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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仙路-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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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放到最后杀,前辈还能赶得及么?

  没错,他得好好想想。

  另外,宫廷之内,王气太盛,若要尽诛敌人,需将之诱出宫外。

  三日前开始,萧云霈的右眼皮就一直在跳。

  都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萧云霈又见过实打实的修行者,对他们的神通深信不疑的同时,对这些民间俗语还是有一两分相信的。所以他打定主意,这几天千万不出门,省得又惹出什么祸端。

  想到这里,萧云霈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衣是好衣,上好的绫罗绸缎,正红朱紫不说,丝线还特意用药水泡过,方细心织就;食是美食,山珍海味应有尽有,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哪怕是东岳使者前来,都不能昧着良心说北齐没照顾好他,却不知这些美味珍馐之中都掺杂着慢性的毒物,若是他没有服下“海月珠”,这些慢性的毒药会像蛀虫一样,慢慢从内部侵蚀着他的身体,等待着看似健康的他突然垮掉的那一刻;住是好地——权贵毗邻,高官为伴,权势略差一点的人,都没办法在这里弄到一间小屋子,因为这些房子都是御赐的,哪怕再小,都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人也是美人,能人,侍女婀娜纤巧,貌美如花,办事麻利,侍从就更不用说,个个干净利索。偏偏,全是来监视他的。

  话又说回来,纵不是监视他的又如何?总有那么一些看他不顺眼,却没办法真正奈何他的人,各种安插罪名,拿服侍他的人出气。

  无力保护身边之人的遭遇,一次就够了,可两次、三次幸好,幸好他们没发现他和段水衣的关系,更没发现初七,钟离先生倒是被刁难过好几次,索性没出过什么大岔子,若这三个一直陪伴他的人受到了伤害,那真是

  “少主。”正当他想这些事的时候,初七悄无声息地落了地,单膝跪下,说,“段水衣的书房中,莫名出现了满满一箱金银。”

  第一百三十一章 秋猎之日突生变

  萧云霈见初七来了,连忙起身将他扶起,正色道:“七叔,长生都说过多少次了,您并非奴才,见我不用行礼,怎么”

  由于修行道门呼吸吐纳功夫的原因,初七虽年过半百,脸上有几许岁月的风霜,看上去却仍像三十多岁的人,被称一声“叔”,倒也说得过去。

  叶歆瑶神出鬼没,有时三五天就能见到一次,有时一年半载人都没影。萧云霈崇敬叶歆瑶,却对真正一直陪伴,不知为他办了多少事的初七和谆谆教导他的钟离信更为亲近,说是亦师亦友绝不夸张。在他心中,的确也没把这位从小就认识,全心全意为他们母子办事的暗卫当做下人看待,字字句句,全部出自真心,没有一点作伪的成分。

  萧云霈的举动让初七的心十分熨帖,但起身之后,他的态度依旧那么恭敬严肃,只是夹杂了几分关心地说:“属下方才得到消息,北齐皇帝又打算带群臣打猎,您是否要称病?”

  段水衣走穆侯的门路,才能在北齐安稳扎根,暗中帮萧云霈的忙。萧云霈不知叶歆瑶怎么打通的穆侯关节,却没想到穆侯府背后有个积年的僵尸撑着,他只是见穆侯府昔日荣华富贵,如今满门灭绝,又想到自己到底凭穆侯的势才能几次化险为夷。虽说穆侯毫不知情,但萧云霈到底心中不忍,方暗示段水衣帮忙收尸,不让穆侯一脉的男丁暴尸荒野,却不料来了这么一出。

  这种时候,再猜不到穆侯身后有高人,说不定是和叶歆瑶一样的修真者,那可就真是傻瓜了。

  每每想到这里,初七就忍不住发愁。

  叶前辈说过,段水衣与少主的关系无一人知道,也就是说,叶前辈与对方的交情并不算好,她从始至终都防着对方,而穆侯府那位强大的存在,也压根不知道叶前辈真正看重的人是少主。偏偏这时候,皇帝竟要带着群臣打猎,各国质子也要出席?天啊!这简直是嫌自己死得不够快,往敌人的刀口上送!

  “七叔,你也莫要太过担心。”萧云霈笑了笑,安慰道,“在外人眼中,我可是被广德郡王殴打过好多次,导致元气大伤,不知还能活多久的病秧子。到时候我说我无力上马,谁又能说我的不是呢?实在不行,再向师傅求助也来得及,您说是不是?”

  初七知萧云霈极有主见,自己劝不动,便暗暗打定主意,哪怕拼上这条命,也要保护少主。

  秋猎那日,萧云霈顶着一张“长年病弱”,从而“苍白无血色”的俊脸,十分识时务地站在一旁,时不时与关系不错南楚质子的罗宇衡聊两句。

  众人见他这模样,纷纷觉得让他多走几步路都是要他的命,避嫌都来不及,怎会凑上去让他骑马?

  与萧云霈关系不好如广德郡王等人,自然是趁此机会大肆嘲讽,百般挤兑,萧云霈则充耳不闻。好在皇帝面前,这些人也不敢做得太过分,也就过过嘴瘾罢了。

  尽情地玩闹了一日后,众人都免不得有些疲累。

  见夕阳西下,日已黄昏,在皇帝的示意下,众人按顺序站好,听皇帝发表一点感慨,就各自回到各自的营地。

  北齐皇帝迎着烈烈秋风,看着威武的军队和排列整齐的宗亲、勋贵、群臣和质子,志得意满,打算发表点感慨,力求如先帝一般文治武功样样俱全的时候,整个世界,突然陷入一片漆黑。

  绝对的黑暗中,惊声尖叫纷纷响起,混杂着皮肉撕碎,骨头挤压,仿佛什么野兽闯入人群中,肆无忌惮地大嚼着美味一般。

  “护驾”之声不绝于耳,一阵高过一阵,许多人都下意识地朝着皇帝的位置靠拢,倒不是真那么忠勇无双,而是觉得皇帝身边肯定有很多人保护,怎么说都要安全许多。萧云霈却不着痕迹地往后退几步,混在纷乱的兵丁中,而非朝臣宗室的人群里。

  约莫一炷香的时间过后,也不知是夜色淡去了一点,还是人们的眼睛渐渐地适应了这份黑暗,逐渐能将猎场的情况看得清晰分明。

  不过,很多人宁愿他们没有看到,毫不知情。

  数以千计的腐烂尸体好似从坟墓中爬出一般,拖着迟钝的步伐向他们走来,一步步地走进,数万的猛兽围住了所有的人群,没用冲进来的意思,却常常冷不丁扑腾一下,拖拽几个站在最外面的人入猛兽群,快活地品尝着美食。

  见到这一幕,有人不住呕吐,有人腿软难移,有人尖叫着往人群中挤。

  猛兽到来之时,不用跑的比猛兽快,只要跑得比你快就好,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此时的情状。

  回过神来的众人纷纷往人群中挤,好像越在中间,自己就越安全。哪怕几个将领模样的人勉强平稳呼吸,大声喊着“护驾”,也没人有空理。

  生死攸关之际,什么忠心、荣誉,全是空话,纵你想秋后算账,也得有本事活下来才行吧?

  萧云霈见状,从善如流地用他那“病弱”的小身板,装出一副左支右晃的样子,也努力往人群中挤,边挤还边思考,对方若真有师傅的实力,直接冲进来将他们全宰光都不是问题,为何要这样做?弄出这么恐怖的场景,除了吓吓人,见识人性的丑陋外,还有什么意义么?

  这种时候,哪怕真有人打算表忠心,目标也冲着皇帝去了。至于平日对他颇为倾慕的姑娘家,估计吓得花容失色,魂都没了,也不会注意他这个质子。正因为如此,初七的出现,竟没人察觉到异常,还当这哥们本来就是谁的暗卫,眼下人被挤成一团,去不了自己的主子那一边呢!

  腐尸群步步逼近,野兽群紧随其后,纵它们杀得人不多,但就凭那狰狞外貌和吃人的娴熟劲,就能将人吓得屁滚尿流,哭天抢地。

  北齐的军队到底训练有素,短暂的混乱过后,还真被几个有为的将领组织起一波兵士,朝猛兽和腐尸群射。

  腐尸感受不到痛苦,身上挂着箭矢,仍旧一步步地往前挪。野兽群却被箭矢惊动,龇牙咧嘴不说,有些已作出冲刺的姿态,打算冲入人群!

  “哼!当真是没用的东西!”伴随一声冷哼,腐尸和野兽如潮水般地分开一条线,一男子突兀出现在道路中间,缓缓走了进来。

  此人身材高大,样貌不凡,眼珠却腥红如血,带着兽性的狰狞。他的目光落到北齐皇帝的身上,勾起一个扭曲的笑容,一字一句,都好像从牙缝里迸出:“我可以让它们退下。”

  感觉到周围的人松了一口气,萧云霈真想扶额。

  这群笨蛋,都在想什么呢?以为人家摆出这么大的阵仗,就是想吓你一吓,向你索求荣华富贵,等你们脱困了再找和尚道士来收他?

  事实上,倒也不是这群人傻,只是人到绝境的时候,往往会垂死挣扎,抓住救命稻草。宁愿相信人的善意,也不愿相信人的恶意。何况这群人平素所见之人,都是汲汲营营,为求荣华富贵不择手段的,自然也认为权势、地位和金钱能解决一切问题,包括打动举世无双的强者。

  “但是——”封仁的神情越来越扭曲,带着压抑的变态和疯狂,几乎要咧开嘴大笑起来,“死得人越多,我让它们退下的速度就越快;死得人身份越高,我放回去的人就越多!如果北齐皇室和宗亲全部死绝,我就将你们全部放走!”

  此言毕,全场静。

  被奴性思想束缚,还有些畏惧君王权威的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迟迟不敢动手,准确地说,是不敢第一个动手。

  相比起半狂化的,还素未谋面的封仁,他们似乎更信任军队一点?

  封仁也不说什么,双手抱胸,站在一旁,无视众人的求饶、谈判、恐吓和警告,冷冷地看着这一幕。

  见好说歹说都不管用,腐尸野兽却没停止它们的步伐,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众人都被吓得不轻。

  这时候,一声惨叫,自人群中响起。

  众人下意识地看过去,就见一衣着华贵,须发皆白的矍铄老者左手按住一身着亲王服饰的中年男子,右手高举匕首,一刀一刀,狠狠地往中年男子的身上扎去。

  与其说他在杀人,倒不如说他是在虐杀,偏偏这位老者在行凶之时,泪水却布满了双颊,颤颤巍巍,却又止不住愤懑地向苍天高喊:“我的儿啊!老父为你报仇了!”

  年纪稍微大一点的人努力回忆,才想起来,三十年前,这位老者的儿子是亲王的伴读,亲王不学好,闯下弥天大祸。皇帝舍不得杀自己的儿子,就让老者的儿子却成了替罪羊,被残忍地处死。

  明明与自己的孩子无关,却要为了家族的安宁,忍着巨大的悲痛,将儿子驱逐出家门,让已经死去的他得不到亲人供奉的香火,沦为孤魂野鬼,自己则跪在殿前几天几夜,等待君王虚伪的“赦免”。

  靠着自我催眠,说“我是对的,我是为了家族的繁衍和荣耀”,自欺欺人地活过了三十年,却在这一刻,再也按捺不住心中沉淀了半个甲子的怒火。

  或许,从头到尾,他就没有甘心过。

  现实磨平了他的锐气,强权逼迫,让他俯首,让他称臣,让他违背良心,做着拿儿子来换富贵平安的事情。但在这一刻,他不想忍,所以他用匕首狠狠地凌虐着所谓的天潢贵胄,报这迟到三十年的血海深仇。

  第一百三十二章 孤注一掷为深仇

  老者的动作,就好像开了一个充满血腥意味的头,又好像点醒了在场的许多人一样。

  那些昔日耀武扬威的皇室宗亲,乃至皇子王孙,公主妃嫔们惊骇地发现自己竟从高高在上的统治者,沦为了待宰的羔羊。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就被刀兵加身,甚至被裤腰带紧紧勒住脖子,就连“至高无上”的皇帝,也被捅了不知道多少刀。

  但是,他没有死。

  因为封仁将皇帝拎了过来,尖锐的指甲化作刀锋般的利刃,一片片肉精准又缓慢地离开皇帝的身体,将痛感放大到极致,却又没那么快迎接死亡的怀抱。

  做着这件事的时候,他的眼珠因杀戮和对血肉的渴求变得无比红艳,但他却强制压下本能,一刀一刀地凌迟着自己的仇人。

  就是因为你,让我好不容易找到的亲人,全部死去。

  斩草除根,哈哈,斩草除根。

  倘若你有半分仁慈之心,给穆家留了一条血脉,保下一个后代,哪怕只是个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婴孩,我也会将他带走,悉心教导,绝对不谈报仇之事。因为我知道,我兄弟的后裔不是好人,个个都是为富不仁的恶棍,若论罪行,他们早该死了。我只是希望他们这一支的血脉不曾断绝,可谁让你做事不留后路呢?

  无论是三千六百刀,还是血脉尽断,子孙全无的后果,都是你应该受的!

  哭喊,尖叫,扭打,挣扎一时间,猎场之中已成森罗地狱,许多人杀红了眼后,急于寻找昔日高高在上的女子,撕碎她们的衣衫,发泄着满腔的兽性。

  萧云霈猜到猎场可能出事,出行之前就已做好准备,华贵的衣裳内穿得是黑色的夜行衣。场内混乱的时候,他就趁人不注意,干净利落地把外头的衣服给扒了,还顺手抽出一块黑布往自己的脸上裹。乍一看过去,他和初七就像两个落单的暗卫,既不是什么皇子王孙,也不是什么公主妃嫔,还可能身怀武功,点子扎手,暂时没人敢惹。

  本着助人为乐的心,萧云霈混在人群之中,将差点给人活生生踩死的罗宇衡给救了出来。

  他三人猫在一块地方,看上去好像两个暗卫保护着主子,大家定睛一看,哦,这小子我认识,眼睛不好使的南楚质子。

  “我说,萧老弟。”罗宇衡知道自己的情况不妙,苦笑一声,说,“若是他们真杀红了眼,你莫要管我,和你这位暗卫一起走吧!”

  萧云霈早捏了求救符咒,正十分淡定地等着叶歆瑶来救,听得此言,自是连连摇头:“宇衡兄你助我良多,我视你为兄长,自然不能抛下你不管。”

  罗宇衡生长于乡野,过了好些年的苦日子,因南楚需要向北齐送质子的缘故,他这个皇孙才被匆匆找来,连礼仪都没学多少就被赶到异国他乡,自然成了北齐人找优越感的对象。未免得别人嘲笑他对礼仪和常识的缺乏,他十分不喜欢说话,院门能少出就少出,加之他身怀“本我观”,与人对视的时候,往往给对方一种“他好像把我看穿”的感觉,因此不大敢和他交往。

  也不知为何,在外人看来,萧云霈不说话,那是沉静稳重,罗宇衡不说话,那就是清冷孤傲。按道理说,这两人的关系应当不大好才是,事实却不然。

  同为大国质子,一个在冷宫长大,被身为废后的母亲抚养;一个待了好几年荒郊野外,与老迈的爷爷相依为命。两人望着对方,皆有同病相怜之感,平素也比较亲近。不过,二人称兄道弟虽有,却没到刎颈之交的程度,至少在罗宇衡看来,他没办法做到性命攸关之时还想着萧云霈,更别提冒着生命危险拯救对方。所以听见萧云霈这样说,知晓妖魔鬼怪可怕的罗宇衡十分动容,又有些自惭形秽,几种感情交织于心中,竟是哽咽难言,说不出话来。

  萧云霈见罗宇衡神色奇异,不由疑惑,哎?我刚才说错了什么么?

  他左思右想,将事情全部过了一遍,琢磨了大半天,这才明白,罗宇衡误会了。

  正当他打算解释一二,告诉罗宇衡自己真没这么伟大的时候,柔和的清光拂过,还给杀红了眼的众人一片清明。

  伴随着清光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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