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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没多远-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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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再也没联系过魏硕和文玥,也不知道他们俩过的好不好。此时萧珲好像被手机铃声吵醒了,我把手机递给他让他接。通话的过程中只听见萧珲说“是吗”“太好了”“恭喜”“我们一定会去的”,还有他惊喜的表情。
挂断电话后萧珲依旧是满脸兴奋,我忍不住好奇的问“魏硕说什么了?让我也高兴高兴。”
“魏硕和文玥要结婚了,就在今年八月八号。”
“哇塞,好事啊,八月八号,这不就要到了嘛。对了,他们过的好吗?”
“他们毕业后就在冰河市租了房子住在一起了,魏硕考了当地的农业银行了,文玥在市图书馆工作。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他们两个人的工资用来生活还是绰绰有余的。他们相敬如宾,过的很平淡。魏硕把文玥照顾的很好,特意为了文玥学会了做饭,煲汤。那时候我读大四,经常去他家蹭吃蹭喝。”
“哦,他们比我想象中要过得好。这样,最好。”
我刚躺下正打算再睡会儿就听见萧珲的妈妈在客厅喊“起床吧,吃午饭了。”
看来我们真的是睡到了中午……
吃饭的时候萧珲说起魏硕结婚的事,他妈妈提醒我们下午去买几件新衣服,还说参加婚礼的时候要穿新衣服。我偷偷的乐了,心想萧珲这下没理由不陪我逛街了。
吃饭后我拉着萧珲来到商场,这里的气温比外面低多了。我和萧珲没有目标的闲逛着,因为不知道穿什么样的颜色什么样的风格合适。挑了几件试穿,怎么看都别扭,萧珲也说别扭。于是我打算换家商场去买。刚要打算走,一转身看见一家名为“遇见”的店。“遇见”,好美的名字,我在心里默默的念了好几遍,竟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店铺的主任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吧。
“萧珲,当你看到两个字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什么?”我问。
“首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的是合欢一中,那里的我,那里的你,那里的魏硕,那里的萧珲。”
“我也是,那是我们遇见的地方。”我忧伤的说。
萧珲大概是怕我想起宁夏,会难过,于是拉着我离开。一个声音把我叫住“哥哥姐姐。”我和萧珲回头,看见一个小女孩,大概有三四岁的样子,红扑扑的小脸可爱极了。看到我们回头,她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继续说“你们怎么一直在门口站着,也不进来。进来看看吧,我家的衣服可漂亮了,都是我妈妈亲自设计的,只可惜我现在不能穿,不过我妈妈说了,等我长大了穿她设计的衣服就会变成美丽的公主。”
我和萧珲不约而同的笑了。
“平安,你又不听话了,妈妈不是告诉过你不许拉拢客人吗?如果顾客有需要会进来的……”
从店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这声音,这声音,这声音越来越近……这声音,好熟悉。不,不可能,怎么可能是她,不会的,可是这声音我不会听错的……
“不好意思啊,我女儿……”
还未走到我跟前,还未说完的话,瞬间变了色的脸,还有她那复杂的表情……
真的是宁夏,不,我不相信,我这是在做梦吗?我呆呆的站着,不敢走近她,因为我害怕这是梦,我一走近她就消失了。
直到听见萧珲说“宁夏,你,你,你在这里?我们找了你好久,今天竟然在这儿遇见你了,我,我……”我才知道这不是梦。
“原来你也在这里,我,我,我好开心,好开心。”我颤抖着声音说。
然后,我看见宁夏流着眼泪,笑了……
“妈妈,妈妈,你怎么哭了,你没事吧?妈妈,妈妈。”刚刚的那个小女孩摇着宁夏的手说,着急的要哭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宁夏把一头长发剪掉了,现在我面前的她留着一头干练的短发,正好露出白色耳钉。白色的t恤和牛杂短裤的搭配给人一种精神的感觉,完全不像是一个有了孩子的母亲。让我最开心的是她比以前稍微胖了点,白了点。
我们坐在她店里的沙发上,彼此沉默了很久。离的很紧,却不知道先说什么好。
“三年多了吧?你一直在合欢城?”萧珲打破尴尬的气氛,问宁夏。
“是,从未离开过,一直都在合欢城。”
“这三年一个人带着孩子过,很辛苦吧?”
“日子总会一天天的变好,现在过的很好。”
“你还是会像从前一样,会把故事说给我听吗?”我瞅着宁夏认真的问,心却跳的格外的激烈。
“离开前给你写信的时候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自己会去哪里。到了火车站后本来决定了要买去雪镇的车票,因为它在我的心目中一直是个圣洁的地方,那里仿佛没有悲欢离合,没有痛苦,即使有,一场大雪足可以覆盖所有的苦与难。可是当我看到售票员在电脑里输入‘冰河—雪镇’的时候,我不由自主的喊了一声‘不,是到合欢城,不是雪镇。’回到合欢城后,我租了一间地下室,安心养胎,白天因为害怕碰到熟人,大着肚子不敢出门,晚上出去买点一天的吃的。地下室里是没有白天的,那几个月我过的很艰难,很孤单,觉得日子好漫长。每当寂寞袭来,我会和肚子里的宝宝说说话或者给他讲故事听,那个时候她好像是我生存下去的唯一动力。直到有一天,我感觉肚子怪怪的,就急忙打了车去了医院,两个小时后孩子就平安出生了,好在她没有折腾我,所以生产很顺利,于是我给她取名叫”平安“。因为坐月子期间没有人照顾我只好住在医院里,等到我回复的差不多了,便搬回了先前租的地下室。这个时候赵东给我的钱已经所剩无几了,当连解决温饱都成了问题的时候我突然间觉得活着真难。可是无论如何也得活下去啊,就算是不为自己,为了我女儿。之后我开始找工作,开始的那一年里做过家教,发过传单,当过服务员,摆过地摊。只是可怜了平安,在我出去工作的时候她时常被拴在床头。可能是天无绝人之路吧,偶然找到一个给有钱人家当保姆的工作,经过半年时间的了解,相处,他们大体知道了我的情况,尤其是知道我还有一个不到一岁的女儿时,他们帮了我一把,借给我五万块钱让我在商场租一个店铺做生意。后来就有了我现在的这个服装店。这里的每一件衣服的样式都是我亲自设计,布料都是我亲自挑选,然后才交给厂家做出来的。可能是市场上没有同款吧,所以衣服卖的很好,很快的我就把借的钱还上了。这几天我正在找地方,还想多开几家店。你看,日子总会一点点的好起来的,老天对我不薄。”
我想不是老天对宁夏不薄,而是她自己又重新创造了自己。因此现在的宁夏,强大极了。我以为她会用一种悲伤的语调去给我讲她的故事,我以为她会抱怨命运的不公,我以为她会哭的稀里哗啦。可是不是,她平静极了,有着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历经沧桑后的那份坦然。
宁夏的这三年,我没有参与,我只是一个听她讲故事的听众。整个故事的角色只有她和她的女儿——平安。
而这,也是我二十三年走过的人生中听到过的最动人的故事。
“妈妈,妈妈,你今天怎么跟顾客说了这么多话,他们不喜欢我们的服装还是在和你讨价还价?”
“平安,过来,妈妈给你介绍,这个是沫沫姐姐,这个是萧珲哥哥。”
“哦,妈妈,我想起来了。你给我讲过沫沫姐姐和萧珲哥哥的故事。可是故事真的会变成事实吗?”
“是啊,故事是可以成真的,只要你愿意去相信。”
☆、第四十二章 最后
最后,魏硕和文玥结婚了,婚礼的那天文玥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新娘子,魏硕是我见过的最帅的新郎。原来,爱情也可以是这个样子的。
最后,宁夏还是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带着平安去参加了魏硕和文玥的婚礼。
最后,我和萧珲被朋友们到处追着质问什么时候偷偷的领了结婚证。
最后,像男人婆一样的青青还是找到了一个像女人一样温柔一样细心的男朋友。
最后,白桦真的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在我和萧珲的世界里。
最后,“青春”一词终于不再属于我们,我们再也不能肆无忌惮的破口而出“青春怎么怎么样。”
最后,终于雨过天晴,而我们终于长大。
这就是我们的最后。这就是我们。我们分别是堇沫沫,萧珲,宁夏,魏硕,蔡文玥,还有一些给过我们爱或者伤害过我们的人。我们都被狠狠的爱过,我们也被狠狠的伤害过。
青春从我们单薄的影子里打马而过,我们遇见然后再遇见,我们欢呼雀跃,我们举杯同庆,我们说好了要一直一直在一起。我们曾一起回忆着那些个走失的春天,我们曾一起走过那些个被雨打湿的夏天,我们曾约好一起走过有你有我和有他的深秋和暖冬。
我们是一群以为永远没多远的孩子,以为“青春”是个闪闪发光的词,以为成长是件简单而顺其自然的事。
只是生活总让我们防不胜防,我们稚嫩的臂膀始终打不破命运的枷锁。于是,我们妥协了,然后这么哭着哭着就散了,只因为我们一无所,只因为我们势单力薄。她的离开只留下白纸黑字,我的告别是不告而别。在肆无忌惮的青春里我们选择悄悄退场,我们从来没想过长大会是这般的孤单影只。成长是件多么疼痛的事,是个多么寂寞的过程。越长大越会发现失去的越来越多。原本拥有的,没有了,原本没有的,更没有了。那个时候的我,只想静静的站在屋檐下看着眼前这些与我们无关的行人,来来往往。
可是,天会黑,行人会停,就连小鸟都会归巢,在没有星星的苍穹下我还是会想起会怀念曾经的“我们”。于是,我悄悄的哭了,一不小心惊动了树上那只我叫不上来名字的鸟。它叫了,又一不小心惊醒了已经沉睡了半宿的夜。
都怪时光走的太快,而我们成长太慢,好像还来不及狠狠的幸福,那么的小心翼翼,还是兵荒了岁月,马乱了青春。
我们不知道用什么来丈量青春,只觉的它明媚而忧伤,写满那些不曾被遗忘的旧时光。当孤雁飞过苍穹,好想捎去书信:那些旧时光里的那些旧人,你们过的好吗?
等待真的是个漫长的过程,看着一天又一天的日出日落,一季又一季的花开花落,然后,盼着明天,明天的明天。
当生命趋于宁静,没有预约,我们又跌跌撞撞的走回到我们最爱的地方。合欢树正努力的冒着新芽,我们都穿着新衣裳站在原地,笑出眼泪。
我们原本希望我们的人生绚丽多彩,但到最后,平淡也无妨。
不管明天有多遥远,我们都要心向太阳。因为有爱,我们就不该害怕。
这就是我们。我们哭了,最后我们又笑了。
所谓青春,只不过就是在懂事以后长大之前罢了。
☆、后记
《永远没多远》是我完成的第一本小说。这本书里表达的情感与情绪是二十一岁的我对青春的所有理解与领悟。
小说没有很特别的开头,没有惊人的情节,更没有出众的人物形象。我在小说中塑造的人物形象大部分都出自普通家庭,所以她们的成长环境一般甚至连一般都达不到。她们也没有特别出众的外表和惊人的学习或艺术天赋。之所以这样塑造人物形象是因为我觉得这才是正真的“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毕竟“白富美”与“高富帅”占少数,真正完美的人又少之又少。所以我还是偏向于写写这些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平凡人的青春。希望与和我一样平凡,和书中人物一样平凡的你们共勉。
以前没有写过小说,以为写作是件很容易的事。当真正执笔去写故事的时候,我很痛。书中的每一个角色我都很喜欢,可是我偏偏充当的是决定他们命运的角色,就像握着他们的生死权一样。我要在他们成长过程中给他们设置种种障碍,我要让他们难过让他们哭,我要借他们表达出我对青春里的爱与痛的理解。所以我是痛的,为自己的残忍。很多同学问过我同一个问题“你书中写的都是生活中的谁啊?你是书中的女主角吗?”类似这样的问题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我是书中的女主角吗?我不是女主角,我只是塑造了女主角。我是女主角,因为我会随着她的开心而笑,会随着她的忧伤而哭。我想,书中的任何一个角色都不是现实生活中的谁谁谁,但也可以是现实生活中的谁谁谁,因为我们一样年轻,因为我们一样正值青春,因为我们一定会感同身受。所以或许你就是萧珲,或许我就是堇沫沫,或许是我们不认识的陌生人就是宁夏或魏硕。
写到最后,我竟然舍不得写结局。可是终究还是要写,就像不论怎么留恋时光它终究会流逝一样。在写作的过程中,沫沫,萧珲,宁夏,魏硕……一个个人物都已经成为了和我亲密无比的朋友,他们陪着我熬夜,陪着我坐在电脑前从天亮坐到天黑,而我也在她们开心的时候陪着她们笑,在她们不快乐的时候陪着她们哭。所以我始终下不了狠心去给他们安排悲惨的结局。因为这一路,我亲眼见证了她们的成长过程。她们的青春已经很疼痛了,当爱与痛同时袭来,他们用自己的方式独自挣扎抵抗,所以我终究还是相信她们终究会开出美丽的花来。
写作的过程中,所有的人物里,让我最心疼的是堇沫沫,她也是让我流泪最多的一个。十六岁的她平凡,胆小,懦弱,喜欢逃避现实,她就像泡沫一样脆弱,仿佛可以一碰即破。正是因为如此,她才给人一种想要去呵护,想要去疼爱的冲动。所以十六岁以后,她被宁夏爱,被魏硕爱,被青青爱,最后被萧珲爱。只是,痛好像注定是爱的伴随,她被强奸后进行了对生与死的抉择,直到最后的被迫离开,都是我含泪写完的。我最对不起的是宁夏和魏硕,起初他们都是坚强而勇敢的好孩子,他们没有做错什么,可是生活却偏偏不让他们好过,一系列的挫折让他们无可奈何,最终还是分头走了,没有走到一起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坚守住他们的爱情,而是生活太过于残酷,他们太过于年轻,一无所有的他们始终不能只为了自己而活。不知道这么写是不是太过于残酷,可是生活不就是这样吗?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洛青青,虽然只有两章是写到她的,但是字里行间对她只有褒没有贬。她大大咧咧,她外刚内柔,她刁蛮泼辣,她喜欢口是心非,她还喜欢吃醋耍性子,可是她却是最值得交的朋友。就算全世界都背离了你,她也会一边骂你一边走到你身边。我很羡慕堇沫沫有如此真性情的朋友。我想把我全部的祝福送给的人是文玥。她是所有人当中最无辜的一个,原本她的人生简单而平淡,因为魏硕,她不知不觉的被卷到青春的漩涡里,显现失去生命。不为什么,只为爱,爱的太用力,爱的太痴心。我始终都认为“爱”是没有错的,所以我把她最爱的人最后送给了她,代表着我对她的所有祝福。最后,说说萧珲。为了自己喜欢的人,他一步一步的完善自己,他细心体贴,宽容大度,把最好的自己都给了沫沫,用尽了所以的力气去爱她。他从一个“小男生”脱变为一个温暖的“大男孩”。写的时候我在想,如果现实中有这样的男子,我一定会心甘情愿的嫁给他。
从她们十六岁写到二十三岁,整整七年,我见证了这帮人的成长过程。我们的成长亦是如此。我不知道青春一共有几年的期限,我只知道青春只有一次。也许我们会在青春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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