国君银子给的多,总有人争着去报名,陵苑灭国了可就救不回来了,孰轻孰重难道还分辨不清么?
天边传来阵阵马蹄声,连战五个多时辰,他只当自己累了,并不放在心上,挥手示意剩下的将士班师回朝。
“你要走了?”迟誉淡淡道。
“不走,请王爷去喝庆功宴?”宿昔哼笑,那笑意是讽刺而冰冷的。
马蹄声越来越近,他察觉到不到,停马握剑转过头来。
“今晚的庆功酒,该是我请宿郡王来喝。”
迟誉闻言轻笑,他的身后,是不知什么时候出现的乌泱泱一大片整装待发的军队。
“夙皇派遣二十万兵马,赶来援助。”
夙朝二十万大军踩在三十五万大军的残骸上,日光下他们身上的铠甲折射出耀目而精准的光,每一个都精神抖擞,整装待发,随时可以投入战斗,宿昔再看看自己身后,五千名疲惫至极,身负重伤的残兵。
“谁赢谁输,应该已分晓了。”迟誉道。
宿昔咬紧了牙关。
天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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