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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宿语录-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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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整个人都快崩溃了,如果可以,我真的很想大声吼,吼到让米小颖听到为止。
  学校开学了,我才不得不放弃,去了学校。
  我原本以为米小颖就算再怎么躲着我,也会来学校上学,可是,我错了,错得一塌糊涂。
  她没来学校。
  陈圆圆告诉我:米小颖的爸爸被调走了,米小颖也转学了,一家人都离开了乐至县。
  我问陈圆圆米小颖去了什么地方,陈圆圆摇头,也不知道。
  我顾不上那么多,直接向米小颖家跑去。
  可是,当我到她家的时候。
  偌大的楼房里,空空如也。
  铁门上,挂着一把大锁,就连门窗,也是紧闭着。
  走了么?全走了么?
  我躺在地上,用尽全身力气大喊。
  米小颖!
  米小颖!
  你回来!你回来啊!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颗星,十二节

  ******
  第三颗星,十二节。
  米小颖彻底的消失了,像是人间蒸发一般。
  学校里,我几乎把所有认识她的人都问了个遍,三天两头就去找陈圆圆,我以为米小颖会联系她,可是没有,米小颖走得像是冰雪融化般,无迹可寻。
  学校外面,米小颖的家,似乎已经成为了我常来的地方,每次放假或者只要有一时间我就会坐在她家门口,等待着她,希望有一天她能回来。
  在米小颖离去的这段时间,林佳成为了我唯一的陪伴。
  但我从来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因为如果不是她,或许米小颖就不会走,米小颖就会一直陪伴在我身边。
  现在回想起来,这个想法是多么的幼稚,就算米小颖再怎么喜欢我,既然她爸爸已经决定了,那么米小颖离开我这件事迟早也会变成事实,只不过因为林佳的缘故,这个事实提早实现罢了。
  林佳每次陪我的时候也只是坐在我身边,什么话也不说,偶而会说一声:
  “没想到,可怜的感觉这么难受。”
  第二年,圣诞节那天。
  终于有了米小颖的消息,陈圆圆告诉我,米小颖给他们全班的同学都寄来了贺卡,上面写了圣诞节的祝福,陈圆圆的那张贺卡上,还大概的写了她现在的地址,说她现在过得很好。
  是一个叫做中天的地方,我从来没有听说过。
  陈圆圆是以非常高兴的表情跟我说的,并且还给我看了。
  上面没有提到任何关于我的内容。
  是彻底把我忘了吗?
  我抚摸着那娟秀的字体,是米小颖的字迹。
  心里,一阵痛楚。
  我很想问陈圆圆,有没有寄给我的东西,可话到嘴边又吞回了肚子里。
  或许,她现在已经不需要我了吧。
  经过一年时间的过度,我已经看开了许多,并不会像以前那样每天像个疯子似的到处去问她的消息,虽然偶尔也会想起她,但已经学会了把这份思念埋藏在心底。
  对于她,我已经默认了分手的事实。
  默认了,这份没有道别就结束的感情,就像当初没有表白就开始了一样。
  每个月放假的时候,我都会回蟠龙镇。
  乘以前一起乘过的公车,还想坐以前一起坐过的小船,可是再也没有机会了。
  最后一次去的时候,老人已经不在了,我问了那些在河边的人,得知老人半年前心脏病突发,已经去世了,而那条小船,最后我在附近的废品站里找到了,已经锈迹斑斑,而且还有许多破损的痕迹。
  按捺住想要买下来的冲动,只是看着这艘船看了很久才离开,既然已经和米小颖分开,或许,这便是让自己彻底明白,我和米小颖已经不可能了的启示吧。
  闭上眼,行走在那条熟悉的小路上,当走完时才惊觉,不知不觉间我已经可以闭着眼睛走完了,是记在心里的原因吗?
  情人桥。
  倒退着行走。
  没有了任何恐惧,只是每次走在上面都会忍不住流下眼泪。
  米小颖,你知道吗?我已经可以倒着走完这座桥了。
  你知道吗?我已经完成了做你男朋友的条件了。
  回想起以前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只会让我更加的止不住眼泪。
  高中毕业,我考上了成都一所大学,选修的是中文系专业。
  这里面有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米小颖。
  是米小颖让我爱上了文字,我幻想着有一天我可以把和她的事写成一本小说,然后她会看到,知道我是多么的喜欢她,不,是爱她。
  还有,思恋她。
  踏入大学的第一天,我遇到了阳雪。
  呵呵,或许这就是缘分吧。
  这个曾经我喜欢了三年的女生,现在又出现在了我的视线里,如果当初不是她,我或许不会去招惹米小颖,不会去找米小颖来假装做我的女朋友,也不会变成现在这副样子。
  可是我一点也不恨她,相反,我很感激她,是她让我有了这一段美好的记忆。
  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前的很多事我也明白了许多,明白了,那懵懂幼稚的初恋并不是向别人所说的清一色的都以夭折结束,至少,在心里,它一直都在。
  那天,我和阳雪一起吃了饭。
  以后我们俩就是校友了,现在的阳雪成熟了许多,但还是有着当初那般如阳光般暖人的气质。
  那顿饭,我喝酒了,生平第一次喝酒,阳雪也喝了,脸扑扑的问我和米小颖怎么样了。
  我没有回答,只是笑着用拳头锤了锤胸口,在心里!
  大学的生活,应该很有趣吧?我是不知道,反正听他们是这么说的,是一个可以无忧无虑谈恋爱的地方,不用担心家世,不用担心年龄,不用担心家长的反对,唯一担心的,就是枪走火。
  我持续着高中时期的三点一线式生活,只不过变成了图书馆,宿舍,和食堂。
  男生对我的评价是:木疙瘩一个。
  而女生对我的评价是:外星人一个。
  因为我除了持续着三点一线的生活外,还保持了米小颖给我留下的良好习惯,那就是一句话抵死异性,排斥异性。
  外星人是不喜欢女生的。
  大二那年,我买了一台笔记本。
  凭着脑海里和米小颖的记忆,开始写小说。
  把当初我和她的事全了下来,有笑,有哭,有幸福。
  写了大概有半年时间,只是没有结局,因为我也不知道结局,我在等,等下次和米小颖相遇的时候,创造一个幸福的结局。
  结尾的时候,我写下了自己现在所读的学校和联系方式。
  另外,我还把自从和她分开之后的几乎每一天都记录了下来,存在电脑里,希望着有一天可以亲手给她看,让她知道,就算跟她分开手,我也没有四处沾花惹草,一直在等她。
  我把小说发布到了网上,希望有一天米小颖可以看到。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这部小说很受大家喜欢,传播度很广,看得人也越来越多。
  然后就是电话每天不停的响起,短信一天几千条,可是没有一个是米小颖的。
  我曾想过把小说结尾的联系方式删了,但最后还是没有。
  因为我没有死心,始终觉得,我和米小颖之间不会就这样结束。
  所以从此之后的每天,我做得做多的两件事就是接电话和看短信,手机二十四小时处于充电状态。
  祈祷着:
  米小颖,快点行吗?快点联系我行吗?
  我。。。
  想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颗星,十三节

  ******
  第三颗星,十三节。
  在大学的每一天,时刻陪伴我的就是手中的电脑。它,成为了我新的“女朋友”。
  日子越久,起初崭新的笔记本已经渐渐旧了,经历了时间的消磨,每天手指无数次敲击在字母按键上,上面的颜色已经有很多都开始掉漆了,但不变的是,我依旧能分清楚,或许是太过熟悉的原因。
  电脑,记录着我每天的生活,像个日记本一般。
  我和阳雪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因为我不懂得和异□□流的缘故,所以阳雪也成为了我唯一的异性朋友,关系很好,时常一起出去玩,但是我和她的关系始终没有再进一步,介于普通朋友与恋人之间。
  阳雪也一直没有交男朋友,我有时会感到很奇怪,凭她的美丽,有很多追求着,其中不乏帅气,条件好的男生,可是她都一一拒绝了。
  我曾问过她,也半开玩笑的调笑说难道想单身一辈子当尼姑不成,她却总是笑着,回答很简单:
  “我正在努力。”
  努力什么呢?我疑惑不解,但她从来都没有跟我解释过。
  大三那年,我忽然接到了一个电话,是林佳的。
  当时第一个念头就是诧异,惊讶。
  通话时间很短,她的言语总是吞吞吐吐,但是却告诉了我米小颖的学校地址。
  上海!
  我生平第一次坐火车,就是去上海。
  那时的火车很慢很慢,要坐三天一夜才能到,当我到上海的时候,已经浑身邋遢的不像话了,找了家旅馆,打扮了一番才去了米小颖的学校。
  我以为,这一次我和她或许会破镜重圆,但是我错了。
  我看到了她,她一点也没有变,如当初般能勾起我的心跳。
  躲在角落里,我捂着胸口,剧烈的喘息着。
  是在流泪么?我只觉得心脏好痛。
  在米小颖的身边是陈明海,两个人的关系似乎很亲密,连瞎子都看得出。
  他们在一起了么?我突然发现自己好傻,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始终如一,当初的那段感情对自己来说或许是永生难忘,可对别人来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珍贵,最多算是,成长的一次记忆罢了,可有可无。
  我很想冲上去问清楚,但理智让我清醒了,看着他们消失在道路的尽头,这才转身离去。
  该醒醒了吗?不能像现在这样回到过去,我心里问自己。
  可能我真的很傻吧,所以她当初才会叫我傻子。
  接下来,我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去上海,一年下来,把每次乘坐火车的票根攒在一起,不知不觉间,已是厚厚的一叠了。
  为了支付这笔费用,我开始在校外打工,刘明给的那笔两万巨款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这几年的学费,生活费这些早已花得精光。
  写小说这个爱好也渐渐的荒诞了下来,放在寝室的床下,布满了灰尘,因为写小说是没有任何收入的。
  很傻对吗?我经常自嘲,嘲笑自己那该死愚蠢的心为什么还不死心。
  每次去上海,都只能是偷偷地看米小颖,连说话的勇气也没有。
  大四那年,快要毕业了。
  是人生迷茫的阶段,离开学校,马上就要出身社会了,还记得在毕业的前一天,我和阳雪在饭店都喝醉了,不,或许是我一个人醉了吧。
  我像个疯子般开始发酒疯,把那些票根砸在桌子上,说关于米小颖的事情,印象中最多的一句话应该是:我想她,好想好想她。
  第二天,我是在陌生的床上醒来的,是旅馆。
  浑身赤,裸,独自一人,下床时,床单上有一块鲜红的血迹。
  我已经断片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这个年纪的我怎么可能不明白男女之事,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那血迹明明就是。。。
  旅馆老板告诉我,我是被一个很漂亮的女生扶进旅馆的,当时我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女生用我的身份证开了一间房,没有留下自己的名字,并且今天一大早就走了。
  漂亮的女生?是阳雪吗,我有些不敢相信,甚至有些恐惧。
  我跑出旅馆,找到了阳雪,观察着阳雪脸上的表情,出奇的正常,不是她吗?
  “昨天晚上。。。”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问她。
  她说:“天浩,坚持下去,只要坚持,你所想的就会变成现实,老天是不会让人们的努力白费的,你,会幸福的。”
  阳雪走了,我思考着她刚才说的莫名其妙的话,那种表情,明明不像啊,那到底是谁,是谁送我回旅馆的。
  终于,毕业了。
  我回到了乐至县,站在熟悉且陌生的大街上,呼吸着那清新的空气,天空是湛蓝的一片,许多年了,陪伴我的只是身旁那笨重的行李箱。
  我笑了,为什么呢?我也不知道。
  老妈来了,是唯一迎接我的人,她老了许多,有些后悔以前为什么要在妈之前加个老字,那斑白的双鬓是如此的刺眼,瞳孔忍不住微缩,多么的希望,她不要再苍老了,要一直活下去,因为,她是唯一可以陪伴我的人。
  我不敢想象有一天,连她也离开了我,我该怎么活下去,用什么动力活下去。
  两年后。
  我参加了笔杆张明海的婚礼,这个高中时期老是摇头晃脑满嘴莎士比亚的家伙竟然结婚了,速度还真是快啊。
  新娘竟然是陈圆圆。
  鲜花堆砌成的礼堂,我注视着她们互相许下忠贞不变的誓言,心里开心的同时也由衷的羡慕着。
  在脑海记忆的最深处,自己曾不断幻想过自己结婚时的场景,新郎是我,新娘是:米小颖。
  有人说,当你参加婚礼时,脑子里想的那个女人才是你最爱的人。
  米小颖,我,现在想的是你。
  那天,我,大壮,瞟眼,王邦虎,还有作为新郎的笔杆,都喝醉了,醉得一塌糊涂。
  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喝醉的次数如此的频繁了呢?是爱上这可以麻醉神经的酒精了吗?或许是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颗星,十四节

  ******
  第三颗星,第十四节。
  当我清醒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
  回想起昨天自己发酒疯时的场景,我不禁笑了,镜子里,笑容是那么的苦涩。
  他们问我找到米小颖了没有。
  我该如何回答,找到了,可是还不如没有找到,这样,自己也许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心痛,还以为她仍旧喜欢着自己。
  “米小颖好像在上海,我们之前联系过。”陈圆圆说。
  “我知道。”我无力的点头。
  “听说,她好像也要结婚了。。。”
  结婚!
  结婚!
  多么像针尖般的字眼。
  “天浩,哥几个听你的,结婚算什么,干他娘的结婚,只要你一句话,哥几个大不了陪你一起去抢婚不就行了!”大壮他们打着酒嗝说。
  “什么时候?”我问陈圆圆。
  “应该是下个月。”
  下个月。。。
  下个月。。。
  我嘴里呢喃这三个字,然后失去意识。
  大壮他们不是开玩笑的,没过几天就定了去上海的火车票。
  是三天后。
  并且是先斩后奏,定完了才告诉我。
  我木讷的接过火车票,紧紧的拽在手里。
  抢婚,该去么?
  这样做会挽回她么,这么多年了,或许她早就已经把自己忘记了吧,如果没忘,早就来找自己了。
  火车票是下午一点的。
  我收拾好行李,已经做出了决定,抢!就算不行,试一试也不会有什么,不然我知道自己以后会后悔的。
  我不想后悔!
  跟老妈说了一声,老妈也非常支持我做的决定,或许我做什么她都会支持我吧。
  可当我准备出门的时候,老妈晕倒了。
  我把她送往医院。
  医生诊断结果是:肝癌晚期!
  轰!
  我整个人顿时垮了。
  在医院陪着老妈度过了半年,寸步不离的陪着她。
  十月五号,老妈离开了人世。
  我紧紧握着她的手,渐渐冰凉。
  老妈是笑着离开的。
  离开前的最后一句话是:
  “天浩,妈这一辈子很幸福,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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