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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承欢-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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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家的小姐……”昭昭不知为何下意识问:“她叫什么名字?”
雨致微愣,“Elizabeth。她母亲是英国人。”
昭昭默念,“伊丽莎白?”
“对。”雨致思索了一阵,“她的中文名叫白千汐。”
“白千汐……”很久以后,当昭昭见到这位罂粟般鬼魅的女子时,她才知道,彼时种种预感,究竟为何而来。而至那之后,白千汐三个字,像毒刺一样,扎进她的心窝,分分秒秒,令她撕心裂肺,剧痛如绞。
当然,这都是后话,有太多太多意外,根本无法控制,否则,过去,现在,她何至于走到这一步。
昭昭望向窗外,三月夜凉如水,清风卷着花香轻轻袅袅地牵动纱帘,允安的夜,如此漆黑,如此深远,而她即将告别,离开这座生活了十九年的城市。
前路漫漫。

林安琪出院回到云家,每天心神不宁,憔悴万分。云熙彦还是跟她分房睡,两个人每天难得碰面,更难得说上一两句话。佣人们觉察到气氛压抑,更加战战兢兢,没事就躲得一干二净,整个云家大宅竟像座华丽的坟墓一样死气沉沉。
更让林安琪焦心的是,之前韩茵找来绑架云昭昭的那三个男人直到现在也没跟她们联络,凭空消失了似的,让她非常发慌,生怕事情败露了云熙彦跟她翻脸。
想找韩茵商量吧,上次两人闹得不愉快,她还有心结,拉不下脸,于是,就这样每天惶惶不安,郁郁寡欢,脑子里那根神经都快要崩裂了。
这天晚上,她接到母亲的电话,问及一些生活琐事,之前她割腕自杀,没有让家里人知道,可母女连心,林母听她声音低落,洞察到她最近似乎过得不太好。
“安琪,你是不是跟熙彦吵架了?”
她哪里肯承认,只强颜欢笑说:“没有,我们挺好的,就是他最近很忙,没什么时间陪我。”
林母不信,“你还敢骗妈妈。”
这笃定的话语让林安琪顿时沉默,眼眶酸涩,喉咙堵成一团。
自小到大她都是父母捧在手心的珍宝,何曾受过半点委屈?可现在为了一个男人,她都变成了什么样子?
林安琪看着自己的手腕,忽然很想大哭一场。
可是,云熙彦,她放得下吗?
放不下,她很清楚,自己这辈子都栽在他身上了。
林母叹了一口气,教导她说:“宝贝啊,别怕,这个世界上哪有不吵架的夫妻呢?我和你爸爸磕磕绊绊几十年,不还是一路走过来了吗。”
“妈妈……”林安琪哽咽着说:“可是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靠近他,我不知道怎么亲近他的心……你教教我……”
林母柔声道:“傻孩子,你根本用不着花心思取悦他,像云熙彦这么优秀的男人,哪里稀罕别人的取悦啊。你和他在一起,注定要承受许多东西,说句不好听的,就算他在外边沾花惹草,你也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你还想跟他过一辈子。”
林安琪怔住,想起父亲在外边的那些风流债,不由得替母亲心酸,“妈妈……”
林母默了一会儿,似乎不想让女儿操心上一辈的事,便继续教诲说:“宝贝,人生就是这样的。你告诉妈妈,你爱云熙彦吗?”
“爱,很爱。”她毫不犹豫地回答。
“那你就要用你的爱去感染他,慢慢来,让他习惯,让他对你愧疚。”林母语重心长:“妈妈跟你说,热恋是一时的,静水深流,越平淡的东西越能长久,你要学习的是过日子,而不是谈恋爱,知道吗。”
林安琪静下心来好好想了这番话,她觉得母亲说得很对,一时的激情和永远的陪伴相比,她当然希望能和云熙彦白头偕老。
以前总贪恋他的宠爱,一步走错,那巨大的反差就让她难以承受,现在想想,似乎真的是她弄错方向了。
于是从那天起,云家上下发现十指不沾洋葱水的林大小姐开始学做家务了。煲汤、做菜、熨衣服、整理床铺,努力地学着如何当一个称职的太太。
云熙彦照常晚归,但无论多晚,林安琪都会在客厅等他,给他留一盏灯。那单薄的身影蜷缩在沙发上,像只可怜的猫咪一样。
佣人们都说,少奶奶真是个好女人,长得漂亮,又贤惠,看她切菜的时候切到手,我都快心疼死了。
她们开始心悦诚服地改口叫她少奶奶,就连薛管家的态度也温和许多,不再冷若冰霜。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林安琪想,总有一天,云熙彦也会慢慢习惯,慢慢离不开她。
时间恍恍而过,今年春节管荷香跟着洛轩回家见了父母。两位老人对乖巧的荷香非常满意,眼看儿子就要毕业了,实习的公司也落定了,现在连未来儿媳妇都有了,辛苦大半辈子的洛父洛母欣慰得几乎喜极而泣,感叹说:“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小轩啊,爸爸妈妈很为你骄傲。”
大四下学期开学的时候,洛轩和荷香同居了。洛轩做投行,在离公司不远的一处高档小区租了间房子,荷香搬过去,和他过起了二人世界。
五月的一天夜里,洛轩难得回家吃晚饭,荷香厨艺渐长,做了一大桌他爱吃的菜,小心翼翼地望着他,想问好不好吃,又不敢开口,洛轩见她那副小媳妇的样子觉得好笑,拿筷子敲敲她的脑门,“看够了吗?还让不让人吃饭?”
荷香红着脸,“谁让你长得好看啊……”
晚饭过后,荷香收拾碗筷进厨房刷洗,出来的时候看到洛轩在找换洗的衣服,她问:“这么早要睡了吗?”
洛轩不看她:“我待会儿出去一下。”说完,他拿着浴巾走进浴室。
荷香站在那里,脸色慢慢变白,垂眸盯着床上的手机,盯了半晌,她咬紧下唇,拿起来,输入洛妈妈的生日,然后点开了信息,看到有一个号码刚才发的简讯,说:今晚过来么,我在家等你。
脑子里一片空白,她浑身发着抖,心里堵得喘不过气,一下子跌坐到床边。
洛轩从浴室里出来,打开衣柜换衣服,没有发现她僵硬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你早点睡吧。”他拿起手机,“不用等我。”
转身之际,听到她哑声开口,“我等你回来。”荷香面无表情地说:“我等你回来陪我一起睡。”
那晚,洛轩彻夜未归,空荡的房间,荷香就那样枯坐到了天亮。
凌晨七点,她麻木地拿起手机,将那个铭记于心的号码拨打出去,对方很久才接通,沙哑的嗓子压抑着声声喘息,不耐道:“喂……谁啊……”
她冷淡开口,“我是管荷香。”
那边没了声响,她说:“洛轩八点要上班,让他记得回来换衣服,不要迟到了。”
挂掉电话,她起身洗漱,去学校上课。
七月,林安琪顺利从Y大外语系毕业,林父为她举办了小小的家宴庆祝,顺便提起她和云熙彦的婚事,想听听他们两人的看法。
林安琪愣了下,随即笑说:“不着急的,爸爸,我现在还小,想先工作一段时间再考虑结婚的事情。”
林父但笑不语。
云熙彦慢条斯理地抿了一口酒,那鲜红液体沾染在唇间,添了几分妖娆之感,他轻转酒杯,语气淡淡的,“我后天要出差,回来以后再带安琪过来,跟伯父伯母好好商量结婚的事。”
林安琪猛地怔住,仰头望着他,眼底渐渐染上喜悦的泪意。
林父笑起来,“好好好,忙完再说吧,不过这次是什么项目啊,要亲自去?”
云熙彦摇摇头:“天云基金会前年投资的一个公益项目,已经竣工了,政府部门邀请过去看看。”
他很少出差,除非是工程遇到极大的困难,才请得动他这尊金佛。但公益就不同了,既然做了,就要做全,有头有尾,这才符合他远扬在外好名声。
林父自然会意,问了句:“是去什么地方?”
“C市底下的一个小村镇。”
“当天回来么?”
“嗯,当天晚上回来。”
可是那天晚上,云熙彦没有如约回来。
又过了一天,他依旧没有回来。
林安琪怀着焦灼的心情殷切等待,美好的姻缘,触手可及,她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做那个男人的新娘。
可谁知,当她终于等回了她的云熙彦时,也等来了她今生最大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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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姑娘们中秋快乐~月饼要多吃几坨~~(^o^)/~下章重逢鸟~~
第二十三章

花满镇位于C市北部的某个山谷之下,有近八百多年历史,全镇临水背山,青石板街,粉墙黑瓦,至今保留着许多传统工艺和独特的民俗节庆,是个隐居避世的桃源。
从花满镇往山里走,大约二十公里处有一个小村庄,名叫芳村。由于地势偏远,山路难行,中间还隔着一条湍急的河流,村里的孩子们上学非常不便,要么绕一座山的距离去学校,要么就只有趟河而过,非常危险。
天云基金两年前拨出善款,给芳村搭桥修路,扩建学校,捐赠图书馆,让村民们感激不已。
七号下午一点过,云熙彦一行人乘专机抵达C市,政府部门有关领导陪同一起前往芳村。
当地记者蜂拥相随,云熙彦走马观花式的看了看新修的路,建好的桥,还去了趟学校,接受孩子们准备的小礼物。
时间掐得很紧,五点行程结束,他们原路返回。车上,云熙彦闭目养神,清朗的眉宇间攒起浅浅纹络,薄唇微抿,心情并不是很好。
金庭安心想,大热天被这么多人围着,在这个穷乡僻壤溜达了一个下午,谁高兴得起来。他看了眼手表,对老大说:“云总,时间还早,待会儿要不要先去酒店休息一下。”
云熙彦嗯了声,他现在背上全是汗,心头烦躁,对这个糟糕的地方一刻也无法忍受。
车子经过花满镇,渐渐停住,金庭安看见外面敲锣打鼓的阵势,赶紧下去了解情况。两分钟后,他面露难色地回来告诉云熙彦:“镇长代表芳村邀请您到花满镇转转,顺便留下来吃个晚饭。”
“不去。”云大总裁吐出两个字。
金庭安咳了一声:“……恐怕盛情难却啊。”外边热闹的迎客词唱得婉转悠扬,花满镇世居的主体是少数民族,虽然已经汉化,但依旧保留着完整的民俗习惯,像这样隆重地盛装迎客,是非常高的礼节,如果不去,真是非常无礼的事情。
云熙彦缓缓睁开眼,看到镇门前浩浩荡荡,人们纷纷头戴重饰,身着华衣,热情相迎。
他下车上前,镇长老头笑得憨厚粗犷,同他握手道,“云先生,乡亲们已经恭候多时了,欢迎您来到花满镇!”
说着便引他上前,“我们准备了晚宴招待各位,不过按照风俗,这拦门酒是一定要喝的!”
云熙彦瞥过去,见一排姑娘正在倒酒,便说:“谢谢款待,酒一定喝,但晚饭就不必了……”
那一根筋的镇长大笑:“您太见外了!来来来,上酒!”
随行的人也只好却之不恭,自觉领受,镇长在旁边提醒,“客人不能用手端碗啊,就着姑娘的手喝,要一滴不剩啊!”
周围的祝酒词又开始唱起来了,一时间气氛达到顶点。金庭安尴尬地弯下腰,被灌了一大碗烈酒,辛辣刺鼻,饶是他这种久经饭局的高手也有点扛不住这烈度,更别说其他随行的高层、助理、保镖……和他矜贵的老板。
云熙彦脸色有点难看,一时半会儿没有小姑娘敢上前。此刻山谷里风吹得很大,夕阳如血,灼热的光线投射在姑娘们摇曳的银饰上,晃得眼睛瞬间刺痛。他微微蹙眉,下意识闭上眼别开了脸,正在这时,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清朗笑道:“欢迎贵客。”
他幽深的双眸睁开,看见面前递上一碗酒,敬酒那人笑盈盈地望着他,眼睛弯弯的,俏皮中带着几分娇甜,几分随性,分明是个女孩儿,却没有穿上繁重的装束,大概是偷懒,竟换了一身男子的服饰,藏青色的对襟布衣,袖口刺有精美的图案,头上裹着同色头帕,依然是盛装模样。
他一时间愣住,脑子空白,只一动不动地看着她。
天青色的瓷碗送至唇边,酒香扑鼻,他下意识随着她的动作,微微低头,启唇吞饮,但目光始终片刻不离地望住她。
叫好声和欢呼声在耳边缤纷嘈杂,山谷如盛世喧嚣,而他却只看见她笑靥如花,眉目清朗。
酒尽,她兴奋地小跳了一下,回身朝队伍里跑,云熙彦想也没想,两步上前抓住她肩上的衣料,猛地将她扯过来,盯住她的脸。
这突然间的动作让她惶然失措,手中瓷碗跌落在地,发出清脆的破裂声。
云熙彦没有理会她瞪大的双眼,竟抬手扯下了那张头帕,一瞬间,漆黑长发妖娆散落,如风拂柳,如繁花飞坠,如衣带飘扬。
在她不可置信的嗔怒中,他渐渐勾起唇角。
周围开始起哄,她使劲一扭,企图甩开他的手,却没想,他紧抓着不放,拉扯间,盘扣崩落,大半个香肩露了出来。
男男女女笑作一团,欢呼声和口哨声顿时此起彼伏。
“啪!”
她气得满脸通红,甩手给了他一巴掌,“臭流氓!”
云熙彦一时愣怔,竟让她从手中挣脱跑走了。
四周起哄得愈发厉害,镇长尴尬地吼了句:“花期!你又给我闯祸!”
“花期?”云熙彦眯起双眼,舌尖轻抵嘴角,有点疼,但他却笑了起来,眼底浮现出兴奋的意味,盯着那人跑远的背影,开口道:“镇长,我们可以入席了么?”

七月的山谷夜风微凉,宴席设在桐花长廊,百米长宴,热闹非凡。
廊前近水的空地燃着篝火,姑娘们牵手围成一个圈,绕着火堆唱歌跳舞,好不欢喜。
云熙彦眼里映出跳跃的火光,面色清冷地,慢慢啄了一口酒。
镇长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在看见花期的瞬间,心里怒嚎一声。
只见那姑娘换了一身最随意的装束,碎花绸衫,蓝布长裙,头发扎成两条辫子一前一后垂下来,蹦蹦跳跳的,笑得倒欢!
镇长只得赔笑道:“云先生,你不要跟她计较,那丫头就是个小孩,不懂事,你别放在心上哈……”
云熙彦轻笑:“怎么会。”他挑起眉:“我只是觉得,她跟我认识的一个人,长得一模一样。不过,她不叫那个名字。”
镇长大惊:“啊!原来你们认识!”
云熙彦转头看着他。
“花期……啊不,就这个小姑娘吧,是去年来到我们花满镇的,她脑袋有点糊涂,不大记得以前的事了,名字也是我们给起的。”
“什么?”云熙彦似笑非笑,“她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那她怎么到这里来的?来做什么?”
镇长想了想:“当时是个女孩送她来看病,我们镇上有个非常厉害的中医大夫,叫莲婶,花期跟她住,一边治病一边当小药童,就这么一直住下来了。”
“看病?”他思索着这两个字:“看什么病?”
“嗯……不太清楚,要问问莲婶才知道。”
事关紧要,镇长便带他提前离席,去莲婶家拜访。
一进门,阵阵药香扑鼻,两层小木楼灯火微明,屋檐下的瓦缸里传来一两声蛙叫,更显清净。
莲婶是个五十来岁的妇人,面容慈蔼,听了他们的来历,斟酌道:“这是花期的隐私,不好随便跟别人说吧?”
云熙彦道:“我是她哥哥。”
莲婶没有出声,镇长还算有点眼力见,立马起身告辞了。
“她原本姓云,这我是知道的。”莲婶说:“当初她来的时候身体很虚弱,小产过后没有保养好,受了风,脉沉滑细,浑身关节疼痛难当,就是俗称的月子病……”
云熙彦眉头紧蹙:“她小产了?”
“嗯,我给她调理了一年多,基本已经恢复了,不过气血损伤过大,以后可能很难再有孩子……”
夜色渐浓,山谷夏风袭来,幽幽清凉,却让人觉得寒意如冬。
云熙彦渐渐眯起双眼,那里面如同冻结了千尺寒冰,冷冽萧寒,深寂难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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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晚继续…

第二十四章

花期回来的时候院子里静悄悄的。两个红灯笼在门前亮着幽幽的光,她进门喊了声,“婶婶,我回来啦!”
屋子里没有人回应,她奇怪地走到莲婶房间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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