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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异国丈夫和中国情人-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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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露天小桌,少了夏日的排排热浪,清爽中,情致盎然。
也许,多少年后,所以的社会关系都不重要了,包括事业,荣誉,金钱,甚至爱情。唯一的,一次路边的酒事,却是不可抛却的一份真存,在记忆的最珍贵的一角,微笑着。
小区门口一对拣破烂的夫妻,总是在我回家的路上成为风景,他们之间的和谐,洋溢在眼睛里,语气间,动作上,估计他们绝对陌生爱情这个词汇,甚至不懂什么是知己,我分明感到他们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每次路过他们的小屋,总能看到妻子锅盆碗灶的忙碌着,她寂寞吗?我想不会,她幸福吗?她根本不会去想,这就是幸福。他们的孩子渐渐的长大,孩子学习成绩很好,这就是爱情的意义了。还要什么?我把这种感觉告诉孙丽,因为她太累了。当然我相信,所有的女强人都不是天生的,而是生活的逼迫,包括性格和命运的使然,但是他们的归宿应该是平稳的生活,不要辉煌,只要安宁。
再从他家门前经过的时候,我总是贪婪的多看上两眼,渐渐的,熟识了,我们彼此微笑着,有时是简单的搭讪。
“一起吃吗?”男人热情的问我,我看见小桌上一盘伴了醋和蒜的煮茄子,竟真的坐了下来,同时吃掉了人家半张饼,千恩万谢过之后走进家门,占了便宜般的快乐着。我喜欢他们。
 
 
孙丽说:“我看你快成了中国老头。” 
“有什么不好吗?有家有爱是最重要的,我愿意做中国老头。”孙丽听了,眼睛湿润了。 
“会的,老公,你一定会成为标准的中国老头。”孙丽继而深情的对我说。 
我想做一首有关春天的诗,但我语无伦次。我只能说春天真好。 
感受春天犹如感受爱情,其实它一直就在身边,并不因为无视而远去,也不会因为忽略而失去色彩,用心的感受它就会发现它的瑰丽多彩,真心的呵护它就会发现它也在呵护着自己。 
春天的心情也因为爱心而变得韵味无穷。我越发喜欢中国了。 





(四十四)

发言:(佛拉基米尔罗维奇俄罗斯)
自从公司的业务基本稳定之后,我和孙丽商量我不再回乌克兰了,正式定居中国,按照中国的规定,外国人累计居住满十年以上才可以申请常居,而我断断续续的累计居住时间还不足五年,现在我突然间觉得自己老了,不愿再跑动了,我希望安稳而有规律的生活。于是,孙丽给我找到了一家大学任教,晚上下班后才帮助她联络一些事情,公司里雇用了中国翻译,我相对轻松了。
一晃就是两年了。
春节到了,我约罕娜来家里过年。罕娜是我在海参威的一个朋友。一起学习过汉语,现在她也正好在我所在的学校任职,终于有了经常用母语聊天的机会,罕娜成了我无话不说的朋友。春节,同伴们回家过年了,她希望来我家过年,孙丽非常高兴,张罗着准备吃的东西。
没想到她早早就来了,说是提前适应一下家庭的年味,她一定是自己呆着寂寞了。
我有点不快,这样打乱了计划,有些不太礼貌,但孙丽没说什么。只说当个亲戚走着吧。
她们两个人在客厅聊天
“嫂子你原来干过警察工作?”罕娜看着孙丽以前的照片说。
“在检察院工作过。”
“嫂子,麻烦你一件事情,能不能给我找个中国的老公?我也想向你们家这样中西合璧。”
“你自己没有接触吗?”
“找得都是同居的,我想找结婚的!”
“这有什么区别吗?”
“当然有区别!同居的是情人,结婚的是老公啊!”
“你喜欢中国男人什么?”
 
 
“我更觉得你们中国人善良。” 
“但是中国男人比较封建,对妻子的要求很高的。”孙丽说完看了我一眼,笑了。 
听着她们的对话,临窗而坐,一角狭窄得天空,岁月,任凭着气候的变迁提示着生命的忽倏而逝,不由得几许怅然。 
窗外,赶往家门的人群,一碗热汤的呼唤。有家真好。 
家是一个小小的港湾。家中,寂寞的是思想,安适的是身心。 
一个女人,一生中最最渴望的就是找到一个顾家的男人,即便贫穷和落魄。窗外,一个冒雨拉车的男人深深的感染了我,坚实的臂膀,褴褛的衣衫,迎着暴雨,吃力的走着,满满的一车菜被塑料布捆得严严实实,而这个男人却没有任何得遮蔽,我想,他一定不会将车推往夜总会,而是竟自回家,今天的生意一定不是很好。回到家里之后他的女人会怜惜的递上一块热热的毛巾和一套干净的衣服,然后端出也许并不丰盛的饭菜,看着男人狼吞虎咽的吃着,很满足的样子。这就是生活。一个男人和女人的故事。我真的越来越像中国人了。 
岁月苦短,命运多粲,人,像虫子一样渺小,一切的一切,不过是为了完成各自命由天定的一生,春夏秋冬的日子。大自然才是狂妄的,无视着一切生命的诉求,而生命由此便万般的可贵了。 
此刻,我要想对说,活着真好,活着就是希望,就是快乐,喧嚣的搏击中,宁静是生命最美丽的厮守。那些爱家的男人,那些盼望着自己的汉子归家的女人,只要厮守,别无他求。这便是情感的底线。我爱家,于是爱中国。 





(四十五)


发言:孙丽
公司来电话,说有朋友等。可我晚上外边有客户要陪。
谁呀!现在还有比我正在做的事情重要吗?于是回电,什么人那么重要?
他们说,你回来就知道了,对方不让说。
我只好谈完事情推了晚饭赶公司。已是晚上8点。
公司的大门半开,里边的一间办公室里,罗思雨和刘伟正在慷慨激昂。我的脚步声使里边的声音嘎然而止,我的情绪一震,片刻的惴惴不安。
推开门,他们同时站起身,微笑着。我迎过去握手。
“走吧,喝酒去吧!”我说。
我们选了一处并不豪华但比较安静的餐厅,几盘小菜,属于天津的特色,他俩狂喝,这是我看到的他最性情的一次。三杯白酒倒满。无言的碰杯,全部一饮而尽。之后,他们聊天,我默默的听。这是我唯一一次以一个配角的角度与人喝酒,我喜欢这种身份。
刘伟依旧绅士般的,偶尔问我一些业务上的事情,其实不是他们谈话的兴趣,只是看我插不上话的礼节上的客套。
又是一杯,罗思雨微熏,目光有些迷离,“如果我们总是这样在一起喝酒、聊天多好!”他说对刘伟说着,语气中有一种伤感。
刘伟没有说话,竟自拿起杯又一饮而尽。他们的确由同学成了朋友,知己。我有些羡慕,男人间的友谊,敞开心扉。
刘伟的话多了起来,语气中不再平和,那种嬉笑怒骂的味道又出来了,尽管是真诚的表情。“别说了,明白!”刘伟的话时常让我意识到他文字以外常人不解的深刻。我依旧不想插话,怕扰乱了他们交流的氛围,同时深深的感受着他们交流的快感,做一个听众。我从来不是默默听别人说话的人。菜吃的很慢,情绪弥漫在酒里。人生的至情至性,没有丝毫的虚伪,我被感染着。这是话题从开始转向谈论女人,仿佛视我而不见,只是罗思雨此时默默的将我杯里的白酒倒到他的杯里一部分,暗示我少喝。不想,这个动作还是被刘伟看到了,竟自把瓶子里的酒给我倒上,使我的酒恢复原状。表情严肃的看着我说“你够哥们儿!”
这次轮到我微笑了。
刘伟说:“我就是喜欢女人,善良的女人。”他的目光中有一种坚定,
罗思雨大笑,谁拦着你了?
此时的刘伟,我注意到他的表情中有一丝黯然,只是瞬间。
“来,为了好女人,我们共同尊重的女人们!”我举起了杯。我喝了。
第一次听到男人们真挚的谈论女人,不是调侃的语气。第一次体会男人们的多情,豪迈而隐忍。第一次理解男人们的脆弱,面对感情的凝重。铁一般的汉子,水一般的柔情,我欣赏着。
他们半醉。我清醒着。大口吃菜。
罗思雨高喊“让时光凝固吧,这样的时刻真好!”
再看刘伟,竟自喝着,一杯一杯。
 
 
“你没事儿吧?”我唯一不知道刘伟的酒量。 
他遥遥头,无语的告诉我不要担心。 
“你们,今天就是喝酒?”我的意思是说他们还有其他什么事情。 
“哦,正要跟你说,我的几个选题刘伟认为不错,准备投资合作把这几套丛书出来,用我们过去那个文化公司的照。”罗思雨说着,并不回避他们已经研究好了的事实。 
“做吧。”我轻描淡写的应答。其实这本来应该没有我什么事情了,那个照虽然一直保持着,但我已不存想法,当初注册的时候就是为了与罗思雨合作,后来的变化已经让我彻底失望了。即使他们今天的结果依旧无法引起我的热情,虽然大家仍然是朋友,包括刘伟,我对他的印象还是深刻,但是,可能是我的内心已经麻木,或者说我似乎还有对罗思雨怀有一种说不出的怨,这种怨足以使我不能再度焕发以往的热情了。 
“还爱我吗?”见我这样罗思雨突然半开玩笑的说。 
“不!”我严肃的回答。 
他的神情暗淡下来。开始转入对刘伟说:“我在农村插队的时候,房东有个儿子,那时候十四五岁。我们相处得很好。一天夜里,我已经睡觉了,忽然听到有人敲我的窗户。我掀开窗户,就看见了他的脸——兴奋的表情,睁圆的眼睛,带着得意与期盼——他递给我一只桃。他们家院子里有一棵桃树,桃子熟了,不敢摘,怕他爸爸骂他。夜里,他偷了一只,然后来送给我。等到桃全部熟了,他就骑上用自来水管焊成的自行车,骑一百多里运到城里去卖。换回很少的一点钱,给家里添置点油盐酱醋。这事情我一直记得,也不知道为什么。前年,我回了趟村。他居然快要当爷爷了。我提到当年他给我夜里送桃的事情,他完全忘记了。在吃饭喝酒的时候,我有些动情。然而,他全无反应,一个劲地问我有没有什么投资意向,有没有参股他与人和办的毛衣厂的意思。”见我们都没有答话,他继续说:“美好的事情,真情等等,只有在一定时间段才有意义。 
很扫兴很荒谬是吗?但是,美好的东西,永远是美好的,绝对不会因为他现在的世俗而消失哪怕一点点。人的一生,有很多值得珍惜的东西。但这种珍惜,不应该因为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我明白他话里的意思。但是不想说什么,我突然感到更加委屈,对他的抱怨仿佛更深了。 
饭吃到十一点,刘伟说,我们去洗澡,我告辞了,回家。 
许许多多过往的故事,原来源自珍惜,珍惜那曾经刻在心扉的每一道印痕,融入血脉的点点滴滴,我以为我已经不再是自己,已经成了他的影子,那份温情与怀念成了我记忆中挥之不去的美好,多少年了。仿佛。我早就该把他忘记了,实际上他已经离开我很久了,即使,我曾经以为忘却他会不能,我总是想他,怀念我们的故事。但是,我必须将他忘记了,他伤了我,用他的魂灵潜入我的梦中,梦中,他无意的捅了我一刀,开始我并不觉得疼痛,是醒来后越来越痛,我惧怕了,于是恨他。突然间我发现我一直在恨他,所以不能忘记,这恨才是深入骨髓的。爱,原来如此的不堪一击。一个人忘记一个人,原来是如此的简单,恨是方法。而我真正的感受这恨,并且死心塌地的忍心承认这恨,却是如此的艰难,曾经于我。 





(四十六)

发言:孙丽
回到家已经十二点多了。
萨沙问:“今天回来这么晚跟什么人谈事情?”
“罗思雨来了,还有他的一个同学,叫刘伟。说是研究出版图书的项目。刘伟投资,我想我们也可以搞搞俄罗斯解冻文学这个选题,我也喜欢文化类的生意,我们老了之后做这些事情是有意思的。”
“不错,谈的怎么样?”
“他们已经计划好了,让他们先做。”
“罗思雨身体怎么样?”
“我看还可以。”
“哪天我跟他喝酒。”
“嗯。”
我不愿意多说什么,于是到书架开始整理过去的文稿,我一直在业余时间写东西,29岁的时候曾经出过一本散文集,后来一直写些随笔,特别是认识罗思雨的一些年,我写了四十余万字的东西,完整的记录了一种情感的流程,我现在准备找出以前的文字,包括没有电脑的时候的手稿,有的已经二十几年前保存的文章了,我想将他们重新整理之后变成一种新的作品形式,我的经历,即使是情感的经历,也足以让我成就一本有价值的书,我决定开始准备它。
 
 
这时,几张纸滑落到脚下,拣起来看是一封信,是当年z写给我的。我爱存信,过去我有一个小小的手编包,里面有我多年的书信,有的信纸已经发黄发脆,但字迹依稀可辨。往往,信的开头是见字如面。我们书信,现在看来,犹如一页页的流水帐,谈论近况,谈论见闻,已经许多年没有用手写文章了,那些手稿大约也有七、八万字左右,可是我真的不愿意在细读他们,对于z,我现在只有厌恶,没有一丝的怀恋之心。如今大儿子已经长成大小火子了,马上就要大学毕业。我清楚的记得那一年和大儿子两个人过春节,我忙着去工作,大年三十了,什么也没有准备,当我拖着疲惫的双腿走回家的时候,远远的看见家里的窗上贴着红红的调钱儿,门上的福字更是醒目。孩子!我眼睛酸了。手里抓紧了给孩子买的红红的围巾,80元一条。晚上是大儿子从饭店里定好了菜送到了家里。我们娘俩儿一起看春晚喝酒。红红火火过的除夕,从那时起我知道,孩子长大了 
这些年上大学,不管我多么不容易,还是保证了孩子的学业,他去的国家没有留学生打工的机会,一切都要靠我供给,而z无动于衷。甚至有一次我为了大儿子的学费问题找他借钱的时候,仅仅几千元他还让我打了借条,并写明了还款的严格时间和超时的利息。在我签字的那一刻,看着他翘着二郎腿等着的样子,我只有鄙视,没有愤怒。听说他已经有了几百万的积蓄,却没有给孩子交过一分钱的学费,虽然他说,孩子结婚的时候他会出一半的钱买房子和车,但那不是现在,我以为仅仅是他的炫耀,他是《红与黑》里的于连式的小人。 
现在我整理自己的情感文字,关于z却是我要忽略笔墨的一个人,因为不屑。 
“你在干什么?”萨沙问。 
“我准备写书,找找以前的东西做参考。” 
“这几张照片留起来,是纪念呢。”他拿着我和z的结婚照说。 
“不要!”我拿过来正准备撕掉,被他一把抢了过来:“你不要可以,这是给大儿子纪念的!”萨沙说着,自己拿走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有些感慨。人,善良是第一的。 





(四十七)


发言:孙丽
罗思雨说,我们要完成我们一生中最后一次聚合,从此彼此忘记。他希望我和他一起看看他的第二故乡--西藏。
我没有拒绝,已经分手两年了,沉积在心里的悒郁需要释放,他的确是曾经走入过我灵魂深处的人,而此次之后的结局必然是更加疏远,我们都需要彻底了结。
汽车在尘嚣漫漫的高原黄土上颠簸那是我也曾经向往的地方。天、地博大成一片混沌,让人连想到洪荒年间的原始,不是苍凉,是神秘的昭示,景色感动着我。
一路上他默默无语,我知道他的所思,不是我可以走得进的打扰,我也无语。期间他偶尔轻轻的攥着我的手,我回应着温柔。我们一路出行,为了他不能挥就的情结,三十年前,那个混乱的年代,他随父母离开了他熟悉的大城市来到这个边远的小城,生活了许多年,在那里他度过了他的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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