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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小鸭也吃香蕉-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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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就让我放纵一回。”
周潇雅爬起来,穿上衣服,打开房门,在石晓丽怪异的眼神注视下穿好鞋子,提好包包。
“你去哪?”石晓丽看着这个脾气怪异的女儿,不得不问。
“我去找曹玫。”说谎不眨眼睛,周潇雅不加理睬就拉开门,走了出去。
“早点回来!”石晓丽的声音消失在身后,周潇雅匆匆地走向楼梯,目标直奔7749酒吧。



时间尚早,吧里的人不多,略显萧条。
周潇雅在熟悉的位置坐下,招来调酒师,点酒。
“你那些乱七八糟的调酒就不用给我来了,快点给我上几杯啤酒就好。什么珠江,青岛,生力,反之是啤酒就给我上来。”
两个调酒师面面相觑,这个女孩是老板的朋友,他们平时见过,也对她的酒量和酒品有点了解。今天她忽如其来这一招,老板又不在,这教他们怎么办?
“喂,愣着干嘛,听不懂人话吗?酒啊!?”
“呃…”
“不上我就去别间!”
赤 裸裸的威胁啊。
最后,酒还是上来了。周潇雅拿起一杯,就开始牛饮。
“什么破东西,能撂倒本小姐。不就是鬼佬凉茶嘛,凉茶,我喝得多了。王老吉,清心堂,邓老,不二碗…都比你牛!”一手举着杯子,一手在半空划来划去,周潇雅的脸色变得酡红,像一颗熟透的水蜜桃,半醉半醒的神态,却把她的可爱与媚态展露出来。
“真难喝。”说着难喝,但某人已喝下了三大杯,身子瘫软在吧台上,手里却始终握着杯子不放。她时而喃语,时而傻笑,时而愤恨地骂,时而悄悄地哭。
一个人能将醉酒发挥到如此境地,周潇雅也算是一个人物。
“怎么办?要不要打电话给老板?”两个调酒师在窃窃私语,一个已经把手机拿了出来。
“打吧打吧,你忘记上回中秋节她多恐怖了?”
“好。”一人依言拿出手机,可没过多久就哭丧着脸看同伴:“靠,不在服务区…”
“我顶…”另一个,比哭更难看。
“喂,你看!?”两人说着说着,却发现一个男子靠近了他们口中的恐怖人物。那男子,是这里的常客,好像是…
“肖医生!?”两人惊呼,同时更替某人觉得恐惧。
别怀疑,他们是在替肖医生害怕。



肖燃眯着眼看了周潇雅好一阵,总算确定,这个喝得快要吐的女生,是曹玫的侄女。
“呃…”不知道该如何称呼,肖燃摸摸脑袋,靠近周潇雅:“小妹,你怎么了?喝醉了?你阿姨呢?”
肖燃一连问了三个问题,可周潇雅根本不知道眼前人在嘟囔什么。她看到一幅陌生的脸孔靠得越来越近,不禁生厌,本能地伸手往前推开。
“滚开!你谁啊?”
说完,闭上眼,嘟起嘴,好像是为了醒酒,拼命摇头,长发飞舞,别有一番怪异的风情。
肖燃无语,酒鬼也算见得多了,但女孩子醉成这个样子,真是…
极品啊…
“我是肖医生,是你阿姨…”
“什么小医生!我还大律师呢!我不认识你!我只要香蕉!香蕉!”周潇雅停住,改为把额头抵在吧台上磨来磨去。
“香蕉…香蕉…”细声轻语中,泪水慢慢滑下,洒落在吧台上。
“呃…有香蕉吗?”肖燃无奈,求助地看向两位调酒师,后者在互相推搡中,总算鼓起勇气走过来。
“这个香蕉,好像是一个人。”
“她一个人来的,一来到就要酒。”
肖燃有点明白了,敢情小女生遇到感情挫折呢。他摇摇头,说:“我打给她阿姨,让她来处理吧。”
不知道远方的曹玫听到肖燃称呼她为周潇雅的阿姨会作何感想,但这也不能怪人,毕竟是她当日胡说的。但有一点不容置疑的是,曹玫在接到肖燃的电话后,先是惊讶,再是愤怒,然后就从家里冲了出来。



但曹玫没想到,当她来到酒吧时,会看到这样一幅情景:
吧台边上,周潇雅拽着肖燃的袖子,高声唱着:“酒干倘卖无…酒干倘卖无…”
而肖燃,哭笑不得,脸皮皱得像苦瓜一般。他们身后的两个调酒师,一个目瞪口呆,一个幸灾乐祸。
“肖医生!”曹玫快步走过来,赶紧抓住周潇雅握住他衣服的手,用力掰开。
“曹小姐!!!!”肖燃看到来人,就像难民看到救世主。“你总算来了!”
“不好意思,小雅她…”曹玫不知道如何解释,她只能拼尽全力把周潇雅的魔掌移开。肖燃得到解放,赶忙跳起,让开。
“没事没事…”肖燃摆摆手,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医学情操使他养成了对疯癫人士的耐心,他只是摸摸胸口。
老了老了,越来越不经吓。
“这个…孩子…你照顾着啊,我先去上班了,今晚值班呢。”肖燃嘻嘻一笑,把曹玫向周潇雅推得更近。
“好的,谢谢你,麻烦了。”曹玫边向他表达谢意,边用手拍周潇雅的脸颊。“小雅!小雅!醒醒!”
周潇雅认出了眼前人,呵呵一笑:“哟,小医生变成大草莓了…”
“大小什么,你疯了啊?小王子说你今天请假去焦翔那,你干啥去了?”
“啊…焦翔…香蕉…嘻嘻…”周潇雅失去意识,纯粹在喃语。
“小雅…”曹玫早就猜出她喝酒的原因了,这个周潇雅还真是傻啊。
“小雅,早跟你说了,也好,长痛不如短痛。”或许是想起伤心事,曹玫顺手拿起一杯酒,咕咚一声就喝下。
“玫玫,喝酒喝酒…”
“小雅…”
两个调酒师彻底傻眼,靠,怎么转瞬间,风云突变!
而两个受伤的女人,继续干着,喝着,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只是在迷糊间,曹玫听到周潇雅说了一句话:
“芋丝芋丝,为什么香蕉会喜欢芋头都不喜欢鸭子呢。鸭子比芋头高级多了…”



一夜宿醉,周潇雅彻底醒来,已是中午1点。
扶着痛得要命的头,周潇雅坐起来。停了一会,走出房间。大厅上摆着吃的东西,还有一张纸条。
拿起来一看,哦,昨晚是王梓霄送她回家的。嗯?曹玫也来了?什么东东啊?
周潇雅放下纸条,赶去卫生间,恍惚间,想起一件严重的事!
“天啊!我没请假呢!”
匆匆梳洗,吃了点东西,这头拨着电话给艾思,那头提起包包赶出门。周潇雅只觉得无比倒霉,天,失恋就好了,她还不想失业呢。
艾思接听了,先忧心地问她何事,她乱回答几句挡过,艾思也没多问,只是说,既然没事下午就回来上班吧,工作多着呢。
但在出租车上,周潇雅后悔了。
她干嘛非得这样折磨自己啊,笨蛋。尤其想到回去要面对那个人,更觉得不安。
算了算了,她可不是什么胆小鬼,这么丢脸的告白都做了出来,还怕个毛啊!
周潇雅坚定了自己的想法,继续前往公司。但她实在是有够倒霉,回到去还没碰上焦翔,已经先遇到杜坚了。
好死不死,她怎么这么黑仔。
“无故旷工啊?”杜坚是下来巡查的,顺手抓住周潇雅今早没请假不上班的事大做文章,当然更是杀鸡儆猴。
自从上次于焦翔斗法失败,他一直怀恨在心。
“嗯,我知道错了。”站在创作部,接受着众人的注视和杜坚的敌视,周潇雅好想找个狗洞钻进去。
“错了?自你上班以来,这都第几次了?身上还一股味道,女孩子人家,宿醉!一点都不自爱!”很明显,杜坚是借题发挥呢。
靠,关你什么事,我就是喝酒,喝死了也与你无关。看到杜坚这样当着众人羞辱自己,周潇雅有够火的,别以为她好欺负!
正想发作,却不想到衣尾被人拉住,原来是艾思在叫她平息怒火。
好!我忍!
“经理,这次就算了,记个旷工就好,小孩子,不懂事呢。”还是艾思最好,这不,都出口替她求情了。
“哼!”杜坚冷哼一声,面无表情,心里却无比爽快。
呼~艾思松了一口气,顺道用手拍拍周潇雅的肩膀。
可是,杜坚下一句话,却让周潇雅忍不住了。
他斜睨着她,极度不屑地说:“别以为有二公子在,就为所欲为了。”
什么!?
周潇雅咬住牙齿,一脸怒容,她可以忍受别人咒骂他,却无法容忍别人辱骂她的朋友亲人。
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爱她和她最爱的人,如何能够让别人欺负他们!
所以下一秒,周潇雅瞥见杜坚拿在手里的《三国演义解说》,歪嘴一笑,极有礼貌地问:“经理,请问你最近在研读古典文学吗?”
“什么?”杜坚迷糊了。
“那你最近,是不是念了《老子》《庄子》和《孙子》啊?”
声音不大,但可以清晰地响遍整个创作部,所有人闻言,一想,都倒吸一口冷气。
气温顿时升高,战争开火在即。
就在双方怒目相对之际,办公室门打开,里面走出一个人。
高瘦的身影,得体的衣着,清隽的容颜,但那一脸的青黑,也是显而易见。
他看着眼前僵持的两人,沉声道:
“够了。”

作者有话要说:对不起,这么晚才发这一章。
我也是刚写好,不知道有没有bug,大家帮我看看。
我回来再改,现在有事要外出。
不好意思哈。




番外一 隐藏的心情

如果非要找出一段时间或者一段经历,来证明这是人生当中的转折点、分界线,那么。若是从前,焦翔会认为,大二那年,从只主修法学专业改为齐修法学与广告学这段时期,就是这个点和这条线。
然而,当他身处T市,透过办公室的窗遥望外面的世界时,他想,原来故乡的风土人情,可以改变许多生命里固有的东西。
例如,事业观。
例如,人生观。
再例如,爱情观。



焦翔的父母都是S大的教授,一个从事法学研究,一个是中文才女,二人早已经深深扎根于S市。故从初中开始,他就寄居在T市的叔叔家上学读书。
堂姐焦纷和他年纪相近,两人感情亲厚。但就性格而言,他俩则是泾渭分明。
焦纷活泼开朗,什么都喜怒形于色,为人豪爽,喜见路不平拔刀相助。
焦翔内敛细心,擅将情绪藏于无形,为人严谨,凡做事皆三思而后行。
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情商高手,却不曾想到,情商高手也有失控的一日。
那是大二那年开学前,他应邀回到高中母校做演讲。完毕,收到一个电话,顿时,如沐春风的心情被打入冰寒料峭的困境。
身在S市的父亲打电话给他,反对他转专业。其实焦翔向来不喜读法律,当年报专业是遵从父亲意见,现在,他发觉自己对于广告艺术宣传类更感兴趣,所以直到几天前才告诉父亲,他要从法学转为广告学。
父亲对此大为光火,即使考虑几天后仍旧拒绝。焦翔十分恼怒,听完电话后一言不发,打算离开会堂。
现在他就是已经点燃引火线的炸弹,谁敢触及,必死无疑。
但也有人不怕死。
那个长着娃娃脸,眨着大眼睛,撅着嘴巴,一脸不耐烦的小师妹,当着全场人面前,高声喊他:“香蕉香蕉…”
于是,第一次,在那么多人面前,他怒气上冲,竟然失控。
“我是香蕉,那你是母鸡还是鸭子?不是咯咯就是嘎嘎!”
而小师妹当时听到他这句气话又气又怒,既愤懑,又羞愧的表情,一直留在他脑海中。
以致于六年后,在公交车里,两人再度相遇,且因为一根香蕉发生争执时,她又气又怕的神情再次出现,竟让他觉得无比亲切。



站在天奕创作部办公室里,焦翔只觉得通体舒透,极是舒服。
他也说不清为什么他会因为欺负一个小女生而觉得愉悦,只是每当看到她那又气又怒却不得不配合和臣服的表情,他就会由心底觉得,快乐。
还有,幸福。
据自小就埋堆于言情小说的焦纷解说,他这是腹黑和闷骚的表现。
好吧,黑就黑,闷就闷吧,但他相信,有了她在这个部门,他一定会过得比以前精彩。
当然比北京那时精彩。
在北京,不是不好,只是在那里,有太多的纷扰和牵绊,更比不上身在家乡那种亲切和舒适。
只是,有点对不起他的两个好友。
一个是季俊,一个是莫妤思。



在天奕工作了一个多月后,焦翔对天奕整个公司以及所有部门的操作都了如指掌。天奕,的确是一间无论从软硬件来说还是从发展潜力而言都极度具备实力的公司。
但,他轻笑,某人,好像与这里格格不入呢。
翻译文件,一堆差错,其中还夹杂着连小学生都不会弄错的错别字。
跟人学习,粗心大意,还说认真看了连那些出名公司的名字都弄错。
就算不是业内人士,也不会犯这么明显的错误吧。这个小女生,在工作时候到底在想什么?
或者真如某些人所说,是靠天奕二公子的关系进入这公司的?
焦翔摇摇头,这关他什么事呢?有些东西,他逾越了。
这样不好。
就在焦翔还在想着天奕二公子与部门下丑小鸭的特殊关系时,石靖堂出现了。
他没想到,这个脱线小师妹,身边竟有如此出色的男子。
一个人的风采,即使他脸容平凡,衣饰简单,也不能掩盖。最真实的风华,可以从言行举止和风度气质中体现出来。
那双眼睛,黑白分明,流光溢彩,让人顿生感概,这样的男子,自是不普通。
那一刻,他竟起了与之比较竞赛的心情。
真是多年不曾出现。
季俊说他是那种特爱把剑锋收藏起来的人,不到棋逢对手的时刻,不会起比较的心情。
棋逢对手?焦翔不禁觉得好笑,对手?那个与周潇雅热情拥抱的男子,又岂会是他的对手?
没有相争,何来相对?



关于那个男子的事,在焦翔脑中也只是纠缠了一会就偃旗息鼓,毕竟,作为创作部里的中流砥柱,他有太多的事要忙。
不久后,他竟然获得了一个信息,那个男子,只是周潇雅的表哥。
但这表哥表妹,相差也太大了吧。
或许,是他过于苛求,未曾发现她的美好?
好吧,他就尝试去发现看看。
不断接触中,原来真如自己所想。据他平常观察所得,她不是没能力,甚至很有潜力,她只是缺乏努力。
此外,他还发掘出一件极为有趣的事情,那就是与其欺负周潇雅,不如培养周潇雅。
就像赶鸭子一般,他将她推到风口浪尖上,他要她写策划,他要她跟着二组的人跑业务,他甚至勒令她去机场接人。看着她被折磨的苦不堪言,他竟然产生了恶作剧般的快乐。
但究其原因,一切的一切,只是因为他起了私心,不想浪费这样一个潜力股。
本以为只是在公事上与这样一个小女子有所牵连,却不想到,在茶餐厅里的四人约会,才是所有牵绊的开始。
他没看过这么傻气的女孩子,动不动就说自己鸟不鸟的。他也没见过这么大意的女孩子,竟然对着自己的上司暗讽之。她那么多口误,那么多笑料,简直是他所认识的这么多女生中,最不像职业女性,而最像长不大的小女孩的一个。
有点像童话里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孩子,不够美丽,却很可爱。
那一刻,他握着汤勺,垂头慢慢地喝着汤水,嘴边,却悄悄地勾起了笑容。



本以为所有只是到此为止。
然而,她就像一个充满神秘气息的谜团一样,诱惑着他不断地去探究。
电梯里的惊魂,让他虚惊一场,他找到她,抱着她的那几个瞬间,仿佛经历了几个世纪那么漫长。
漫长得揪心。
更揪心的在后面,王梓霄跟他略略说了她的过去,就在那么简单的几句话中,他好像看到了当年那个血肉模糊的场景,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心疼。
是替她吗?
那好吧,他会尝试着在上司的角度,对她好一点。
过年那会吃饭,他特别留意她,知道她不喜欢吃酒店里太多佐料的食物,反而钟情于街边小食,之后他下定决心,以后请吃饭就去知名小店好了。
他请他们去唱K,发现了她极为优秀的语言模仿才能。她唱歌时的一颦一笑,都如此的搞怪,却又那般的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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